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平台——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制度10年的回顾与思考

2016-12-12 03:58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李明安
工会信息 2016年9期
关键词:扬州市市政府总工会

□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李明安

一个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平台——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制度10年的回顾与思考

□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李明安

工会与政府建立联席会制度,协商解决工会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应该是中国工会的一个创造。截止到目前,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已有10年,共讨论协商了34个议题,全部达成共识。在各方的努力下,联席会议已成为市总工会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联系、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阵地和平台。

推动劳资和谐,当好和谐社会的“减压阀”。工会通过联席会议与政府面对面协商,使政府及时了解和回应职工意愿和重要关切,将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拿扬州来说,2010年1月,第5次联席会议议定,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会后成立了扬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扬州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了市总工会的《关于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列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体系。2012年1月,扬州市总工会把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第7次联席会议议题。扬州市“两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市政府出台了《扬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为实现职工收入稳定增长夯实了制度基石。

鼓励创新创造,当好经济发展的“助力器”。工会借助联席会议载体,探索完善劳模评选和劳动竞赛工作机制,调动一线职工干事创业、争先领先的积极性。2005年12月,第1次联席会议聚焦加强劳模评选和管理议题,推动扬州市政府出台了《扬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对加强和改进劳模管理工作、落实劳模待遇、发挥劳模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2013年1月,第8次联席会议围绕鼓励职工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为此,扬州市总工会、科技局、财政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技术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扬州市加强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协调小组;举办了“扬州市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十佳合理化建议”表彰大会,同年共组织开展210多场次技能竞赛。2014年1月,第9次联席会议建议选树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子女创业示范典型,推动全民创业。会后,扬州市人社局推进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为创业者提供政策、资金、技能、信息等服务。2015年2月,第10次联席会议再次将目光投向劳模工作,建议增加劳模数量,规范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人员推荐审核程序。会后,扬州市成立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委员会。

关心关爱职工,当好职工权益的“维护者”。反映职工心声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始终是联席会议关注的重要方面。针对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问题,2008年1月的第3次联席会议议定,将扬州市总工会列为市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成员单位。市总工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调查、目标管理考核、专项整治等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围绕职业病防治工作,2011年1月的第6次联席会议就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向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意见。会后,扬州市总工会与市安监局、卫生局等部门建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确定重点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制定活动计划,共同配合开展全市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实效。扬州市总工会还开展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推进活动,全面推行“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引导和发动职工主动参与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就广大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争议调解问题,2013年1月的第8次联席会议议定,建立扬州市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会后,扬州市人社局、仲裁委、司法局和总工会共同制定了《扬州市劳动争议处理“玉帛行动”三年工作方案》,在全市两级仲裁委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调裁审联席会议机制。扬州市人社局、市中院、市总工会联合下发《扬州市劳动争议调裁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调裁审联席会议的可操作性。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是工会工作的重要责任。2014年1月第9次联席会议和2015年2月第10次联席会议,分别聚焦外来务工人员生活服务和职工文化阵地建设议题。在扬州市总工会的推动下,各县(市、区)工会联合园区工会为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兴建职工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11处职工集体公寓26.51万平方米,为近3万名外来务工人员营造了暖巢;扬州市发改委将“强化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写进扬州市“十三五规划”,市体育局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职工体育服务的力度,市、县两级加大职工文体设施建设力度,建成职工书屋580平方米,文化场馆25个,开展体育文艺类活动50场,极大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

致力排忧解难,当好困难职工的“及时雨”。联席会议持续关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把组织温暖送到职工的心坎上。2010年1月,第5次联席会议提出了市直托管对象2930人的生活问题,得到了扬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会后,提高了托管对象春节慰问标准;社保月缴费基数按全市在职职工最低月缴费基数执行;全部免费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费用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并专辟部分辅助性、公益性岗位解决这些人的再就业问题。2012年1月,第7次联席会议议定,加大对市区在职职工互助互济会支持力度。会后,扬州市政府转发了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的意见》,市委市政府把市区新增互助会会员1万人目标纳入了每年民生1号文件。2013年1月,第8次联席会议议定,逐步免征现行市区在职职工医保政策所规定退休医保“余命年”费用。扬州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调整规范了扬州市职工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加强自身建设,当好工作提质提效的“驱动器”。利用联席会议契机,提请政府关注和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问题和和困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2007年2月,第2次联席会议议定,扎实推进非公企业、外资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会后,扬州市委、市政府出台《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工作意见》,有效推动了全市企业工会组建。2010年1月,第5次联席会议提出,成立“扬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经扬州市编办多次调研论证后,编委会同意明确其为事业单位性质,核定事业编制5名。帮扶中心自成立以来,接待来信来访988人次,政策咨询2100人次,为困难职工子女助学475人次,发放助学金70.3万元,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5360人次,成功免费介绍就业19992人次,医疗互助会补助15100人次,发放补助款1600余万元。

回首10年,扬州市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在探索中不断规范,在实践中不断前进。总结10年的经验,笔者以为,要使工会与政府联席会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做到:

党政重视、多方发力是根本。联席会议的顺利召开,离不开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以及各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扬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市委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扬州市政府专门出台《扬州市人民政府与扬州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联席会议的指导原则、组织机构、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工会调研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精神,力求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能落实。

工会主动、积极作为是基础。联席协商的过程中,工会要凸显自身地位和作用,积极履职尽责,以“有为”换取“有位”。加强组织领导,将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主持重要议题调研,牵头协调联席会议有关重要事项。注重会前协调,主动就联席会议议题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和沟通,最大程度取得共识,赢得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工会网站、微信等载体,及时报道联席会议召开情况和协商成果落实情况,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为联席会议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是关键。联席会议要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通过会议协商,维护和实现好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每次会前,工会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基层广泛征求基层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对职工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工会自身急需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归纳,确定议题,并提出务实、可行的建议。会后,按照联席会纪要精神,积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会议要求,协调解决问题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促进议定事项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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