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瑞金
《解放日报》专稿特稿闯出新闻报道新天地
——我的新闻生涯片断之十二
周瑞金
1988年《解放日报》扩为八版后,新设立了《专稿特稿》专刊,专刊着力突破新闻报道禁区,大胆探索发挥党报舆论监督功能,闯出一条新路,创造了许多全国新闻报道的第一。专刊的责任编辑熊能,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原在上海社科院任职,1984年解放日报社实行从社会招聘记者编辑时,他应聘入解放日报社评论部工作。1988年《解放日报》扩版,编委会决定《专稿特稿》专栏设在评论部,由熊能任责任编辑,我时任副总编辑负责签发版面,直至我1993年调离《解放日报》到人民日报社履新时为止。熊能具有十分敏锐的新闻嗅觉,超强的采访能力,娴熟的文字表达能力,而且出手快,有影响的新闻精彩作品迭出。可以说《专稿特稿》栏目的成绩,和熊能杰出的新闻才能密不可分。
《解放日报》专稿特稿专栏编辑熊能,摄于2012年
1988年3月14日,中国海军在我南海赤瓜礁海域,一举击沉击毁非法入侵的越南三艘军舰,全歼越军四百余人,真是狂飙靖海,片甲不留。此役我方仅伤一人,舰只毫发无损,大获全胜。正是此役,我国乘势收复永曙、赤瓜等六座礁岛的主权,我们终于在南沙海域打下至关重要的第一批楔子。
然而,事后我方秘不作声,仅有外交部发表声明“强烈抗议越方向我正常作业船只开枪开炮”什么的。我媒体一律如此照登不误。因越南参战方无一人生还,尽管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媒体炒得沸反盈天,但中国不开口,谁也说不清。相比现在,当时的资讯条件相当落后,发生了这般天大的事,中国的媒体自己不说,中国的老百姓也就浑然不知。
我听到这事,已经是三个月后了。那是6月上旬的一个傍晚,《专稿特稿》责任编辑熊能悄悄告诉我,本报军事记者徐琪忠,在沪东造船厂遇到东海舰队一位舰艇政委,他们在南海同越南打了一仗,过程很激烈,战果很振奋……我不胜惊讶,二战结束快半个世纪了,这等规模的海战也只有马岛之役可比,中国海军为捍卫国家主权,浴血奋战,扬威海疆,可中国人自己不知道!
能报道吗?这样大的事,若能公开披露,是不可能轮到我们地方报纸的。
几个月前《解放日报》从每天四版扩至每天八版,在当时中国媒体界是件大事。全报同仁战战兢兢,跃跃欲试,冀盼着新版面、新气象、新突破。熊能充满期待眼神,等着我表态。我经过一番思考说,好,你与徐琪忠合作,就算摸着石头过次河吧。当时我交代了几条:尽力争取采访到参战部队;尽力做到采写内容真实准确;尽力做好保密,不外泄。
记者决定采访,前面显然横着三道“天堑”:一,该舰政委未经上级批准会向媒体披露作战全过程?二,军方谁会出来担责审稿?三,地方报纸能率先自主发表吗?
也是天意眷顾,军事记者徐琪忠出师告捷,参战的东海舰队531护卫舰政委徐友发表示,“作为多年老朋友,可以私下聊聊”。机不可失,当夜《专稿特稿》记者熊能便一起登上凯旋返港的英雄战舰。记者采访相当成功,他们的汇报给我印象很深,那些参战勇士的音貌至今宛在眼前:一战士探亲归队回到宁波驻地,舰艇已经出海,知道可能要打仗,他千里单骑追部队,路上钱包被偷,忍饥挨饿往南赶,终于在战友将从海南军港出发前两小时,登舰报到。一水兵临战前匆匆给未婚妻留下铮铮血书,慨然上炮塔。反潜班长杜祥厚,只身迎击越军的枪口刀尖,一把扯下他们国旗,逼使对方先开第一枪……
第一道采访“天堑”竟如履平地通过,可后来的事情就太难了,有点“鸿毛不渡”。近六千字的通讯写出来了,按照与531舰徐政委的约定,必须送东海舰队审核。记者徐琪忠打电话给东海舰队老朋友、舰队宣传部长。老朋友万分为难,说这次的南沙之战肯定不能见报的。记者死打烂缠,对方只好说让上海基地首长先看看。上海基地首长一听连看也不看,反而好言相劝说:刚接到上级文件,最近一期的《十月》杂志被销毁,已发出去的也在全力收缴,因为刊登了一篇与中国核潜艇相关的报告文学。中央军委一位副主席特此提醒,要举一反三,中越3.14海战不能报道。靠部队领导审阅通过,看来希望没有了。
我当时想,南海主权中国政府一直在理直气壮地申张,这一仗打得如此漂亮,国外早就炸锅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瞒住不报道呢?建国之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发表声明,严正指出中国对整个南沙群岛以及西沙、中沙、东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而后我国政府先后发表十多次声明,一再重申南海群岛历来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近年我国政府屡次警告越南当局,倘若一意孤行,必将承担一切后果。所以,这次中越大海战,是我国收回领土主权的庄严行动,天经地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
问题是,如此重大的对外作战报道,能否率先由地方报纸披露出来?过去确实从未有过。但今天改革开放年代,《解放日报》也算是全国有影响的大报,是否可以大胆一试“破冰之旅”?熊能、徐琪忠再三向我表态,一旦惹祸,就坚称没有给报社领导通过气,由他们“担责”。这样重大报道发表,报社领导居然不知道,岂不视如儿戏?我对熊能说,不是“追责”问题,我们首先想的是对事业负责,对读者负责。报道写得很好,你们只对事实负责,我负责审定签发,这都没有问题。考虑到发表时机问题,还是先缓一缓,不要焦急,需要等一个合适的机会,比如配合八一建军节的宣传等,“师出有名”。
在这期间,军事记者徐琪忠密切关注军队报纸对此次海战的反应,还天天盯住他在上海警备区里一位“铁哥”——《解放军报》通讯员。一旦军报有动向,我们的《专稿特稿》便“先下手为强”。
最紧张的是“八一”前两天,北京始终没有确信来。建军节就这么过了,我们正在焦灼之时,警备区“铁哥”传来“绝密佳音”:《解放军报》近日将发表有关3.14海战的图片新闻。后来看到,那不过是我海军正常海上巡逻照片,不是海战照片,但是在照片说明里出现“3.14海战”几个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就凭这几个字,我当即拍板付印发表。只是将这篇报道的标题做了“脱敏”处理,原标题是《中越3.14南沙大海战》,改成《来自南中国海的报告》。近六千字的长篇,再配照片,几乎一整版。
一发表,石破天惊。第二天就被港澳台报纸竞相全文转载,全世界这才知晓这次南沙海战的战况概貌。
《解放日报》有没有惹祸上身了?没有。我竖着耳朵守候在红机电话旁。结果无声无臭,上面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什么也没看见。这种事以后似乎不可能再有了,现在想起来,感慨良多。
什么叫新闻空间的“边界”?如何突破“边界”?我们的媒体领导往往作茧自缚。按习惯思维、习惯做法,自己束缚自己,不敢越雷池半步。只要无损国家、民族、社会的事,努力争取、决心突破,细心探索,大胆触“边”,这个“边界”就不可能一成不变,是可以在合力作用下不断扩展的。做新闻的谁不想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关键是媒体负责人,坚守立场、方向同时,一定要有那么点度量和担当,最大限度地维护一线记者的干劲和闯劲,有了他们的干劲闯劲,鲜活的新闻才会源源而来,媒体才会有生气,版面才会吸引读者。
《解放日报》1988年11月25日刊登的《谁之罪》一文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金三角”的毒品开始向与之接壤的中国云南省蔓延,局部地区已经相当严重。然而中国媒体一律噤声,因为我们一直以“无毒之国”而倍感自豪。
当时,除了云南个别同仁知道真相,全国绝大多数媒体人对毒品已经侵入的严酷事实,同样茫然不知。我们只知道林则徐虎门销烟,只知道解放初禁毒禁娼大扫荡,那个开遍罂粟花的“金三角”,也不过是天外传奇。
1990年初,本报《专稿特稿》责任编辑熊能因追访一件国宝出处到云南,与省公安厅干部交谈中,偶然得知,中国已然不是“无毒”处女地,两三年前鸦片开始越过边境,渗入省城昆明,而后海洛因接踵而至,来势汹汹,甚至昆明已经有了地下烟馆!
熊能长途电话打来,问我这个题材能不能写?我说这个情况很重要,先把毒品蔓延情况摸清楚,尽可能取得当地公安的帮助。
毒品的危害,人尽皆知。但究竟有多少毒品流入云南?究竟有多少人已经染毒?这在当时恐怕连公安系统也未必了然,即使有个内部估计,那也一定是“最高机密”,绝无可能外传。当务之急是直接找到染毒当事人,不是采访一个,而是接触一群,通过他们的亲历口述,现身说法,那是对毒品危害最有力的揭露,也能对毒品入侵势头,给出真实可感的概貌。
与我们记者接洽的,是云南省公安厅宣传处一位干事,当记者希望帮助采访到昆明吸毒者时,对方的为难显而易见。我们主动给出了“互助”方案。云南公安最近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的重大跨国凶杀案,已经成稿,二万多字。因篇幅关系《解放日报》无法刊登,我们马上联系到当时全国影响最大、发行量最多的法制类刊物《民主与法制》,因为关系熟,互相信任,杂志负责人电话里就拍板,此稿由他们采用,稿酬从优。
于是,该干事向我们透露了一个“绝密”信息,几个月前,在昆明郊区长坡,落成了中国第一家“戒毒所”,里面收关着中国第一批“瘾君子”。集中采访一批失足者,打进“戒毒所”无疑是不二之选。然而,云南顾虑“国际影响”,“戒毒所”深院高墙,重门累锁,秘不示人。我在电话里鼓励记者,不要有后顾之忧,改革开放年代毒品入侵并非秘不可宣的事,应当积极争取,努力打进“戒毒所”,挖掘有新闻价值的材料。
但一接触到云南媒体的朋友,却劝熊能放弃,说事关“国家形象”没办法,谁不想第一个披露毒品入侵,谁不想报道中国第一家“戒毒所”,石破天惊暴猛料,如果能写,哪里轮得上你们上海媒体。然而,事实往往正相反,事发地不能发表的,异地媒体反而有“地利”之便,因为少了“上下级”直接禁锢,也少了“不听话”的秋后之忧。
熊能硬着头皮去找荒山野岭里的“戒毒所”。那门口一块小牌子:“云南昆明长坡药物依赖精神研究中心”。当然不得而入。央告半天无果。熊能无奈之下放出狠话:让不让采访都要写的,戒毒所存在已经是事实。里面被缠得不行,传话出来:除非能同时持有云南省公安厅与云南省卫生厅的两份盖公章的介绍信。
“破冰”总是千万难。因为有“互助协议”,省公安厅的介绍信经一番周折总算开出来了。那省卫生厅的介绍信如何下手?没办法,只好继续请公安厅干事帮助,“救人要救活”。那干事也没直接关系,想了半天说认识《健康报》驻云南记者站的田站长,或许能与卫生厅搭上话。当夜,公安干事带熊能敲响那位女站长的家门。原来山穷水复疑无路,没曾想就因为这位女站长出现,居然柳暗花明又一村。田站长的父亲是位刚辞世的高干,在当地颇有影响。而《健康报》是国家卫生部直属媒体,在卫生系统的分量非同小可。田站长精明强干,深得人望,有云南卫生系统“第一新闻发言人”美誉。她认真听取了熊能的采访诉求,深表同感,云南境内染毒已经日甚一日,可当地媒体为守“纪律”一言不发,外地记者来访又搞“坚壁清野”,如此以纸包火,有百弊而无一利。
她坦言自己与卫生厅关系很铁,采访“戒毒所”的介绍信会尽力去为我们争取,明日中午前后听消息。第二天一上午焦急等待,下午三点电话终于来了,叫我们记者马上到卫生厅去拿介绍信。卫生厅官员还是不放心,再三嘱托笔下留情,千万不要把云南妖魔化。当然,云南方面最终同意由上海媒体首次披露,与《解放日报》是国内一份有影响、负责任的大报不无关系。为防意外,田站长亲自护送,“送佛送到西天”,过岗过哨,直到把我们记者带进戒毒所。中国报业从来不乏义士,滇畔有女侠。
很长一段时期,中国媒体往往会以“国家形象”“制度优越”的名义,习惯性服从“纪律”,对负面事端的出现集体保持沉默,听若罔闻,视若无睹,私议不止,笔底无字。毒品越过国境,大肆入侵,这对已经无毒几十年而正处在改革开放大潮里的中国,贻害极大。抗毒、禁毒不只是专业机构的秘密行动,媒体同样责无旁贷,理应积极作为,揭示真相,宣传政府的决心,动员社会与全球携手,共同围剿这只已祸殃世界的现代毒瘤。毒品泛滥,舆论噤声,谈何“优越”?罔顾天大的事实,无异于鸵鸟自欺。
熊能打入中国第一家“戒毒所”,整整一天,采访了近十位染毒者。毒品荼毒,逼盗逼娼,自残自杀,家破人亡,句句血,声声泪,惨不忍听。毒害,不再是远年的惨剧;禁毒,不再是林则徐的故事。一切已经发生,就在今天,就在眼前。
1990年5月11日,长篇通讯《白色深渊》于《解放日报》刊布问世,在公开媒体上,拉响了中国第一声振聋发聩的“反毒”警报。
很长一个时期,中国新闻界有条隐形的铁律:除了采用新华社的统发稿,各省市不得“跨地域”采写外省市的灾难类报道,“负面新闻”、舆论监督更不容越界涉笔。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条铁律被恪守了近四十年,壁垒森严,几无例外。
1987年5月,距上海三千公里外的中苏边境大兴安岭发生特大森林火灾,持续二十多天,其损失之大、死伤之众,闻所未闻。
尽管这场灾难已经远离我们三十年了,但当时“全民揪心”的那份关注度,依然印象清晰。大火的第一夜尤其惨烈,排山倒海般的火焰以汽车速度由北而南疯狂奔突,瞬间寂静的森林变成人间炼狱。第二天新华社的统发稿,只有寥寥几行字。中央发话了,部队上去了,火场还在日夜扩大,“全民揪心”,但媒体上的统发稿总是不能再简单的寥寥数语。记得那天下午,一群青年记者聚在报社评论部里议论这场火,我进去后他们突然提出一个始料未及的请求,希望报社批准,派自己记者到火场采写独家报道。
如今,记者前往重大灾害现场采访,司空见惯,但在1987年,上海主流媒体若自主出击,就是“第一个吃螃蟹”。我被记者的奋勇请缨感染了。面对国家遭遇如此重大灾难,我们媒体人除了“照单收发”就只能作壁上观?这种僵硬的陋规远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大潮流,“破冰”势在必然。我与陈念云总编商量后,当天决定派本报记者熊能尽快赶往大兴安岭,并给了个那时媒界鲜见的头衔:“本报专派记者”。
熊能不负所托,从上海出发不到八个小时便传回来第一篇通讯《他乡遇老乡》,通过一位工作在大兴安岭上海老知青的亲历,真实展示了九死一生的火场和令人痛心扼腕的大灾况。这是上海媒体的“破冰”篇,之后每天从火场发回的“本报专派记者”独家报道,深深吸引着上海读者,社会反响之强烈甚属罕见:街道、里弄干部组织街坊邻里,敲锣打鼓一批批到报道中提及的上海籍扑火指战员的家中去慰问;上海宜川中学是扑火前线一位上海籍团政委的母校,他们看到报道后,当天召开全校大会,宣读“专派记者”的火线通讯,以有这样的毕业生为荣,号召全体师生向火场英雄学习;曾经在大兴安岭挥洒过血汗的上海知青,纷纷来电来人,希望通过报社尽快向他们的“第二故乡”捐款捐衣……当我们“专派记者”熊能火线返沪,犹如英雄凯旋,市里隆重召开表彰大会,社会各界的函请纷至沓来,“专派记者”分身无术,急如星火地出席了“火场专题报告会”近百场!
显而易见,“破冰”突围后的独家报道,其广度、深度、亲和度、可信度,是以往“统发稿”不能比肩的。
第二年1988年,中央宣传部门组织了包括香港在内全国11家媒体赴大兴安岭灾区,采写重建家园的成果。本报“专派记者”熊能被邀在列。此事从中央到地方极为重视,记者在大兴安岭首府加格达奇集中后,每人配备一辆专车,一上路前有警车开道,后有面包车、卡车压阵,浩浩荡荡。显然,这次的主题不是报忧是报喜。
然而,就在接风的午宴席间,熊能私下获悉,因火灾被收监的11名嫌疑人,在前不久的法庭一审中全不认罪,更奇怪的是一大群当地职工在法庭内外抗议审判,当被告发言就拼命鼓掌,检方发言就拼命起哄,法院一审竟然离奇地以“完败”收场。当地媒体一语不发。
左图:《解放日报》1990年5月11日刊登的《白色深渊》一文;右图:《解放日报》1989年1月20日刊登的《黑色的泪》一文
大兴安岭火灾起因是管理松懈导致操作失范引燃林间枯草。国务院为此主导发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官僚主义,严肃规章制度”的全国自纠大检查,国家林业部部长、副部长被革职。大兴安岭灾区当地,开除、降级了一批干部,几位处级、科级干部被批捕。没想到开庭一审却引起了此地部分群众情绪强烈反弹,他们认为既然追究领导责任,要抓统统抓,要判统统判,否则就不公。被告中的漠河县防火科副科长秦某,始终是个“焦点人物”,整个漠河县城烧成一片废墟,独独留下一栋刺眼的红瓦房完好无损,这栋红瓦房是两户人的家,东头是漠河县长的家,西头就是县防火科秦科长的家。大火之夜,四库失守,秦科长率领全县仅有的三辆消防车守备在自家周围,他坚称这里是全县人逃命的通道。先用消防车将自家的屋顶、柴火堆浇透,再指挥推土机把四周的建筑统统夷为平地,名曰“保障出口畅通”,他一再引经据典称自己这么做天经地义。秦科长被捕已经一年,党籍却依然保留,他的上级和上级的上级还在张罗为他评功颁奖。
图强林业局(县团级)的部分群众情绪最大,局长被捕了,职工申请游行抗议,党员联名上书陈情,一股莫名的激愤指向着漠河:大火是从漠河烧过来的,为什么不抓漠河的书记和县长,要抓统统抓。
漠河的书记、县长不是没被处理,一个连降三级,一个撤职开除,没被捕是因为他们在火场的临阵表现无懈可击。法庭上的另一被告,漠河县副书记李某亦拒不认罪。那天早上,县里开会宣布他由组织部长升任县委副书记,分管防火。会还没结束,起火了,新官率众冲上山扑火。奋战一天一夜,终于扑灭了明火,全体精疲力尽,他下令原地休息,人们倒头便睡。谁也没想到,午后突然刮起极为罕见的狂风,硬是死灰复燃。若按“惯例”,是可以休息的,但按“条例”,必须做到既无火也无烟,否则决不允许休息睡觉。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作为分管防火的县委副书记(尽管只当了一天)和火场总指挥,铸成大祸被追责,责无旁贷。但他觉得自己太冤,比窦娥还冤……
大兴安岭火灾举国震惊,以此为戒,全国范围的“自查自纠”方兴未艾,而大兴安岭灾区本地却出现舆论倾向的巨大波折,一审“完败”,此事无论如何不应成为媒体关注的盲点。
大兴安岭火灾报道,是我们新闻史上一个里程碑,突破禁锢,自主跨界报道灾害,从此成为了“新常态”。其间,个别全国性媒体,大胆突进,不仅写天灾,亦写人祸,鞭辟入里,针针见血,一时国人争睹。
而地方媒体,跨界报道了灾难,还能不能跨界报道外省市的重大“负面”新闻?在1988年上海的官方主流媒体,这种尝试尚还“阙如”。
熊能在电话里向我提出此线索可否深入采访报道,我表态说:如有重大价值的新闻不要轻易放弃,外地的负面报道能不能登,不必多虑,报纸的舆论监督功能是不分地域的。将在外,一切见机行事。
记者此后的采访非常不易,既要完成随团“一天一站”紧张的正面成果采写,又要争分夺秒“隐蔽”地完成“负面报忧”长篇通讯的众多访谈。“兼听则明”,记者想千方设百计,打入监狱见到了所有在押当事者,走访了各处几十位见证人,可谓殚精竭虑。这篇跨界披露外省市“家丑”的重大负面报道《谁之罪》很快成稿,我审阅后也很快签发,1988年11月25日便在“异地”的解放日报《专稿特稿》栏目整版发表,旋即被国内媒体争相转载,激起很大反响。
《专稿特稿》解放思想,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1988年,长篇通讯的《“巴拉巴拉”东渡》问世,取自于日语“民间松散”意。这是国内第一篇报道改革开放“出国潮”的长篇通讯,影响深远。已经过去近三十年了,“巴拉巴拉”这个词,依然是上海人口中不言而喻的“去日本”代名词。另一件有胆魄的事,是首次揭露上海母亲河的严重污染。1989年1月20日的长篇通讯,其标题触目惊心——《黑色的泪》,这是上海主流媒体第一次正面披露苏州河的污染问题,我们尽可能把苏州河的污染写清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兜底托出。这篇通讯中,首次披露曾经所谓“治污”的荒诞与不堪,直面我们的环保与世界的距离与当下的尴尬。这些在当年都是非常难得。
1988年,熊能被上海市读者公开推选为十大名记者之一。他为《解放日报》新闻报道改革作出重大贡献,是解放日报社难得的后起之秀、大牌记者。
(作者为《人民日报》原副总编辑)
责任编辑 杨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