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上诉法院裁定释放12名中国渔民

2016-12-06 06:34庄铭灯
环球时报 2016-12-06
关键词:渔船渔民环球时报

本报驻菲律宾特约记者 庄铭灯 本报记者 邢晓婧

据《菲律宾商报》12月5日报道,菲律宾上诉法院日前做出裁决:推翻巴拉望地区法院2014年8月的判决,释放12名被判刑的中国渔民。这些中国渔民2013年4月被菲方逮捕。中国渔民的代理律师李霦生5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他对这个上诉结果感到高兴,“不到一个星期,这些已被关押两年的中国渔民就可以回到各自的家了”。

《环球时报》记者5日看到,菲上诉法院的释放令日期为12月1日。在菲法律体系中,上诉法院的地位仅次于最高法院。据《菲律宾商报》报道,释放令称,因为检方未能证明12名中国渔民无可置疑地有罪,上诉法院宣布推翻巴拉望地区法院之前的判决,该案中的12名被告渔民全部无罪,并且下令立刻释放他们,返还被没收的物品。台湾东森新闻网5日称,此举是菲政府对中国大陆释放善意。

2013年4月8日,12名中国渔民在从印度尼西亚回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被迫在菲西南部的图巴塔哈群岛避风,不料却被菲当局以“侵渔”为名逮捕。图巴塔哈群礁因丰富的物种多样性于1993年被列入《世界遗产目录》,菲方将该地设为禁航区。2014年8月5日,巴拉望地区法院判决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名成立,处以6至12年不等的监禁。12年是菲律宾对“非法捕鱼”者判处的最长时间监禁。此外,他们每人还被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船只也被没收。

李霦生是菲律宾著名律师。他5日向《环球时报》记者介绍说,2014年的判决结果出来后,中国渔民代表找到他的哥哥,希望协助上诉,最后李霦生决定无偿帮助中国渔民打官司。谈起原因,李霦生说,“第一,我们都讲中国话;第二,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作为律师我必须要帮助他们伸张正义”。李霦生祖籍福建,父辈移民菲律宾,他是第二代华裔。

历时2年的上诉过程有多艰难?李霦生说,“调查是最难的部分,要想方设法证明法院的判决有误。”他表示,有些细节不便透露,但可以介绍上诉书中的两点主要内容。首先,中国渔民是为了避难,无意在图巴塔哈群礁附近搁浅,他们不知道那里是菲律宾的特别保护区。其次,当时中国船长就说明了情况,渔船的机器坏了,机械师无法修好,导致渔船漂流两三个小时后到涉事岛礁,但是当时政府的律师并没有去检查渔船的机器是否发生故障。

李霦生说,他已收到法院文书,“听说监狱方面还没有收到,但这是最终判决,不能再上诉”。据他介绍,12名中国渔民目前全部被关押在菲律宾,监狱里总体设施还不错,因此他们身体状况良好。

中国渔民被无罪释放,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对于这个问题,李霦生告诉《环球时报》,“没有赔偿,这与菲律宾的司法系统有关,没人为此事负责”。但他认为,从大局来看,菲律宾释放中国渔民会对未来中菲关系有积极影响。“放人了,以后两国关系应该会变好一点吧。”李霦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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