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城市群地价与产业高度是否正相关

2016-12-05 14:38周霞王德起
人民论坛 2016年30期
关键词:工业用地城市群高端

周霞+王德起

【摘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以区域内地价和产业高度的耦合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城市群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双优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京津冀城市群为例进行实证检验,并从完善工业用地市场机制、科学实施差异化产业政策、加快培育城际战略产业链等三个方面,有效促进京津冀产业-地价耦合发展。

【关键词】京津冀城市群 双螺旋 工业地价 产业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京津冀城市群地价与产业结构互动演进的实证研究

京津冀城市群城镇体系的演变。城市群体系内,不同层次、规模不等的城镇在质和量方面呈现不同的组合形式,形成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基于中心地理论、非均质空间下要素禀赋和聚集经济等相关理论,笔者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投资水平、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对外联系强度等方面,选择14个指标,采用主成份分析和聚类分析方法,对2009-2014年京津冀城市群城镇等级体系开展研究。与发达国家城市等级扁平化的趋势有所不同,京津冀城市群城镇体系的演化仍处于等级化的阶段,基本符合克里斯塔勒七等级中心地体系构成。2009年京津冀城市群所有城镇仅呈现六级体系构成,自2010年以来主核心城市(北京)-次核心城市(天津)-区域副中心城市(石家庄、唐山)-骨干城市(邯郸市、保定市等地级市)-次级骨干城市(衡水市、唐山的遵化市、保定的涿州市等县级市)-潜在骨干县市(11个)和一般县市(其他县级市及县城)七等级构成日益明显。

七等级城镇体系间工业地价分布特征。依据京津冀城市群2008-2014年万余宗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资料,笔者对京津冀城市群范围内工业地价的衰减规律进行了空间模拟。整个城市群内工业用地价格呈现出明显沿“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骨干城市—次级骨干城市—潜在骨干城市—一般县市”波浪状次第衰减的趋势,呈现空间变异性和方向差异性,地价梯度差非常大,出现较多陡峰与悬崖。这与以往研究中单体城市工业地价等价线均匀分布的规律明显不同。

七等级城镇体系间产业高度的空间分布特征。参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制造业的划分方法,对京津冀城市群七等级城镇体系中处于不同地位的产业分工高度进行测度:第一,京津冀城市群产业高度随中心地等级的提高呈现上升趋势,中低级和低级中心地与高级中心地之间产业梯度过大,出现了产业“悬崖”,次级骨干城市、潜在骨干城市与一般县市之间没有明显的产业梯度差。第二,高端-中端-低端制造业产业高度的对比分析显示,高端制造业产业高度呈明显的随中心地等级的提高而次第上升的趋势,中端产业反之,低端产业的产业高度在与中心地等级负向变动的同时,出现区域副中心的异常凸起。第三,主核心城市的产业-地价相对较为适配;次级核心城市的产业用地地价被显著低估,出现明显的“价值洼地”,未达到优地优用、劣地劣用的产业-地价双优化的理想状态;区域副中心高端产业地价偏低。

京津冀城市群地价-产业耦合度的实证检验。产业高度和工业地价分别代表着区域经济体系中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土地要素利用集约化这两个子系统的发展水平,二者互为影响因素,存在密切的正相关关系。结果显示,京津冀城市群中产业高度与地价的耦合度总体有待提高。综合城市等级和产业技术水平来看,城市等级越高,其越高端产业的耦合度也越高,低等级城市的中低端产业耦合度明显高于其高端产业。

京津冀城市群实现双螺旋理想状态的有效路径

当前我国主要城市群已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中后期,土地资源的约束性凸显。在“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实施中,工业用地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源性资产和生产要素,不仅是作用对象而且是调控手段。从数量上看,工业用地几乎占据了城市建设用地最大的份额,同时也是各类违法违规现象最为严重、竞价机制市场化程度最低的领域。作为全国第三大城市群和我国北方最大的经济增长极,京津冀城市群工业用地处于低价、低效利用状态,市场机制失范与中央政府价格监管失灵并存。同时,制造业产业结构存在明显的“虚高度化”、产能过剩、产业梯度落差大等问题。

在城市群一体化背景下,城市群土地利用的理想状态应是“优地优用、因地制宜、地尽其用”。即随着城市在区域内的所处经济地位的上升,其所布局产业愈高端,所对应地价愈昂贵。由此,不同层级城镇的地价与产业高度在各自演进的同时,互为影响因素、互为推手,由边缘向核心以波浪递增趋势逐步攀升。其地价与产业高度的交互攀升及匹配均衡关系将呈现“双螺旋”趋势。

由上述实证检验可知,京津冀城市群满足“地价-产业双螺旋耦合互动”理想状态的假设前提要求,并已基本呈现出“双螺旋”特征。通过进一步加强要素市场的调控管理,由土地价格梯度差影响企业生产成本梯度差,进而形成合理、有序的城际间产业布局梯度,并由产业高度差反作用于土地价格,是促进城市群内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不断优化、最终实现双螺旋理想状态的有效路径。

京津冀城市群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双优化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完善工业用地市场机制,提升土地要素配置效率。为此,应着力完善工业用地市场供给的配套措施,具体包括:结合各地产业发展战略和具体情况,分别估算出土地成本价格Vc和土地资产价值Va,综合对比Vc和Va,重新制定并定期更新不同地区、不同等级、不同产业的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保护价标准;引入年租制以促进工业用地供给方式的多元化,适度考虑租赁土地情形下厂房建设所需时间,确定年租制的期限、合理的租金标准,并采用政企合作模式;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既要避免过低补偿,也应避免“不劳而获”或“天上掉馅饼”,加强征地补偿过程中的监管,以征收后拟转用的规划许可用途而非农业现状用途下的土地价值,确定非公共利益征收时农地补偿标准等。

二是科学实施差异化政策,实现产业空间布局的优化。北京应“着力发展高端现代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同时适当保留与高端制造业密切相关的部分中端产业,逐步、分层次地转移其他中低端产业;充分发挥隐性成本优势,降低高端制造业综合成本;加强与生产型服务业互动发展,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天津应注意处理好在高端制造业领域中与北京的分工与合作;培育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产业,形成合理的产业梯度,在强化主导产业发展优势的同时,加强新兴产业的培育。河北应加强对区域副中心城市中端及中高端产业的培育力度,及以之为中心的次级城市群的培养;提高骨干城市、次级骨干城市承接中端及低端产业的能力,加快产业发展的软、硬环境建设,完善产业配套条件,提升产业承接能力,主动与京津及区域副中心城市产业对接;培育各具特色的较大规模的工业聚集区,加大中低级中心地的制造业对企业、资本、技术和人才的吸引力。

三是应加快培育城际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促进城市群产业一体化。应深入城市群内部,研究各城市的产业分工与布局现状及潜力,将产业链上不同价值环节配置到不同的经济空间中,做到优势互补、层次分明;确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等具有高附加值行业所引领的新产业价值链”,可围绕通信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打造城际战略产业链;通过“缺失链条的弥补,中断链条的接通,短缺链条的延伸”,从核心城市的高端产业开始,延伸城际战略产业链,实现城际战略产业链各环节在城市群空间内的优化布局;采取积极措施促进信息流、资金流、服务流、人才流在城市群内的合理流动;加强各级地方政府合作,构建城市群内协调发展统一机构,成立城际间共同发展基金,以便于进行区域产业发展和资源利用的统筹规划、快速解决纠纷及解决跨区域的环境治理等问题。

(作者分别为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注:本文是京津冀城市群地价演化与产业结构高级化耦合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3JGB102)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何青松、张春瑞、李泽昀:《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制造业产业高度的实证分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责编/张寒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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