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建伟(黑龙江消防总队牡丹江消防支队镜泊湖大队,黑龙江牡丹江 157000)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的解决措施研究
葛建伟
(黑龙江消防总队牡丹江消防支队镜泊湖大队,黑龙江牡丹江 157000)
消防安全工作一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因为它关乎着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其中,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又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可以大幅度的减少和预防消防事件的发生。但是消防隐患无处不在,我们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仍需不断加强。在此,我们将通过分析当前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为较好的发挥消防监督职能,提高消防执法能力提供参考。
消防监督检查 现有问题 解决措施
消防部队作为国家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机构,拥有消防监督、救火救援等执法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以来,我们的消防行政部门在消防宣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消防整改等方面有了全面提高。我们在提升消防工作的同时,也对消防安全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那就是预防消防隐患重于处理消防事故。只有排除所有的消防隐患,才是危害最小、成本最少的安全举措。那么怎样才能更好的防御消防隐患呢,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因为它是预防消防隐患的重要环节,然而从现阶段来看,我们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完善工作制度。只有所有相关部门都落实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提升执法水平,我们才能为国家安全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1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欠缺专业知识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同时又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然而我们的消防监督人员多是来源于基层消防单位,拥有消防部队中专或大专学历,而受过高等教育的只为少数。即便是这些拥有高学历的人员也不是能够完全胜任消防监督工作,因为他们在消防专业上还是欠缺学习或者业务不精。而近年来我们的城市建筑越来越趋于现代化、规模化及智能化,因此消防体系也跟着迅速建立,大量的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在消防监督检查领域。消防监督业务的快速发展也造成了消防监督人员专业知识的严重脱节,面对新形式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我们的监督检查人员在工作中的不适应和漏洞就明显地表现出来了。
1.2 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不到位
在消防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有部分监督执法人员法律业务低,有的甚至不学和不会用法。首先,到消防重点单位检查时发现不了隐患,即便发现了也不会执法办案填写相关报告,造成不按规定步骤、方式及时限要求的随意执法,将检查出的同种消防违规行为采用不同的处罚标准等。其次,即便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不合格单位进行了当场处罚及整改要求,但在后续复查跟踪上无所作为,对逾期没改正的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也不进行依法处罚。最后,还有甚者把本应由消防大队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甩给安全部门及公安部门管理造成失控漏管;有的消防部门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投入使用的工程视而不见。消防监督检查的乱作为、以罚代处、以罚代审、以罚代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执法思想的不端正,必然导致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和工作效率方面的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1.3 消防监督检查环境复杂实施困难
当违规单位被消防监督检查存在问题时,当这些企业、私营业主认为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他们不是及时按照消防要求进行整改,而是将消防事务寄托在个人关系上,借助其他势力为自己开脱。消防工作与社会接触较多,关系复杂,有些同志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将个人感情夹杂其中,摆脱不了关系束缚,这些都会让原本正规的检查执监督法程序受到阻挠,给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造成困难。除此之外,有些地方法院的不配合也是造成消防监督执行难的一个原因。他们以公安消防部门本身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为由,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消防违规处罚执行不了,造成消防监督执法中断。
1.4 相关单位协同消防监督检查不够
近年来,各级机关强化了的消防职能,加大了对他们的考评力度。因此如何合理利用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对辖区的各个企业、单位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便是完善社会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因为所有部门的合作将有利于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消防安全失控漏管,这对于提高消防安全控制能力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是,这些部门可能在消防工作上认识不足,常常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职责,既然已经设立了消防部门,他们就无需处理消防工作了,因此便把消防工作放在一边,拖后处理或者是根本不处理。有些同志还认为自己没有拿消防部门的工资,做消防监督工作只是一件份外活,没必要干。另外,有的安全部门及公安部门想要开展消防工作,但是苦于没有消防监督专业的行家能手,即便针对基层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也跟不上人员频繁流动的速度,往往是刚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就因为人员的离职或调岗被迫停止工作,重新开展消防知识培训。
再者,经费得不到保证也是很多安全部门、公安部门无法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因,这些部门在置办消防器材,消防资料开展消防宣传时,都要从所在部门的经费在挤出来,不存在专项经费。而经费的紧缺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各种原因造成了相关单位协同消防监督检查不够,然而这些只是表面,有的单位甚至从未开展过消防监督工作,让我们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显得十分薄弱。
2.1 加强消防监督培训提高业务水准
对于提高消防监督检查能力,首先要加强监督员业务素质教育,把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上级领导要尽全力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搭建学习环境,创造业务比拼氛围,建立专业培训考核制度。同时我们还要结合实际情况,从一线工作出发,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练兵,有针对性地制定的培训计划,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其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也是培训的重点,要明白先做人后做事从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法观念。只要不停地灌输端正的思想准则,才能将爱岗敬业,勤政廉政的作风深入骨髓。
2.2 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对策
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不到位一直是最普遍最根本的问题,而想要解决这一问题是需要从多方面入手的:首先,要从提高消防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入手,完善执法程序,将依法行政纳入消防监督人员考核目标,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使其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克制执法随意性,确保行政行为的科学合法性。其次,完善奖惩制度,将干部提拔与评功授奖直接挂钩,对执法质量考评的个人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起基层执法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执法效果。最后,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把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等内容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作业,真正体现消防监督执法的公正公平。
2.3 建立垂直的消防执法部门
针对消防监督检查环境复杂实施困难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建立垂直的消防执法部门。而这个垂直部门对内可以排除地方保护等行政干预,让我们的消防业务骨干在开展监督工作时无个人感情及关系束缚夹杂其中,从而更有利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稳定性和公正性;对外可以强化被检查单位的消防意识,树立企业消防为企业的思想,让他们从根本上认清形势,摆托遇事托人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强化监督力度。
2.4 强化有关职能部门消防监督检查职能
有关上级部门早已明确了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上的职责权限,因此这些部门更应该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上急早转变固有观念,提高认识,主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只有自身思想观念的转变,才能协调好日常工作与消防监督工作的分配。公安机关应给予制度上保证,给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干警留有专门处理工作的时间,并且做到开源节流,合理利用经费,在消防工作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也能保障消防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在针对人员变动及培训跟不上等问题时,应进行季度调查,及时了解队伍情况,及时补配相关工作人员,同时对新进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安全部门、公安部门还应在制度上给予大力保证,尽量稳定基层队伍建设,减少队伍流动性,如还需调整也应及时向消防部门通报。只要坚持上述工作办法,我们就能不断推动安全部门、公安部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规范化建设。
总之,消防工作仍是现代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环节,这就需要不断加强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倡导监督执法工作,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分析与总结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曲折而漫长,但是我们还是要对其抱有信心,坚持通过科学的方法不断探索实践,充分挖掘已经建立的优势,就一定能打赢消防监督检查之仗,为国家财产人民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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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建伟(1981—),男,黑龙江穆棱人,本科,毕业于黑龙江省八一农垦大学,工程师,研究方向:防火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