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0日,武汉大学爆破拆除了工学部教学楼。这座教学楼因外形机械感强,而被武大学生戏称为“变形金刚”。据悉,这座投资1亿元建成的教学楼是由何镜堂院士亲自操刀设计的,并获得了“鲁班奖”,但仅使用了16年就被拆除,拆除工程经费达1300万元。
官方称该教学楼属于东湖南路环境整治工程的一部分,拆除是为复原东湖南岸沿珞珈山优美的自然山际线,原址将重新设计建造新教学楼建筑群。教师节炸教学楼,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尽管官方拿出了各种红头文件来说明拆除的合理合法性,但当年花费巨资建设仅使用16年的建筑就这样“灰飞烟灭”了,仍让人不禁扼腕叹息。
武大教学楼爆破拆除谁之责
东湖,一直被视为武汉这座城市的灵魂,其美景曾引无数文士赞叹。而在它的旁边,却有着一座严重影响东湖景观线的19层大型建筑——“变形金刚”,实不应该。而这个错误,本可避免。实际上,还未等到“变形金刚”投入使用,反对声音就已然出现。1999年,武汉水利水电大学建筑系硕士王发堂就在《华中建筑》上批判“变形金刚”是“破坏珞珈山优美环境走向的一座墓碑”。然而,争议并未能阻挡“变形金刚”的最终建成。
而这个错误的责任方,一是校方,二是武汉城市规划部门。作为“变形金刚”的使用单位,校方责任首当其冲。需要说明的是,“变形金刚”建设方并非武大,而是武汉水利水电大学。这所紧邻武大的大学,1997年开始在东湖边建设“变形金刚”,2000年建成。而也是在2000年,该学校合并到新武汉大学中,成为了武大工学部的主体。与此同时,武汉的城市规划部门也难辞其咎。面对如此明显破坏东湖景观环境的建筑,武汉规划部门竟然审批通过了。
除了反思,公众也希望对校方和武汉的规划部门进行问责。然而,现有城市规划立法并没有相关的问责机制。要彻底消除这一情况,需要相关立法推进,对做出不当城市规划的行政官员进行追责。法律威严下,“短命”公共建筑才会减少出现,公帑才能避免被无端浪费。
“规划换届”不治,短命建筑不绝
翻阅近几年的新闻报道,一份建筑“死亡名单”跃然纸上:2012年6月,投入约8亿、使用寿命不到10年的沈阳绿岛体育中心被爆破拆除;2013年5月,有“湖北最长高架”之称的武汉沌阳高架桥的寿命定格在16年;2015年11月,仅完成主体和外立面建设的118米高的环球西安中心金花办公大楼,尚未投用即宣告“死亡”……据统计,“十二五”期间,“短命建筑”每年导致的浪费就高达4600亿元,同时也生产出全球最多的建筑垃圾。这背后折射出“一任书记一座城,一个市长一新区”的“规划换届”现象。究其原因,既有对城市发展规律的短视,重建设规模、轻整体协调,重经济发展、轻人文精神;也有规划设计与执行的任性,反映出长官意志之下的“政绩考量”和“利益追求”。
吊诡的是,建也好、拆也罢,表面上都经过了合法的程序。然而,所谓“经专家论证”,是只邀请持赞同意见的专家们参会;征求民意时则有意无意缩小公开范围,缩短公开时间,甚至搞“突然袭击”,令人措手不及。凡此种种,正是体制机制的不顺以及法律法规的落实不到位,和依靠“权威”作决策而非“科学性”考量的结果。如果不解决“拍脑袋决策”的问题,不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科学论证,不真正经过公众讨论,那么“短命建筑”就无法禁绝。规划是建筑的龙头,好的规划,才能使建筑群落和谐处理历史、当代与未来的关系,把握自然生态之美,创造人工设施之善。这就需要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让货真价实的追责机制捆缚“翻烧饼”的权力任性,才能留下穿越历史的经典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