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2016-12-02 17:30丁亮银
现代农业研究 2016年8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农产品电商

丁亮银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已成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也必将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主流模式。

1忻州市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截止2015年底,全市利用阿里巴巴、淘宝网等第三方平台自主开展农产品电商营销的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有14户,年农产品电商营销额3500万元。由电子商务公司代理网销的企业共20余家,年营业额3000万元。京东在忻州开设县级运营中心8个,村级服务网点230个,配送中转站8个;苏宁在忻府区、定襄县建县级运营中心2个,原平市县级运营中心正在筹建中;乐村淘开设5家县级管理中心,开发村级体验站332个。

2现阶段存在问题

但就现阶段而言,我市的农产品电子商务还尚在萌芽阶段,尽管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但是依然进展缓慢,主要原因如下:

2.1思想认识不到位

多数农民甚至园区负责人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意识不强,认为建立了门户网站就是发展了电子商务,仍习惯于传统的经验模式,不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懂的网络管理、网络营销的人少之又少,极其匮乏。

2.2物流基础薄弱

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农产品物流具有数量、品种多、存储和保鲜难度大、运输时效性强等特点,因此农产品对物流运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阶段农产品物流业的管理和运作方式仍然比较传统,存在管理落后、运作效率低等问题。

2.3农产品品质高低不一

产品标准是电子商务得以广泛开展的先决条件,尽管我市农业部门几年来大力推广标准化种植以及“三品一标”认证,但农产品生长生产过程必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品质标准上距离电子商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4资金方面缺口大

大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从购买服务器、网站设计到日常维护都是不小的开支,我市农民以及很多园区都难以独自承担。

3推进忻州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建议

3.1政府主导,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整合现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构建覆盖乡村的多级农业信息网络。二是各级政府要出台鼓励、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农产品网上交易市场建设,不断引导和奖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广大农户开展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三是健全农业信息法律法规和农业电子商务政策,以保证网络环境安全。四是打破部门和地区分割,加强区域合作,建立有利于农产品网上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

3.2发展农村电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一方面强化互联网营销、连锁分销等产品销售网络的建设,借助“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园区项目”落地忻州和淘宝、京东、苏宁、乐村淘等电商资源,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不断扩大农产品网上营销份额。另一方面在建立规模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增强质量意识的基础上,继续扶持做大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条拉长和产业集群建设,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资金投入,要多渠道、多途径争取资金,增加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资金投入。

3.3大力推进农产的标准化进程

市政府相关部门应联合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物流企业,加大对农产品技术标准、计量标准、作业和服务标准、成本计算标准的研究,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开辟农业发展新道路。

3.4培养现代农产品电子商务从业人才

一是对农民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教会农民使用检索网络信息和网上交易的方法、技术及防范风险的方法。二是加强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强化各级农业信息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三是政府部门应积极扶持组建各类农产品经纪人协会。

3.5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

一是尽快建立范围更大的农产品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费用。二是扶持一批农产品流通企业, 特别在区域外建立的绿色食品专营销售市场,在政策和资金上要予以重点倾斜和扶持。三是提倡成立农民销售合作社。四是提高农产品的包装技术和保鲜程度,使它们在贮运、流通过程中能够很好地保持其商品性,并由此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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