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中前期边疆地区民族人口的户籍管理与族群变迁——以桂林府全州为中心的探讨

2016-12-02 05:20龙小峰
关键词:户籍管理保甲全州

龙小峰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清中前期边疆地区民族人口的户籍管理与族群变迁
——以桂林府全州为中心的探讨

龙小峰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通过对全州民族人口户籍管理的研究,表明在清中前期全州已实现对民族人口进行户籍管理,以广西的案例回应了学界关于道光三十年前少数民族均不列入户籍管理的观点。随着全州瑶僮族群被纳入户籍管理体系,官方加强了对瑶僮族群区域推行“教化”的力度,官方推行“教化”的结果是引发了瑶僮族群的“向化”,而这些“向化”的瑶僮族群最终因为被官方统计为户籍人口数据的一部分实现了从“化外”到编户齐民的转变。

民族人口;户籍管理;全州

中国分布众多的民族人口是否被纳入国家的户籍管理制度,学术界目前的研究尚无定论。一些意见认为国家在民族人口区域统治相当薄弱,日常的管理尚且谈不上,更不可能在上述区域把各种民族人口纳入国家的户籍管理体系。何炳棣即由此认为,道光三十年(1850)前,蒙古、西藏、新疆、青海等属地和西南的少数民族均不列入保甲户口登记的范围[1],换言之,何炳棣的观点可视为官方在上述地区并未对民族人口进行户籍管理。但据周伟洲及安介生对甘青藏区、松潘地区的研究证明,中央政府掌握着上述区域各族群部落详细的户口数据。[2]另据侯杨方研究,乾隆时期,贵州部分民族人口虽未成为民数汇报的对象,官方却已将其编入保甲系统。[3]

由于学界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意见不一,因而,继续推进民族人口的户籍管理研究有着重要的学术意义。而本文以全州为研究区域,目的即在于考察清中前期广西官方是否实现对民族人口进行户籍管理,如何治理这些区域,在此过程中民族区域社会又呈现出怎样的社会变迁。

一、康、乾时期全州瑶僮族群的地理分布及编户

全州入清之后属桂林府,位于桂林府北部与湖南永州府交界。民族人口在全州者主要有两种,即瑶与僮,关于属内瑶僮族群的数量,康熙《全州志》载云:“全傜视吾编民不十一,乃僮人又正德间豪有力者始为招致,俗乎田丁,才百一耳。”[4]卷八,254如史料所言,瑶人的数量达民户的十分之一左右,僮人则达百分之一。而全州属内的瑶僮族群则主要分布在恩德乡十二都五图、西延七里,(参见表1)。

表1 康熙全州里甲编户表

资料来源:康熙《全州志》卷一,《都图》,《中国地方志集成.广西府县辑》第35册,第18—19页改制。

如表1所示,康熙年间,全州对属内的各族群里甲编户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乡、都、图、甲,全州编为七乡,都图编制不一,有“都”下编“图”为一里者,有“都”下无“图”而自成一里者,全州共编户81里。此外,在城分六隅,共编户16甲。而全州属内的瑶僮族群则分别以“族群”为单位形成各自聚落,聚落则由“瑶总”“僮老”“寨老”“总甲”等加以治理,约束族众,“傜与僮各种居以种别,不杂处,指众者村设傜总、傜老、寨老、总甲、小甲,僮曰僮老,约散下,受号令。”[4]卷八,253而“瑶总”“僮老”等人也与官府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官府则根据“瑶总”“僮老”治理各自族众的功效给予犒赏,“朔望,则总老辈,诸治见,犒赏有差。”[4]卷八,P254按方志中编户的特别提示,其中恩德乡第十二都五图为“傜里”,笔者将其所辖聚落制成《恩德乡十二都五图所辖聚落表》,如表2所示,各瑶人聚落编甲数目不详,但是从表1可以看出,官方在编户时并没有将瑶人作特殊处理,而是将其照汉人编制都图的方式纳入都图体系。

表2 恩德乡十二都五图所辖聚落表

资料来源:(清)黄德星修,谢庭瑜等纂,李宏湑增纂修:《全州志》卷一,《舆地·村落》,《南京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58册,第306页。

此外,在全州七乡当中,“西延”一乡在方志中被特别注明为“傜乡”,“西延七里,系傜。”[4]卷一,19“西延,傜里,凡七里。”[4]卷一,18七里分别为五十五都一图、五十五都二图、五十五都三图、五十六都一图、五十六都二图、西山保、三团,然而在康熙《全州志》中,并没有西延七里所辖村落的相关信息。但是我们在道光《西延轶志》中找到了关于西延七里编户的相关情况,其言:“洪武二十二年,西延编成七里,每里编成十冬排年,每排年十甲编成十一户。”[5]卷三,37即每里编成十冬,十冬以轮流排年的方式承担官方赋役,而每排年则编成十一户,以此作简而概之的计算,则明代洪武年间,西延一乡七里编户大概为770户,但按道光《西延轶志》记载,洪武年间所编770余户仅“共口一千三百余”。[5]卷三,P37由此,可以推测“傜乡”西延七里在康乾时期对瑶人的编户大概维持在一千三百余人的规模。

二、雍正时期全州西延族群治理中的政区改制

西延因其地界在全州之西,故曰西延*1933年初,桂北发生了龙胜、兴安、全县、灌阳等县的瑶人“动乱”事件,作为平定瑶区动乱后的善后措施,桂系广西省府于1935年将西延从全县析出并合并清代兴安五排等瑶地,设置成新县,即今桂林市资源县。详情请参阅:《准咨请设置资源县一案奉准照办──咨广西省政府》,《内政公报》(中华民国二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1936年第9卷第7期,第112页。(故地主要在今桂林市资源县)。在唐宋间,均为蛮峒之地,民苗杂处,其地一向推举强有力者为酋长、土司治之,被视为荒檄之地。宋端拱元年(988),柳开以进士身份徙全州知州职,其时苗洞有粟氏者聚集五百余人常掠劫民口粮畜。柳开挑选牙吏勇辩者进西延招抚“苗傜”,谕之,“尔能归我,即有厚赏,给田为屋处之;如不听,发兵深入灭尔类矣。”[5]卷一,12粟氏遂率领其酋四人赴州归顺,柳开信守承诺安其居业,并遣其酋入朝授予本州上佐一职,同时复设招安指挥二员,一驻官田,一驻官洞,并将户婚田土全部归由粟氏酋首管辖,西延以此供粮纳税而始入版图。

迨至元至正年间(1341-1367),客籍悉成土著,西延遂被改土归流,在其地设置驿司达鲁花赤,但改流之后苗患不断,加以官吏鱼肉百姓,致使百姓纷纷逃徙。洪武六年(1373),湖南杨峝四十八寨苗人占据西延,最终为官府讨平,讨平之后官府招丁开垦荒芜之地,西延户口逐渐殷实。洪武七年(1374),因西延离州城辽远遂设巡检司一员驻大埠头,并于大埠头建造街署为抚驿司。此后,西延属内“苗乱”仍不断有之,而各种应对“苗乱”与社会控制的机构也不断产生。宣德时期,因苗乱添设武弁指挥四员,一驻破江口,一驻孙家渡,一驻西山保,一驻隘门。正统十四年(1449),西延苗复乱,导致位于大埠头巡检司衙署与村墟被残毁。因此,西延于天顺八年(1464)将巡检司署移驻钟楼底,并将逃徙邻境湖南宝庆之武冈、新宁,永州之道州、东安等处流著招抚复归故业,推举千长、百长、里长管理地方,并置十冬排年推收钱粮,每岁于年终造册。成化初年,阳峝“苗僚”复乱劫掠村庄,州守蒋顺则编设义欸、火夫三百六十名巡守要隘。[5]卷一,12-14

在明代各种应对“苗乱”及强化社会控制的机构日益完善的基础上,西延最终于雍正时期完成了自身的变革。雍正七年(1729),鉴于全州西延为“苗傜”杂处之地,“全州有西延洞蛮,今置西延司,皆傜人聚处,以布缭头,红布者曰隘傜,青布者曰令勾傜,绩木皮为铠,曰狗傜,而令勾傜最犷悍。”[6]卷九十三,P562广西巡抚金鉷指出在西延仅设一巡检司已不足以管控该区,建议吏部将巡检司裁撤并将全州州同移驻西延钟楼底以资弹压*西延置州同署理之后,州署驻地还有一个变迁过程。乾隆五年,义宁县花苗乱至兴安县瑶区烟竹坪及车田。在平定苗乱后,西延于乾隆六年将州同署衙复迁于大埠头。。在其上奏吏部的奏折中言:“粤西全州所属之西延司,傜僮杂处,巡检一员,不足弹压,请移本州州同驻劄,将巡检裁汰,其全州仍添设州判一员,以资协理。”*《清实录·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七年十二月辛酉条。吏部议覆之后,获得皇帝允准施行。至此,在各种弹压机构设置不断完备的基础上,西延于雍正七年由巡检司管辖改制由州同署理。由于西延州同署地——钟楼底,在全州州署一百六十里之外,西延州同需承担离州城一百里以外盗案的勘探之责,“全州属之西延州同……去州城在一百里以外之盗案,准令该处分驻州同……会同营汛,前往代勘,录供送交该州县承审。”[7]卷四十九除此之外,据金鉷奏折的内容分析,我们可以确定西延置州同署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弹压境内的“傜僮”群体。

在置州同署理西延的基础上,又于雍正、乾隆年间不断增设兵防,加强对“瑶区”各隘口的控制。如移州倅一员至巡检司以资弹压,“西延七里半多流寓,今虽宁贴,然傜性易煽,而竞细利议者,欲移州倅一员于今巡检司以资弹压。”[8]卷二,P440又置分防西延汛把总一员,战守兵七十六名,内拨旱塘十一塘并茶坪、石镇、海棠三隘战守兵五十三名;此外,在西延“瑶山”各隘口设有六隘一旗,由隘兵、旗丁把守隘口管控瑶人出入,并置有免粮隘田一千七百四十六亩,使六隘一旗自食其力,长期守御。*六隘曰荆竹隘,十里至铜铃隘,五里至坤蓬隘,八十里至石镇隘,十五里至坐墩隘,十五里至石羊隘;一旗曰石屋水。详见(清)黄德星修,谢庭瑜等纂、李宏湑增纂修:《全州志》卷二,《建置·兵防》,《南京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58册,第442、450页。

在军事管控的基础上,全州也延续了对属内各瑶僮区域力行里甲与保甲的措施,以加强对属内的人口控制。如前文所述,西延于天顺八年(1464)已置有千长、百长、里长管理地方,并置十冬排年推收钱粮,“推举千、百、里长管约地方,十冬排年推收钱粮,年终报名造册。”[5]卷一,13“冬”为明清时期广西普遍存在的一种赋税征收与户籍管理组织*萧公权认为广西地区所存在的“冬”是里甲组织的一种变异形式,详见萧公权著,张皓、张升译:《中国乡村:论19世纪的帝国控制》,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14年,第632页。,“十冬”即相当于里甲中的“十甲”,除征收赋税功能外,也承担着纳税系统的户籍管理。

三、雍正改制后乾隆至道光年间西延属内瑶僮族群地编户

如前文所述,在西延改制的同时,清代的户籍管理制度也经历了一次重大变革,雍正年间推出“摊丁入亩”措施,将编审人丁制度的经济性功能极大地削弱,导致以征收赋役为目的,以户口编审为核心的里甲制趋于衰落。至乾隆三十七年(1772),定期编审人丁制度最终被废止。在里甲制衰落的同时,以维护地方治安为核心的保甲制则取而代之,受到更多的关注与重视。前期不入人丁编审的民族人口也被要求编入保甲户籍管理体系,如雍正四年(1726)雍正皇帝发布上谕要求边省将熟瑶、熟僮等人编入保甲*《清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十三,雍正四年夏四月甲申条。,再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更定保甲之法”[9]卷十九,413,在尽可能广阔的地域空间内尽可能多的将民族人口纳入保甲系统。

在国家层面对于民族人口编排保甲的规定与地方层面出于社会控制、“化民成俗”等方面的考量,全州在属内对瑶僮族群的编户也在稳步推进。至乾隆年间,全州属内的瑶僮族群编户有了较大变化,其表现是与康熙时期相较,乾隆时期全州属内的瑶僮聚落出现重大变化。

首先,前述恩德乡十二都五图在康熙年间被标注为“傜图”,所辖聚落达二十村。迨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版《全州志》所载恩德乡十二都五图的瑶人聚落仅剩七村,其言:“恩德乡,傜七村,曰白竹、曰春日、新日、大咬头、曰上塘、曰大椿洞、曰大亮山,俱在二十二都五图(按:应为十二都五图)。”[8]卷一,340其次,康熙时期西延作为一个“傜乡”,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其属内族群聚落也出现了重大变化,西延乡属内仅仅剩下编入五十六都二图的五个瑶族聚落,乾隆《全州志》载:“西延,傜五村,曰小里、曰上寨、曰茶坪、曰十三坪、曰十八团,俱在五十六都二图。”[8]卷一,340其三,乾隆时期留存下来的瑶僮聚落都以聚落为单位向州府上报了属内的人丁数,如编入西延五十六都二图的瑶族聚落向州府各自上报了一百六十四丁,“知各报州者一百六十四丁”。[8]卷一,340据上文所述,定期编审人丁制度最终于乾隆三十七年被废止,而在之前的人丁上报仍有可能作为赋税单位,由此推测这些上报的人丁不仅指代瑶人上报州府的人丁数,也意味着这些编入都图中的瑶人丁口所需承担图甲中的纳税任务。如表三所示,乾隆二十二年(1757)全州属内向州府上报人丁的民族人口主要位于西延乡、建安乡与恩德乡三乡。

概言之,从康熙至乾隆年间,由于不断将边地社会的瑶僮族群纳入官方户籍管理体系,全州属内瑶僮聚落的数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康熙时期的瑶僮聚落到乾隆时期已大为减少,特别是康熙时期作为“傜乡”的西延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仅剩五个瑶族聚落。另一方面,以西延为例,在瑶族聚落不断减少的同时,如表四所示,西延康熙至乾隆时期的户口数却不断增加。以康熙至雍正年间的人口年增长率计算,康熙十年(1671)至雍正十三年(1735)的人口年增长率约为4‰*在计算清代人口年均增长率时还应考虑人口数据的性质是否一致的问题,据何炳棣的研究,康熙至雍正时期的人口数据性质具有一致性。,这一数据大概符合传统时期人口增长较为缓慢的特点。但是,西延在经历雍正、乾隆年间改制并加强编查户口之后,人口增长更为迅猛,以乾隆二十一年(1756)至乾隆二十九年(1764)西延的人口增长率计算,八年间的人口年增长率达37.4‰,此间的人口增长率远大于康熙至雍正期间的人口年增长率。而在近现代医学知识传入中国之前,传统中国的人口年增长率势难达到此数,37.4‰的年增长率已远远超出传统时期正常的人口年增长率。在排除大规模的移民、政区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后,难以用人口的机械增长去解释这一有违逻辑的数据。

表3 乾隆二十二年全州属内瑶僮族群编户表

资料来源:(清)黄德星修,谢庭瑜等纂,李宏湑增纂修:《全州志》卷一,《舆地·村落》,《南京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58册,第306页。

而要解释乾隆二十一年(1756)至乾隆二十九年(1764)间西延户口迅势增长这一现象只能从此区本身的户口编制考量,而西延户口编制的背景有一时间节点显得十分重要,那就是上文所论及的乾隆二十二年(1757)对保甲制度改革最为重要的部分,即在尽可能广阔的地域空间内对尽可能多的民族人口在保甲编查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详见乾隆十二年敕撰:《皇朝文献通考》相关人口方面的制度,《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32册,第413-414页。这意味着之前不入编审的民族人口,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之后,在保甲制度上已明确作出规定,必须将其统一编入保甲户籍管理系统。这就能解释为何在乾隆二十一年(1756)至乾隆二十九年(1764)间,西延户口能保持37.4‰的年增长率,排除人口自身机械增长占部分比重外,更为重要的是在康熙或雍正年间不入编审的瑶僮群体被大量编入保甲户籍体系中,这也许是此区人口迅猛增长最为主要的原因。

表4 顺治至嘉庆年间西延户口数量表

资料来源:(清)程庆龄修;蒋崧,唐元等纂:道光《西延轶志》卷三,《田赋·户口》,《中国地方志集成·广西府县志辑》第34册,第37页。

此外,我们仍有途径简单地证明上述结论的可靠性。那就是在经历乾隆二十二年(1757)至乾隆二十九年(1764)对属内民族人口编户的高峰之后,乾隆二十九年(1764)至嘉庆二十年(1815)间的人口年增长率再次回落到传统时期较为正常的水平,经计算此间的年增长约为7‰。这表明乾隆二十一年(1756)至二十九年(1764)间西延人口年增长37.4‰与乾隆二十二年(1757)对保甲制度改革而要求将瑶僮族群编入保甲户籍系统的事件具有强烈的正相关性,而快速增长的人口即为此前不入编审的瑶僮族群人口。

四、瑶僮族群编户后的历史变迁

如前文所论,康熙至乾隆年间,全州属内瑶僮聚落呈现出不断减少的趋势,至乾隆年间这些尚存的瑶僮聚落在官方进行户籍编制时均向州府自报了为数不多的丁口数。而为数众多的瑶僮族群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要求将民族人口编入保甲户籍系统之后则被编入了保甲,其表现即是乾隆二十一年(1756)至乾隆二十九年(1764)间西延人口增长达到有违逻辑的年增长37.4‰的速度。而这些被编入保甲的瑶僮族群陷入本身无法强调族群属性的保甲册中,其族群身份随即被掩盖于“民”户当中。而编入保甲的民族人口其身份转变又与官方对其大力推行教化密切相关。

雍正、乾隆时期,官府对全州属内的“傜僮”群体推行教化尤为突出,不仅在瑶僮聚集区域设置社学,还在偏远的瑶僮聚落设立馆舍,如以下史料所言:

人性不甚相远,顾(故)教化何如耳,全徭视吾编民不十一,乃徸人又正德间豪有力者始为招致,俗乎田丁,才百一耳。全之文物雅著俾其乡尔,殆所谓莊嶽之地呼,予初视事下,约诸郡邑择彼中少俊喻就社学,若远村则为立馆舍,延一二师,且令识文字、习拜揖,有司以时省劝,给以楮颖,稍自异者,制授衫袜鼓之舞之。长养其和顺,俾骎骎渐染风教,乐从而类引,固莫易如今日矣,后有司牧之责者,留心抚绥庶几之徒云耳已也。[8]卷一,341

上述史料表明,官府试图通过设置社学与馆舍等方式在瑶僮族群推行教化,以使瑶僮族群“识文字、习拜揖”,从而达到“长养其和顺,俾骎骎渐染风教,乐从而类引”的目的。通过让瑶僮族群习汉人文字、知汉人礼教,达到化其“蛮性”,易其“蛮风”的目的,进而使这些逐步渐染教化的瑶僮成为与汉人一般拥有相似习性和相同礼教的“民”。

可以说官府的教化策略在瑶僮区域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雍正时期全州建安、恩德两乡属内的瑶人风俗与日常生活均已与汉人无异,“建恩二乡亦杂傜人,风俗与民无异,男着冠履,女工机杼。”[6]卷九十三,562迨至嘉庆时期,通过长期教化的努力,建安、恩德两乡属内瑶人也发生着重大的改变,不仅风俗与汉人无异,更有瑶人子弟入痒序而居博士者,“恩乡、建乡之傜,风俗与民同,有子弟就学列博士弟子者。”[10]卷四六二,94至道光年间,从兴安县属划入西延的瑶人也日益向化,“西延之五排傜民俱已渐仁摩义,且多读书应试者,真前代所未有。”[5]卷一,14由于属内瑶僮等族群在习性、语言、风俗逐渐与民无异,其子弟也积极就学并参与科举应试,而瑶僮所呈现的上述各方面变化则被官方视为接近于“民”的特质。由于出现这些被官方视为向“民”转变的变化,西延所设“六隘一旗”专门守御各瑶人隘口的军事设施也不复存在。“今诸傜皆向风慕义,向时防御故垒夷平,盖太平之盛且久,如此虽然安不忘危,其可释甲而嬉哉,若西延之六隘一旗骎骎乎其近古矣。”[8]卷二,451假如说专肆防御瑶人隘口的“六隘一旗”及各种塘汛等军事设施在此前作为“民”与非汉族群之间的一条地理分界线,那么随着这些军事设施的消失,非汉族群与“民”之间的地理界限也随之消失。

而这些被视为“向化”的瑶僮族群,在保甲编制的实际操作中则往往与汉人一体被编入保甲户籍体系。而这样的实践也不断有章可循,如雍正四年(1726)发布的上谕中即强调“熟苗、熟僮,即可编入齐民。”*《清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十三,雍正四年夏四月甲申条。乾隆三年(1738),“题准台湾府属合番社,向化生番,男妇二百八十五名,附入台属版图。”[11]卷一五八,573乾隆二十二年(1757)的保甲编制要求“苗疆等籍内地久经编入民甲者,照民人一例编查。”[9]卷十九,414乾隆五十三年(1788),四川梁黄、大定等八寨番民“投诚以来,已踰百年,衣冠言语,悉与该州民人无异,近来亦有读书应考之人,呈恳归入茂州民籍……准其将梁黄等八寨番民编入茂州八里民人烟户,以励番夷慕义向化之诚。”[11]卷一五八,574再至光绪《钦定大清会典》进一步要求“番、回、黎、苗、瑶、夷人等,久经向化者,皆按丁口编入民数。”[12]卷十七,163对于苗疆省份,其“苗瑶寄籍内地者,即编入民甲。”[12]卷十七,164而这些被编入户籍体系的民族人口最终实现了来自官方层面界定的身份转变,转变成为户籍体系中的“民”。

乾隆之后,嘉庆《全州志》虽然还保留了关于属内瑶僮族群分布及编丁的记载[13]卷一,296,但经过仔细甄别,其中内容几乎都是直接传抄自乾隆《全州志》中的相关内容。但该志所载聚落中的一些细微变化,仍能为我们理解康熙至乾隆年间全州属内瑶僮聚落在经过乾隆年间编户之后所出现的变化提供些许线索。其主要表现是,前文论及的瑶僮群体被编入户籍后,其身份也随之转变为“民”,其所住居聚落也随其身份转变为户籍体系中的“民”这一转变而发生相对应的变化,即在康熙、乾隆年间,那些以“源”、“洞/峝”为命名特色,同时也被明确标注为瑶人聚落的村落至嘉庆时已被编入民村,如乾隆年间建安乡二十九都的瑶人聚落四溪源、贤洞,其中贤洞在嘉庆年间被改为“贤洞村”,仍编入第二十九图;而四溪源则被改为“四溪村”,编入二十七都。*其间的变化详见(清)黄德星修,谢庭瑜等纂,李宏湑增纂修:《全州志》卷一,《舆地·傜僮》,《南京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58册,第340页;温之诚:嘉庆《全州志》卷一,《舆地·村落》,《中国地方志集成·广西府县辑》第35册,第291页。

迨至道光年间,曾为“瑶乡”的西延进行了区划调整,西延被划分为四乡,如前文所论,经过雍正至乾隆年间对瑶僮族群的编户与文教的长期推行,西延属内的瑶僮族群已发生重大变化,曾为“瑶乡”的西延人口已经基本转变为户籍人口。换言之,原来西延属内的瑶僮族群均已因编入户籍而转变为“民”户。而在道光《西延轶志》所载聚落中,西延属内的瑶人则演变为主要来自归并兴安瑶区的“五排瑶地”。

表5 嘉庆至道光年间西延户口数量表

资料来源:(清)程庆龄修;蒋崧,唐元等纂:道光《西延轶志》卷三,《田赋·户口》,《中国地方志集成·广西府县志辑》第34册,第37页。

“五排瑶地”分为五地半,但在《西延轶志》村落中不再区分“民村”与瑶僮族群聚落,而是将“五排瑶地”所辖聚落均与民村一样编入万一乡中。[5]卷一,17如表五所示,这些被编入万一乡的聚落在嘉庆至道光年间一直有着较为完善的户口统计。而如前文所论,这些被编入户籍系统的民族人口最终被汇总成为全属户籍人口的一部分,也实现了其身份的转变,成了官方户籍系统中的“民”。

五、结语

通过对全州民族人口户籍管理的研究,本文以广西的案例回应了学界关于道光三十年前少数民族均不列入户籍管理的观点。随着瑶僮族群被纳入户籍管理体系,官方加强了对瑶僮族群区域推行“教化”的力度,其中又以雍正、乾隆时期对属内瑶僮群体推行“教化”尤为突出,不仅在瑶僮集中区域设置社学,还在偏远的瑶僮聚落设立馆舍,以使其“识文字、习拜揖”,从而达到“长养其和顺,俾骎骎渐染风教,乐从而类引”[8]卷一,341之目的。

官方推行“教化”的结果是引发了瑶僮族群的“向化”,如雍正时期全州建安、恩德两乡属内的瑶人风俗与日常生活均已与汉人无异,“建恩二乡亦杂傜人,风俗与民无异,男着冠履,女工机杼。”[6]卷九十三,562嘉庆时期,建安、恩德两乡属内瑶人不仅风俗与汉人无异,更有瑶人子弟入痒序而居博士者,“恩乡、建乡之傜,风俗与民同,有子弟就学列博士弟子者。”[10]卷四六二,94至道光年间,从兴安县属划入西延的瑶人也日益向化,“西延之五排傜民俱已渐仁摩义,且多读书应试者,真前代所未有。”[5]卷一,14

而这些被视为“向化”的瑶僮族群,在保甲编制的实际操作中则往往与汉人一体被编入保甲户籍体系。这些被编入保甲的瑶僮族群陷入了本身不强调族群属性的保甲册中,其族群身份随即被掩盖于“民”户当中。随着这些被编入户籍系统的瑶僮族群最终被汇总成为全属户籍人口的一部分,由此实现了其身份的转变,成为了官方户籍系统中的“民”。

[1] (美)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M].葛剑雄,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60.

[2] 周伟洲.清代甘青藏区建制及社会研究[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9(3).

[3] 侯杨方.乾隆时期民数汇报及评估[J].历史研究,2008(3).

[4] (清)黄志璋.(康熙)全州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广西府县志辑:第35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

[5] (清)程庆龄.(道光)西延轶志[M]//蒋崧,唐元,等.中国地方志集成——广西府县志辑:第34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

[6] (清)金鉷.(雍正)广西通志[M]//四库全书:第56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7] (清)薛允升.读例存疑[M].清光绪刊本.

[8] (清)黄德星,谢庭瑜,李宏湑.(乾隆)全州志[M]//南京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58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

[9] (乾隆十二年)皇朝文献通考[M]//四库全书:第56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0] (清)穆彰阿.(嘉庆)大清一统志[M]//续修四库全书:第62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11]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续修四库全书:第80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12]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M]//续修四库全书:第79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13] (清)温之诚.(嘉庆)全州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广西府县志辑:第35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胡 晓

2016-08-30

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中国历史民族地理研究”(项目批准号:11AZD058);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启动金项目“广西民族人口的户籍管理研究(1644-1957)”(项目编号:US16038Y)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龙小峰,男,广西桂林人,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民族地理、边疆史地。

C952

A

1004-941(2016)05-00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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