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晓妍
【摘 要】生物资产在农业生产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并且对于农业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影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比较高,农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也更为突出。基于此,本文对新会计准则下的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探讨,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建议,以期促进相关单位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生物资产;信息披露
生物资产财务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生物资产转化为农产品是可以重复的、多次的,但是原材料的加工则是一次性的,这就使得生物资产的管理与工业资产管理存在巨大差距。
一、新会计准则下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生物资产类别信息不全
当前,多数牲猪养殖企业的生物资产类别信息不够全面,生物信息披露内容非常不足,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有效地了解企业生物资产的价值、变动等具体情况。受企业管理者影响,牲猪养殖企业会计管理较为混乱,生物资产相关会计信息根本无法客观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别是牲猪企业生物资产以牲猪为主,这种牲畜能够自我成长,导致成本核算存在一定难度。部分企业对于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披露仅仅通过金额数据实现,根本不涉及牲猪的数量、变动处置等信息。
2.披露信息横向对比性差
目前,企业生物资产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现象非常普遍,导致企业之间信息披露的横向对比性非常不足,这不但对企业经营发展不利,同时对于投资者也非常不利。信息披露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对企业进行横向比较,通过比对来发现企业的不足。但是,由于农业企业缺乏对会计信息的重视,导致生物资产信息横向对比性非常差,无法保证信息披露的作用和价值。
3.经营风险披露不足
在生物资产会计管理过程中,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之间的交叉导致会计信息统计难度加大,信息的准确度也相对较低,企业经营风险披露非常不足。牲猪企业披露的多数会计信息没有提及经营风险,缺乏对经营风险的关注和重视,这也导致信息的使用者根本无法辨识企业所面对的经营问题。
二、新会计准则下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完善策略
1.会计准则方面
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完善,首先要从会计准则出发,用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首先,新会计准则应深化对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描述和说明,改进生物资产的分类,注重生物资产的流动性,保证生物资产会计信息可比性,减少信息披露的随意性。
其次,强制规定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增加生物资产增值信息的确认标准和要求。现行会计准则中有关生物资产的说明比较模糊,如养殖业和种植业等词汇概念并不明晰。对此,新会计准则应该明确界定相关概念,针对不同分类强调不同的披露类别和内容,提高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价值。
2.法律方面
从立法层面加强对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非常必要。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有关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法律法规并不严格,这就造成了大量企业为谋取私利而擅自变更会计信息,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并对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影响。对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通过违规行为而擅自获得非法利益的企业,应予以严厉打击。根据非法所得处以数倍罚款,严重的还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真正实现对行业行为的规范,杜绝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等情况的发生。
3.企业方面
为提升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企业自身也应该加强相关工作,保证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规范和完善。第一,企业应积极改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整企业内部信息披露收益和成本。企业必须真正明确信息披露的价值和意义,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保证信息披露更为规范和完善。第二,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对生物资产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全面了解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有关知识和内容,确保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丰富度。第三,企业应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工作,提升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要敢于承担责任,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为企业和社会披露完善、全面的会计信息。
4.市场方面
市场和社会也应该肩负起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监督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首先,会计机构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生物资产审计的关注,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能力。第二,必须加强对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结构的梳理和规范,统一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具体内容,这不但能够极大提升企业生物资产会计信息审计效率,同时也将极大地规范生物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使信息披露更具社会和商业价值。
三、结语
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有利于农业公司企业行为的规范、对比发现企业自身所存在的经营问题,同时对于投资者而言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三方面的共同合作,才能够切实保障信息质量和效果,促进我国农业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胡玉可,田治威,李伟.林业上市公司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对策件[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04).
[2]江青霞,魏远竹,邓梦秋,谢帮生.农业类上市公司生物资产信息披露探析[J].科技和产业,2015(02).
[3]胡海川,张心灵.农业类上市公司生物资产信息披露模式探讨[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