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巍伟
(邵阳学院,湖南 邵阳 422000)
基于贫困生认定的高校资助精准化研究
邓巍伟
(邵阳学院,湖南 邵阳 422000)
贫困生认定是建立精准学生资助体系的基础,是实现高校资助精准化的保障。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认定面临如下的难点:认定指标体系的建立、学生对公示制度的认可度、贫困生“瞒贫、忌贫”和伪贫困生骗取资助资源的行为。文中从以上角度对我国现有贫困生认定制度存在的弊病进行分析,并分别从提炼认定指标、搭建信息平台、改变资助方式、增进思想教育四个方面,对优化贫困生认定标准和资助体系、提高高校资助精准化提出建议。
精准高校资助;贫困生认定;应对策略
在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明确提出:“要提高国家资助政策的精准度,依托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平台,确保国家学生资助、奖补等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个需要帮扶的学生身上。”[1]贫困生认定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确定资助对象、实现资助工作精准化的重要保障。目前在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资助管理机构主要依靠学生提供的残疾证、低保证或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家庭年收入证明等相关件,采取班级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公示制度,对贫困学生进行认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种认定方法缺乏量化标准,认为因素较多,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可信性较差,容易产生错位发放的现象,从而影响高校资助工作的精准化。
(一)认定标准难量化
从教育部现有的政策规定中,我们唯一能找到的关于贫困生认定标准是:“家庭经济困难,月生活费来源(含家庭、亲友及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持平或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的学生可认定为贫困生。”[2]这项规定看似十分明确,而其实际操作性很低。主要有以下的原因:第一,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是一个变量,高校很难依靠自身力量及时有效地掌握这一情况;第二,高校之间学生的消费水平差异颇大,即使是相同地域,高校之间学生的消费水平也并不相同。学生的生活费来源与当地政府规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往往很难吻合;第三,由于我国地域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各地的消费水平也就难以统一,不同城市间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很难对贫困做出统一的界定标准,地方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自然也难以说明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第四,“贫困”是一个比较性概念,它具有相对性,每个人对贫困的理解无法达成一致。学生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为了争取有限的资助资源,会谎报家庭经济情况,夸大贫困程度。
(二)认定成本难分摊
贫困生认定的成本分摊问题在高校与生源地政府之间展开了尴尬的拉锯战。如果由高校承担认定工作,对申请对象逐一进行核实,精准性较高,但由于学生人数较多,且生源地分布较广,这一举措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导致巨额的认定成本,显然难以实现。假如由生源地政府来承担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比起高校来承担,自然成本较低,但由于学校难以对生源地政府形成约束,无法要求其在认定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生源地政府部分工作人员往往会出于当地的人情世故,开具毫无公信力的贫困证明。因此,目前我国高校通常采取的是学生申请、政府证明、学校评议“三步走”的贫困生认定模式。这一认定模式看似较为民主,而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每年贫困
生认定的时间短,要处理的数据量大,辅导员或班主任很难对申请对象做详细而深入的调查(这一现象在新生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尤为突出),只能凭借自身工作经验以及掌握的局部材料对申请对象进行甄别认定;部分辅导员为了端平一碗水,害怕出现“误评”或“漏评”的现象,采取“撒胡椒面”的评定方式,扩大认定范围,从而导致资助精准度降低。
(三)公示制度难推行
在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为保证认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公示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近年来公示制度遭到多方反对的现象越来越多,部分专家认为公示制度存在给学生贴标签、划类别之嫌,容易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少数贫困生也对公示制度持反对意见,甚至有学生出于对自尊的保护,拒绝进行公示,这给认定工作带来了难度。
(四)“以真乱假”难分辨
家庭经济情况贫困的学生,受家庭环境的影响,通常自尊心较强,且部分有程度不一的自卑倾向。由于缺乏对贫困的家庭环境的正确认识,其中部分学生会认为贫困是一种耻辱,他们羞于向同学表露窘困的家境,极力以远超于自身家庭经济情况的消费方式来掩盖家庭经济的窘迫,反而加重了家庭经济的负担。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民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过去关于“贫困生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的评判标准已经引起不少争议,这进一步增加了贫困生甄别认定的难度。
(五)“以假乱真”难防范
在高校现行的“奖、贷、助、补、减、免”政策中,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活补贴都属于无偿式资助,受助对象只享受权利无需承担任何偿还义务,这使得很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心理。面对这些“免费午餐”式的资助政策,部分非贫困生会利用自身社会资源与贫困生争夺资助资源,这不仅会损害贫困生的利益,也阻碍了精准资助的实现。
(一)提炼认定指标,量化认定标准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需要对贫困生认定参考指标进行优化整合,转定性标准为量化标准,进行评定指标的分析和整合,形成家庭贫困学生评定指标。依靠大数据分析技术,将一系列定性的数据转化为定量数据。比如,就高校贫困学生认定指标体系而言,可以从生源地、家庭情况、学生情况、辅导员评价、学校等多个维度甄别资助对象(如表1)。采用客观可查的数据,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如直系亲属是否享受低保、家庭是否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发生、家庭成员是否有残疾或重大疾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家庭是否有住房或乘用车辆等。[3]
表1 高校资助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
(二)搭建信息平台,实现综合管理
目前高校资助体系尚未形成综合性的管理体系,而是教育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单靠高校等教育部门,很难获取学生个人及家庭情况较为全面的、客观的数据。以高校为资助体系的枢纽,建立起教育、公安、银行、住建、民政、税务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4]一是避免社会资助资源集中于部属院校或办学层次较高的学校,增加对地方公办院校、民办院校以及高职高专的资助力度。二是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依靠各
部门提供的综合数据进行考量分析,避免资助过程中“吃大锅饭”、“撒胡椒面”的现象。三是加强贫困生认定的约束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者的处罚力度,甚至可以要求公安司法部门的配合,对构成违法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改变资助方式,以资助提能力
资助的真正目的不仅是为贫困生摆脱眼前的经济困境,而是让贫困学生在获得资助的过程中得到发展与成长。“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是福特基金“提高高校贫困生能力”项目取得的基本经验。在资助的过程中,组织各项有益于提高贫困生综合能力的活动,而不仅是像“输血”一样将资助资源精准地送达贫困生手中,更要注意培养贫困生自身的“造血”功能。这需要我们改变传统的只享受权利、不用尽任何义务的资助方式,在国家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的基础上应逐步取消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措施,实现权力与义务对等。[5]让学生享受资助的同时,学会感恩、学会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四)引导消费观念,加强诚信教育
大学生中出现假贫困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既与学生对于经济、财富的错误认识有关,也与学校教育引导的力度、管理疏导的效度、自我认知的强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随着教育漏洞和死角的逐渐扩大,“伪贫困生”问题的出现在所难免。因此,进一步完善机制、扩大投入、疏通渠道、加大对大学生消费观念、财富观念的教育引导,是实现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正规化、法制化、精准化的重要保障。
另外,作为市场经济的准则,诚信不仅是个人道德水平的标尺,更是大学生必备的道德素养。在如今社会诚信意识淡薄的环境中,只有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强化管理措施,严惩不诚信行为,才能杜绝“伪贫困生”现象的出现。
[1]袁贵仁.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袁贵仁部长在2015年全面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_176/ 201502/183984.html,2015-01-22.
[2]徐晓军.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问题分析及对策[J].论坛,2004,(5):11-16.
[3]吴丽仙.建立精准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研究[J].教育评论,2015,(9):46-49.
[4]潘邦飞.影响高校资助精准化因素分析与应对策略[J].高教学刊,2015,(5):51-52.
[5]杨得利,熊志忠.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研究[J].煤炭高等教育,2007,(25):63-65.
[文章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136(2016)01-0110-03
2016-03-20
邓巍伟(1987-),男,湖南邵阳人,邵阳学院助教、专职辅导员、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