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教师队伍助力实现教育现代化

2016-12-02 11:12魏文琦
广东教育·综合 2016年11期
关键词:师德人才培训

魏文琦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我刊2014年第1期刊发了《5年投入25亿元,为“创强争先建高地”提供人才保障》,全面介绍了我省“强师工程”的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期间,我省以“强师工程”为总抓手,以教

重师德,不断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指出,好老师既要做“授业”“解惑”的“经师”,更要做“传道”的“人师”,自觉坚守精神家园,以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引领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我省对其一贯重视,并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机制。

1.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每年9月确定为“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每年确立一个主题开展师德教育活动。2016年9月,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师德建设的系列讲话以及师德建设政策文件,宣传师德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向师德先进个人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省教育厅已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活动,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征文,并结集出版。2015年开展了以“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为主题的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和师德征文活动,经各地遴选推荐,专家评审,2016年8月共评出360篇获奖征文。对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公开发表,并结集出版。

2.不断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2015年8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把师德建设贯穿到教师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和教师发展的全过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考核、聘用和晋升的首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3.大力表彰和宣传师德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南粤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广东山村优秀教师等表彰活动。2015年评选出我省师德标兵20人,师德先进个人近100人,推选全国师德标兵和师德楷模4人。2016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林冬妹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称号,她是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宣讲者和全国高校思政课优秀教师,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另一候选人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实验学校赵天金老师,用自己对民族教育执着的爱捧起了瑶区的教育事业,科研课题“瑶族文化走进课堂”获立项,其团队积极探寻瑶族文化传承教育的路子。

4.加大师德监督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大力开展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于触犯禁止性违规行为的教师进行严肃查处。在珠江学者评审和考核、教师职称评审、评先评优以及教师日常管理等工作中严格执行教师师德“一票否决制”。

5.建立健全教职工诚信体系建设。按照省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草拟了《广东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初步开发了我省教职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经过试点和征求意见,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树标杆,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一个好老师,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站在知识发展前沿,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充实、拓展、提高自己,以锲而不舍的学习研究为学生提供鲜活的知识清泉。在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上,我省尤其重视树立榜样作用,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骨干教师、校长、高层次人才“帮扶带”其他教师,引领整体水平提升。

1.面向中小学,高质量培养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现已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体系。从2011年起,启动实施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国际视野并形成个人教育风格的名教师、名校长和教育家,已遴选2批498名对象进行培养。从2012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鼓励骨干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建立学习型、研究型教师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引导各地打造本地名师、名校长培养项目品牌。2014年起实施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已遴选3批共449名省级骨干校长、2757名省级骨干教师进行培养,带动市、县重视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2.面向高校,打造高层次人才引育品牌“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并助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省高校共设置珠江学者岗位116个,先后有156名珠江学者受聘上岗,在岗珠江学者105名,每年省财政投入的人才支持经费约1000万元。珠江学者立足教学科研一线,积极开展重大关键问题的研究和攻关,取得了许多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培养、造就了一批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2016年起,该项目在原有“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类型的基础上,增设“青年珠江学者”聘任类型,提升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为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预计自2016年起,我省每年新增珠江学者人选有望达到100名左右,省财政投入的珠江学者人才资助经费将达到2000万元左右并逐年增加。

目前我省高校教师中45岁以下的年轻人占高校专任教师的70%。我省创新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机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实施了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省级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项目,近三年省教育厅选派青年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近1800人次,遴选省级优秀青年教师687名,省财政支持经费达到6000多万元。在省级培养培训项目的带动下,各高校加强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2015年全省高校教师参加国内中短期培训达到3885人次,参加国外访学进修达到4091人次,有力促进了教师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3.增强高校高层次人才汇聚效应。2015年以来,我省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出台一系列关于科研体制机制、人事制度、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性改革政策,努力破除人才成长壁垒,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人才引育措施,努力集聚一批高水平人才。2015年以来,包括柔性引进的人才在内,我省高水平大学参建高校共新增国家级人才200余人,其中院士6人、国家杰青14人、长江学者28人、“千人计划”人选115人。在高水平大学的带动下,全省高校也都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育力度,促进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截至2015年底,我省普通高校中,共有院士48名,长江学者97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68名,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33人,国家杰青121人,高层次人才汇聚效应进一步增强。

补短板,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今年教师节前夕的全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指出,目前乡村学校的“硬件”大为改观,而对教师队伍等“软件”的投入相对不足,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资源配置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依然突出。近年来,我省积极统筹乡村教师资源配置,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和职业吸引力不断提高。

1.拓展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渠道。(1)实施“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自2008年以来已为我省欠发达地区乡村学校补充4.2万名合格教师,其中20%以上是乡村学校紧缺的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的教师,省财政安排退费资金7.8亿元。(2)鼓励地方政府与师范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乡村学校“一专多能型”教师。(3)建立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可以通过考察的方式直接引进。(4)将基础较好、年富力强的乡村富余教师经转岗或全科培训,转岗到紧缺学科教学一线。省组织开展相关示范培训,各地建立相关培训规划并推进落实。

2.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1)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县域内教师与公务员相当、乡村教师与城镇教师相当)。“十二五”期间粤东西北地区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了2倍多。(2)从2013年起,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6年初,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将补助范围从原来的乡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到乡村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不低于人均800元/月,同时明确2017年提高到900元/月,2018年提高到1000元/月。(3)与省扶贫基金会联合设立“乡村园丁关爱工程”项目,自2013年项目启动以来,已救助教师232位,发放救助金782万元。

3.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评聘制度。《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6〕5号),明确农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课题、发表论文、计算机成绩、外语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4.优化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1)建立县域内城乡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城乡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校长在同一学校任满2届,原则上要在本县域内交流轮岗。(2)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佛山市禅城区开展全国改革示范区建设。

5.大力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1)推进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全省的8个中小学发展中心与市县教育部门和乡村学校建立“校地对接”联动机制,通过在乡村学校设立培养培训实践基地、长期派驻指导教师、师范生置换乡村教师培训等方式,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撑。如韶关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与市教育局连续开展了以农村中小学体育、舞蹈教师为对象的“紧缺学科培训项目”和以农村中小学美术教师、音乐教师为对象的“蒲公英计划”。(2)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2016年安排专项培训资金2500万元。更多地采用跟岗学习、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等方式,适当延长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培训资源建设,现已建立中小学网络远程培训系统,建设省级培训课程500多门,市县级培训课程3000多门。(3)加强乡村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在特级教师评选以及“百千万人才”培养、省级骨干教师培养等人才项目中向乡村教师倾斜。(4)促进乡村教师学历提升,鼓励通过脱产学习、函授、网络学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多种方式提高学历水平。省对乡村学校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给予学费补助。(5)加强对乡村学校和教师的帮扶。每年组织珠三角地区约400名优秀教师到粤东西北地区支教1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充分发挥省级名教师对乡村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走进乡村教育”活动今后将对粤东西北地区进行全覆盖。

6.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1)由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要求各地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2)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奖教支教活动。联合“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开展2届“广东乡村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先后表彰600多名山村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1万元奖金。(3)在各级评优评先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乡村教师。

建体系,构建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

好老师的成长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省按照职前职后一体化发展思路,推进教师培训研修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支持教师终身教育和发展的体系。

1.实施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2015年5月,华南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申报的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被正式予以立项。各发展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推进师范院校与各地建立促进教师发展的“联动”工作机制。如肇庆学院投入2800万元,建成设备先进、功能齐全、资源丰富、使用便捷的教师发展中心,成为承接地方中小学教师、在校师范生培训培养工作的综合平台。2012-2015年,学校先后与怀集、封开、广宁三个县协同设立教师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全面启动优秀师范生顶岗实习、专家送教下乡、地方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等工作,形成了大学、地方政府、中小学之间协同育人的平台和模式(U-G-S),同时力促乡村卓越教师内涵发展,探索出了一条师范生教育和山区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同时推进、大学的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功能同步实现的路径。

2.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各学段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程目录指南;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每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落实培训资金,要求各地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的比例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中小学校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3.加强省级教师培训。通过置换培训、跟岗学习、名师巡讲、校本培训、网络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学校教师培训。积极开展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今年4月26日在合肥召开的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表示,勇立潮头、引领创新,是广大知识分子应有的品格。天下为公、担当道义,是广大知识分子应有的情怀。在广东,作为知识分子群体重要组成部分的教师群体,担负着培育时代新人的神圣历史使命,助力广东到2018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十三五”期间,广东将以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教师诚信体系为重点,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以完善师范教育体系和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为重点,着力推进师范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以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和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着力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以加快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和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重点,着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以专业领军人才和“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大力提升职业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和水平;以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教师为重点,大力提升高等学校教师创新能力和水平;以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为目标,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链接:数读广东教师队伍“家底”

链接:数读广东教师队伍“家底”

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专任教师128.5万人,专任教师比2010年年底增加20.1万人,增长18.5%。

专任教师中,高校教师9.9万人,普通高中15.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4.5万人,初中27.6万人,小学46.9万人,幼儿园24.1万人,特殊教育学校及工读学校0.4万人。

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从2010年的46.57%提高到2015年的64.23%,小学教师大专比例从83.51%提高到95.25%,初中教师本科比例从60.87%提高到79.66%,高中教师研究生比例从5.14%提高到8.41%。

农村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从2010年的73.98%提高到92.46%。欠发达地区农村初中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比例,从2010年的44.12%提高到61.8%。

本科高校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的比例从2010年的26.8%提高到2015年的32.4%,其中公办本科院校该比例由29.8%提升至39.7%,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理工大学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总体比例已达到52.4%;高职院校具有硕士学位专任教师的比例从2010年的35.5%提高到2015年的53.2%,其中公办高职院校该比例由38.6%提升至58.9%,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已达到64.4%。

到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体育、音乐、美术教师缺额率将控制在20%以内;到2020年,基本消除部分学段、学科和地区中小学教师紧缺的现象。

到2018年,高职院校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比例将达到60%;公办本科高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42%,高水平大学达到60%。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

到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教师具有高一层次学历的比例将比2018年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高中和中职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15%,珠三角地区高中和中职教师达到20%。

到2018年,将新增基础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300名左右,高等学校新增国家级领军人才(院士、973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和国家杰青等)300名左右、省级领军人才(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珠江学者、省杰青等)400名左右,国内外高水平学科带头人500名左右。到2020年,将新增基础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600名左右,新增高等学校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及国内外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分别达到400、500和600人左右。

(本文图片由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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