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桁
【摘 要】 北宋的翰林医官院(局)基本上承袭了唐代的相关制度,但是在宋神宗之后,开始出现了一些官制方面的变化和发展,本文对这些发展变化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 翰林医官院(局);官制;沿革;北宋
北宋政权建立之初,宋承唐制,所设中央机构,与唐代及五代时期基本一致。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载:“掌禹锡曰:开宝六年(973年),诏:尚药奉御刘翰、道士马志、翰林医官翟煦、张素、王从蕴、吴复圭、王光祐、陈昭遇、安自良等九人,详校诸本,仍取《陈藏器拾遗》诸书相参,颇有刊正别名及增益品。”[1]文中的掌禹锡为北宋著名医官,嘉祐五年(1060年)会同其他医官奉敕以《开宝本草》为蓝本,编撰《嘉祐补注神农本草》二十卷,今佚。丹波元胤所引掌禹锡言,当出自此佚书,比较可信,由此可见自宋太祖赵匡胤执政起,就已然存在翰林医官之职。此时,翰林医官人数已经不少,那么北宋开国之初,是否已经建立翰林医官院,来纳处翰林医官?根据《宋史》所载的两段文字推断,确实如此。其一,《宋史》卷四百六十一曰:“初,太宗在藩邸,暇日多留意医术,藏名方千余首,皆尝有验者。至是,诏翰林医官院各具家传经验方以献,又万余首,命怀隐与副使王祐、郑奇、医官陈昭遇参对编类。”其二,《宋史》卷二百七十六曰:“(安忠)事太宗藩邸,殆二十年。太宗即位,授东头供奉官,掌弓箭库。迁内弓箭库副使、西京作坊使,掌翰林司、内衣库,提点医官院,掌屯兵于雄州。”根据这两段宋太宗朝的记载来看,北宋的翰林医官院建立时间应当早在宋太宗即位,基本属于宋太祖朝的旧制延袭,顺承了后周的翰林医官院。根据李经纬先生的判断,北宋的翰林医官院是承袭于唐代,这也符合《宋史》的“宋承唐制”之说。神宗元丰五年,“改翰林医官院为医官局”,此后翰林医官局的称谓一直沿用至南宋。
北宋时期,关于翰林医官院(局)的文献记载较前代丰富许多,其官制情况非常清晰,管理也有所发展。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五十五曰:
宋制,翰林医官院使、副各二人,并领院事,以尚药奉御充,或有加诸司使者。直院四人,尚药奉御六人,医官、医学、祗候无定员(旧制,翰林医官使四人,副使二人,直院七人,尚药奉御七人,医官三十人,医学四十人,祗候医人十二人,其员猥多。宝元二年,始立使、副、直院、尚药奉御定员,医官、医学无班位,以服色为差。加同正官至尚药奉御者,或加检校官;其直院,则奉御及同正官皆为之,多自医官特奖而授。)掌供奉医药及承诏视疗众疾之事。[2]
这段文字所涉翰林医官院职官包括翰林医官院使(亦有文献称“翰林医官使”,如《宋大诏令集》卷一百六十三)、副使、直院、尚药奉御、医官、医学及祗候共七种。其中,翰林医官院由院使和副使统领,院使和副使多从尚药奉御中选拔,且常有加衔,例如《宋史》卷四百六十一载:“(刘)翰后加检校工部员外郎。太平兴国四年,命为翰林医官使,再加检校户部郎中。”翰林医官院直院是仿效翰林学士院直院而设置的官制,“凡他官入(学士)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即入翰林学士院而尚未被授予翰林学士职者,就是学士院直院,故翰林医官院直院可以理解为由其它部门调入医官院或其他未授医官职者。例如《宋史》卷四百六十一载:“淳化五年,府州折御卿疾,(冯)文智诊疗获愈,御卿表荐之,赐绯,加光禄寺丞。咸平三年,明德太后不豫,文智侍医,既愈,加尚药奉御,赐金紫。六年,直翰林医官院。东封,转医官副使。”尚药奉御官职的设置始于隋代,掌管和合御药以及候诊之事,《唐六典》卷十一曰:“隋门下省统尚药局典御二人,正五品下;侍御医七人,正七品上;直长四人,正七品下;医师四十人。大业三年分属殿内,改为奉御。皇朝因之。”后经五代,再为北宋承袭,宋以前隶属于殿中省,北宋时隶属翰林医官院。医官即翰林医官,承袭前代职官,有时也被称作医师,掌管宫廷医药事宜,随时听候差遣(“翰林医官”这一称谓在文献中使用的比较随意,有时专指“翰林医官”职,有时通指翰林医官院(局)各级医官,本文除引文外,所涉“翰林医官”一词,均特指此职位)。医学即医学生,祗候则为等级更低的医学生,两者均需通过考试才可进入翰林医官院,根据需要时设时不设,“八通翰林医学,六通祗候。”这两者都可以被理解为是医官院的后备人才。
宋仁宗时,翰林医官院冗员过多,为解决这一问题,仁宗对医官院各类医官人数进行了限制。“(元宝二年)甲子,中书言:‘翰林医官院医官使二人、直院七人、尚药奉御七人、医官三十人、医学四十人、祗候医人十三人,其员猥多。今定使副各二员、直院四员、尚药奉御六员,其额外将来毋得补人。从之。”[3]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宋徽宗对翰林医官局及其职官进行了一些改革。徽宗《改武选官名诏》,将“医官”职定为武阶,一共十四阶,改“翰林医官使”为“翰林良医”,改“翰林医官副使”为“翰林医正”,尚药奉御、翰林医官、翰林医学均未列入。[4]这次改革一直影响到南宋初年,直至南宋绍兴年间,高宗在政和改革的基础上,才再对官阶进行改革,于翰林医官局中增加翰林医官、翰林医效、翰林医痊、翰林医愈、翰林医证、翰林医诊、翰林医候、翰林医学等职。
在此,有一点需要说明:在徽宗朝所颁《改武选官名诏》的医官部分,除涉及翰林医官使及副使的改称外,还将原“军器库使”改为“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原“西绫锦使”改为“保和大夫”,原“榷易使”改为“保安大夫”,原“军器库副使”改为“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原“西绫锦副使”改为“保和郎”,原“榷易副使”改为“保安郎”。有学者据此判断以上“和安大夫”等官职均隶属于翰林医官局,这是不妥的。一方面,北宋医官所隶官署较为复杂,除翰林医官院(局)以外,还有太常寺太医局、殿中省尚药局等不一而足,并非所有涉医官职都在翰林医官院(局)中任职,况且非常明显的,成全大夫和成全郎任职于军器库,保和大夫和保和郎任职于西绫锦院,保安大夫和保安郎任职于榷易院(署),何来任职于翰林医官局之有?另一方面,北宋采用合班制度,官阶高低十分清晰,从《改武选官名诏》相关内容看,和安大夫至保安大夫,官阶均高于或等于翰林良医,和安郎至保安郎,官阶均高于或等于翰林医正,故不可能隶属于翰林医官局。
翰林医官院(局)的医官品级较低,根据《文献通考》卷六十七,其官品最高的是翰林良医(政和改制为前翰林医官院使),为正七品,其次是翰林医官,为从七品,翰林医学则为从九品。相较而言,前文所提及的和安大夫、成和大夫和成安大夫则均为从六品,略高于翰林医官院(局)的医官品级。虽然品级不算高,但是医官的官俸较当时一般百姓的收入还是比较多的,《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七》曰:“其它员数俸给,渐有增益者……医官,淳熙元年二十五人,岁支一万三千贯有畸;绍熙元年增至四十八人,岁支二万一千贯有畸;庆元二年四十五人,岁支二万一千贯有畸。”[5]如此核算,医官人均年俸约四、五百贯左右,而北宋时期一贯钱大约能够购买一头公猪或一匹布,在某些偏僻之处甚至能买到一亩土地,可见医官的平均收入还是比较可观。
【注 释】
[1] [日]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十.人民卫生出版社,1956.
[2]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五十五.中华书局,1986.
[3]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二十三.中华书局,1995.
[4] [宋]宋大诏令集.卷一百六十三.中华书局,1997.
[5]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七.中华书局,1957.
【作者简介】
徐 桁,女,陕西西安人,陕西中医药大学人文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外国文学、比较文学、中医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