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周爱军 毛 飞
村集体经营型土地股份合作的扬州探索——以江苏省扬州市真武粮食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为例
■ 文 / 周爱军 毛 飞
在中央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改革和鼓励土地流转的宏观政策目标下,江苏省扬州市按照中央提出的探索集体经营新模式的要求,结合实际不断丰富集体经营的实现形式,对村集体自主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模式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扬州市真武镇真武村是由三个村合并而成的纯农业村,现有28个村民小组,农户890户,2830人,占地6.6平方公里,农田面积3171亩。成立合作社之前,村级经济底子薄、资源少,村级经营性收入仅几万元,如何发展村级经济、带动农民增收,成为摆在村干部面前的头道难题。从实际情况看,发展工业土地不允许,搞养殖业农户住房周围气味大,搞高效果蔬市场饱和风险高;从农村种田的现状看,都是老年化种田,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户都把土地租给大户或外地人种,东一块,西一块,价格最低的才280元/亩。面对困境,2013年,村两委会经过深思熟虑,响应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决定成立粮食种植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由村组干部引导土地流转,进行集体经营,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让集体增加刚性收入。
合作社驻地
1. 试点先行,走稳步发展之路。2013年,在两个小生产组做试点,入股88户、288亩,设立股份313股,其中农户土地入股288股,资金入股25万元计25股。入股农户全部都是本着自愿、透明的原则,由农户先申请签字入股,然后签订入社协议,按基数500斤粳稻/亩给入股农户保底分红,盈余利润提取30%风险金、10%管理费用,剩余的60%进行二次分红。经过一年的实践,农民尝到了甜头,2014年秋季,农户纷纷要求将承包地加入合作社;2015年底,合作社成员发展到691户,总面积2515亩。2015年,合作社实现自主经营总收入282.8万元,二次分红金额22.35万元,入股农户亩均收益近千元,村集体净增收12.42万元。2016年,仅从事小麦烘干服务,合作社就净收入50多万元。
2. 健全机制,走规范发展之路。合作社制定章程,民主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采取分工负责制,各机构办公设施齐全,工作人员责任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纪律严明。合作社全体人员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分配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充分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
合作社农机正在作业
3. 开拓创新,走合作发展之路。合作社采取分块包干、农机服务、保底分红等方式,走出了一条集体经营、合作发展的新路。一是分块包干。为强化管护责任,避免吃大锅饭,选派种田能人或村组干部,按每亩90元分块包干,定基数、定上交、定奖惩,确保粮食产量不低、质量不差、收入不减。二是提供服务。为提高劳动效益,把劳动力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合作社加大了农业投入,新购4台收割机、3台插秧机、2台拖拉机、2台自动植保机和4台担架植保机,全部由村组干部充当操作手,统一调配,直接有效地做好各项作业。在做好自身作业服务的基础上,利用空隙时间为村内的农户服务,每亩按低于市场价格5元—10元标准收取作业费,让农户同样也得到实惠。三是谋求发展。2015年,合作社进一步加大投入,以江苏省综改办与省农委联合扶持的项目为契机,投资560万元,新建仓储用房800平方米,仓容3500吨,烘干设备15组。在2016年的夏收中,仓储和烘干设备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实现净利润48万元,避免了连阴雨灾害性天气的影响,有效保障了合作社和农户的共同利益。四是保底分红。经认真测算,在确保每亩保底分红500斤粳稻的前提下,经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提取30%风险金、10%管理费用,剩余资金全部用于进行二次分红,两年来累计二次分红43万元,平均每股(亩)可分得200元/年。五是信用合作。合作社新建粮食烘干设施时,在内部成员之间开展了资金互助合作,单个成员借款上限不超过10万元,累计借款160万元。合作社理事长戴尔庆自豪地说:“现在我们合作社发展得越来越好,与其去银行贷款,不如将这每年10多万元的银行利息让利给我们的村民,还能促进农民增收呢。”
一是有利于增加群众收入,促进百姓致富。土地合作经营使更多的劳动力从一家一户分散的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到二产、三产上,这些劳动力除获取土地分红外,又取得上班工资,群众称之为“双进账”。目前全村劳动力100%就业,人人有班上、个个有事做。
二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让群众安居乐业。土地合作经营为家庭的和睦、邻里间的团结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过去父母因为生活负担重同儿媳争吵的事时有发生,现在60岁以上的老人除了可以得到保底分红,还可以通过参加合作社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收入,减轻子女负担,促进父子、婆媳之间的感情。由此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和其他社会问题大大减少,农村社会更加安定团结。
三是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土地合作经营后,通过对田块进行整合,小田合并变大田,对沟、渠、路进行整合,土地面积增加了10%左右。合作社经营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从正规单位、龙头企业购买,施肥、治病由专家现场指导,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2015年,合作社生产的水稻由于品种优、品质好,收割前就被某个米厂统一以高出市场价0.1元/斤的价格收购。
四是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后,由村集体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村组干部参加劳动,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又提高了村组干部的工资待遇。特别是干部和群众一起参加劳动,与群众打成一片,既沟通了思想,增加了感情,又改变了村组干部的形象,树立了威信。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栏目编辑:刘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