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补“短板”的规划。
会议指出,要加快实施一批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大工程,破解发展瓶颈制约,确保实现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一要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农林、旅游、电商等。二要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百万公里农村公路、小型水利、农村危房改造、农网改造升级、网络通信扶贫等工程。三要有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统筹推动安置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和产业发展。四要做好贫困地区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民生保障,尤其要通过深化医改、加大健康扶贫力度,解决好贫困家庭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五要加大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扶持。
会议通过教育脱贫攻坚五年规划,确定:一是整合存量财政资金,支持各地改善贫困县义务教育突出“短板”;二是完善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体系;三是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每个地级市(州、盟)至少建设好一所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会议还通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绿色发展改善人民生活。
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短板”、迈向共同富裕。
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要求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的原则,实施若干重要举措,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
《意见》提出了一批近期可操作可实施的政策举措,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主要包括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等。第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主要包括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等。第三,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主要包括打造重点开发开放平台、开展对口合作与系统培训等。第四,加强组织协调。主要包括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金融投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
这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维护全国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意义十分重大。
加大对真抓实干地方的激励支持
受到国务院表扬下年度“免督查”
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国务院决定,根据每年国务院大督查和日常督查情况,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
《通知》提出了四个方面24项激励措施,进一步丰富了激励手段,对受表扬地区不仅在项目、资金、土地统筹安排等方面予以奖励,还在改革试点、项目布局、融资发债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和支持。同时,激励范围进一步扩大,统筹考虑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更多向基层市县倾斜。《通知》还指出,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其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市(州)、县(市、区),在下一年度国务院组织的有关实地督查中实行“免督查”。
这是建立健全督查激励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
重点提出33个重大工程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17日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就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农村经济工作作出部署。《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的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要更加健全有效,农村经济发展更加繁荣协调,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农村经济体制更加成熟定型。
《规划》突出加强了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方面的谋划。重大工程方面,设置了农业现代化、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增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5个重大工程专栏、33个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方面,围绕完善和巩固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提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等改革任务举措。重大政策方面,更加注重政府和市场作用的互补配合。
《规划》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的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地方债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出台
建立了分级响应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11月14日发布《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同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的通知》。
《预案》和《指南》建立了分级响应机制。按照风险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大)四个等级。对Ⅳ级、Ⅲ级债务风险,主要由市县政府立足自身化解;对Ⅱ级、Ⅰ级债务风险,除上述措施外,省级政府可依据市县政府申请予以适当救助。另外,当地方政府出现极大风险时,中央政府可适当指导。
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内贸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出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10%左右
11月16日,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了流通升级战略,消费促进、流通现代化、智慧供应链三大行动,9项主要任务和17个重点项目。
《规划》提出了发展的具体目标:“十三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10%左右,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年均增速7.5%左右;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速分别为15%和20%左右;流通企业活力增强,创新创业能力和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整合供应链水平明显提高等。《规划》还提出了推进实体商业创新转型、提升流通供给水平、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等9项工作任务。
《规划》对完善内贸流通体制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推动从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