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消防处
促危化检查,保港口安全
——记交通公安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石油化工品储运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消防处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港口危化品安全管理视频会议精神,交通运输部公安局今年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和石油化工品储运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各交通公安机关层层部署、全面落实,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夯实了港口涉危涉爆企业消防安全基础,提升了安全防范水平。期间,共出动警力8 952人次,车辆3 351台次,船艇729艘次,检查单位、场所3 845家(个)次,船舶2 142艘次,发现隐患2 600处,其中立即整改2 298处、限期整改302处,已整改2 489处,查处消防行政案件234起,处罚单位27家,处罚个人159人,罚款77.53万元,行政拘留5人;开展消防安全教育483次,15 095人次参与;消防演练281次,7 226人次参与。
1.高位部署,明确任务。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印发《危险化学品和石油化工品储运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交通公安机关以“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堵塞消防安全工作漏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交通港航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2.细化方案,全面落实。各交通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辖区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组织消防监督员深入石化、码头、罐区、仓库、堆场及加油站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3.广泛宣贯,营造氛围。各交通公安机关通过组织石化、危化品企业召开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形式,通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约谈消防安全隐患较多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倒逼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港口消防安全氛围。烟台港口集团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集团董事长、总裁分别亲自带队对所属危化品企业开展检查,要求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夯实消防基础工作,增强火灾防控能力,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1.创新监管,提升效能。通过建立消防监管QQ群、微信群,随时向企业通报消防管理薄弱环节、追踪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提醒火灾防控工作要
点,定期收集研判危化品企业货物储量动态数据,在线督促指导月度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培训教育、演练工作开展情况,有效延伸了监管触角,消除了监管盲区。通过与企业危险货物作业监管信息平台联网,对货物从进港到离港进行实时跟踪监控,即时掌握危险货物集装箱场地堆存情况,对超量、超期、违规存放等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措施,督促管理单位整改落实,确保港区危险货种处于可控状态。通过邀请石化企业和消防中介服务机构专家共同参与检查“会诊”,切实发现石化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和安全设备上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提升了整治效果。通过现场模拟火情,全面检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处置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协调保障和指挥调度能力、专兼职消防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依法履职、严治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下达法律文书,督促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并跟踪问效、到期复查、直至消除,形成闭环管理。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果断实施临时查封或“三停”措施。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推动港口集团、港航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会办,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切实予以解决。上海港公安局以“8·12事故调查报告”为着力点,促成上海市有关部门决定将上海港最大的危险货物库场——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整体搬迁至南汇芦潮堆场,并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危险货物管理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了港口本质安全。宁波港公安局建立隐患跟踪档案,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由责任单位先行上报整改图片和文字说明,再由港口消防支队现场复查,有效推行了“港口企业自改,消防机构把关”的双保险模式。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荆州分局分别对水上加油站、铁路危货专用线实施临时查封等严厉手段,倒逼企业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3.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特点,联合海事、航道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消防宣传教育,建立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秦皇岛港公安局在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时,主动征求地方港航局意见,行动开展过程中得到了该局广泛支持,有效形成了整治合力。宁波港公安局联合港航行政部门,修订了《镇海港区液体化工区施工检修特殊作业安全规定》等文件,提升了液体化工区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管理水平。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积极走访黄石、黄冈、鄂州等地的港航管理局,就辖区危化品码头联合监管问题进行沟通,对开展联合执法达成了初步意见,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4.强化督导,持续推进。为确保专项检查行动措施不断、力度不减,4月中下旬,交通运输部
公安局组织5个督查组,分别对长航公安局南京、镇江、南通、苏州分局及各港口公安局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持续有力推进专项检查工作开展。通过督查,发现个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危化品企业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不规范以及个别企业未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督查结束后,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公安局规范消防行政执法,提升消防监管能力,同时要督促辖区企业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1.转变方法,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侧重检查设施、通道等“硬件”,转变为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情况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能力等“软件”与“硬件”并重。青岛港公安局与港区35家石化、危化品储运企业分别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承诺书》,集中检查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提出112项改进意见,深入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持续开展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帮助企业不断夯实单位消防安全基础,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充分利用各级媒体、QQ群和微信平台,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日照港公安局及长航公安局武汉、南通、上海分局将消防宣传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消防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结合典型火灾爆炸事故案例,警示危化品企业一线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守住火灾防控底线。天津港公安局结合港口危化品场所特点,邀请消防专业人士深入单位、站队、班组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