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平,张鹏鹏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环境规制对产业区际转移的影响
——基于污染密集型产业的研究
张 平,张鹏鹏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文章在区分正式环境规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基础上,分析了环境规制影响产业区际转移的理论机制,进而选取2003-2013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并运用门槛回归模型研究了环境规制影响产业转移的门槛特征与空间异质性。研究结果表明,正式环境规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区际转移有显著的影响,且随着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产生先抑制后促进的作用,验证了两者之间存在门槛特征和空间异质性。非正式环境规制整体上推动了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区际转移,显现了非正式规制的经济效应。
环境规制;污染密集型产业;产业转移;门槛效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的增长,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日益加剧,当务之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协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路径。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应该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培育产业竞争优势。但是目前大部分省区,尤其是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主要依靠成本比较优势,通过承接国外和东部发达地区的落后淘汰产业来实现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从我国承接国外产业到中西部省份承接东部省份产业的历次实践可以发现,一个国家或地区急于转出的多为能耗大、污染严重、技术水平低的产业,尤其是污染密集型产业。在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增加的情况下,一个企业选择是否迁入某个地区,除了要考虑要素成本、交通便利程度外,还要考虑环境成本。相对于环境规制严格的地区,企业更倾向于迁入环境规制宽松的地区,一方面可以节省环境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减少与政府、环保组织和居民的谈判费用。因此,研究环境规制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有助于更加深入的了解产业转移的形成机制,对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投入产出角度来看,影响产业或企业迁移的因素主要包括要素(劳动力和土地)投入价格、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市场规模等。但是在环境保护压力增大的情况下,通过环境规制将环境污染内部化为企业生产成本已成为各国和地区的普遍选择,因此企业在选择是否迁移时不得不考虑环境成本。在环境规制强度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一个地区实施了比其他地区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那么意味着这个地区的相关企业的生产成本将增加,成本的增加使得该地企业在与其他地区企业竞争中失去了价格优势。在经济自由化的今天,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将企业迁移至环境规制宽松的地区从而节省环境成本,就成为了企业的必然选择。
环境规制与产业转移的研究起源于国际贸易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1979 年Walter 等提出了“污染避难所假说(PHH)”,该假说认为,在环境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污染密集型产业将从环境规制严格的国家转移到环境规制宽松的国家,相对于经济发达的国家,发展中国家对环境要求不高,更倾向于“以环境换增长”,从而吸引发达国家的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至发展中国家,造成污染密集型产业在发展中国家的集聚,成为污染密集型产业的“避难所”[1]。此后针对污染避难所假说的验证性研究逐步兴起,基于经典的国际贸易理论和投资理论,从国际贸易[2][3]、外商直接投资[4][5]与环境规制之间的相关性等方面展开。这些研究大多认为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现象是存在的,但是是否与环境规制相关以及规制对产业转移影响程度的大小并不能确定。
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也基本上集中在“污染避难所假说”在中国是否存在,但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6][7][8][9]。近年来,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区际产业转移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是大部分研究集中在产业转移的影响因素、作用机制及转移路径等方面,探讨了要素成本[9]、制度[10]、产业结构[9][11]、产业类型[12]等对产业转移的影响程度。但是,环境规制对国内区际产业转移影响的研究还比较少见,而且大部分只研究了政府制定的强制性环境政策[7][12][13][14]对产业转移的影响,忽视了环保意识、环保组织活动等非正式环境规制对产业转移的影响[15],而非正式环境规制在环境保护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国内学者并未对此进行充分的研究。
学术界对环境规制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环保意识等非正式制度具有环境规制的功能,但是由于其无形、难以衡量的特点,一直以来并未归为环境规制的范畴。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人们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非正式环境规制在环境保护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人们才逐渐开始关注非正式环境规制。非正式环境规制的概念的提出要追溯到Pargal和Wheeler,认为当政府主导的正式环境规制缺失或强度较小时,将会产生许多团体与当地污染企业进行谈判或协商以达成污染减排的协议,并称这一现象为“非正式环境规制”[16]。此后越来越多的国外学者开始关注非正式环境规制的重要作用,主要从企业污染行为的曝光、企业对其社会声誉维护的角度分析非正式环境规制对企业污染行为的影响,尤其是上市公司对污染事件的曝光更为敏感。
目前国内对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傅京燕(2009)构建指标考察了正式与非正式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的影响[17];赵玉民等(2009)从概念界定的角度对非正式环境规制作了介绍[18];古冰和朱方明(2013)考察了公众环保意识对污染密集型行业迁移的影响[19],但是并未对正式与非正式环境规制进行区分,也未作深入的研究;原毅军和谢荣辉(2014)在区分正式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基础上研究了其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15]。以上分析说明非正式环境规制对产业转移尤其是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转移的研究还少见,更缺少对二者影响机制的分析,不利于我们制定合适的环境政策。因此,本文将环境规制区分为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探讨不同环境规制手段对区际产业转移的影响。
(一)正式环境规制对产业转移的机理分析
正式环境规制迫使企业在缴纳排污费与投入资金治理污染之间进行权衡,不管企业采取何种形式,对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成本,都会减少企业的利润。因此,对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尽可能降低环境成本是企业在布局或转移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假设一国有A和B两个区域构成,资本可以在两个区域内自由流动,且不存在任何成本,资本总量始终保持为K。假定两个区域都生产同一种产品,但是这种产品会带来负外部性,政府会针对负外部性进行环境规制。两个地区的生产函数可以简化为Q(K,W),其中W表示除资本K以外的其他投入要素,包括劳动力、技术、环境规制等。一般来说,在其他投入要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资本边际报酬递减,在图1中显示为一条向下方倾斜的曲线,如MPKA、MPKB。
图1 正式环境规制影响资本在区域间的配置
综上所述,一个地区放松正式环境规制会吸引其他地区资本量向环境规制强度弱的地区的转移,在产值上则表现为环境规制宽松地区产值的上升,从而在理论上说明了正式环境规制对产业转移的影响。
(二)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产业转移的机理分析
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产业转移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第一,公众——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可以通过来信、上访等方式向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以此来迫使污染企业赔偿因环境污染对当地居民造成的损失,或者责令污染产业转移出本地区。第二,公众——媒体、舆论——企业。公众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制造社会舆论,通过舆论的扩大效应来提升环境污染的关注度,给污染企业施加压力,迫使污染企业节能减排或者选择迁移出去。相对于依靠销售收入来募集资金的中小企业,社会舆论对通过发行股票、银行信贷来获取资金的大型上市企业的影响更加显著。第三,公众——环保组织——企业。公众的力量一般较为分散,需要环保组织的协调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公众可以通过环保组织与污染企业进行谈判或协商,这一方面产生了“谈判成本”,另一方面可能会造成企业生产活动的中断,而最终的谈判结果一般来说对企业不利。因此,企业为了规避这种风险,会将企业从环保力量强的地区迁移至环保力量弱的地区,从而造成污染产业的区际转移。
当前非正式环境规制对产业转移的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最近几年来,各地频繁发生“反PX项目”等环境事件,一方面说明了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从企业角度考虑,民间环保力量的强大使企业在选址时不得不考虑可能遭遇的“危机”,包括项目终止带来的损失、与民间团体谈判或协商的费用以及企业形象受损带来的无形损失等,当一个地方非正式环境规制较强时,企业在此地布局将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将企业布局或转移到非正式环境规制较弱的地区将是明智的选择。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发现,环境规制强度已成为企业区位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产业是由无数家企业组成的,因此产业在进行区际转移的时候也要考虑迁入地的环境规制强度。同时考虑到不同的污染密集度企业(产业)对环境规制的敏感度不同,一般来说,污染密集型产业比其他产业更倾向于迁移至环境规制宽松的地区,因此,本文选择污染密集型产业*本文根据污染排放强度标准确定当前我国的污染密集型产业包括采掘业、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来研究环境规制对产业转移的影响。
(一)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建立以下模型来研究不同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区际转移的影响:
LnINDit=β0+β1LnFERSit+β2LnIERSvisit,it+β3LnIERSedu,it+β4LnIERSden,it+β5LnLWageit+β6LnAGGit+β7LnTrafit+εit
(1)
1.产业转移的衡量(IND)。产业的区际转移必然带来转出地相关产业产值的减少和转入地产值的增加,故区际产业转移可用各地区某一产业产值占该产业全国总产值的比重变化来衡量,记为IND。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
2.正式环境规制强度指标(FERS)。目前关于学术界对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的衡量存在不同的观点,在综合考虑了各个指标的优缺点和数据的可得性后,本文使用各地区污染治理成本占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来衡量。污染治理成本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包括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和建设项目“三同时”投资,由于这两部分只有省级单位数据而没有行业数据。本文参照董敏杰(2011)[20]的方法,假设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行业结构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的行业结构相同,将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数据分解到各行业。正式环境规制强度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
3.非正式环境规制强度指标(IERS)。由于非正式环境规制难以测度,大多数研究根据相关性选取代理变量来衡量非正式环境规制。为了避免单一指标衡量带来偏误与片面性,本文选取多个指标综合衡量非正式环境规制强度。(1)环境信访。一般而言,环保意识强的地区,公众对环境污染的关注度越高,参与环境信访的人数也会越多。因此可以用环境信访人次来衡量非正式环境规制,记为IERSvisit。(2)受教育水平。一个地区的人口受教育水平越低,对环境污染的关注程度也越低,对企业污染行为的抵制意识和能力也较弱,企业更容易雇佣到当地劳动力而且迁移风险较小,因此企业更容易迁移到受教育水平低的地区。选择每万人在校大学生人数来衡量地区受教育水平,记为IERSedu。(3)人口密度。一个地区的人口密度越高,受企业污染影响的公众也越多,公众更容易组织起来,将有更多的公众参与抵制企业的污染行为,记为IERSden。
4.其他变量指标。除了环境规制外,影响企业迁移的因素还包括要素成本、交通条件、市场环境等,本文将这些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引入模型以减少回归误差。(1)劳动力成本。用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来衡量地区的劳动力成本,记为LWage。(2)产业集聚程度。产业集聚通过共用基础设施、分享产品信息、降低运输费用产生集聚效应,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由于产业集聚效应的存在,当一个地区形成较强的产业集聚后,会吸引其他地区的企业向该地区转移。本文用地区工业企业数来衡量地区产业集聚程度,记为AGG。(3)地区交通状况。对企业来说,良好的交通设施有利于企业原材料的采购以及产品的输出,能够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从而越能吸引企业的迁入。本文用交通密度来衡量地区交通状况,即(地区铁路长度+地区公路长度)/ 地区面积,记为Traff。
(二)实证结果分析
表1 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注:“* ”、“** ”和“*** ”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 水平上显著。
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面板固定效应模型比随机效应模型更有效,故本文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区际转移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1。
1.正式环境规制的产业转移效应分析。表1 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显示,正式环境规制(FERS)的符号为负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符合本文的预期,说明正式环境规制强度对污染产业的区际转移具有促进作用。当一个地区提高环境规制强度时,对企业来说意味着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与环境规制较弱地区的企业相比,环境规制强的地区的企业将失去成本比较优势。当因环境规制提高带来的成本高于企业迁移的成本时,企业将选择迁移至环境规制弱的地区,继续延续企业传统的成本比较优势。当前我国污染密集型产业呈现出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的趋势[21],宏观上表现为东部地区污染密集型产业比重的下降以及中西部地区污染密集型产业产值的增加。中西部除了具有要素成本优势、招商引资政策优惠等有利因素外,环境规制较为宽松也是引致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的重要因素。污染密集型产业具有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量大的特点,其在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等问题。对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来说,尽管知道污染产业的转入必将对当地的资源环境造成破坏,但是污染产业迁入将带来的经济增长、就业增加以及居民收入提高等具有更大的诱惑力,因此会选择降低环境标准来满足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转移,从而成为东部地区的“污染避难所”。
2.非正式环境规制的产业转移效应分析。由表1可知,非正式环境规制整体上对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产生了促进作用。环境信访人次和人口密度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上显著且符合预期,人口受教育水平虽然不显著,但是也与本文预期相符。对于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来说,居民的环保意识较高,更加偏好高质量的生存环境,因此有更多的人参与环境信访。同时东部地区人口密度大,受环境污染影响的人数也越多,更加容易组织起来。东部地区的居民可以通过来信、上访等方式通过环保执法机构向污染企业施加压力,或者通过网络媒体增加污染企业的社会舆论压力,或者通过环保组织等机构与污染企业协商、谈判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迫使企业减排降污或迁移出去。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当地居民更加关注经济的增长、就业和收入的增加,较少关注环境污染问题。同时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地广人稀,污染行为难以察觉,也很难组织公众参与环境信访、抵制环境污染行为,非正式环境规制未能阻止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转入。
3.其他控制变量对产业转移的影响分析。由表1可知,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当地污染密集型产业产值的下降,促进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转出,这与之前的预期一致。随着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平的提升,东部地区劳动力成本也在不断攀升,加之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在家乡就近就业,东部地区近年来频繁爆发用工荒、用工难的问题。高劳动力成本与用工荒并存的两难处境迫使企业迁移至劳动力成本较低且更易雇佣到劳动力的中西部地区,促进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区际转移。产业集聚对产业转移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说明污染密集型产业倾向于迁移至产业集聚强的地区,可以利用产业集聚带来的共用基础设施、共享信息及减少交易成本等优势。地区交通状况对产业转移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对产业转移的影响不大。虽然大部分研究表明交通运输成本是影响企业布局的重要因素,但是考虑到本文研究的是污染密集型产业,这类产业具有资源消耗大、产出大的特点,需要有发达的交通网络支持原材料的输入与产出品的输出,因此更倾向于选择交通设施良好的地区。相对于东部地区来说,中西部地区交通落后,因此对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的影响并不大。
本文第四部分已经证实,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的区际转移具有促进作用,但是并未考虑区域之间的差异性。同时大量研究证实,污染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是存在的。虽然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较中部地区宽松,但是大量的东部地区的企业并没有迁移至西部地区,而是将企业迁移至省内不发达地区或者临近的省份,因为企业迁移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环境规制只是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因此可能并不存在环境规制越弱就越能吸引企业迁入的简单线性关系,更可能存在若干个“门槛”,依据各省份是否跨越了门槛值,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的区际转移可能具有不同的影响;同时根据各省份某一变量所处的门槛区间,可将各省份进行分组,进而研究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的区际转移的区域差异。因此本文在这一部分利用面板门槛回归模型对以上问题进行扩展研究。
(一)模型建立
本文以正式环境规制强度(FERS)为门槛变量,对式(1)进行扩展,构建面板门槛模型,如式(2)所示。
LnINDit=β0+β1LnFERSit×I(M≤λ)+β2LnFERSit×I(M>λ)+β3LnIERSvisit,it+β4LnIERSedu,it+β5LnIERSden,it+β6LnLWageit+β7LnAGGit+β8LnTrafit+εit
(2)
式(2)中相应变量含义不变,I(·)为示性函数,M为门限变量,λ为待估算的门限值。当M≤λ时,正式环境规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的影响为β1;当M>λ时,正式环境规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的影响为β2。如果β1=β2,表明不存在门槛效应,线性关系是合理的;如果β1≠β2,说明门槛效应是存在的,是否跨越门槛值对系数的影响是有差异的,同时可以根据各个省份所处的门槛值区间,可以将各省份进行分组,以研究环境规制与污染产业区际转移的空间异质性。事实上门槛值可能不止一个,依据门槛值的数量,可以建立相应的门槛模型,限于篇幅,这里不再建立多门限模型。
(二)门槛效应的检验
本文沿用Hansen(1999)采用的Bootstrp自抽样法,利用Stata 14软件进行门槛检验。同时为了保证门槛值的选取有意义,在实际操作中略掉门槛变量的最大的10%样本和最小的10%样本,仅选取中间的80%样本进行门限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正式环境规制的门槛检验结果
本文以正式环境规制强度为门槛变量,分别进行了单一门槛、双门槛以及三门槛检验。单门槛和双门槛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三门槛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本文据此建立以正式环境规制强度(FERS)为门槛变量的双门槛模型。两个门槛值分别为0.0022和0.0037,根据各个省份是否跨越了相应的门槛值,可将样本分为3组:强规制、中等规制、弱规制,具体分组结果见表3。
表3 门槛值及地区分组结果(2013年)
(三)门槛回归结果分析
表4 面板门槛模型回归结果
注:“* ”、“** ”和“*** ”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
本文采用Stata 14软件进行门槛回归,回归结果见表4。由表4可以看出,不同正式环境规制强度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的影响差异显著,说明正式环境规制强度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之间具有非线性关系,其效应会随着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的变化而发生转变,也就是说“环境规制越弱就越能吸引产业迁入”是不准确的,宽松的环境规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的吸引力是有“门槛”的。同时依据样本分组结果也可以看出,正式环境规制强度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的影响具有空间异质性。
具体来说,随着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它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的推动作用是先增大后变小的。对于“中等规制组”,当正式环境规制强度跨越第一个门槛值后,它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的推动作用增大为0.302;对于“强规制组”,当正式环境规制强度跨越第二个门槛值后,它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的推动作用又变小为0.194。之所以存在门槛值,可能与企业的决策博弈有关。从产业迁出地分析,当正式环境规制强度跨越第一个门槛值后,企业可能会认为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只是地方政府迫于社会压力作出的短期决策,并不是真心想将“税收大户”拒于门外,企业心存侥幸,选择通过产业就近转移来规避环境成本,因此这时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的推动作用变大。当正式环境规制强度跨越第二个门槛值后,企业发现宏观环境已经使企业难以继续维持现状,这时企业将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拥有雄厚实力和远见的企业会选择进行技术创新来规避高额环境成本,继续在当地生存下去;二是规模较小、靠粗放型生产获利的企业被迫选择关门,从而被市场淘汰出局。因此,当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继续提高至第二个门槛时,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的推动作用会下降。
另外可以从产业梯度转移的现实情况对其进行分析。从2013年的分组情况来看,“强规制组”多为东部发达省份,该地区产业转移进行的较早,到2013年大部分污染密集型产业已经转移至临近省份,当环境规制强度进一步提高时,其对现存企业的影响多表现为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或淘汰出局,对企业转出的影响有所减小。“中等规制组”多为中部省份,临近东部发达地区,较早的接受了东部发达地区的转移产业,成为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聚集地。当环境规制提高时,这些省份的企业又进行第二轮产业转移,从中部转移至西部地区,因此“中等规制组”环境规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的推动作用最大。“弱规制组”多为西部落后地区,该地区环境规制较弱,“吸引”东中部的污染密集型产业向该地区转移,成为染密集型产业的转入区。
本文实证分析表明,区域间环境规制差异已成为推动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的重要因素。正式环境规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区际转移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当因环境规制提高带来的成本高于企业迁移的成本时,企业将选择迁移至环境规制弱的地区,从而规避环境成本。非正式环境规制整体上推动了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区际转移,它可以看作是企业的隐性成本,比如形象受损、信誉下降以及谈判、协商的成本等,因此企业更偏好于从非正式环境规制强的地区转移到非正式环境规制弱的地区。依据正式环境规制强度是否跨越相应门槛值,可将我国30个省份划分为“强规制”、“中等规制”和“弱规制”3组,据此进行的门槛回归结果表明,正式环境规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区际转移的影响存在门槛特征,即随着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产生先抑制后促进的作用,且促进作用会随着正式环境规制的进一步提高呈现出先增大后减小的特征。
本文的结论显示越严格的正式环境规制可以更加有效的促进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区际转移,似乎加强正式环境规制成为必然选择。但是我们研究的一国内部的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加强正式环境规制虽然可以减轻转出地的环境压力,却将污染转移到承接地,从全国整体考虑,这种做法并不能有效的减轻全国的环境压力,也与国家制定环境政策的目的相背离。因此,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协调转出地和承接地的环境政策,加强对地方环境规制的管理和规范,在考虑地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状况和未来发展潜力的基础上制定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统一和规范相同功能区的环境规制,减少区域环境规制差异的漏洞。对企业来说,最根本是加强企业技术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内化环境规制成本,既能减轻污染、避免污染转移,又能使企业避免低成本竞争的局面,从而获得更长远的发展。从居民的角度来说,由于市场并不是万能的,而政府的干预也可能失灵,这就需要居民参与环境保护,对政府和企业进行监督,弥补政府治理和市场治理的不足。因此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鼓励居民参与环境保护,构建政府、企业和居民三位一体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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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风 云)
The Influence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n Inter-regional Industries Transfer——Based on the Study of Pollution-intensive Industries
ZHANG Ping,ZHANG Peng-pe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China)
This paper firstly differentiates formal and inform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then theoretically analyzes how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ffects the inter-regional industries transfer.Based on this,the paper does empirical research on the panel data of 30 provinces in China from 2003 to 2013,and studies the threshold characteristics and spatial heterogeneity of effects which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has on industries transfer by using threshold regression model.The research result indicates that form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has a prominent effect on the inter-regional transfer of pollution-intensive industries and that it will first restrain then boost the inter-regional transfer of pollution-intensive industries with the increase of regulation intensity,which testifies that there are threshold characteristics and spatial heterogeneity between the two.Inform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promotes the inter-regional transfer of pollution-intensive industries as a whole and manifests its economic effect.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pollution-intensive industries; industries transfer; threshold effect
2015-12-1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0YIA790249);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项目(2011A001)
F062.9
A
1004-4892(2016)05-0096-09
作者信息:张平(1957-),女,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张鹏鹏(1990-),男,河南叶县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