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奇恒, 孟传慧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社会工作学院,重庆 401331)
现代农村家庭结构变迁与农村养老困境分析
田奇恒, 孟传慧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社会工作学院,重庆 401331)
依据近年来我国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现状,对我国城市、乡镇、农村的家庭规模变动进行整体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调查数据,进一步分析农村代际结构居住形式变动情况,对我国的农村养老出现的家庭养老不力、公共养老不足、社会养老乏力、市场养老无力等困境进行分析,并探索深层次的原因,旨在加强对农村老年福利服务发展与完善的关注,推进农村养老福利平台的构建,改善农村老人现有生存和发展问题。
农村;家庭结构;变迁;养老;困境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和变迁,农村社会受到外界的多重冲击。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与贯彻执行,以及外出务工劳动力的大规模化和长期化,导致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较大转变,从而影响到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其家庭结构因受内外因素的影响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与家庭结构模式密切相关的农村养老方式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传统的养老方式不断被弱化,新的养老方式亟待重构。因此,笔者通过对人口家庭规模变动、分城乡的家庭规模变动、农村代际结构居住形式变动等方面进行了对比分析,从一个侧面探索了当前农村家庭结构变动与养老困境互动关系,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公共养老不足、社会养老积极性不高、市场养老不完善的深层次原因。
传统家庭结构变迁主要体现在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户均人数减少、家庭代际结构变动、居住形式改变等方面[1]。进入近代社会,特别是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的土地革命给我国农村社会带来了剧烈的变革、对农耕社会产生了强烈冲击,50年代后期开始的人民公社集体化生产和经营极大地弱化了农村家庭的社会功能,对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提出了挑战。20世纪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又进一步强化了农村家庭所承担的社会角色,明确了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回归。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整体经济、社会水平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二元经济体制下的城乡差别导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长期向城市转移,改善了农村家庭的经济状况。外出务工收入的快速增长与农村生产收入增长的缓慢相比,冲击了原有传统的家庭社会角色定位,甚至使乡土社会面临着“解构”的冲击和风险,而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则首当其冲,迎接着现代化的挑战和洗礼[2]。
1.1 人口家庭规模变动 近年来,我国的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小家庭已经取代大家庭成为主要的家庭形式,2014年我国每户家庭的平均人口为2.97 人,比2000年减少0.47人。其中,城市家庭规模减少0.34人,乡镇家庭规模减少0.23 人,农村家庭规模减少0.53 人(表1)。由表1可知,农村家庭规模减小速度最快,说明未来农村家庭中的老年人口会增长成更大的规模。
1.2 分城乡的家庭规模变动 2015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的城乡家庭户规模存在较大的差异,城市平均为2.69人/户,乡镇平均为3.03人/户,农村平均为3.15/户。总体来说,农村规模比城市和乡镇都大,这是因为农村家庭主要都是4人以上较大家庭,而城市和乡镇都是3人户比例较高,而农村的4人户比例最高。1990—2014年,农村的1人户大大增多,2人户快速增高,3人户比较稳定,4人户逐渐减少,5人户急速减少,6人及以上逐渐降低(表2)。
由表2可知:①我国的家庭户总数和家庭户总人口数都在不断增长,而户均人口数则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②4人户及以下家庭占全国总家庭户数的比率都超过了80%,说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以及二胎政策的放开,不论城镇还是乡村,核心家庭都已经成为我国家庭的主流模式。③不论是城市、乡镇还是农村,1人户、2人户和3人户的比例在1990—2014年都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但是农村的比例相对较低,为62.34%,城市为79.64%,乡镇为67.05%。④4人及以上多人口的家庭不论是城市、乡镇还是农村,在1990—2014年都呈明显的下降趋势,但是城市下降较快,农村下降最慢;截至2014年底,城市乡镇、农村的比例依次为:20.53%、32.95%、37.67%,说明农村的家庭规模比城市大,其养老压力也会更大。与1990年相比,城市、乡镇和农村减少的幅度分别为29.06%、27.08%、32.18%,农村的减少幅度最大;但是与2000年相比,其下降幅度分别是6.96%、17.95%、15.65%,说明2000年之后,城市的家庭人口规模相对比较稳定。而乡镇和农村的大家庭下降速度较快,平均每年下降超过1百分点,这种速度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前几年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比较严格,婴儿的出生率大大降低所导致的,然而农村的老龄化水平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会快速上升,从而对未来一段时期的农村养老问题造成更大的压力。总体来说,农村的人口规模较大家庭所占比例仍然较高。
表1 2000—2014年家庭规模变动情况[3-4]
表2 我国分城乡的家庭规模分布比例[4-5]
1.3 农村代际结构居住形式变动 我国传统的农村社会主要是“联合家庭”,子女是农村养老福利的主要承担者。近年来,农村青年居民的生育观念转变较大,生育意愿大大降低,子女数量也已大为减少,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产生了极大冲击。调查显示,调查对象中平均拥有子女数为3.23个,子女长期不与老人共同居住;在居住形式上,老人独自居住的有36.0%,老年人与配偶和(外)孙子女同吃同住比例分别为49.9%和14.0%,说明目前农村老年人一代户、隔代户的居住方式占据很大的比例(表3)。
表3 农村老年人口子女数及居住情况
与城镇相比,我国农村老龄化趋势有以下特点:①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超过了城市,农村老龄化率为7.35%,而城市则为6.30%;②农村老龄人口绝对数量高于城市,老年人口中有将近75%生活在农村;③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要快于城市。农村老龄人口绝对数量的不断增长,造成了农村“空巢”家庭的大量增加。受自身的经济地位、年龄结构层次等因素的影响,农村老年人口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
农村人口老龄化不断增长的客观趋势进一步强化了农村家庭养老的需求,在农村,只有极少数老人拥有“退休金”作为稳定的养老生活来源,大部分老人需要依靠子女或者务农生产收入养老。当前,由于国家的财政投入较低、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缓慢、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等原因,制度化、社会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处于全面覆盖但是保障程度较低的阶段,农村的社会化养老体系还不完善,家庭需要承担较重的养老功能。
现实情况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完善,农村养老负担非但没有减轻反而愈加沉重,其主要的原因是国家对养老方式的定位和思路一直是强调以家庭为主来承担养老功能[7]。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其养老得不到足够的社会支持和关怀,在社会养老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只有选择家庭养老。即使当前的农业生产不稳定,农村社会经济基础薄弱、人们生育意愿降低、赡养意识淡泊、独居和隔代居住成为主流等因素对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但是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养老是其急需面对的基本生存问题,家庭是其最后的养老避风港,当子女无法寻找合适的养老支持时,农村老人只有依靠子女完成养老生活。由表4可知,随着老年抚养比的逐年提升,家庭养老的需求不断地被强化,子女物质和精神上的压力也相应增加,对农村青壮年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四二一”的家庭结构模式承担着抚育下一代和赡养老人的双重功能,在全社会都重视下一代的氛围中,能力和资源有限的青壮年必然将仅有的资源重点投放在下一代的抚育上,老人养老问题处于边缘化的境地。既加重了农村青壮年的生活负担,也更容易引起农村家庭的内部矛盾,威胁家庭的团结和稳定,从而影响到农村社会安定发展和传统文化的有序延续。
表4 我国老年人口负担系数统计[6]
注:抚养比是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可以反映出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Note: Dependency ratio referred to the ratio of the non-working age population in total population to the working age population, which reflected the trend of aging population.
2.1 家庭养老不力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四二一”代际家庭结构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青壮年外出务工长期化导致老人家庭地位降低、老人身边子女数量大为减少,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加[8]。由于子女因空间距离或迫于经济压力无暇或无心赡养老人,使得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在农村老人群体中,有近一半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有人照料的老人中子女照料的比例也不高[8]。养儿无法防老,这也是造成农村老人养老难的根本原因,其中尤以独居、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尤为困难。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以及政府对农村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支持力度不够的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整体偏低。
2.2 公共养老不足 农村的公立养老机构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明,每个乡镇设有属于政府经营的公立养老机构——敬老院,但进入门槛很高,进入敬老院的都是无子女供养的“五保”老人,而有子女供养的老人只能去县里的私营养老机构,需要缴付较高的养老费,普通农村家庭相对难以承受。
2.3 社会养老乏力 政府对农村民营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相对不够。当前,政府投资兴办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养老机构,硬件上的投入资金为每张床位5万~10万元。日常运营、管理费用每张床位至少补贴500元[9]。目前,政府对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标准还没有完全放开,不但建设标准要求较高,而且没有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导致农村老人因民营养老机构消费标准高而无法接受和入住。
2.4 市场养老无力 农村居家养老缺乏市场化运作机制。一方面是缺乏有资质、有品牌、有诚信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不能大量承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另一方面,居家养老工作在我国还处于政府主导推动阶段,受政府财力限制,只能免费重点保障部分特殊困难的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绝大多数的老年家庭只有通过购买的方式才能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家庭结构小型化和农村外出务工固化加剧了农村养老困境趋势,农村养老福利服务问题日趋严重,必须客观探讨农村养老福利新发展。这种新发展必然要基于家庭本位、公共助力、社会补充、市场调和的多元服务体系构建,并对以往农村养老福利服务体系进行继承、突破与创新。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困境,加强对农村老年福利服务发展与完善的关注,推进农村养老福利服务平台的构建,帮助农村老人改善现有生存和发展问题,帮助农村老人走出养老困境,实现《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福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发展和建设目标,即“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福利服务体系,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以促进我国城镇化科学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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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放,张娜,沈苏燕.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与发展路径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
[2] 朱冠楠,吴磊.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历史困境:论家庭结构变迁对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影响[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5):37-41.
[3]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2000中国人口[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
[4]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2015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签[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5] 国家统计局.2011中国人口[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6]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5-2014[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2014.
[7] 李泉,杨同卫,陈晓阳.论家庭结构变化对农村传统养老模式的影响[J].东岳论丛, 2014,35(5):77-78.
[8] 孟传慧,田奇恒.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现状及服务体系构建探讨[J].价值工程,2014(5):296-298.
[9] 王红珠.宁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创新[J].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10(4):19-21.
Analysis of Modern Rural Family Structure Changes and Rural Pension Plight
TIAN Qi-heng, MENG Chuan-hui
(College of Social Work, Chongqing City Management College, Chongqing 401331)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tatus of rural family structure change in China, internal analysis on rural family scale changes was carried out in rural, township and urban China. Based on these, we further analyzed the rural intergenerational structure changes in living form according to investigation data. Plights of rural pension in China were analyzed, such as lack of family pension, inadequate public pension, weak social endowment and poor market endowment. The underlying reasons were discussed, so as to strengthen the atten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lderly welfare services,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pension benefits platform, and improving the existing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problems of rural elders.
Rural area; Family structure; Change; Pension; Plight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前农村居家养老需求与实施乡村助老工程研究”(16XSH015);第四批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城镇化进程中家庭结构变迁与农村养老福利发展研究”;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3ybsh045)。
田奇恒(1973- ),男,湖南永顺人,教授,从事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研究。
2016-08-24
S-9
A
0517-6611(2016)31-01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