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农
被误读的俗语(之九)
刘建农
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俗语的最初语义与现在人们的理解,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的语义相左,出现严重的误读;有的语义因出处不明,而失去了原来韵味。这其中的演进,很值得探究。我想我或许能试着做一点抛砖引玉的工作,万一不小心堵了俗语研究方面的一个“漏洞”,填了一丝空白,岂不“无心插柳”。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凡是经历过“样板戏”时代的人,都会记得《沙家浜》里有这么一句台词:“阿庆嫂,我刁小三有眼不识金镶玉!”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金牌设计为“金镶玉”,一时间,“有眼不识金镶玉”成为一句热门俗语。
“有眼不识金镶玉”这句俗语,和“有眼不识泰山”一样,都是比喻一个人见识浅陋,不知人,不识货,与成语“有眼无珠”同义。然而“有眼不识金镶玉”却是由另一句俗语,“有眼不识荆山玉”演变而来。
关于“荆山玉”,古文献中有多处记载。先秦《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壁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为诳,而刖其右足。”这里说的是楚人和氏从楚山得到一块玉石,他把玉石前后献给两代楚王(即:楚厉王、楚武王)的事,这两个昏君都有眼不识真宝玉,反而责罚和氏欺君,一前一后分别残忍地砍断了和氏的左脚和右脚。
那么文中所说的“楚山”又在哪里呢?
晋·庾仲雍《荆州记》云:“西北三十里有清溪(清溪位于今当阳、远安之交界处),溪北即荆山,首曰景山,即卞和抱璞之处。”
《湖北通志》载:“案《韩非子》云卞和得玉楚荆山,其地在今南漳县,盖《尚书·禹贡》之南条荆山也。”
清顾祖禹《方舆纪要》亦载:“荆山顶有池,旁有石室,相传卞
和宅,上有抱玉岩。案荆山在今南漳县西北。”案同按,是查考、核查的意思。核查的结果,原来卞和是在湖北南漳县的荆山发现了那块玉璞。
楚武王死后文王即位,半身残疾的卞和抱着玉石在荆山下哭了三天三夜,眼睛都哭出血来了,终于使文王知道了玉石的事。文王令玉匠将那块玉璞雕琢加工成壁。为了彰显卞和之名,楚文王遂将此玉命名为“和氏璧”。此璧冬暖夏凉,百步之内蚊蝇不近,乃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因而后来也就有了《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所演绎的“完璧归赵”的故事。
因和氏璧出自荆山,故后人又称之为“荆山玉”,如汉代·曹植《与杨祖德书》中云:“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
秦统一中国后,和氏璧被秦始皇所得。始皇令人将其雕成玉玺,上镌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又饰以五龙图案。玲珑剔透、巧夺天工,始皇视之为神物。
汉灭秦后,和氏璧几经沧桑落到刘邦手中,作为传国玉玺代代相传,传了十二代皇帝。西汉末年,王莽篡政,胁迫孝元皇后交出玉玺。太后一怒之下,将玉玺取出猛力掷在地上,玉玺当即被摔掉一角。后来,缺角的玉玺被镶上了黄金,于是得名“金镶玉玺”,省称“金镶玉”。
稀世国宝“金镶玉”自三国后不知去向。
2004年8月,在莫斯科切尔基佐夫大市场内,一位中国留学生,从几个蒙古人的手中,弄到了一枚奇特的印玺。凭着自身的文物鉴赏知识,他认定这是中国古代的印玺。经过艰难谈判,最终把这件东西买了下来。之后,通过文物专家对其印文的破解以及热释光检测,确认这就是两千余年前的秦王玉玺!
毕竟,历史上“玉玺现身”的故事太多了。无法贸然下结论,只能姑枉一听。虚实真伪,必须等待时间来验证。
或许是因为人们觉得“荆山玉”之说不够通俗,所牵涉的典故也不是人人都能说得清楚的,于是这一俗语中的“荆山玉”一词,在口语中渐渐地被发音相近的“金镶玉”所代替,“有眼不识金镶玉”一语就这样在民间流传开来。
“有眼不识荆山玉”一语散见于明清文集,显然早于“有眼不识金镶玉”。比如,明代·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第二十一回:“(西门庆)连忙与月娘跟前深深作了个揖,说道:‘我西门庆一时昏昧,不听你之良言,辜负你的好意。正是:有眼不识荆山玉,拿着顽石一样看。’”
“防君子不防小人”要找到这句俗语的出处,还有一定难度。这句看似充满矛盾的俗语,在今天看来似乎有特别的意味。“大盗窃国,中盗窃心,小盗窃财。”而“窃心、窃国”只有“君子”才干得出来,当然不得不防。
我们先来看看圣贤们都给了“君子”、“小人”怎样的定义:《论语·宪问》中有这样的句子:“君子上达,小人下达。”中国文化的所谓“君子”,是一个与“小人”对立的名称,等于是个符号,至于什么是君子?什么是小人?很难下个准确的定义,这就等于说好人、坏人很难下定义是一样的道理。而孔子所讲的君子,是站在哲学的立场来讲的,它是一个抽象的代名词。起源就是子贡问关于君子的问题,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孔子的意思就是说,真正的君子,是要少说空话,多做实在的事情。也就说明要把实际的行动摆在言论的前面,不要光吹牛而不做。
孔子又说:“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与小人的分别到底是什么呢?孔子眼中的周是包罗万象,就是一个圆满的圆圈,各处都到的。他说一个君子的为人处世,是对每一个人的态度都是一样的,不是说对张三好,对李四则不好,这就不对了,这就叫比而不周了。你拿张三跟自己比较,合适一点,就对他好,不大同意李四这个人,就对他不好,就是“比”。孟子的“仁者爱人”就是不“比”。
另外,还有“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等多种解释,不一而足。
既然是君子,何必再要防呢?其实圣贤们眼中的“君子”是难得一见的,更多的则是貌似君子的伪君子,如果没有好的约束机制,这些占有众多社会资源的“君子”,
可能会被人性的弱点所战胜,成为有影响力的小人。那时就不是防的问题,而是抓的问题了。所以,这句俗语如果是“防伪君子,不防小人”,可能大家就一目了然了。
另外,“不防小人”是小人防不胜防,对小人已无设防的必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在那里。
“莫须有”现在时常被用到,一说“莫须有”都想到岳飞,都以为宰相秦桧用“莫须有”(或许有)的罪名加害岳飞,其实这是一大误读。在现在通常对“莫须有”是“不需要有”、“不存在的”、“凭空强加的”。
“莫须有”的典故,出自《宋史·岳飞传》,岳飞被捕,案子将要做成的时候,韩世忠不服,找秦桧质问。秦桧说,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反动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这就是“莫须有”被人注意的开始。
以“莫须有”三字,成为俗语为例,大家都解释做“没有”的意思,这是根本说不通的。秦桧若悍然说“莫须有”是“没有”,等于没有证据就整岳飞、等于公然承认自己胡来,天下哪有这种事?误读并非来源于今日,起源于何时查找也难。要弄清楚一句话的本意,就要从当时语言环境和语言特点入手,才可能弄明白。
其实,“莫须有”三个字,是宋朝人的用法,应该从宋朝人的书里去找旁证,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在宋朝人的书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有“莫须召二三大将来”的话;《曲淆旧闻》里有“莫须待介甫参告否”的话;《铁围山丛谈》里有“莫须问他否”的话;《宝真斋法书赞》里有“莫须与他明辩”的话;《分类夷坚志》里有“莫须谢尚书否”的话;《思陵录》里有“莫须批出”的话;《后村大全集》里有“莫须有人”的话……从这些宋朝口语中,归纳出来“莫须”的语义,原来是“难道不”或“难道没”的意思。
后人也有考证分析的声音留下来:徐乾学在《资治通鉴后编》一里,表示“莫须有”三字是弄错了,该是“必须有”;毕沅在《资治通鉴考异》里,用《中兴记事本末》的旁证,认为也该是“必须有”;朱彝尊说过这样才对。但是“莫”字改成“必”字,又根据什么呢?“莫”字和“必”字,明明是不同的两个字啊!俞正燮有鉴于此,他在《癸巳存稿》里,认为“莫须有”三字还是该从字面解释,认为该标点做“莫,须有”。“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必须有。
从宋朝口语中,从后人的分析中,我们归纳出来“莫须”的语义,原来是“难道不”或“难道没”的意思。“莫须有”三个字,原来是“难道没有吗?”的意思。印证“宋史”原文:“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翻成现代话,是“岳飞的罪名,难道没有吗?”的傲慢语气。这种语气,才正是当时针锋相对的对话,“莫须有”三个字这样解释,才说得通。
“莫须有”之相似的事例还会有,各种解读虽有误差,但并无大碍。笔者之所以对这个俗语有兴趣,关键在于今人与古人语言表达有差异,造成的理解就差异更大了。这一点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笔者有一位发小,现正在北京大学参与编纂“儒学大系”,主要是历代儒学典籍进行重新断句、标点。那里有一些“莫须有”的错误,等待后人去厘清,还原真相。
(作者系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编辑)
责任编辑 温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