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2016-12-13 04:15齐雅莎
对外经贸 2016年8期
关键词:跨境电商国际贸易税收

摘 要:2010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以每年超过30%的速度快速发展,形成了以出口为主,进口为辅的发展格局。跨境电商的出现有效简化了外贸业务流程,改变了国际贸易监管方式,促进了国际贸易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能更精准地定位国外客户,同时也增加了税收难度。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加强跨境电商监管,解决出口退税难题,提高跨境电商物流业服务水平,加大跨境电商产品的知识保护力度。

关键词:跨境电商;国际贸易;税收;监管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8-0146-02

[作者简介]齐雅莎(1983-),女,汉族,天津人,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教学、职业教育。

理论界普遍认为跨境电商的产生与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密切相关。认为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欧美市场需求萎缩,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而我国面临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压力,中小型外贸企业迫切需要降低外贸成本,打破贸易壁垒,实现精准化营销,摆脱外贸困局。在此背景下,自2010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平台快速发展,出现了“海淘”、“海代”,大型超市卖场的跨境电商专区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一、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概况

(一)跨境电商类别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依据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出口业务,跨境电商的3大交易模式(B2B,B2C,C2C),可将我国跨境电商分为出口B2B、出口B2C、出口C2C、进口B2C和进口C2C五大类。

表1 我国跨境电商类别

业务类型贸易模式参与主体交易特点代表网站物流方式

出口B2B企业与企业间交易大批量、小批次、订单集中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一达通、传统海运、空运

B2C企业与消费者间的交易小批量、多批次、面向众多顾客、订单分散速卖通、敦煌网、Ebay、亚马逊、兰亭集市中国邮政、国际快递、海外仓

C2C消费者与消费者间的交易小额商品交易速卖通、敦煌网、wish中国邮政、国际快递

进口

B2C进口企业与消费者间交易小批量、多批次、面向众多顾客京东全球购、天猫国际、洋码头、洋东西、亚马逊国际快递+国内快递,保税仓库+国内快递

C2C海淘、海带个人与消费者间交易小额商品交易、化整为零微商、微博等国际快递+国内快递

(二)交易规模

自2010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10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13万亿元,至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42万亿元,年均增速为3415%,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超过20万家,预计2017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8万亿元。跨境电商在我国贸易体系比重迅速上升。2010年跨境电商占进出口贸易比重为64%,至2014年已达159%。

(三)发展基础

1电子商务消费人群及消费规模庞大。2015年我国互联网用户高达649亿人。其中,互联网网购用户361亿人,手机网购236亿人,促进了服装、鞋帽等优势产业发展;2物流产业快速发展。目前我国有6800多家公司具有物流营运资格,建立了64000个快递网络,从业人员超过70万人;3在线支付业务快速增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15年全国网上支付业务36371亿笔,金额20182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29%和4667%;4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出现使电子商务平台能更好地了解消费者偏好和需求。

(四)发展格局

当前我国跨境电商贸易以出口业务为主,2014年出口业务占比867%,而进口比重仅为133%。其中,跨境电商出口零售部分规模快速扩大,第三方跨境平台凭借低门槛、广覆盖的特点迅速壮大,其中阿里速卖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境交易平台。随着配套物流的升级尤其是海外仓模式的兴起,支付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出口电商加快在品类与区域的扩张。

随着国内市场对海外商品需求的增长,跨境电商进口比重呈现逐年递升态势,特别是随着网购市场的逐步开放以及消费者网购习惯的形成,以海淘为代表的境外购物方式正受到越来越多国内消费者的青睐。

二、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简化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传统外贸的业务流程是由生产企业、出口企业、进口企业、零售商、消费者等参与者完成,经过多个中间环节,终端商品价格大幅提高。而跨境电商平台的出现,可以使生产企业或出口企业直接将商品出售给国外的消费者,无需经过多个中间环节。另外跨境电商普遍采用无纸化贸易,利用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将贸易中涉及的多方当事人(如商检、银行、海关、税务和外汇管理)高效连接在一起,取代了传统贸易复杂的业务流程,特别是在合同履行方面。

(二)转变国际贸易监管方式

跨境电商化整为零,将过去集装箱货物贸易变为小包快递,呈现碎片化、网络化、即时性特征,游离于现行监管体制之外。倒逼管理机构改变原有重点监管大批集装箱货物贸易模式,逐步重视国际小件快递监管,加快实现海关与电商、第三方支付、物流商对接,将跨境电子商务纳入海关监管范畴。2016年中央出台跨境电商新政,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税费从行邮税调整为与传统贸易相同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另外很多原先无需提供原产地证明的跨境海淘商品,因政策的改变无法进入我国市场。

(三)促进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多元化

跨境电商的出现,可以使更多优质企业通过网络平台以较低的运营成本直接销售产品。另外,由于受出口经营权限制而无法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中小企业甚至个人,皆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从事国际贸易,打破过去传统外贸公司垄断状态,使国际贸易经营主体日渐多元化。

(四)精准定位国外客户

国内各大跨境电商平台通过几年来的运营,不断收集积累国外客户的需求信息,并通过平台反馈给国内平台卖家,使卖家更加系统地了解国外客户的需求,并不断针对时节、区域、年龄、宗教和性别特点,调整营销策略,更加精准地针对目标客户群体采取有效营销手段。

(五)税收难度增加

跨境电商进口贸易主体的经营地点、国籍、来源地和课税对象不易确定,增大了税务机关获取税收证据的难度。还有一些跨境电商从业人员依靠携带快递和私人物品形式进入国内市场,躲避征税或偷逃征税,造成税收损失,扰乱了国内市场。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跨境电商监管,解决出口退税难题

针对跨境电商监控和税收政策滞后问题,政府应及时出台并逐步完善跨境电商税收和监管政策。针对出口企业无法向海关进行跨境贸易电商业务的出口申报,也享受不到一般贸易企业的出口退税问题,应逐步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重点解决很多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无法取得购进出口货物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等进项凭证难题。

(二)提高跨境电商物流业服务水平

应提高跨境电商物流企业通关效率,降低跨境电商物流成本。开展海外仓储、跨境转运、海外自提等业务。大力发展专业化的第三方跨境物流企业。

(三)加大跨境电商产品的知识保护力度

跨境电子商务呈现出境内境外两头复杂特点,即商品境外来源复杂,进货渠道多,境内收货渠道复杂,且多为个人消费,而商品进境时品牌众多且商品种类较丰富。这些都会给开展知识产权确权带来一定困难,需要确权的数量、难度也会大大增加。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提示跨境电商运营者切实加强货物来源渠道的管理,保留必要的货物来源证明材料,便于开展确权;依托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加强知识产权授权许可白名单建设,便利合法授权商品快速通关。此外,加强知识产权违法惩戒力度,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同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诚信机制。

[参考文献]

[1]鄂立彬,黄永稳国际贸易新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最新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4(3)

[2]来有为,王开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性因素及其下一步[J]改革,2014(5)

(责任编辑:张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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