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现状、国际比较及政策建议

2016-12-13 01:16教授
国际贸易 2016年11期
关键词:顺差服务行业逆差

李 兵 教授



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现状、国际比较及政策建议

李 兵 教授

“十三五”是我国外贸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围绕“扩规模、优结构、增动力、强基础”的主线,加快服务贸易的发展,既能有效缓解严峻的货物贸易形势,还可以促进国内各项制度规则尽快与国际接轨,倒逼国内服务业的改革创新,顺利实现由制造业大国向服务业大国转型的历史进程。在这个过程中,理性认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出现的逆差问题,大力促进服务贸易更好更快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现状

(一)服务贸易整体逆差规模持续扩大

按照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国际收支统计口径(如图1所示),改革开放初期的1982年到1994年间,我国服务贸易存在持续顺差,不过顺差的规模不大,1992年顺差最大额为54亿美元。此后几年间有逆差也有顺差。自1998年后我国服务贸易才开始出现持续的逆差,到了2008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超过百亿美元,达到111亿美元,且逐年开始增大。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首次超过千亿美元,达到1235亿美元,2014年为1724亿美元,2015年达到1824亿美元,2008年到2015年的7年中,年均增长49.3%。

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2015年商务部公布的服务贸易差额显示为1366.2亿美元(按照WTO的相关规定,不含政府服务等)。同期联合国贸发会议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数据表明,2015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达到2093亿美元。按照该组织的统计进行横向比较,中国已经连续五年成为世界第一大服务贸易逆差国。与此同时,2015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到6700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服务贸易进出口国。

不管按哪种统计口径,显示的事实都是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逆差确实在持续扩大。2016年第一季度,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国际收支统计,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已达576亿美元,同比增长47%,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875亿美元,同比增长26%。预计2016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扩大趋势仍将持续。

(二)服务贸易部分行业也存在顺差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平衡表(BPM6)统计资料,对我国2008年至2015年服务贸易逆差分行业进行分析(如图2所示),在我国服务贸易整体上是逆差的基本格局中,分行业来看,既有逆差,也存在顺差。

由图2可知,我国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即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项目下历年都是顺差,顺差规模每年都在200亿美元左右。此项目顺差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修订《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第六版(BPM6)时,提出了“制造服务”的概念,即货物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委托其他国家进行加工的货物、原材料和配件的出口,不能算作一般货物的出口,而应看作受委托加工国家对委托国家的实物或劳动力投入服务的出口。在《手册》(BPM5)中,此项目算作货物贸易中,因此,过去在我国服务贸易统计中,此项目并不在服务贸易之中。自从《手册》(BPM6)被广泛实施后,此项目被调整进入服务贸易,增加了我国服务贸易的顺差项目。

图1 中国服务贸易差额(1982—2015年)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同样存在顺差的服务分行业中,还有建设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类。其中,建设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顺差数额较小,大约在100亿美元以下; 其他商业服务中我国在2008、2009年是逆差,从2010年开始转为顺差,2015年达到189亿美元,增长十分迅速。在《手册》(BPM6)中,其他商业服务包括的内容较多,主要有研究和开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贸易相关服务、废物处理和防止污染、农业和采矿服务、经营租赁等。我国在过去几年中,其他商业服务项目从逆差转为顺差,体现了我国服务业在这些方面的竞争力有了较快的提升。

(三)运输、旅行服务行业逆差规模较大

仍如图2所示,我国在服务贸易的传统行业如运输、旅行方面存在巨额的逆差。其中,运输行业逆差自2008年以来持续增长,2008—2015年间平均逆差近400亿美元,2014年运输行业逆差达到579亿美元,2015年有所下降。运输行业的逆差形成与我国货物贸易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随着货物贸易进出口的飞速增长,我国运输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运力明显不足。虽然2001—2012年间我国海洋船队净载重量年均增长率达到29%以上,但是运力的增长远远不及我国货物贸易规模的增长,因此,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的增长,很大程度上是靠运输服务的进口实现的。

值得注意的是,旅行服务逆差增长最快,2013年为769亿美元,2014年达到1293亿美元,同比增长68%,2015年为1781亿美元,同比增长38%。我国旅游服务逆差的形成具有多方面的原因,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国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加之此期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人民币购买力进一步提高,境外旅游、留学和就医需求日益旺盛,使得出境游人数急剧上升。与此同时,虽然国外入境旅游人数没有出现严重下降的趋势,但入境旅行人数比不上中国旅客出境人数的增长。加之近年来中国国内旅游自然环境如雾霾日益严重,国内旅游人文环境如景点拥挤喧嚣的负面观感等等,都严重影响了外国旅客入境旅行的意愿。一正一反两个方面,造成了目前我国旅行服务巨额逆差的出现。

(四)部分服务行业逆差规模存在差别

如图2所示,在保险和养老金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两个行业,我国都存在逆差,逆差额都在160亿美元左右。2008—2015年间,平均而言,保险和养老金行业,我国出口在30亿美元左右,进口在200亿美元左右,逆差在170亿美元左右。知识产权使用费行业,我国年均出口只有个位数的规模,大约8亿美元,进口年均147亿美元,逆差大约140亿美元。在知识产权使用费行业,我国是绝对的净进口国。

图2 中国服务贸易分行业差额(2008—2015年)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在金融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方面,我国服务贸易也存在逆差,但是逆差的规模相对很小,年均都在10亿美元以下。同时,这几个行业的进出口贸易规模也相对较小。如金融服务2008—2015年平均进口额21亿美元,出口18亿美元,逆差年均3亿美元;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年均进口7亿美元,出口2亿美元,逆差年均5亿美元;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行业,年均进口13亿美元,出口10亿美元,逆差年均3亿美元左右。

二、当前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国际比较与分析

为了更深入地分析当前我国服务贸易的逆差情况,有必要进行横向国际比较,对比分析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服务贸易发展情况。本文选取了2015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相对较大,同时又与我国经贸关系比较密切的几个经济体来进行分析比较,如表1所示,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印度、新加坡、中国香港、韩国等9个经济体,加上中国,一共10个经济体。

其中,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是西方发达经济体,日本、韩国是与我国经贸往来较多的亚洲发达

经济体,印度是亚洲服务贸易进出口大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与我国服务贸易联系较为密切。为了便于比较,同时考虑到标准的统一性,本部分所用数据均来自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服务贸易数据库,其数据收集标准是《手册》(BPM6)。总量数据比较所用时间段选为2010—2015年,其后分行业数据由于UNCTAD的统计时差,所用时间段为2010—2014年。

(一)美英印等经济体具有服务贸易顺差

图3显示了2010—2015年间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服务贸易逆差情况,其中美国、英国、法国、印度、中国香港五个经济体具有服务贸易顺差,而德国、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五个经济体具有服务贸易逆差。

具体来看,美英两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具有巨大的贸易顺差。2010—2015年间,美国年均服务贸易顺差达到2000亿美元,其中2014年达到2331亿美元,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英国年均服务贸易顺差规模为1191亿美元,只有美国年均服务贸易顺差的一半多,2014年英国服务贸易顺差额最高,为1459亿美元。法国的顺差规模比英国差了很多,研究期间年均顺差额为257亿美元,不足英国年均额的1/4。法国顺差最大额出现在2011年,为337亿美元。

印度和中国香港作为亚洲重要的服务贸易进出口经济体,均具有贸易顺差。其中,印度2010—2015年间年均顺差额190亿美元,2015年顺差额最大,达到321亿美元。中国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年均服务贸易顺差额超过印度,为236亿美元,2014年顺差327亿美元,是研究区间最高。

(二)我国逆差规模相比德日韩等经济体数额巨大

如图3所示,在五个服务贸易逆差经济体中,中国逆差额最大。2010—2015年间中国平均服务贸易逆差额达到1032亿美元,同时,逆差增长速度也最快,年均增长率达到89%。2015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是德国、日本逆差规模的大约4倍。

表1 2015年世界主要服务贸易经济体进出口排名 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UNCTAD)

图3 主要经济体服务贸易差额(2010—2015年)

数据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UNCTAD)

从图3可以看出,同时期德国年均逆差为47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只有3%,2013年达到最大593亿美元后开始有所下降,2014年为531亿美元,2015年为426亿美元。日本年均逆差为318亿美元,2012年达到477亿美元最大值后,逐年降低,2013年355亿美元,2014年292亿美元,2015年只有130亿美元。韩国年均逆差为96亿美元,2010年逆差最大,为142亿美元,此后逐年减少,到2014年减少为只有37亿美元,然而,韩国在2015年服务贸易逆差突然增加到157亿美元。新加坡作为自由港经济体,虽然存在服务贸易逆差,但是相对数额较少,年均只有27亿美元。

(三)我国服务贸易部分顺差行业存在相对优势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中国贸易服务在货物有关的服务、建设、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等四个行业存在一定的顺差。图4显示了我国四个顺差行业与主要服务贸易经济体的比较。

从图4(a)可知,在建设服务行业,中国的顺差规模不及韩国,但是远远大于日本,其他经济体如英国、法国、新加坡等只有微小的顺差存在。从图4(b)可知,与货物有关的服务行业,中国的顺差规模较大,其他如美国、英国、法国、新加坡的顺差规模不如我国。其中几个制造业国家如德国、日本、韩国近年来都是存在逆差。

在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从图4(c)可以看出,中国存在顺差,但是顺差规模比起印度来差距巨大。印度的顺差规模近500亿美元,而中国只有不到100亿美元,印度是中国的5倍之多。

在其他商业服务行业,从图4(d)可以看出,中国与印度的顺差规模差不多,都在200亿美元左右,但是比起美国、英国来,存在不小的差距。德国、日本、韩国则都是存在逆差。其中,日本的逆差规模较大,200亿美元左右,德国、韩国的逆差规模在100亿美元左右。在其他商业服务行业,我国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四)我国运输、旅行行业逆差增速较快

在运输行业,图5(a)显示德国、印度、日本均有逆差存在。从规模来看,我国与印度的运输行业逆差规模最大,2014年我国达到579亿美元,印度达到586亿美元。德国与日本的运输逆差规模相对中国和印度的较少,2014年德国运输服务逆差176亿美元,日本才63亿美元。在运输行业,持续顺差的是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其中,中国香港的运输服务顺差最大,这主要来自对中国大陆的运输服务出口。

在旅行服务方面,图5(b)显示英国、德国、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都存在旅行服务逆差。其中,我国的旅行服务逆差增长速度最快,2011年我国旅行服务逆差只有241亿美元,到了2014年就达到了1079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近86%。其他经济体中,德国每年都有旅行逆差存在,但是逆差较为稳定,英国、日本、韩国的旅行逆差都呈现出逐年减少的趋势。从规模来看,2014年德国的旅游逆差为489亿美元,不到我国的一半,英国、日本则不到100亿美元,韩国仅为53亿美元。

图4 主要经济体服务贸易差额分行业比较(顺差行业)

数据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UNCTAD)

(五)部分逆差服务行业与其他经济体相比存在差距

在保险和养老金行业,图5(c)显示美国、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都存在逆差。其中,中国的逆差规模与美国相似,印度和日本的规模不及中美的一半,其他经济体较小。在保险和养老金行业,主要的顺差经济体是英国、法国、德国,其中英国是最主要的顺差来源国,顺差的规模也较大,而德国顺差规模较小,法国在某些年份有顺差,但是也存在逆差。

知识产权使用费行业的逆差情况见图5(d)。由图可知,美国是最大的顺差来源国,顺差规模近1000亿美元,远远超过其他具有贸易顺差的国家,如日本只有150亿美元的顺差。中国和新加坡的逆差最大,均有近250亿美元的逆差,印度、韩国、中国香港的逆差相对较小。

(六)金融、文化等逆差行业相比其他经济体逆差较小

图5(e)显示了我国金融服务逆差与其他经济体的比较。我国金融服务行业逆差很小,不过由图可知,美国、英国金融有巨额顺差,法国、德国、新加坡、中国香港有较大顺差,日本有微小顺差。我国金融服务逆差相对较小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金融市场相对开放度不大,如果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此行业逆差额迅速扩大的可能性较大。

由图5(f)可见,我国在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方面逆差相对不大。不过整体而言,此行业差额绝对数也较小,最大的是英国,顺差额也只有18亿美元左右,法国、德国、日本、印度都有逆差,其中2010年印度的逆差还相当大。

三、针对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政策建议

(一)理性认识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的增长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制造业“世界工厂”地位的建立,货物贸易取得了长足发展,有了巨额的贸易顺差。然而服务贸易一直是发展的“短板”,长期存在贸易逆差。从前述研究的2010—2015年间的情况来看,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上相对较大,增速上相对较快,确实应该引起充分重视。

然而,如果我们把研究的区间进一步拉长(如图6所示),可以发现,1980—2009年的德国、日本在服务贸易行业,都曾存在过巨额的逆差,而且持续的时间很长。图6显示,在20世纪80年代后全球经济快速增长的进程中,制造业出口大国德国、日本都存在长期的、大规模的服务贸易逆差。德国自从1986年起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一直到1999年达到最大值后,才逐渐减少。日本也是这样,逆差在20世纪80年代后逐渐增大,在1996年达到极限,进入新世纪后才逐步减少。韩国与德日稍有不同,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时保持了服务贸易的顺差,而后才开始了服务贸易的逆差过程。

图5 主要经济体服务贸易差额分行业比较(逆差行业)

数据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UNCTAD)

从我国1980—2009年之间的服务贸易逆差情况来看,我国与韩国在规模上差不多,也是刚开始时保持一定的顺差,后来才有了小幅的逆差出现。与德国、日本的服务贸易逆差规模相比,我国服务贸易在改革开放的近三十年间,逆差规模都相对较小。如前文图3所示,2011年后,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才超过德国、日本的逆差水平,并开始快速增长。

因此,从德、日、韩这些以制造业货物贸易为主的国家发展经验来看,我国作为新兴制造业对外贸易的大国,预计在服务贸易领域,未来一段时期逆差规模仍将进一步扩大,且只有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会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总体来看,逆差规模将会是可控的,并将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存在,对此,应有理性和清醒的认识。

图6 德、日、韩、中服务贸易差额比较(1980—2009年)

数据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UNCTAD)

(二)区别对待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内部结构

在我国服务贸易整体上存在逆差的格局下,也应看到服务贸易逆差结构分行业存在不同。有的服务贸易行业存在顺差,国际竞争力较强;有的服务贸易行业存在大量逆差,不过国际竞争力相对却没有太弱;有的服务贸易行业存在少量逆差,但是其国际竞争力却相对很弱,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可以用TC指数来衡量和比较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TC=(X-M)/(X+M)

其中,X、M分别表示一经济体某一年的某服务行业的出口总量、进口总量。该指数如果大于零,表示具有竞争优势,越接近于1,表示竞争优势越强。反之,如果该指数小于零,表示具有竞争劣势,越接近于-1,表示竞争劣势越大。

图7显示了经过计算的我国服务贸易分行业的TC指数。可知,我国顺差行业的TC指数都是大于零的,且与货物有关的服务行业TC指数接近于1,显示了极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建设行业TC指数2008—2015年间最高达到0.6,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TC指数最高达到0.5,显示了我国在这些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从逆差的行业来看,运输、旅行、保险和养老金、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行业的TC指数都是负值,表明我国在这些行业都是竞争劣势。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在旅行服务行业逆差规模和数额增长都较快,但是相比起其他行业,竞争劣势却没有太严重。如2015年虽然我国旅行服务贸易逆差达到近1800亿美元,比2014年增长39%,是2013年的近2.3倍,但是旅行服务的TC指数这三年大体一样,都在-0.4左右。同时,也应注意到,我国在逆差规模不大的行业,如知识产权使用费行业,TC指数在2008—2015年间平均都在近-0.9的水平上,显示了在此行业,我国具有的较大的竞争劣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必须区别对待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内部结构,不能以逆差规模大小和增长速度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还必须深入分析不同服务贸易行业逆差结构中所包含的如竞争力方面的差异,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才能有的放矢,促进我国服务贸易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促进服务贸易顺差优势行业的快速增长

大力促进我国服务贸易优势行业的快速增长,是围绕“扩规模、优结构、增动力、强基础”主线的关键。我国是一个货物贸易的大国,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能离开货物贸易这个载体。与货物有关的服务行业,如加工服务、维修和维护服务是我国所特有的比较优势,必须充分加以运用。要大力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开拓思路,创新思维,努力寻找和开发与货物有关的服务行业新的增长点。如我国是机电产品的重要生产国和出口国,我国发展服务贸易,就应大力促进与机电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有关的服务行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促进稳增长。

图7 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TC指数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同时,我国在建设、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方面都存在顺差,又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在与其他服务贸易经济体的比较中,具有相对竞争优势。2016年6月13日,商务部、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共同下发了《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目录共涉及24个重点发展领域,其中,10个领域属于信息技术外包范畴,6个领域属于业务流程外包范畴,8个领域属于知识流程外包范畴。该指导目录对于发挥我国在这些服务贸易行业的相对优势,促进快速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在这些行业中,如建设行业,韩国顺差比我国更多;在电信、计算机和信息行业,印度顺差领先巨大;在其他商业服务行业,美国、英国具有巨大顺差。在出台上述指导目录的基础上,建议政府部门组织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研究所、智库、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项调查研究,精准分析和比较这些经济体在相关行业的做法和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我国具有一定顺差的服务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努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四)顺应运输、旅行服务等逆差行业自然增长

近年来,我国在运输、旅行服务方面存在巨额逆差,同时逆差增长速度又很快。如果进一步鼓励服务贸易的发展,是否会促进运输、旅行等服务行业逆差进一步扩大?同时,如果减少服务贸易逆差,是否应该对运输、旅行等服务行业的进口有所限制?这些确实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本文研究表明,虽然我国在这些行业存在快速增长的巨额逆差,但是这些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比较劣势并没有太弱。同时,历史的比较也表明,这些行业的逆差都会持续一段时间,然后才会逐渐减少。因此,对于运输、旅行服务进口,目前恰当的做法是不鼓励,也不提倡,顺应市场需求,让其自然增长。

运输行业逆差的增长更多是我国运输运力的增长赶不上我国货物贸易的迅猛增长造成的。运输能力的形成,港口设施的建设等都有固定的工期和时期,不能一蹴而就,港口等基础设施建成后能够高效运行,先进管理也都需要磨合的时间和成本,不能立竿见影。因此,可以预见,在一定时期,运输行业的逆差仍将持续甚至会扩大,不过,随着我国船舶建造的技术日益成熟,运输能力的日益提高,港口建设的不断完善,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在运输行业的逆差终会得到缩减和逆转。

旅行行业逆差是我国经济发展到目前阶段的自然结果,也是如德国、日本等制造业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预计未来我国旅行服务逆差仍将会继续扩大,应该说,旅行服务逆差的扩大对于我国制造业和货物贸易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多中国人走向外部世界,认识外部世界,了解外部世界,才能更好地发展本国经济,促进对外贸易的更大发展。如中国游客从日本买回的“马桶盖”效应,触发了我国生产制造的供给端改革;中国游客在美国的旅行消费,促进了我国包括辣椒在内的各种农副产品食品调料的大量出口;中国游客在欧洲的旅行参观拍照留念,也带来了中欧贸易的高速发展,等等。可见,顺应旅行行业市场需求的自然增长,成为倒逼国内改革深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向世界表明坚定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信号,必将极大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迈向新的高度和广度。

(五)培育具有未来竞争力的逆差行业较快增长

我国在保险和养老金、知识产权使用费服务行业具有逆差,且前文研究表明,这些逆差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也非常弱。对于这些行业,我国必须辨证处理,既要鼓励大力进口,不惧逆差的扩大,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出口竞争力,促进逆差的减少。

鼓励如知识产权使用费服务行业的进口,是因为这些行业是长期研发资本、高端技术、高端人才集聚的结果,在我国研发能力、技术能力、人才能力无法突破的时候,有必要大力进口这些服务行业,通过应用、消化、吸收、革新才能形成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基础。没有这些知识产权使用费的付出和进口,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就会降低,成效就不会显著,必将影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近期来看,虽然德国、日本等经济体在知识产权使用费方面都是顺差,但是从历史的数据来看,两国都有过大量进口专利权和特许经营权的阶段。

要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提高这些逆差行业的出口竞争力,尽力促进逆差的减少。这是因为逆差行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的长期竞争力而言,归根结底不能长期依赖进口。所以,在国内,大力推动“双创”,搭建创新的平台,营造创新的氛围,培育创新的精神,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国外,更要积极主动做好为我国知识产权出口的保障便利工作,如大力支持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加强知识产权的海外布局,加大海外维权的力度,维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促进知识产权使用费的出口增加,增强我国在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行业的出口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

(六)夯实服务贸易基础,迎接更高水平的挑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服务领域也必将面临更高水平的扩大开放,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这个过程中,我国服务贸易原来的顺差行业也可能变为逆差,原来逆差较小的行业很可能逆差会急剧增大。典型的如金融服务行业,目前来看只有微小的逆差存在,似乎不存在什么严重的问题,但是,应清醒地看到,这只是在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尚没有完全开放环境下的暂时情况。随着我国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快,金融资本市场的更高水平开放是大势所趋,未来面临的市场竞争将会异常激烈。

夯实服务贸易基础,努力增强服务贸易各行业的竞争力,是我国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关键。这其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是基础中的基础。要发挥市场在服务贸易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必须加快推进相关服务行业基础性法律规制的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各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规范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和经营秩序,优化公平竞争的发展营商环境,全面接轨国际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大力培育富有创新精神的各类市场主体,努力增强服务贸易各个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才能在更广阔、更激烈、更高水平的开放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就具体政策措施而言,目前来看,提高服务贸易“十三五”规划对服务贸易发展的引领作用,确立主导行业和发展重点,扶持具有竞争优势的顺差行业快速发展,加强对重点逆差行业的支持引导;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财税政策,加大对各个服务贸易行业的支持力度,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突出政策支持的重点,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规模,优化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增强服务贸易发展动力,夯实服务贸易发展基础,努力迎接服务对外开放中更高水平的挑战。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稳定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研究”( 13YJA790043)、山东社科规划项目“稳定山东对外贸易增长研究”(12CJJJ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责任编辑:刘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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