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
群团改革是群团自身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和谐劳动关系,既是党群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关乎我国改革攻坚的基本政治环境。这不仅存在于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之中,也内涵于改革与利益的平衡之中。工会作为具有广泛职工基础的群团组织,其是否能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决定群团改革的成效,也将深刻影响供给侧改革的推进进程。本文以效用和价值两个维度来考量重庆市工会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试图诠释“以职工为本”的工会维权是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多元价值。
一、 效用:重庆市工会的实证考察
效用是经济学的重要概念,其与价值相关,二者结合形成效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是:事物之所以有价值或价格,因为对主体有效用。我们利用“效用”的概念描述工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能够在实证考察中形成一种主客观相结合的判断,从而印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及“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并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在实证考察重庆市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以群团改革的视角考察其基本的效用,描述在改革中工会调整劳动关系的作为。
(一)法律法规制定与道德约束相结合,加强源头参与
首先,源头参与,参与立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庆市工会积极争取努力沟通,推动市人大把《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修订案)纳入2016年立法项目。其次,依法履职,制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关政策。重庆市工会制定了《重庆市劳动关系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办法(试行)》,建立起了以基层工会干部为骨干的全市劳动关系信息员队伍,从制度层面强化和落实了工会在依法维权、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方面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和第一化解人的作用。再次,积极争取党政支持,用道德的力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注重法律人才培养,构建自身维权力量
首先,建立可持续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重庆市工会制定了《重庆市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5年-2017年)》提出了3年内在全市工会系统公职律师达到100人左右、每个区县工会配有1~2名法律学历或职业资质人员、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以上工会组织都有专业的律师帮助开展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等目标,并制定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其次,做好现有存量法律人才的培养。再次,强化法律培训,提升工会干部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
(三)创新普法形式,提升职工法律素养
首先,创新普法形式,设计务实管用载体。重庆市总工会将普法活动融入到现场普法、竞赛普法和网络普法多种有效载体之中,利用春运、职工教育培训等时间节点,提高普法的受众覆盖面,最大限度的全覆盖普法。其次,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普法效用。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社交媒体的应用,使工会普法工作有了新的载体和支撑。在调研中,重庆市工会将“互联网+工会”运用到普法中去,实现虚拟普法的现实化,更好的表达方式和更灵活的传播技巧,都有效提升了普法的效度。再次,细分职工群体,做到定向普法。重庆市工会将精准普法作为普法的创新,细分了职工的群体,实现普法的精准化、精确化,在农民工群体注重维权流程的宣传,在企事业单位职工群注重法律基本效用的宣传,尤其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在非公企业职工群体偏重职工民主权利实现和维护的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四)优化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劳动争议调解
首先,工会做好协同治理,维护职工权益。重庆市工会配合人社、建委、国资委等部门对拖欠工资情况进行清理和跟踪处理,共查处555户拖欠职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涉及职工4.78万人,涉及金额111123万元;责令用人单位为3.47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金额共计66812万元。其次,综合运用调解、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全力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2015年共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5029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33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4843.1万元。
二、 价值:工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四个价值维度
价值是一个哲学概念,建构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是对效用的一种评价。任何一项改革都蕴涵着一定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价值影响着工会改革的公平性与共享性。工会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法治的价值之外,还具有很多潜在的价值。法治的价值为诸多价值的实现提供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通路,将和谐劳动关系融入到改革之中,并在改革中强化。因此,这些价值的存在和维护,将支撑工会群团改革的进程,并决定群团改革的成效。
(一)政治价值
政治价值,是人类政治生活的一般准则和终极意义。从实然角度讲,它是对人类现存政治生活(政治意识、政治制度、政治行为)一般准则、价值理念、原则、秩序等的设计和思考,说明人类现存政治生活实际体现了什么意义的问题;从应然角度讲,它是对人类未来政治生活的构想和向往,是关于未来政治生活的导向性知识,是人们对政治生活终极意义的追问和确定,它为人类政治生活建立科学的规范和评价标准,对人类政治生活进行道德、伦理的评价和判断,从而回答人类的政治生活应当怎样的问题。[1] 从实然角度讲,工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胆履责、积极作为,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维护群众权益,最广泛吸引和团结群众”,密切了党群关系,丰富了民主政治的表达形式,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有效凝聚改革的共识,为我国经济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支撑;从应然角度而看,工会的作为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
(二)法治价值
法治的发展历程漫长而复杂,权利保障、权力制约和规则至上,则一直是法治的核心价值,它们构成了近代以来法治发展的动力和基础。[2]因而要建立一个合乎国情的法治社会.在法治资源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建设法治社会。有必要对法治的诸多价值在法律制度文本中作有结构的调整和布局,形成科学合理的反映现实价值认同的结构体系,使各价值都有合理的社会功能。[3]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聚合所代表群众的意见,达成立法的参与,实现其群体性利益表达。同时,工会履行自身责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注重通过集体协商、对话协商等方式协调各方利益,通过信访代理、推动公益诉讼、依法参与调解仲裁等方式为利益受到损害或侵犯的群众提供帮助”,用对话的方式和合理的渠道维护职工权益,实现“以秩序为法治社会的框架价值”[4]将权利保障、权力制约和规则至上有效的融合,为我国改革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文化价值
文化是指一个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民族心理、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价值”是对主客体相互关系的一种主体性描述,它代表着客体主体化过程的性质和程度,即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合乎规律的变化与主体尺度相一致、相符合或相接近的性质和程度。[5]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实际是文化价值的实现过程。现阶段,我国文化价值的诉求涵养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意见》明确指出:群团组织是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工会通过务实管用的载体进行普法的宣传,法治的精神在职工群众中传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于实践层面。和谐劳动关系,需要一种文化价值的培育,是多元文化共振的结果。党和政府要善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工会将这种文化价值具体在实践层面进行诠释,实现“以职工为中心”的文化塑造;企业要营造共享、创新、平等的企业文化,使这种文化价值体现在具体的职工行为之中。
(四) 社会价值
社会价值作为一种纽带整合着个体、群体、社会间的关系,对社会生活进行着道德评判和意义诠释,架构着人类社会的价值规范体系,导向着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6]在此,我们将社会价值在社会治理层面进行分析,实现社会事实和社会价值的有效的统一。毋庸置疑,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是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途径。在社会价值层面,工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首先,工会实现了社会价值的整合,将非公企业、国有企业和新兴企业组织在“职工”层面上实现了人自身的价值整合,并以和谐劳动关系的角度进行了价值的维护;其次,工会实现了社会价值的表达,将个体性参与转化为群体性参与治理,将碎片式的利益表达凝聚为整体性权利诉求,以合理的渠道和合理的方式进行价值的输入和输出;最后,工会实现了社会价值的承接,将改革中的价值分裂和缺失有效承接,与社会组织合作,实现价值转换的良性运转,从而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
重庆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会参与社会治理机制研究”(2014YBSH044);重庆市科委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项目“夯实群团工作基层基础研究”(cstc2016jccxA0128);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校级课题“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机制研究”(CQDX2014A-009)
参考文献:
[1]李奎政.治价值的三域认识[J].湖北社会科学,2014(12):16.
[2]吴碧林,眭鸿明.行业协会的功能及其法治价值[J].江海学刊,2007(6):198.
[3]钟桂荣.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价值构造论[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167.
[4]钟桂荣.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价值构造论[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169.
[5]张利华.论文化价值观的性质与作用[J].理论学刊,2013(6):65.
[6]李三辉.范和生社会事实与社会价值:社会转型的两个维度[J].求实,2015(1):73.
作 者:本刊编辑部编辑
责任编辑:马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