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
9月27日,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海仲委)与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共同举办的国际海事仲裁研讨会(北京站)在北京召开。
作为海仲委与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的又一项合作成果,本次研讨会为航运企业、相关仲裁机构等的良性互动搭建了平台,对于扩大海事仲裁制度的宣传,提升海事仲裁的影响力,培养中国国际海事仲裁人才,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海事仲裁作用日益彰显
近年来,中国对海洋战略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良好的海事司法环境将会对海事仲裁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海事仲裁作为解决海事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它的繁荣与发展将会减轻海事司法的重负,并利用其优势促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建设。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壮大,海事活动愈来愈多,而中国与加拿大之间因为移民增多,海运货运量也增加,伴随而来的海事纠纷量至少比过去增长一倍以上。有专家认为,若纠纷标的金额不是太大,打官司耗时耗钱,不如透过仲裁方式解决比较好,启动仲裁程序后,时间成本会节约很多,如果不满意,可以再进行法律上诉。
海事仲裁属于航运服务业的高端产品,按照国际惯例,为航运企业和海洋开发实体提供法律服务,独立公正有效地解决各类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涉海、物流争议,促进国际经济贸易,促进航运渔业生产安全,是中国海洋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海事仲裁的社会功能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解决海事争议,海事仲裁本身已经成为一个产业,并能带动相关的海事法律服务业。
为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中国多方机构联动
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于建龙在研讨会上充分肯定了海仲委与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的合作成果,他强调,在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及“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海仲委将继续积极创新,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更为专业、优质的海事纠纷解决服务。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主席Dennis Pong也表示,将继续加强与海仲委的合作。
最高人民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在研讨会上指出,作为ADR(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海事仲裁,对国际经贸、国际航运纠纷的解决起着重要作用,法院将一如既往履行职责,通过司法活动积极支持仲裁业的发展。
在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海事审判工作,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引起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设立海事审判机构和受理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是海事审判发展的必然趋势。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任重道远,需要大力加强海事法官队伍建设,加快我国海事法律的修改完善,进一步统一海事司法裁判尺度。
海仲委表示,将借助研讨会这一形式继续丰富和发展自身的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推动海事仲裁理论与实践创新,领航中国海事仲裁事业的发展。此外,海仲委还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合同、进行海事课题研究、参与国际活动及会议,积极推进引领我国海事仲裁事业不断发展,并努力把中国建设成为国际海事仲裁中心。
海仲委是1959年1月22日设立的我国唯一一家专门受理海事争议的独立、专业的仲裁机构。海仲委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完全排除外界干扰,依法独立公正地断案,有力地维护了中外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在国内外的航运、保险、贸易、法律等各界赢得了极高的信誉。
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成立于1986年12月,是加拿大最重要的海事仲裁机构之一,在北美有着很强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