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栋
相比较古罗马贵族们“热爱真理者、伟大的庞培”这样的绰号,中世纪欧洲贵族们“秃头查理”、“口吃路易”等外号着实显得过于接地气了一些。只是,如此接地气背后的原因可一点儿都不简单。
粗看西方历史,你很容易得出这样的印象———古罗马时代贵族们的绰号一般比较“高大上”,而中世纪的绰号则各种“矮矬穷”。
例如,击败汉尼拔的罗马名将西庇阿绰号为“非洲征服者”;恺撒的宿敌庞培号称“伟大的庞培”;《沉思录》的作者马克·奥勒留少年时就被叫做“热爱真理者”:出身军官、后登基为帝的奥勒良因执法严厉,被称作“手持宝剑的奥勒良”……
然而,中世纪君主和诸侯的绰号却是这样的:墨洛温王朝的宫相查理战功赫赫,曾成功击败阿拉伯倭马亚王朝人对法兰克的入侵,这功劳放在古罗马,怎么也能得个某某征服者的绰号,可生不逢时的他只是被称作“铁锤查理”。他的儿子是法兰克加洛林王朝的开国君主,因为个头矮点儿,就被叫做“矮子丕平”。而丕平的子孙们,其绰号更是惨不忍睹,例如“秃头查理”、“口吃路易”、“胖子查理”……
除了拿体貌特征说事儿,中世纪的绰号还喜欢把人比喻成动物。敢于和德意志腓特烈大帝正面冲突的萨克森公爵被叫做“狮子亨利”;与英格兰国王发生过正面冲突的苏格兰国王威廉一世绰号也是“狮子”;英格兰传奇君主理查一世的绰号也是“狮心王”……狮子虽为百兽之王,但毕竟是动物,与古罗马动辄将君王比喻成神相比,这档次顿时低了一大截。
这些阅读经验似乎让我们得出了古罗马起绰号比中世纪“高大上”的结论,那么,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其实古罗马也并非所有的绰号都那么“高大上”。罗马贵族的命名极为复杂,分为本名、氏族名、家族名。在有些用法中,还会冠以父名和部落名。其中家族名多取自该家族某位始祖的绰号,这些绰号多产生于罗马文明草创时期,也多粗糙而接地气。
例如盖乌斯·尤里乌斯·恺撒,其中“恺撒”即为家族名,是恺撒先祖的绰号,在迦太基语言中是“大象”之意。其先祖之所以能获得这个绰号,盖因其在布匿战争中,面对敌人迦太基恐怖的大象军团戮力死战,亳不退缩。当这个绰号一旦成为家族名,就渐渐丧失了原来的含义。我们今天看到的那些高大上的绰号,则属于罗马人的荣名,又叫附加名或第四名,是某人因功绩突出被授予的,本就有表示尊崇之意,所以显得高端大气也不难理解。此外,随着古罗马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用语与修辞日益精雅,荣名自然会更加考究。
中世纪那些“矮矬丑”的绰号,也主要集中在这一历史阶段的中前期。这一时期,西欧主要由大大小小的蛮族(以日耳曼人为主)王国所统治,与罗马文化相比,蛮族文化原始而粗粝,不具备罗马意义上的文明与精致。历史学家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曾描述日耳曼人无论首领与战士,皆风俗简朴,不重繁文缛节。在蛮族王国统治前期,许多君主贵族甚至不识字,这在古罗马简直不可想象。有研究认为,直到九世纪前后的加洛林王朝文化复兴时期,绝大多数王国的臣民仍是文盲,就算贵族也才达到识字的基础水平,当然也别指望他们能像恺撒、奥勒留一样写出《高卢战记》《沉思录》这样传唱千古的名篇。在这种情形下,中世纪贵族间出现那些粗鄙而接地气的绰号,一点也不意外。
到中世纪晚期,以法国为代表的精雅奢华的宫廷文化渐渐在欧洲涌现,“矮矬丑”的绰号也随着整个文化语境的变化日益稀少。需要特别提一句的是,在美国创建伊始,新大陆文化也呈现了质朴的一面,当时总统们的绰号也十分接地气,例如安德鲁·杰克逊因强硬而被称为“老山核桃”,马丁·范布伦因机变而被称作“金德胡克红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