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静+胡亚权+李春生
摘要: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完善对推动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构建农业保险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计量模型,利用中部鄂、湘、赣、皖4省2004年至2013年间的样本数据,实证检验农业保险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在鄂、湘、赣、皖4省,农业保险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相同,即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农业GDP大约增加2 247万元。基于此,从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3个微观主体出发,提出3个主体协调推进,共促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积极发展的政策建议。政府应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保险公司要积极提高农业保险有效供给;农户要提高对农业保险的认知与需求。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村经济增长;面板数据;中部地区
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6)09-0504-04
自古有云:“湖广熟,天下足。”在广袤的中部腹地,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和皖江流域孕育了丰饶的四大粮仓。长江中游鄂、湘、赣、皖4省是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20%左右(图1)。
2000—2013年间,鄂、湘、赣、皖4省粮食产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03年由于播种面积减少和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等原因,粮食减产明显;2010年,江西和安徽因灾有一定幅度减产。4省粮食产量由高到低依次为安徽、湖南、湖北和江西(图2)。
由此可见,稳定中部粮食生产就稳住了我国粮食安全的底盘。但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加快,天气急剧变动引起自然灾害频发,长江中游湘、鄂、赣、皖4省也同样面临着洪涝、旱灾等气象灾害的威胁。新中国成立后,长江中游于1959、1960、1963、1972、1978、1988、2006、2007、2009年相继发生较严重的干旱灾害。2011年,长江中游地区遭受近60年来罕见旱情,上千万人口遭受干旱缺水之苦。2013年,长江中游再次出现严重干旱,给我国农业生产与粮食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实践证明,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分散农业风险的机制,对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开发与完善适合市场需求的农业保险产品,积极应对农业灾害风险,确保粮食生产与安全供给,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是我国农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国外学者从理论分析到实证检验,不断探索农业保险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David和Velandia分别运用统计方法研究了农业保险对促进农业发展、减少贫困和恢复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作用[1-2]。Habiba等研究了孟加拉国农作物保险作为抗风险工具的必要性[3]。
国内也有许多学者从不同视角探讨农业保险与我国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基本持2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农业保险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不显著。毕茜认为理论上农业保险与农村经济发展应具有互动的关系,农业保险具有稳定农村经济,稳定农村社会的作用[4]。但实证研究表明,农业GDP增长率与农业保险增长率之间几乎没有相关性,处于非协调发展。饶晓辉等运用农业保险保费和中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数据考察了保险市场发展与中国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关系,研究结果表明,经济增长对保险市场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但保险市场的发展对经济增长没有促进作用。研究同样表明,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也受到约束,没有真正发挥农业保险对保障农民收益的作用[5]。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业保险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李建英等指出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6]。周才云实证研究了1985—2010年我国农业保险对农村经济增长的支持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农业保险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随着时间推移在逐步增强[7]。梁栋认为农业保险能够最大限度地转移农业风险,帮助农业恢复再生产,稳定国家财政收支[8]。位荣秀指出农业保险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增长具有显著的相互促进作用;逐步加快农业保险的发展与适度增大农业保险赔付额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经济的大力发展[9]。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实证研究比较少,还处于初级阶段。其次,由于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能够获得的时间数据较短,研究方法并不完善,单纯运用单个时间序列分析,存在时间序列较短的问题。而面板数据分析能够弥补此不足,在研究地区间差异的同时解决单个时间序列较短的问题。鉴于此,本研究以2004—2013年鄂、湘、赣、皖4省的数据为例,计量分析了农业保险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从实证层面进一步探索农业保险发展能否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本研究试图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发挥农业保险在农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为“三农”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经验支持。
1 样本描述及其模型设定
1.1 中部4省农业保险及农村经济增长情况
1.1.1 农业保险发展描述 其一,保费收入稳步上升,但总体仍不足。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以2006年为界限,先后分为2个阶段,2006年之前农业保险发展止步不前;从2006年开始,农业保险发展稳步上升。2006年之前,鄂、湘、赣、皖4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一直低迷,以湖北和安徽为例,2006年2省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有100万元左右,在这一阶段农业保险需求严重不足,没有形成农业保险市场。从2006年起,我国加大农业保险的推广力度,农业保险发展进入第2阶段。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大幅上升,特别是湖南省,保险收入由2006年的1 733万元上升到2007年的75 378万元,增长了42.5倍。自2006年至今,农业保险逐步被认知,农业保险市场逐步发展,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湖南和安徽2省增长明显(图3)。但从总体上看,在各类总保费收入中,鄂、湘、赣、皖4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所占比例不高,严重滞后于保险产业的发展,也与农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极不相称。
其二,赔付率高,远高于一般财险赔付率。鄂、湘、赣、皖4省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一直较高,特别是2004年,湖北省和江西省农业保险赔付率分别达到225.05%和163.2%。2004—2013年间,鄂、湘、赣、皖4省农业保险赔付率分别为:73.65%、71.36%、61.07%和50.9%,大大高于同期一般财产赔付率的平均水平。由图4可见,2004—2013年间,鄂、湘、赣、皖4省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大多超过50%,如果再加上经营费用等,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一般超过70%,高额的赔付率严重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负担,往往使得保险公司入不敷出,从而导致农业保险“供给不足”。
1.1.2 农业经济增长描述 由图5可知,鄂、湘、赣、皖4省农业GDP在2000—2013年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保持长期稳定增长。2004—2013年是我国农业经济飞速发展的10年,鄂、湘、赣、皖4省农业GDP增加趋势明显,特别是2008—2013年,增长速度明显提高,说明鄂、湘、赣、皖4省在近几年农业发展较快。
1.2 数据说明及模型设定
本研究以农业保险为自变量,农业经济增长为因变量建立模型,分析农业保险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样本数据来源于2004—2013年《中国保险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表1)。模型的变量说明如下:
农业经济增长(GDP),用Y代表,采用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绝对数表示,农业国内生产总值是我国人民在1年内生产农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农业劳务的市场价值总值,农业GDP最能反映每年的农业经济发展状况。
农业保险(insurance),用X代表,采用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表示,农业保险保费是农户自愿购买农业保险所缴纳的费用,基本可以反映农户意愿,在实证分析时可以看出我国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情况。建立如下的一般面板数据模型:
2 实证模型的检验与估计
2.1 混合模型(pooled model)
混合模型是对于不同的时间和横截面个体,参数α和β都相同。但是本研究的4个省份数据存在个体上的差异,不适合使用混合模型,所以选择固定效应模型。为了在混合模型与个体效应模型之间做出恰当的选择,使用约束条件下的F检验,检验的原假设为H0 :αi=α0,对不同的横截面个体,模型的截距是1个常数,亦即混合模型;备择假设为H1:αi,对不同的横截面个体,模型的截距不是1个常数,此即个体效应模型。相应的F统计量为:
由检验结果可以看出,F统计量为26.544 495,拒绝原假设的显著性水平的P值为0.000 0,所以选择个体效应模型。
2.2 豪斯曼检验(Hausman test)
对于个体效应模型,还涉及到个体效应是固定还是随机的问题,所以需要进行豪斯曼检验,原假设是H0:个体随机效应模型,备择假设是H1: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利用EViews 6.0得到的检验结果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拒绝原假设的显著性水平的P值为0.002 1,所以选择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2.3 个体固定效应模型(entity fixed effects model)
利用EViews 6.0对个体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参数估计,发现D.W.=0.371 1,即随机扰动项之间存在自相关问题,通过在方程右边添加AR(1)项以消除自相关问题,得到的估计结果见表4。
从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对于本例中的鄂、湘、赣、皖4省来说,农业保险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相同,斜率为0.224 704,即农业保费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农业GDP大约增加2 247万元。自2007年来,鄂、湘、赣、皖4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大幅上升,特别是湖南省,保费收入由2006年的1 733万元上升到2007年的75 378万元,增长了42.5倍,农业保险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由此可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极为明显的促进作用。目前,鄂、湘、赣、皖4省的共同截距项为-812.98,但2004—2013年间,4省个体差异(除去农业保费收入因素)对农业GDP的影响却存在显著的差异。从个体固定效应模型的结果分析,江西和安徽2省对共同截距存在正的偏离,分别为483.598 3和403.669 1,这说明江西和安徽2省农业GDP增长的自我保障能力较强;而湖北和湖南2省对共同截距存在负的偏离,且湖北的偏离程度较大,为799.931 1,湖南为87.336 25,这说明湖北和湖南2省农业GDP增长的自我保障能力低于江西和安徽2省。
3 3个微观主体协调推进,共促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3.1 政府:营造良好政策法律环境,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
3.1.1 健全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仅有《农业法》和《保险法》,还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农业保险中的许多领域都存在法律真空。2012年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农业保险条例》,该条例的出台极大地推动了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但随着农牧业快速发展,农业保险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必须依靠立法和制定相应的法规才能顺利实施。因此,应该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法》,将农业保险提升到法律层面,将农业保险制度纳入我国保险法律体系,并对农业保险的范围、目标、参与方式、经营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财政补贴等作出权威规定,实现农业保险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1.2 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的支持力度 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特点,并且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与高赔付率,商业保险公司不愿介入,政府必须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并给予财政支持。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方式主要有3种:
一是鼓励各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先开展试点,如果反馈良好,再把该险种由地方申报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在各地财政对保费进行补贴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财政补助。
二是提供保费补贴、再保险费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对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
三是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为农业保险建立巨灾风险准备基金,在全国范围内分散局部地区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利用财政补贴和金融手段充实巨灾风险基金,为农业保险供给主体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增强农业保险供给的积极性,扶持其发展。
3.1.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 农户对农业风险的认知和态度决定了他们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程度,而对农业保险产品的认知直接影响到他们对农业保险的购买行为。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强农业风险与保险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农户更多地了解农业风险和保险产品。其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宣传农业保险的政策,加深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提高农民参保意识。其二,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知识讲座,向农户宣讲政府财政支农和保费补贴的政策,并通过介绍现实理赔案例,吸引农民自愿投保,提高保险意识。
3.2 保险公司:提高农业保险有效供给
3.2.1 逐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合理降低农业保险费率 一是因地制宜,开发适合各地农业特色的农业保险险种。保险公司应该紧密结合各地的特色农业,开发与之相适应的农险产品,满足各地农户的差异化需求。
二是以农户的需求为中心,开发能满足农户需求的保险产品,使农业保险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户。我国幅员辽阔,各地主导产业不同,农户对保险品种的需求也不同,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发新产品时要结合当地的产业情况。如我国北方以种植棉花和玉米为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北方推出针对棉花和玉米的保险产品;而南方以种植水稻为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南方推出针对水稻的保险产品。
三是依据不同地区的风险程度,实行区域性保险费率,科学测算保险费率和保额,并逐步提高保障程度,吸引广大农户进入保险市场。在保险人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提高赔偿标准,降低免赔率,尽量给农户更多的实惠,让农户满意,推动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
3.2.2 加强农业保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在我国,既精通农业保险业务,又熟悉农业发展特点和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非常匮乏。保险公司要加强农业保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理农业保险的业务水平。首先,保险公司要重点培养农业保险专业化人才,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譬如农业保险公司可以与高校合作,培养既精通农业保险又熟悉农业的高素质人才,从而有效解决我国农业保险人才不足的局面。其二,强化在岗农险员工的专业化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保险工作。
3.2.3 积极构建农业再保险体系,分散农业保险经营风险 由于农业保险经营难度大、赔付率高、盈利率低,商业保险公司不愿介入,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赔付能力有限,经营困难。因此,必须通过再保险方式,分散保险人的风险,提高保险人从事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分散农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是农业再保险的基本职能。中国再保险公司要重视开发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内容,为农业保险提供有力的再保险保障。
3.3 农户:提高对农业保险的认知与需求
3.3.1 提高自身风险意识和农险理念 由于受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大部分农户对农业保险认知不足[10],不太了解保险机构的政策,不清楚如何利用农业保险来提高自身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再加上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长期以来“靠天吃饭”的小农意识,导致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所以,需要农户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及保险理念,并且要清楚农业保险的功能。农业保险不仅仅是一种财产保险,更是一种帮助农户化解自然灾害风险的现代化金融工具,是农业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3.2 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增加收入渠道,提高农业保险支付能力 需求是一种有支付能力的支付意愿。教育在增加农户收入与提高农险支付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户应该通过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的学习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从而增加收入来源的渠道。农户凭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外出务工,提高非农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增加家庭的总体收入,从而增强他们对农业保险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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