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的思考与探讨

2016-12-06 04:31田林涛赵晶晶钱翰博张楠楠
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 2016年21期
关键词:军工军民设施

田林涛 赵晶晶 钱翰博 张楠楠 贾 怡

(1. 国防科技工业局协作配套中心 2.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关于推进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的思考与探讨

田林涛1赵晶晶2钱翰博1张楠楠2贾 怡2

(1. 国防科技工业局协作配套中心 2.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军工科研设备设施是我国军工企业、军队科研院所,以及相关高校开展军工科研及军品研制生产工作的基本手段和必备条件,也是国家国防实力和国防科技工业实力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对现代化、高性能武器装备研制需求的不断提高,对高性能、高价值的军工科研设备设施的使用需求量也不断加大;与此同时,作为国防科技工业核心能力建设的投资重点,近年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来,我国军工科研试验设施和仪器的建设得到了显著改善。由于该类科研设备设施绝大多数具有较强的军民两用性,因此,也具备向民用领域开放应用的技术基础。

随着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如何充分发挥军工科研设备设施的作用,解决民营企业参与现代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手段和条件保障问题,扩大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在民用领域的共享应用,成为当前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的形势需求和政策重点

一、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是当前我国国家科技政策的重点导向

梳理我国近十年来的国家科技政策,《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关于进一步推动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向企业及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基字〔2006〕558号)、《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长期规划(2012~2030)》(国发〔2013〕8号)、《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等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加强科学仪器设备等各类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推进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共享与建设,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共享网络”。

二、实现军工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是军民融合战略的基本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资源共享机制”,凸显了要从政策层面、以国家为主导推动军民资源共享的总体思路。2015年以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出了一系列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重点推进的相关工作。2015年4月,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发布了《2015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其中第9条明确提出了“推动军工资源开放共享”的重点实施项目。2016年3月,国防科工局发布的《2016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中再次强调,推动资源共享,实现军工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以及与民口科技资源的互通,特别是高性能、高价值的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在满足军工科研生产所需的前提下,逐渐扩展到为国家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以解决科学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作为军工资源开放共享的重要内容,其不仅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也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

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多年来,我国在推进军民资源开放共享方面已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和基础,军民两用技术重点行业与军民融合典型企业的内部共享发展较好、进展较快,但在与外部共享方面,面对民口的大量需求,还存在政策指导、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羁绊和障碍;同时,军工科研单位和企业也存在内在动力不足等问题。分析来看,导致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进展缓慢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开放共享的机制羁绊造成动力不足

围绕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建立的军工重大科研设备设施、国防重点实验室等仍主要面向军用,形成的设备设施和技术由于投资主体、管理机制、安全保密、风险责任、

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军工单位对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的积极性不高,造成开放共享进展缓慢,产生了为军民不同需求服务不够、利用率低等问题,同时,存在部门化、单位化和闲置浪费现象,共享情况不容乐观。

二、共享操作措施与信息交流渠道和平台尚不完善

目前,在现有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若干专业平台中,部分已建设有军工科研设备设施资源共享平台,但由于保密管理等原因,很多设备管理单位存在开放顾虑,所以,尚未广泛涉及军工科研设备设施的开放共享信息。该类设备设施的开放共享是资源共享价值量最大的部分,但由于缺乏能够调动积极性的具体共享操作办法和指南,以及军民供需信息交流渠道不畅等因素,在实践中存在依据不足、实施困难等问题,在较大程度上阻碍了军工科研设备设施通过开放共享更好、更快地为社会服务。

国外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的做法与借鉴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未来面临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日益增加,对科研基础设施的性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海量科学数据、先进科学仪器,以及大科学装置等是确保科技优势、提高创新能力的基础。纵观发达国家科技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及计划,不难发现,国外政府均较为重视资源的共享管理,通常通过建立政策法规来强制和引导科研设备设施的开放共享。

以美国为例,美国在持续增加对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还通过政策和法律手段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法律政策体系。美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授权国防部根据国家利益,开放共享其国防实验室的实验设备、技术、研究能力,对外提供有偿的实验室服务。在大型实验设施设备共享方面,相关机构可利用政府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科研设备提供设备使用服务。美国国防实验室开放共享的前10类设施按学科领域分为训练与教育类、材料类、军械类、计算机系统类、武器系统类、海洋和大气类、航空类、电工学类、物理及自然科学类、制造技术类,这些设施大多为大型设备设施。根据美国国防部科技门户网站TechMatch的公开信息,目前,美国国防部已开放了千余套实验设施,对开放共享过程中涉及的敏感信息、涉密信息、军事关键技术信息、有害物质、人体实验、放射性物质等关键环节统一进行管控。美国政府历来重视国防科技资源的共享共用,将“完全、开放、无偿”作为联邦政府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于科研设施的管理,美国虽没有制定国家层次的科研设施管理法,但其很多法律法规中都涉及到科研设施的投资、管理和共享,如其设施监管指南、研究设施法、设备管理指南等法律法规都涉及大型仪器的共享,也包括推进数据中心的建设和国家级数据网络的形成等方面。

▲ 美国通过国防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提升了科技创新能力

除此之外,欧盟、日本、韩国,以及印度等国家或地区也都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条例,积极推动科研设备设施的开放共享,如德国政府面向所有科研机构及科学家开放国家重大科研设备设施。德国政府认为,无论从科学发展角度,还是从经济角度出发,国家重大科研设备设施都应向所有科学家开放,以使耗资巨大的重大科研设备设施得到充分利用;日本对于民间难以负担购置的大型且昂贵的科研设备设施,由国家配备,为民间共享使用;印度由于科技投入总量有限,所以政府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利用其他国家的先进设备设施开展研究,缓解先进科研设备设施缺乏问题。上述国家通过设施共享和相互协作的方式,发挥本国国防科研基础设施的整体力量,逐步提高国家实力,可以说,推动军工科研设备设施的开放共享已成为世界各国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共同做法。

当前我国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工作进展与成效

当前,我国军工科研设备设施资源共享工作已启动并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 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军工科研设备设施资源信息

2014年建成的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为深入推进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提供了更为丰富、便捷的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信息服务。当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民结合主管部门、军工集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工信部直属高校共同承担该平台的非涉密资源发布职责。截至2016年11月,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共发布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共享资源800台(套),其中,军工试验设施365台套、军工大型科研仪器435台套,面向全社会开放。

为落实《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 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若干意见》(国发〔2010〕37号),推动资源互动共享,提高军民两用设备设施的利用效率,2015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航空工业为试点,组织编制完成了《军民两用设备设施资源信息共享名录(航空工业)》,并予以印发。

目前,国防科工局已对军工重大试验设施、购置费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0万美元以上的进口仪器设备,以及所有非标设备进行了统计,形成了基本完整的军工科研设备设施数据信息。2015年底,国防科工局发布了《关于征集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目录的通知》,组织编制了一批不涉密共享目录,第一批共享目录收录了百余台(套)设备信息,该项工作仍在有序推进。按照国发〔2014〕70号文,以及《2016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提出的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要求,还需分别对涉密和非涉密的相关设备仪器按功能、分类进行进一步梳理和征集,探索、研究能够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具体的开放共享方案。

关于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下一步工作的思考

当前,只有基于军工科研设备设施的国有资源本质和公用性、稀缺性等特征,充分释放其服务潜能,加强军民统筹,抓紧建立健全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机制,才能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军工能力和技术优势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对于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的下一步工作,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源头顶层设计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军工科研设备设施投入的源头审查,在顶层设计上进行把关。将纳入《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规定的科研设备作为新购设备时的重点考察对象,严格审查其利用情况,避免重复购置。

二、依托信息平台完善共享服务机制

加强共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是推进共享资源信息公开、共享的基础。要解决军工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协调、军民间科研设备设施资源共享程度低等问题,必须完善相关基础条件建设,建设完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非密设备共享平台,搭建军工涉密设备系统信息与网络内部共享平台,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尽快推出不同版本的开放目录。

三、鼓励运用“互联网+”思维

军工单位应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创新商业实践模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打破军工资源封闭局面,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将互联网领域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军工科研设备设施资源开放共享工作之中,这也是适应新的制造模式与抓住市场机遇的必然选择。

四、加强动力机制建设

在推动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的过程中,应采取国家统筹与市场机制调节相结合的方针,在完善公益性要求的基本政策制度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手段来强化管理,调动相关单位实施开放共享的积极性,使设备设施管理单位产生动力,主动开放,促进跨区域、跨单位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针对上述内容和当前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制度的缺失,建议加快制定军工科研设备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的各类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针对体制机制创新和一些具体操作性问题持续开展后续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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