以问题为导向 以改革为抓手

2016-12-16 05:57沙县人民政府
福建林业 2016年6期
关键词:沙县林权经营权

文/沙县人民政府

以问题为导向 以改革为抓手

文/沙县人民政府

沙县位于福建省中部偏西北,总面积1815平方公里,辖6镇4乡2街道,总人口26.7万人,森林覆盖率达75.5%,林地保有量218.85万亩,森林保有量203.93万亩,林木总蓄积量达1364.01万立方米,是全国南方48个重点林区县之一。近年来,针对沙县围绕经营分散规模不大、瓶颈制约贷款不易、流转经营权益不清、周期过长收益不稳、森林资源管护不力等“五不”难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胆创新,以“五建”破解“五不”难题。

一、组建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解决规模不大问题

针对林地经营分散、规模不大问题,大力培育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林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截止2016年5月,全县共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40家,经营面积67.04万亩,占商品林面积的49.3%。一是政策扶持。出台了《沙县鼓励扶持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从资金、服务等方面予以扶持,促进各类林业经营组织发展壮大。成立了全省首家股份林场转制公司—沙县新园林业有限公司,依法注册了全省首家家庭林场—沙县金鸡山农林家庭林场,沙县金楠种植专业合作社被国家林业局评为2015年度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二是典型示范。开展“整镇推进”,以富口镇为试点,发动能人大户带头组建家庭林场或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已有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带动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目前,其他11个乡(镇、街道)陆续开展了“整镇推进”,已有4个乡(镇、街道)完成该项工作。培育县级示范,从2014年起,每年评选10个县级家庭林场和10个县级示范林业专业合作社,分别奖励补助3万元和5万元,并从县级示范单位中择优培育、推荐评选省或市级示范家庭林场、示范合作社,提高林农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三是优化服务。依托互联网技术,将林业行政服务窗口延伸至各林业站,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漏斗对内,开放式办公”的服务,实现不出乡镇便可享受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开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林权宗地地理信息管理等软件,建立林业数据库,对全县林业经营主体实行网上管理服务,大大提升了林业经济合作组织规范化运作水平。

二、搭建林权抵押贷款融资平台,解决贷款不易问题

针对森林资源评估受限、林权抵押贷款难、风险防控机制缺失等问题,不断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建立由政府牵头、林银联手的协调推进机制,打通了林业与金融的“融合”通道。截止2016年6月底,全县共发放中幼林和林地经营权证等林权抵押贷款19笔3085万元,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7.75亿元,贷款余额4.54亿元。一是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林权按揭贷款,将林权抵押贷款期限从最长3年延长至15年,实现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相匹配;创新推出中幼林、毛竹林、林地经营权证、经济林等林权抵押贷款新品种,突破以往林权抵押贷款仅限近成熟商品林的限制。二是突破制约瓶颈。组建国有全资的森林资源收储管理有限公司,为林权贷款提供收储保证,解除金融机构的担忧,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建立林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现行政策性森林综合保险基础上叠加林权抵押贷款保险,有效降低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拓展评估权限,与厦门中利公司合作,突破沙县森林资源评估中心仅能评估100万以下的限制。三是搭建服务平台。构建集评估、收储、登记、交易等“四项服务”于一体的林改服务平台,并入驻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林权交易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

三、创建林地经营权登记制度,解决权益不清问题

针对林地经营权流转实际经营者利益得不到制度保障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探索集体林地“三权分离”,完善产权制度,促进林业规范化管理。2015年3月,沙县发放了全省第一批林地经营权证。截止2016年5月,全县已发放林地经营权证314宗3.11万亩。一是建立登记制度。出台了《沙县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暂行)》,创造性地为林地经营权登记办证,赋予了林地实际经营者权属证明、经营权登记、经营权抵押等权益,突破了现行林权管理制度制约林地转包、租赁不能办证的难题,解决林地流转后林农不愿过户、政策不许过户等问题。二是开发登记系统。创新开发林地经营权业务管理系统,引用GIS技术,对发放经营权的宗地进行信息化管理,功能涵盖林地经营权的初始登记、变更、流转、更正、注销,以及对林地经营权实行抵押登记、抵押变更、抵押注销管理。同时,平台对接福建省林权业务应用管理系统,既避免数据重复存储,又充分发挥数据共享作用,为林地经营权业务办理提供全面信息,实现资源数据的有效融合。

四、构建新型林业经营机制,解决收益不稳问题

针对村集体林业经营效益不佳、森林资源闲置、林业经营形式单一等问题,积极构建新型林业经营机制,推进林业经营规模化和专业化,激活“沉睡”的森林资源,提高林地经营利用率和单位产量,实现村财稳定增收、林农持续获利、林业增效发展。一是创新混合所有制经营模式。鼓励支持国有林业企业与村集体、乡镇林场等林业经营组织开展股份合作经营。合作双方按股份比例承担造林、抚育及管护等经营成本费用,由国有林业企业负责专业化经营管理,提高林分质量和经营效益。合作期间,参与合作的村集体或乡镇林场每年可获得国有林业企业支付的股份转让金利息、林地使用费等持续性收入,实现“不砍树也有收入”,并于间伐、主伐时获得股权收益。目前,国有林场已与5个村集体、1个乡镇林场达成合作意向,进入签订协议程序。二是推行林业资本化运作模式。鼓励支持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权所有人将闲置林权让渡给沙县森林资源收储管理有限公司,由收储公司统一抵押贷款,将信贷资金用于优质森林资源收储经营、获取收益,并在抵押期间每年支付给林权所有者一定的手续费,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激活沉睡的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资源资本化。目前,已成功运作林业资本化贷款11笔2040万元。三是探索林下经济新模式。鼓励支持林业经营组织发展林下种养业,尤其是细叶青蒌藤等小吃配料市场需求量大的林下作物。针对不同模式,选择2—3个林业经营组织作为示范点或基地进行重点培育,催生扶强一批林下经济典型,促进林下经营规模化、专业化。2014年以来,省市县三级财政用于扶持林下种植补助的经费达620万元,示范种植基地面积5000亩,预计至2017年产值可达500万元。

五、新建联防联动管护模式,解决护林不力问题

针对原来生态公益林“村推、村聘、村管”模式存在的护林员队伍不稳定、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创新森林生态管护机制,在森林生态管护和森林防火上实行“镇聘、站管、村监督”的联防联动管护模式,全面提升对生态公益林的科学管护能力、灾害防控能力和综合管控能力。全县已组建生态巡护(防火)大队12支,护林员82人,配备天翼手机89部。自巡护(防火)大队组建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加强了森林资源管护。一是整合组建森林生态巡护(防火)大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的生态公益林实行集中统一管护,以行政村为单位按就近原则划分为若干片区,各片区聘用专职护林员1-2名,护林员由原来各村自行推荐聘用改为村推荐、乡(镇、街道)统一审核聘用,打破了管护上的村级地域限制。二是统筹使用管护经费。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20%、各级森林防火配套资金及政府财政补贴等资金统筹使用,用于支付护林员和监管员工资、保险金和补贴。三是强化巡护队伍管理。通过配备定位对讲手机、查看护林巡山工作日记、定期汇报护林巡山情况,强化护林员、监管员的日常管理和季度、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森林生态管护和森林防火巡逻责任落到实处。

沙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县市相比,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沙县将紧扣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大核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力落实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

责任编辑/丁 珌

猜你喜欢
沙县林权经营权
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备案而非登记
《民法典》时代农村土地经营权法律问题探究
沙县人民笑开颜
寻找真正的沙县小吃
沙县小吃 深耕本土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研究
沙县小吃亮相韩国冬奥会美食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