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物馆中能否拍照?拍照是否会对文物有损害?2016年9月9日,北京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表示,北京故宫鼓励在不伤害文物的前提下拍照,但在展厅内不允许使用闪光灯、三脚架和自拍杆。禁止使用闪光灯,因为其确实会对文物有伤害;如果用闪光灯,别人在观赏文物藏品的时候也可能受到干扰。不能使用三脚架,是因为会占空间,使用三脚架拍的照片也可能会有商业用途。他还特意提到,在北京故宫,如果要进展厅是不允许用自拍杆的,因为“怕伤到文物和其他观众”。
对于鼓励拍照的原因,单霁翔表示:“观众尽量多地把文物信息带走,带给自己家人、带到朋友圈,这样对我们也是一种传播。”
博物馆允许拍照,故宫开了个好头
在博物馆看来,禁止拍照,意在保护文物。这样的说法颇有震慑力。文物不仅属于当代人,还属于子孙后代,倘若因为当代人的拍摄,便剥夺了后代人参观的机会,那显然是罪不可赦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拍照是否真的会影响到文物的保护。单霁翔院长的表态至少表明一点,在不使用闪光灯的前提下,拍照对文物是没有影响的。或者可以说这种影响是微乎其微的。既如此,肯定会让许多人不爽。原来,此前的说法是夸大其词。当然,这样的结论还为时过早,这也可能与人们的认识有关。但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有担心先禁止,未必有什么不妥。可是,是否真是这么一回事呢?不知能否通过科学实验进行检验,给公众一个有说服力的数据呢?有图有真相,才会更有说服力。
拍照作为参观体验的一种方式,是游客应该享有的权利。除了可能对公众安全和文物保护造成损害,否则就不应禁止。即使禁止,也不能自说自话,应该拿出有说服力的事实,这应成为一种自觉。故宫博物院允许拍照,开了一个好头,也是对事实的尊重。但愿,这样的尊重能更多地出现。
鼓励拍照是博物馆服务理念的回归
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表示“鼓励拍照”,无疑赢得了很多人的掌声。国际博协的组织章程中明确指出,博物馆是“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文化机构。由此来讲,服务是博物馆工作的重要职能和组织目标。
观众既是博物馆的服务对象,又是博物馆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要想充分发挥博物馆的服务功能,有关方面不妨以故宫博物院鼓励拍照为契机,在保护文物和允许拍照之间寻求一种平衡,真正使博物馆成为沟通历史与现实、专家与民众的桥梁。
其实,保护文物与允许拍照并非绝对对立。只要多下些功夫,把文物分类搞清楚,对那些本身脆弱、对环境敏感的文物,比如书画作品等,坚决拒绝拍照。而对于那些受外界环境影响很小的文物,博物馆管理者则不妨“大方”一点,满足大家拍照的愿望。在区别对待文物的基础上,还可制作一些禁止拍照文物的仿制品,以供游客拍照。说实话,对于不是以学术、研究为目的的普通游客,这样的仿制品足以满足他们拍照的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