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为偏好与环境规制效果*
——基于利益激励的治理逻辑

2016-12-03 01:20彭文斌李昊匡
社会科学 2016年5期
关键词:规制利益政府

彭文斌 李昊匡



政府行为偏好与环境规制效果*
——基于利益激励的治理逻辑

彭文斌 李昊匡

基于熵权客观评价法,选用环境规制强度、环境损失程度、资源丰富度和环境支撑力作为权重指标,综合测度不同地区的环境规制效果指数,深入剖析政府行为偏好差异的制度原因,通过面板数据回归检验政府行为偏好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结果发现:全国环境规制效果从2001年至2013年呈现逐渐改善特点,且不同区域环境规制效果表现出从东部、中部向西部梯度递增趋势,政府行为偏好对环境规制效果有显著正向作用。因而,对于利益激励的环境规制治理,应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等利益相关者的执法监督作用,避免政府行为被利益集团“俘获”,并要完善政府内部协调和利益约束机制,使环境规制效果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容共生。

政府行为偏好;环境规制效果;利益激励;治理逻辑

引 言

在经济新常态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如何“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一份研究报告表明,中国的空气污染问题将缩短北方居民平均寿命5.5年,“环境移民”正在不断远离生态环境系统遭到破坏的地区*Kishore Gawande, Alok K. Bohara, Robert P. Berrens and Pingo Wang, “Internal Migration and the 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for U.S. Hazardous Waste Sites”, Ecological Economics, 33, 2000, pp.151-166.。按照新古典主义剑桥学派的观点,如果产权是明晰的,那么企业生产活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负外部性能够得到解决。如果产权不明晰,那么环境污染问题将难以解决。此时,政府环境规制手段将成为行之有效的政策工具,使得厂商在进行利益最大化决策时,不得不将外部性和风险考虑在内。从近期环保部督查河北雾霾污染的结果来看,企业污染偷排、滥排现象严重,除尘设备没有安装,脱硫装置也形同虚设。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在信息不完全对称条件下企业处于信息优势方,完全有理由对环境治理设施采取停止或间断运行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从而对地方政府产生经济约束;另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破解环境污染问题存在结构性失衡*吴卫星:《论环境规制中的结构性失衡:对中国环境规制失灵的一种理论解释》,《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出于政治晋升需要以及内部利益冲突,环境规制执行均衡与制定均衡的偏离在所难免*潘峰、西宝、王琳:《中国式分权下的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均衡模型》,《财经纵论》2015年第3期。。因而,在信息不完全对称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环境规制政策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存在偏差,而且地方政府内部各利益集团出现“冲突-均衡-分歧”现象,导致环境规制政策无法有效执行。基于此,本文采用熵权客观评价法,选用环境规制强度、环境损失程度、资源丰富度和环境支撑力作为权重指标,测度不同区域环境规制效果,通过面板数据回归分析政府行为偏好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为优化现行环境规制提供参考依据。

一、 环境规制效果的演变特征

环境规制是对地区环境污染程度和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表现,反映出政府对环境治理的行政干预以及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参与程度。然而,政府会寻找实现效用最优的行为路径推行环境规制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政府行为对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从而造成环境规制的区域差异性。因此,测度环境规制效果既要考虑政府行为对规制效果的作用,也要衡量区域差异对规制效果的影响,本文借鉴原毅军*原毅军、谢荣辉:《环境规制的产业结构调整效应研究: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中国工业经济》2014年第8期。和张燕*张燕、徐建华、曾刚、胡青:《中国区域发展潜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空间关系分析》,《资源科学》2009年第8期。的指标选取方法,采用环境规制强度、环境损失程度、资源丰富度和环境支撑力作为权重指标衡量环境规制效果。其中,环境规制强度指标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工业SO2去除率(%)度量;环境污染程度指标用单位面积的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度量;资源丰富度指标用人均耕地面积、森林覆盖率和自然保护区占辖区面积比重度量;环境支撑力指标用人均水资源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人均环保投资完成额度量。所有指标的数据均为全国2001年至2013年31个省、市和自治区的面板数据,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部分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服务中心“中国区域经济研究数据库”以及各地区《统计年鉴》。

表1 环境规制效果测度指标及权重

图1 环境规制效果时空演变特征

从整体来看,全国环境规制效果表现为逐渐改善、梯度递增特点。“逐渐改善”是指2013年与2001年相比较,北京、甘肃、陕西和四川等13个省、市和自治区环境规制效果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与此同时,天津市、河北省环境规制效果欠佳,生态环境承载情况明显恶化,其余地区环境规制效果变化不大。“梯度递增”是指环境规制效果沿东部沿海与较发达地区向西部内陆与欠发达地区递增,沿北方及环境资源恶劣地区向南方及生态条件优良地区递增,并形成环境规制效果洼地:京津冀城市群为代表的华北地区,以洼地为核心向其他地区递增。

从不同区域来看,东部地区环境规制效果指数偏低,尤其在河北、天津、山东和江苏等环境资源欠缺的地区,极佳的自然资源禀赋和区位地理优势为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提供充足发展空间,长期的污染累积使得政府行为偏好改变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微乎其微。随着北京治理雾霾行动的加强,污染产业迁移至邻近的河北、天津成为必然趋势,两地的生态环境将继续恶化;中部地区作为产业承接地,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产业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成为政府行为的主要选择,尤其自“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承接产业转移政策力度空前加强,环境规制效果变化呈现区域差异,对于环境资源恶劣的山西、河南而言,环境规制效果指数偏低,对于生态条件优良的湖北、湖南、江西和安徽,环境规制效果指数则较高;西部地区作为另一个产业承接地,其地域辽阔,人口稀疏,面临气候条件恶劣、生态系统脆弱等问题,对于政府环境决策而言,实现地区可持续健康发展将置于首要位置,环境规制效果指数持续处在上升区间。

在图1中,2009年到2013年共有6个省、市和自治区环境规制效果得到改善,占到总数的近一半。究其原因,全球经济危机背景下的财政刺激政策严重滞缓产业转移速率,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转移也相对延滞,从而表现出环境规制效果整体优化的现象。当然,另一个难以忽略的原因是,2008年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参见《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促使其治理决策更加突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兼顾原则,考核体系和评价指标逐渐弱化经济发展所占份额,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所占比重,更加注重协调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尤其在环境保护部成立之后,监督和管理体制的完善使地方政府更为注重当地环境规制效果,避免环保事件问责的可能发生。如此看来,经济溢出效应与政府治理能力确实能够影响环境规制效果,而且政府行为的变化对社会福利函数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地方政府决策过程中会选择自身效用最大化以及利于晋升的行为方式来制定环境规制标准,才会造成不同地区环境规制效果存在变化。

二、 政府行为偏好的利益激励

现行政府治理结构是中央政府作为委托人和地方政府作为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结构。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人通过与代理人达成契约合同,并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约束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实现交易效率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小化。中央政府作为委托人将全局利益最大化目标划分为若干任务,凭借已经或者即将达成的不完全契约合同,逐级下发到各层政府,与此同时,建立相应的利益激励机制以实现“委托-代理”关系运转的高效性。然而,Olson*M. Olson, 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5.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认为,团体中成员差异性会成为影响集体行动结果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个体利益难以合成集体理性。

(一) 不完全契约下偏好差异的产生

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有限理性和缔结契约过程中“讨价还价”的高昂成本,具有较强谈判力的中央政府无法用共同认知的语言表述未来发生事件,以及缺乏公正第三方监督合同条款中的关键事项,因此与地方政府达成的契约合同属于不完全契约合同*聂辉华:《对中国深层次改革的思考:不完全契约的视角》,《国际经济评论》2011年第1期。。“泛利性”中央政府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保证社会整体稳定、保护法律公平正义等方面细化为各项指标任务层层下放,交由地方政府完成,而“私利性”地方政府更多追求地区利益、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较大自由裁量权。主要体现在:第一,地方政府双重角色。中央政府作为最高委托人将环境治理目标任务给下级政府,同时下级政府结合地区实际和利益分配将中央政府的目标任务转化为本级政府的工作目标给更低级政府,直到乡级政府划分。也就是说,除去中央政府和乡级政府具有单一委托人和代理人角色,其余层级政府都兼顾委托人和代理人双重角色,政府环境规制强度选择自主性得以加强。此外,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多级政府治理结构将倾向于噪音信号干扰,对环境规制执行效率产生影响。第二,契约条款可合约性差。地方政府相比于中央政府而言能够以低成本的方式获取隐藏信息,在自身特殊利益激励下存在隐蔽行为的潜在动机。然而,中央政府的目标任务多维且模糊,任务之间又有替代或互补关系,导致对地方政府的努力程度和实际产出的度量形成阻碍,显性目标和隐性目标并存于地方政府的目标束中,以致于地方政府在行为决策时可以结合自身利益需要,确定不同目标的轻重缓急、执行的先后次序。比如,地方政府面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利益冲突时,如果经济发展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利益,在对两者权衡取舍中,多数地方政府会牺牲生态环境以换取经济发展的福利。第三,“委托-代理”关系衍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结构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可以衍生为“单委托-多代理”关系,例如,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需要环保部门与经济部门合作完成,如果决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牵涉部门利益,则部门利益受损的一方或者多方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拖沓进度”、“偷工减料”。当然,也存在“多委托-单代理”关系,例如,环保局隶属于上级环保厅、国家环保部行政管理,但其经费预算开支又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拨付,在环境治理任务目标的执行中既要兼顾上级政府利益又要考虑本级政府利益。总体而言,这种目标函数的非一致性与双方信息的非对称性为政府行为偏好在环境规制效果上的差异化提供实际发生的必然性。

(二) “晋升锦标赛”下激励机制的扭曲

中央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如何监督约束地方政府的隐蔽行为,设计政府治理机制使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间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周黎安*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认为“晋升锦标赛”(上级政府依据目标任务制定竞赛优胜标准,多个下级政府和部门的竞赛优胜者晋升)作为一种激励和治理机制:其一,可以引入地方政府之间竞争,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垄断租金被消减;其二,与政府官员政治利益挂钩,限制官员被固定或为狭隘利益集团俘获;其三,解决监督激励依次递减问题,效果在行政级别中逐级放大。“晋升锦标赛”在当前政治体制下,能够鞭策地方政府通过完成上级政府目标任务来获取政治权威,减缓非有效监督、权利腐败对政权合法性的负面影响*罗党论、佘国满、陈杰:《经济增长业绩与地方官员晋升的关联性再审视——新理论和基于地级市数据的新证据》,《经济学(季刊)》2015年第3期。。不过,“晋升锦标赛”式治理机制在环境规制上依然尚有不足:第一,标尺竞争下环境规制水平的趋同性。如果决策环境充满不确定性,当行为主体理性能力趋于无限时,可以利用不确定冲击来优化自己行为*Ronald A. Heiner, “The Origin of Predictable Behavior”,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4, 1983, pp.560-595.。“晋升锦标赛”下的地方政府作为有限理性的行为主体,无法完全利用不确定冲击(包括上级政府偏好变化、绩效考核标准改变和地区突发事件等)来优化自身环境规制决策行为以获取更有利于晋升的条件。因此,由于信息溢出效应作用,地方政府会以相邻地区环境规制决策作为施政参照,通过抱团行为来降低决策变动的风险系数,使得政府之间产生环境规制策略互动。第二,逐底竞争下环境规制效果的负循环。地方政府享有区域内行政资源分配的决定权,其规制决策直接影响到地区利益最大化程度。如果上级政府经济发展的行为偏好被下级政府获取,则下级政府将牺牲其他任务目标的行动能力来努力取得经济发展成效,比如,相邻政府用较低的环境规制水平换取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本地政府出于在竞赛优胜标准中胜出的考量,也会紧盯相邻政府规制政策来制定更低标准的规制强度以博取政治利益提升。由于递减规律的作用,其他任务目标换取经济发展的行为方式成本越来越大,以致环境净化能力越弱的地区,逐底竞争现象越为明显*盛巧燕、周勤:《地方政府存在环境“逐底”行为吗?——来自环保部“环评”数据的实证检验》,《产业经济研究》2015年第4期。。第三,交流任期制下的短视行为。“晋升锦标赛”式治理机制带来地方政府官员特有的政治生命周期,由此产生届际机会主义行为与短期利益替代长期利益现象,“倒计时执政”氛围为短视行为提供利益激励。在预算软约束下,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参与市场资源配置,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行为,注重近期收益的政绩工程、显性成果,忽视中长期的公共服务、生态产品,扶持具有收益递增机制的重大项目、耗能产业和税基企业,造成区域性环境污染问题、供给侧产能过剩问题。总体而言,“晋升锦标赛”式治理机制为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提供一种有效激励手段,但也影响到环境治理任务目标的产出与效果。

(三) 利益激励下政府行为的抉择

根据不完全合同与新产权理论,契约权利配置将影响激励效率。地方政府行为受到政治利益、直接经济利益和间接经济利益三大激励因素作用,会对经济波动产生较大影响*李猛、沈坤荣:《地方政府行为对中国经济波动的影响》,《经济研究》2010年第12期。,在环境规制政策决定和执行过程中偏向于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路径。中央政府为约束地方政府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防范道德风险,需要结合地方政府三种利益激励因素来设计满足参与条件和相容条件的利益激励机制。其中,政治利益体现在“晋升锦标赛”式治理机制中,地方政府会选择最有利于晋升竞赛胜出的行为路径,对环境规制的资源配置进行调整,实现自身政治理想和权利威望;直接经济利益可以是利益集团捆绑政府关联决策后的扩大再生产,也可以是利益集团依附政府官员产生的政治献金,前者转化为财政税收效益和政治晋升前途,后者出现政府权力寻租、官员金钱腐败问题。中央政府设计的激励机制需要在最大化程度上使官员选拔合理化,限制甚至杜绝直接经济利益出现,调节剩余控制权归属来刺激地方政府事前专用性投资积极性。剩余控制权缘于不完全契约合同中未能明示的所有可能条款,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主要是相机抉择的决策权及事后收益的剩余索取权,作为财政收入成为间接经济利益。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剩余控制权全部收回,造成地方政府完成目标任务的积极性大为受挫,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获得部分剩余控制权,稳固税基、增加税源和保障税收成为地方政府行为偏好的间接利益激励。总体而言,地方政府在政治利益、直接经济利益和间接经济利益之间的权衡结果成为影响环境规制效果的重要因素。已有的研究发现,政府通过运用环境规制政策手段(如排污费、污染处罚和限期整改等),促使环境规制强度增加,导致污染企业生产成本不断递增,污染企业主动选择向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空间集聚*M. T. Quiroga and Sterner M. Persson,“Have Countries with Lax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a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 Polluting Industries”, Discussion Papers, 2007, pp.1-8;彭文斌、吴伟平、邝嫦娥:《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空间演变的影响研究:基于空间面板杜宾模型》,《世界经济文汇》2014年第6期。,发达地区凭借较高环境规制水平可以倒逼企业不断加强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实现产业的更新换代和优化升级,提升企业TFP及TFP贡献率*张三峰、卜茂亮:《环境规制、环保投入与中国企业生产率:基于中国企业问卷数据的实证研究》,《南开经济研究》2011年第2期。。所以,政府行为偏好对环境规制效果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放松对污染企业的环境规制标准以及环境执行效率,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吸引企业落户,但是会造成环境规制效果恶化;或者提高对污染企业处罚力度以及严格执行环境规制标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同时促进企业在减排和治污环节的技术创新,使环境规制效果改善。

三、 政府行为偏好与环境规制效果的实证检验

为进一步研究政府行为偏好选择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本文以环境规制效果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并以政府行为偏好作为解释变量,参考黄亮雄*黄亮雄、王贤彬、刘淑琳、韩永辉:《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区域互动——横向省际竞争和纵向地方跟进》,《中国工业经济》2015年第8期。的方法,采用政府工作报告中环境治理语句字数占报告总字数的比例来衡量政府行为偏好(gbp),同时,分别选用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rd)、第二产业比重(ind)、城市化率(rate)、单位面积晴雨通车里程(road)、货物进出口总额占生产总值比重(open)以及人均生产总值(pgdp)作为控制变量,来解释技术创新能力、工业化水平、交通运输状况、对外开放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除环境规制效果指数的数据由上文注明外,面板回归方程中政府行为偏好数据来源于政府工作网站和中国经济网相应年份的政府工作报告,控制变量的数据均由相应年份《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经济区域统计年鉴》整理计算而得,部分缺失数据由国泰安数据服务中心的“中国区域经济研究数据库”以及各地区《统计年鉴》补充。所有数据均为2001年至2013年各个省、市和自治区的面板数据。

表2 回归估计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0.01、0.05、0.1水平上显著。

表2得出了政府行为偏好对环境规制效果影响的回归估计结果。结果显示:第一,政府行为偏好对环境规制效果有显著正向作用,环境治理语句占政府工作报告总字数的比例越高,即政府行为越偏好环境治理,更多地考虑公众在环境方面的诉求,则环境规制效果越好。虽然地方政府受到企业直接经济利益和间接财税激励的双重引诱,但在中央政府能够干预和控制的情况下,关心仕途的地方政府官员更愿意在政治利益追求中参与“晋升锦标赛”,凭借优秀考核成绩实现职务晋升,行为偏好也会更加贴合中央的要求。因此,在中央政府对环境问题日益重视的前提下,地方政府迫于生态环境不可逆转的担忧和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需要,加强环境规制力度和注重环保技术研发成为主要行为选择。第二,城市化率、单位面积晴雨通车里程和货物进出口总额占生产总值比重都对环境规制效果有显著的作用,其中,城市化率和对外开放程度与环境规制效果呈现正相关性,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加大对外开放都有利于实现污染减排,从而提高环境规制效果;交通运输状况与环境规制效果呈现负相关性,因而,交通运输状况的改善不利于提高环境规制效果。第三,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人均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比重与环境规制效果不存在显著相关性,原因在于没有区分清洁技术创新与非清洁技术创新,以及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平对环境规制效果存在的非线性关系。

四、 研究启示

上述分析可知,政府行为偏好对环境规制效果具有正相关性,然而政府行为本身却根源于其决策部门和决策机制。布坎南(Buchanan)认为,政治决策完全体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博弈的过程,全体一致通过决策成为最优策略,然而,全体一致通过的决策规则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现实社会中总有部分的利益群体必须承担决策带来的成本和损失。规制政策的决定亦或制定过程并非如此简单,而是中央政府环境规制标准与地方政府经济利益维护,政府内部环保部门与经济部门冲突以及渗透于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公众诉求与企业效益均衡。所以,依据环境规制政策决定以及执行地点不同,可以将政府行为的偏好模式分为地方政府行为偏好模式和政府部门行为偏好模式(见图2、3)。

图2 地方政府行为偏好模式

图3 政府部门行为偏好模式

第一,地方政府行为偏好模式与环境规制效果。即中央政府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和公众诉求意愿,结合全国不同地区生态环境情况,决定(制定)地方政府环境规制考核体系和评价指标,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决策过程中会选择自身效用最大化以及利于晋升的行为方式来制定环境规制标准。此时,地方政府的行为准则是:界定地区环境污染权结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以使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晋升机会,降低地区环境污染成本以使环境利益最大化,避免问责可能。依据芝加哥学派规制俘获理论,政府强制效力和效用最大化行为准则迫使利益冲突双方试图凭借游说、贿赂等手段促使环境规制政策偏向能够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对于政府而言,环境规制政策制定产生的边际净损失为正或增加,无论利益集团如何俘获,政府环境规制活动程度将不再增加或直接减少。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行为偏好由此可以分为三种:环境偏好型、经济偏好型和复合偏好型,对应环境规制效果为变好、变差和不变。因此,必须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在法制保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等利益相关者对环境治理和执法的监督作用,构建共同治理的规制模式,避免政府行为被利益集团“俘获”。

第二,政府部门行为偏好模式与环境规制效果。即地方政府已经制定环境规制相关政策,监管部门根据地区企业效益和公众诉求对环境部门和经济部门政策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样,环境部门和经济部门会成为相应利益集团代理人来确定环境规制政策执行效率。此时,政府部门的行为准则是:环境规制强度增加(减少)所带来的净收益或者净损失与其他政策减少(增加)所带来的净收益或者净损失比较。依据公共选择学派政府寻租理论,任何政府(部门)都遵循经济理性人假设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是受限于理性程度,不同政府(部门)利益最大化目标难以保持一致,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冲突时有发生,同时,“新经济人”观点告诉我们,出于感性因素产生的利他主义可以化解政府(部门)的利益冲突。换言之,环境部门和经济部门的利益冲突不一定会产生,而是完全取决于政府环境规制政策代表的公共利益在部门之间理解是否存在偏差,以及政府对于部门“不牟取私利”的约束机制完善程度。因此,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并不具有天生的矛盾,而需要凭借完善政府的内部协调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环境治理垂直监管体制,环保执法机构施行分级管理,促使环境规制效果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容共生。

(责任编辑:潇湘子)

Government Behavior Preference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ffect:The Governance Logic under the Interest Incentive

Peng Wenbin Li Haokuang

This paper used entropy weight method that is based o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ntensi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degree, resource abundance situation and environmental support power as weight indicator, to measure different region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ffect index. At the same time, we analyze the systematic reason of government behavior preference difference in-depth, and test the rel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behavior preference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ffect through panel data regression. The results showe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ffect of the country has improved from 2001 to 2013 and different regions present gradient increasing tendency: eastern areas, central hinterland to western region. In addition to, the choice of government behavior preference has significant positive impact o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ffect. Thus, to the governance logic under the interest incentive, give full play to the public, media and other stakeholders who are involved i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law enforcement supervision, we will prevent the government behavior from being “captured” by interest group, then improve the internal coordination mechanism and interest constraint mechanism of government, we can make the compatible symbiotic of environment regulation effec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level.

Government Behavior Preference;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ffect; Interest Incentive; Governance Logic

2016-01-15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CGE模型的产业结构调整污染减排效应和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1&ZD04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环境规制作用下污染密集型产业空间演变的动力机制与调控模式研究”(项目编号:4127114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市再生资源规范回收行为及其空间演化研究”(项目编号:13BJY058)的阶段性成果。

F062

A

0257-5833(2016)05-0033-09

彭文斌,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李昊匡,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研究生 (湖南 湘潭 4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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