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统一市场建设实践及启示

2016-12-14 17:38徐孝新
当代经济管理 2016年11期
关键词:反垄断国有企业

徐孝新

摘 要统一市场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美国国内市场的形成可以划分为起步期、发展期和形成期,起步期确立了统一市场建设的制度性框架,发展期消除了原材料、劳动力自由流动障碍,建成全美铁路网、打破地区封锁将全国各个区域紧密连接起来,标志着美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统一市场形成后,美国政府通过执行反垄断政策,保护中小企业促进竞争,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等措施,捍卫了统一市场建设成果。我国在统一市场建设过程中,要明确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的作用,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经济权限,改革稀缺资源配置方式,维护市场竞争主体间的公平竞争。

关键词统一市场 ;反垄断; 国有企业

[中图分类号]F11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11-0005-06

一、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学者对地方保护、部门条块分割等市场分割现象的弊端以及建设统一市场的必要性、紧迫性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学者们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统一市场建设问题的理论研究,并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政策建议。然而,对国外统一市场建设的研究不够系统,对他国建设、维护统一市场的实践缺乏深入了解和跟踪研究。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分权式国家,各个州具有一定独立性,这种政治制度极易产生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分割等经济问题,从而为统一市场建设造成严重障碍。尽管如此,美国从建国伊始就注意克服联邦制国家市场难以统一的弊病,注重发挥联邦政府在建设统一市场中的作用。经过200多年的发展,美国市场经济发达,市场体系完善,在统一市场建设、维护方面有成功的实践,某些有益的做法值得借鉴。基于此,本文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美国统一市场形成与发展的全过程,分析统一市场建设、维护过程中的阶段性特点,总结统一市场发展的一般性规律,进而为深入推动我国统一市场建设提供某些启示。

二、美国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

美国国内市场统一、发达。但统一的美国国内市场的形成,其过程堪称曲折漫长。美国国内统一市场最终形成,大致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起步期、发展期、形成期。

(一)起步期

1776年美利坚合众国诞生之前,各个殖民地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区际贸易和城乡贸易,但交换经济的数量及规模都十分有限,加之殖民地间地理分割,殖民地间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独立战争胜利后,北美13个殖民地正式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美国获得了政治独立,并于1787年通过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下文简称“1787年宪法”),为美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法律基础。1787年宪法第八款赋予国会至高无上的权力。一是统一国内税收制度及征税标准;二是由国会处理州际贸易问题,禁止各州制定关税,保证货物免费通行;三是统一度量衡标准,制定统一的破产法;四是统一货币及汇率,联邦政府享有唯一的铸币权和货币管理权;五是保护知识产权;六是行使外交权,处理国际贸易问题。特别是1787年宪法第一条第九款中,对可能涉及到的州际贸易壁垒问题进行了限制,规定“对于任何一州输出的货物,不得征收税金或关税”,“任何贸易条例或税收条例不得给予一州入港以优于另一港口的特惠;开往或来自一州的船舶不得强令其在另一州入港、出港或缴纳关税”。1787年宪法为美国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依据1787年宪法确立的联邦制政治体制,保证了联邦政府在美国的政治地位。这一切有力地促进了美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然而,此时的美国,在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进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障碍,如南北对峙、地方分割、贸易保护主义等,严重阻碍了美国国内商品、服务、人员、资本的自由流动。

(二)发展期

美国南北战争结束了南北政治对立与经济矛盾,进一步促进了美国统一市场的发展。南北战争前,北方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经济与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的对立已经达到白热化。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矿山、钢铁、机械、纺织等行业得到迅速发展,北方资产阶级急需保护国内市场,限制国外工业品进口,同时要求保障原材料稳定供应以及获得大量自由劳动力。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取消奴隶制。南方的种植园奴隶主坚持实行奴隶制,为谋取高额利润,竭力出口原材料、进口工业品。南方奴隶制严重束缚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南北地区割据限制了北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南北战争以北方取得胜利告终,废除了奴隶制,巩固了国家统一和北方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为美国工业革命的开展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劳动力和原材料,同时也为工业品打开了国内市场,促进了美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三)形成期

美国铁路网的形成标志着美国统一市场的正式建成。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并非意味着统一的国内市场完全形成。1869年联合太平洋铁路与中央太平洋铁路接轨之前,尽管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铁路线规模不小,但东西部地区之间仍处于地理分割状态,致使东西部地区经贸联系较少。原材料市场、中间产品市场、最终产品销售市场之间处于封闭状态,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自由流动受到极大限制。铁路作为一种高效的运输方式,在建立美国统一市场进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到1890年,美国密西西比河以西的铁路线长达72 213英里,约占全国铁路总长度的43%(何顺果,1986)。美国铁路网的形成,使得农产品、木材、铁矿石、煤炭等原材料通过铁路网运送出去,同时,西部大开发所需要的工业品也通过铁路网运送过来。一些乡镇、港口、矿山受益于铁路运输发展成为城镇。偏远地区通过铁路网与大城市建立起经济联系。由此可以看出,19世纪末期,美国铁路网的形成,彻底改变了东西部地区过去那种孤立与半孤立状态,加强了工业与农业生产部门之间的合作,密切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经济联系,促进了地区生产的专业化和分工协作,在推动美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因此,19世纪末期,美国国内统一市场最终形成。

三、美国国内统一市场的维护

为维护、巩固美国国内统一市场,促进市场自由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美国政府主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不断完善反垄断政策,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保护、支持小企业发展,为美国经济、市场注入活力;三是对国有企业行为进行严格限定,使之对自由市场的干预程度降到最低。

(一)反垄断

独立战争结束了英国的殖民统治,美国从此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美国独立宣言》、《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等政治、法律文件的出台,确立了美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政府权力受到严格控制,捍卫了社会民主与自由。反对政府干预、倡导市场竞争的经济自由主义,成为美国社会的主导经济思想。蓬勃发展的工业革命,自由竞争机制极大地促进美国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美国超越英国成为世界上工业最为发达的国家。然而,自由竞争机制使得在竞争中胜出的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增强,大公司凭借自身市场优势地位,使用各种手段对付中小企业,如交叉价格补贴、低于成本价格倾销以及搭售配售等。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小企业要么被兼并,要么被破产,其结果是大公司的市场势力进一步膨胀,对自由竞争构成严重威胁。内奥米·拉穆鲁研究指出,在1895年至1904年9年间,超过1 800家制造企业与竞争对手兼并,并有1/3的兼并企业占据了市场70%以上的份额。①同时,为获取超额垄断利润,部分行业或部门联合起来,操作价格、限制竞争。尤其在铁路产业,合谋、联合、兼并、垄断、固定价格、价格歧视、不公正竞争等行为相当严重,对美国市场经济秩序构成重大挑战。

为了遏制垄断、促进竞争、增强市场活力,美国国会通过系列反垄断举措干预经济。1887年国会通过《管制商务法》(Act to Regulate Commerce)成立联邦管制机构——州际商务委员会,将铁路州际商业活动置于联邦政府监管之下。1890年制定《谢尔曼法》,禁止垄断协议及滥用市场优势。然而,《谢尔曼法》条款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因而对垄断的威慑力不强。此后,美国国会于1914年通过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克莱顿法》禁止价格歧视行为、限制企业合并,并对垄断违法较为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还对诉讼程序、惩罚额度进行了说明,较之于《谢尔曼法》,操作性更强,更有利于打击垄断行为。《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进一步规定了垄断行为,重点在于打击不公平竞争、虚假广告,并对不公平竞争和虚假广告的范围进行明确阐述。同时,《联邦贸易委员法》还创立了反垄断执法机构——联邦贸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反垄断局,成为美国反垄断政策的实施组织,其司法管辖权在1950年《塞勒—基福弗法》中得到进一步扩展,拥有对企业股票和不动产交易进行调查的权力(陈甬军,2006)。二战后,以市场结构为中心的哈佛学派理论对这一时期的反垄断理论及实践产生重大影响,美国政府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产业国际竞争力不断下降,高额垄断诉讼费用导致资源浪费严重,过于严厉的反垄断政策备受质疑。同时,倡导经济自由主义的芝加哥学派取代哈佛学派,成为政府干预经济的主流经济理论。这一时期美国政府放松了企业兼并活动限制,反垄断执法力度不断放松。近年来,美国政府反垄断政策实施弹性进一步增大,微软反垄断案在美国以和解结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从历史的角度看,即便在不同时期、不同政党执政以及特殊经济环境下,美国反垄断执法力度的口径并非完全一致,但作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政府不可能对违反公平自由竞争的行为坐视不理,更不可能放弃或彻底放松反垄断规则,维护自由竞争、促进技术创新、保证市场活力的价值取向将不会改变。

(二)保护小企业

小企业在美国的国民经济生活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创造就业机会、吸纳就业人口、增强市场竞争活力等方面,小企业的贡献异常重要。然而,无论是经济实力、市场份额、技术水平、品牌知名度、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小企业在与大中型企业、跨国公司差距相当明显,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充满竞争活力的市场,需要有大量小企业的积极参与,并通过企业间的市场竞争,才能捍卫市场经济制度。如何在小企业的成长过程中,对其给予必要的经济、技术支持,保持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对于维持自由竞争的美国市场经济体制意义重大。

1953年美国国会通过旨在保护小企业利益的《小企业法(Small Business Act)》,并依据改法设立小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承担起支持美国小企业发展的法定职责。小企业管理局按照《小企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代表众多美国小企业利益,并为其发展争取更多的法律、制度、政策保障。小企业管理局对小企业的支持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①融资支持。除了救灾贷款外,小企业管理局并不通过直接贷款或者赠款的方式,而是通过贷款担保、与金融机构合作等间接方式帮助小企业获取资金,以支持小企业的发展。此外,小企业管理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受托机构在公开市场募集资金,以联邦政府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并通过小企业投资公司向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②提供咨询及培训服务。小企业管理局在美国设置了1 800多个援助中心点,为初生创业者们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以及低价培训服务,通过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及技能培训促进小企业成长。③帮助小企业获得联邦政府采购合同。在每一个财政年度,美国联邦政府的采购规模十分庞大,为了保证美国小企业享有平等的机会向政府供应产品或服务,美国《小企业法》制定了有利于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小企业法》第15(g)部分规定,每一财政年度由总统制定小企业政府采购目标,并对政府采购目标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政府采购的初级合同,来自于小企业的合同金额比重不能低于23%。同时,对于特别人群、特定区域规定不同的政府采购标准。比如,对于由伤残退伍军人拥有、控制的小企业,政府采购初级合同及分包合同金额不能低于3%;在经济上和社会上处理劣势地位的个人,其拥有、控制的小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初级合同及分包合同不得低于5%;由妇女拥有、控制的小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初级合同及分包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对于那些获得HUBZone(Historically Underutilized Business Zones)认证的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初级合同及分包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此外,小企业管理局作为美国小企业的代言人,代表小企业利益在联邦政府内部进行游说,以达到影响政府政策制定、维护小企业权益的目的。

当前,为了进一步促进美国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奥巴马政府继续加大对美国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在2015年财政预算报告中,提出了10项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预算方案。①帮助小企业获得信贷资金刺激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就会。预算方案为小企业管理局商业贷款计划提供4 750万美元的补贴。对7(a)贷款担保项目提供175亿美元,将支持小企业获取至少4.5笔贷款。根据504CDC(Certified Development Company)计划为小企业提供75亿美元担保贷款,以支持小企业发展商业地产、购买重型机械设备。为超过3 500家创业初期的小企业提供2 500万美元直接小额贷款。此外,预算方案对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40亿美元的信用担保。②增强美国制造业和技术创新水平。除了小企业投资公司资金外,预算中要求国会与总统启动一个公私投资基金,以支持在美国发明的先进新兴制造技术实现商业化应用。③对于小额贷款及退伍军人拥有的企业贷款减免费用。对于7(a)计划下低于35万美元的SBA Express贷款免除预付费用(upfront fees),非SBA Express贷款金额超过15万美元,则减免50%。④为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再融资机会。预算建立授权504贷款再融资计划,提供75亿美元的担保贷款。这一计划有助于小企业在商业抵押贷款、设备债务方面锁定长期低利率,并有助于促使小企业自由资源以寻找新的投资机会。⑤为灾害援助贷款提供资金支持。小企业管理局灾害贷款计划为所有受灾的房主、承租人、各类企业所受到的财产损失提供低利率贷款。预算方案中对于当年的直接灾害支持贷款总额将超过10亿美元。为了继续减轻飓风桑迪的影响,以及防范未来可能发生的灾难,预算提供1.87亿美元用于支持灾害贷款计划。⑥简化小企业管理局贷款申请。预算方案支持小企业管理局一站式贷款服务平台,该平台将简化贷款申请手续使得小企业获取7(a)贷款更加方便、快捷。⑦投资于小企业领导人项目。预算方案提供1 500万美元推动创业教育计划的实施。这一计划基于私有部门及非盈利组织最佳实践,以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形式,支持建立小企业领导模式。⑧对美国转业退伍军人的创业培训进行投资。预算方案中提供700万美元资金,对大学2.5万民退伍军人进行必要培训,使其能够适应社会生活、掌握创业技能。⑨支持开展创业资讯服务以及区域经济发展。预算方案中提供1.98亿美元用于支持小企业管理局技术支持计划,其中1.14亿美元授权给63个小企业发展中心,2 000万美元用于支持小额贷款项目以支持小企业起步。预算方案中还对小企业管理局经济增长加速器计划提供500万美元,对区域创新集群计划提供600万美元,以支持小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风险投资家、地区产业领导人建立紧密联系,利用地区独特资源将创新理念变成可持续、高增长的小企业。⑩为小企业获取联邦政府援助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预算方案中提供600万元美元用于商务美国(Business USA)——一站式服务平台。小企业管理局继续将商务美国扩展为一个稳健、友好的系统,以支持美国小企业、出口商获取联邦、州及地方商业资源。

(三)严格限制国有企业的规模、边界及行为

美国是世界上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私有企业是美国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美国社会对国有企业怀有较强的敌意和排斥。然而,现实经济中的市场失灵现象无法自动消除,用“有形之手”取代“无形之手”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普遍做法。美国政府直接投资于企业无力承担或因投资周期长、效益低而不愿意承担,但具备全局经济效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为这个社会的发展创造必要支撑。为了避免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进行直接竞争,破坏自由竞争市场秩序,美国国会通过一系列法律措施,在要求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率的同时,严格限制国有企业的行为。

一是严格控制国有企业数量规模。美国联邦政府、州及地方政府均建立了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在不同时期,针对特定的经济环境,美国政府对国有企业采取了不同的态度。面对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的理论思想被视为资本主义世界应对危机的“救星”。就以联邦政府层面为例,为扭转经济颓势,在国家干预主义指引下,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建立了一批重要的联邦政府公司,如商品信贷公司(简称“CCC”)、美国进出口银行(简称为“EXIM”)、联邦谷物保险公司(简称为“FCI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简称为“FDIC”)以及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简称为“TVA”)等。在20世纪70年代,面对整体业绩下滑的铁路产业,联邦政府出资设立了联合铁路客运公司和美国国家铁路客运公司(简称为“AMTRAK”)两家铁路公司。然而,两家联邦政府公司命运却不相同,Conrail在扭亏为盈之后实现了私有化,而AMTRAK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下负责提供全美铁路旅客城际运输服务。总之,就联邦政府层面,联邦政府公司数量较少,仅有十余家左右。

二是明确界定国有企业的产业分布。联邦政府公司产业分布界限明确、范围狭窄。国会设立联邦政府公司的目的并非是与私有企业在市场上进行竞争,更不是要取代美国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相反,联邦政府出资设立联邦政府公司,其目的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促进资本主义私有制能够更加有效地运转。在此基础上,国会在设立联邦政府公司之初,就通过单独立法的方式,将每一家联邦政府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限定在一个具体的生产服务领域,并竭力避开与私有企业进行竞争。目前,联邦政府公司的产业分布范围极其有限,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业等服务业,在制造业也有少量的联邦政府公司。同时,每一家联邦政府公司的主营业务单一,不存在多元化经营现象。

三是严格控制对国有企业的财政补贴。联邦政府公司要获得政府财政补贴,前提条件是企业亏损以至于威胁其正常运营。即便联邦政府公司某些业务领域处于亏损状态,只要能够持续正常运营,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得到联邦政府拨款补贴的。联邦政府公司要获得财政拨款,必须要经过立法过程来实现。同时,财政拨款过程也是总统与国会、民主党与共和党博弈的过程,总统及其下属的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等行政部门以及国会下属的拨款委员会等立法部门,均参与美国联邦政府年度拨款事务之中。其中国会在拨款事务决策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这是由美国宪法所赋予的权力。正如《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1条第9款规定,“除了依照法律的规定拨款之外,不得自国库中提出任何款项”。对于拨款资金的使用要进行严格管理。拨款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须用于特定目的和具体项目,如联邦政府对AMTRAK拨款要将运营账户和资本账户分开,对USPS的联邦拨款也要分为低价邮件补贴和收入放弃拨款补贴。其目的在于防止交叉补贴、监管拨款资金使用、保证普遍服务的持续供给。

四、若干启示

(一)建设、维护统一市场是一个长期过程

对于任何一个大国或者是区域一体化经济组织,完成统一市场的建设任务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纵观美国国内统一市场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统一市场建设没有终点。美国在获得政治独立之后的一百多年时间里,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国内统一市场建设。即便在国内统一市场形成之后,统一市场建设进程也未终止。美国政府通过法制建设、制度改革等措施巩固、维护统一市场建设成果,以消除对自由竞争市场秩序的各种潜在威胁。统一市场任务之所以漫长而艰巨,究其原因无不与利益重新分配有关。如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权力之争,民主党与共和党党派之争,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与竞争,等等。建设国内统一市场或区域性统一市场,旨在通过区域内商品、服务、人员、资本自由流动和自由竞争,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增进区域共同利益。然而,消除市场分割、各类保护主义和歧视性行为,必将打破现有利益分配格局,毫无疑问会招致既得利益集团的极力阻扰。即便统一市场形成之后,破坏统一市场的各种现实和潜在危险也不会彻底清除,维护、巩固统一市场建设成果任重而道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统一市场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统一市场体系建设的思路日渐明晰。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扫清市场障碍,健全市场规则,促进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成为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要“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在中央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国统一市场建设的广度与深度有了进一步发展,市场一体化水平大幅度提高(白重恩、杜颖娟、陶志刚、仝月婷,2004;杨凤华、王国华,2012;龙志和、林志鹏、吴梅、吴小节,2012)。然而,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目标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制约统一市场建设的各种要素尚未彻底消除,统一市场建设将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

(二)注重发挥中央政府作用,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经济权限

美国联邦政府在美国统一市场形成、发展、维护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建国之初,消除市场分割、建设统一市场就已经明确写入美国宪法,确立了美国国内统一市场的制度性框架。同时赋予国会在统一市场制度建设方面至高无上的法定权力,明确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有关统一市场方面的权力边界,征税权、铸币权、汇率定价权由国会统一行使,由国会制定度量衡标准、专利保护制度,消除任何形式的州政府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及隐患,由国会行使州际贸易及国际贸易争议处置权等,根据宪法精神成立反垄断执法机构和管制机构,这些举措从根本上确立了联邦政府在统一市场建设中的地位,保障了要素自由流动和市场自由竞争。在统一市场基本制度确立之后,美国国会制定了一系列遏制垄断、促进竞争的法律法规,为维护、巩固国内统一市场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如遏制垄断制定系列反垄断法,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市场竞争活力制定竞争性政策,严格约束国有企业行为而制定的系列法律制度等。此外,鉴于当时因交通运输条件导致的地理区域分割,联邦政府以各种方式积极改善国内交通设施,特别是在铁路建设领域,联邦政府通过土地赠予、关税减免、贷款援助、统一行业技术标准等方式支持铁路网建设。由此可以看出,联邦政府在美国统一市场建设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统一市场的权力、职责明晰,有力地推动了美国统一市场建设步伐,捍卫了统一市场建设成果。

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制约我国统一市场建设步伐,是造成国内市场分割的原因之一。在当前的政治经济体制、官员晋升考核机制和财政税务制度下,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有动机“或明或暗”地人为设置地方市场壁垒,保护本地产业免遭外部竞争,以提高本地就业率、发展地方经济。同时,因缺乏法律明确授权,中央政府在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建设统一市场过程中没有发挥应有职责。尽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然而,尚未对统一市场建设进行制度性规定,也未对市场分割、地方保护主义、不公平竞争、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等有悖于统一市场的行为进行界定,更未设置此类行为的处置条款。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必须消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有必要在宪法条款中明确禁止地方政府阻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分割行为,并将违反此类规定的处置权交由中央政府,树立中央政府建设统一市场的法定权威。

(三)明确国有企业边界,严格约束国有企业行为

当今世界,国有经济普遍存在,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共生,即便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也存在这一定数量与规模的国有企业。建设统一市场、发展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必须通过消灭国有企业才能够实现,而是要合理划分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边界,对国有企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约束,最大限度地消除对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的干扰与破坏。美国国有经济总量规模较小,国有企业产业分布相对集中。就以联邦政府公司为例,发现每一家企业各自都是在一部特殊法律规制下独立运营的。联邦政府公司的使命目标、业务范围、管理模式等经营、管理活动,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严格限制,最大限度保障国有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展开公平竞争,以实现资本、土地等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在特殊法律条款中,对联邦政府公司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明确阐述,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处置方式也进行了具体规定,从而对国有企业实施有效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因此,建设统一市场,应清晰界定国有经济边界,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监督体制是妨碍深入推进统一市场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缺乏完善的制度、法律约束下,国有企业极易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在市场竞争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方面,在当前的官员晋升考核机制下,国有企业负责人出于获得职位升迁的考虑,有动力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竞争优势,进而实现自身职务晋升。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具备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这突出表现为,在国有企业多元化业务中,利用交叉补贴提升在竞争性领域中的竞争优势,以弥补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低效率所导致的竞争力不足。同时,在政府——国有企业博弈过程中,国有企业利用信息优势,以不同方式获取直接或间接的财政补贴、金融支持,这种行为本身对市场主体间的公平竞争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其关键在于要通过制度、法律建设,明确国有企业的产业布局,放开竞争性领域业务,促使企业间公平竞争。同时,除了对实现特定社会、经济功能的国有企业进行必要的政府资助外,取消国有企业竞争性业务领域任何形式的补贴或救助。此外,强化国有企业监管、惩治国有企业腐败也是建设统一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

[注 释]

① Namomi R. Lamoreaux. The Great Merger Movement in American Business,1895-1904[M].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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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building of a single domestic market is a long and complicated systematic project. The formation of the US domestic market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phrases,namely the initial stage,the growth stage and the maturity stage. At the initial stage,th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for the single market building was completed;at the growth stage,the barriers that hinder the free mobility of raw materials and labor force were eliminated; the completion of the nationwide rail network and the breakdown of the regional blockades of the country marked the formation of single domestic market was completed eventually. After the formation of a single domestic market,the US government took some effective steps to safeguard the results of single market building,such as implementing of antimonopoly policy,protecting of SMEs to promote competition,offering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other measures. For China,building single domestic market is a long-term and arduous task and the role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should be fully played.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should be clarified,the way allocating scarce resource must be reformed,maintaining the fair competition between market competitors.

Key words:single market;antitrust;state-owned enterprises

(责任编辑:张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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