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娃伍广津曾文平
(1.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6;2.惠州学院体育系 广东惠州 516007)
“非遗”背景下隆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保护探析①
朱新娃1伍广津1曾文平2
(1.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6;2.惠州学院体育系 广东惠州 516007)
隆林地区领有花色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文化,该文主要运用田野调查法、文献资料和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对隆林地区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背景下,并结合百色隆林各族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对其地区的民俗体育进行探讨和整理,对其民俗体育文化实行深度的发掘和弘扬以及保护。研究认为:隆林地区的民俗体育文化在非遗条件下得到了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基于其现状存在缺乏后继传承人、民俗体育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对隆林地区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的民俗体育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得到更好地传播以及推广。
非遗 隆林地区 民俗体育文化 保护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是一个具有彝、苗、仡佬、壮族等4个少数民族世居地区,民俗体育文化多姿多彩,结合百色隆林各族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背景下,对其地区的民俗体育进行探讨和整理,对其民俗体育文化进行深度的挖掘和弘扬以及保护,对其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隆林地区的民俗体育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得到更好地传播和推广。
1.1“非遗”的定义
自从2004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以来,“非遗”这个概念正式引进国内,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为此民俗体育文化受到了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被称为无形文化遗产,主要是指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的文化事项,包括民间传说、习俗、语言、音乐、舞蹈、礼仪、庆典以及传统医药等”[1]。
1.2隆林地区的民俗体育
隆林各族自治县是当代中国唯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丰富多彩的隆林,尤其是彝族火把节及苗族跳坡节是这两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这一天都是彝族欢庆火把节的重要日子,在节日中渗透着民俗体育的气息,例如:打磨秋、摔跤、“抢姑娘”,打陀螺等。苗族跳坡节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二至十一是一年一度最恢宏的节日活动,在苗族跳坡节上的体育活动有爬坡杆、跳芦笙、跳雷等。隆林彝族火把节和苗族跳坡节处处熏染着民俗体育特色活动,浸透着隆林民族文化的浓厚积淀。
1.3非遗背景下隆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保护的研究
1.3.1政府政策大力支持
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2],以及桂政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5]47号)[3]的精神及相关要求,秉承“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具有的历史、文化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传承和发扬。非遗生于民间,长于民间,存货在民间。非遗文化是构筑隆林文化之一,相继而来,隆林苗族跳坡节当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彝族火把节是2013年百色市非遗名录。
1.3.2非遗背景下隆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保护的意义
民俗体育文化是非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隆林民俗体育文化别出机柕。跳坡节呈现英勇奋战的爬坡杆、技艺丰富的跳芦笙,火把节显现出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打磨秋、强身健体的摔跤、娱乐风情“抢姑娘”,技艺精准的打陀螺等,共同筑造了隆林民俗体育文化体系。隆林民俗体育文化既沿用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又展现了乡土社会的风貌,隆林的民俗传统文化又在村民的现实生活之中得意显露,为挖掘和拓展隆林民俗体育文化起到了积极推进和传播民俗体育文化的作用。
2.1非遗背景下隆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保护的创意文化价值
隆林是桂西高原上“活的少数民族博物馆”一片神奇的土地,拥有浓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的民俗传统体育文化,这些传统文化不仅可以丰富56个民族国家的文化,而且还可以增进和开拓地方性民族民俗体育特色。隆林文化接囊着桂、湘、滇三省之地,民俗节庆节日的举办有利于该地特色经济的发展,对隆林民俗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实际性价值意义。
2.2非遗背景下隆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保护的创意社会价值
隆林苗族跳坡节和彝族火把节的传承最能体现民间知识与民俗体育的精神和内容。为了民族民俗体育特色的发展与传承,基于非遗视角下隆林地区民俗体育文文化要与基础教育、文化产业结合起来,例如:制作民俗体育衍生品(钥匙挂件、服饰图案等)。如此而来,民族本土化的民俗体育格外有意义,隆林民间的手工艺术将会更有生命力,使得它们活在当代社会生产和现代生活行列中。
3.1缺乏后继传承人
参与人或者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因素之一,也是隆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保护不可或缺的条件。其传承方式多样,有其传承有家庭或家族传承,师徒传承,群体传承,社会传承等。在这个传承群体中,有不同的层次:核心传承者、重要传承者以及一般传承者。然而,隆林地区的非物质文化的保护缺乏后继传承人。通过田野调查发现,当地众多年轻人对该民族的传统文化有所疏远,缺乏兴趣,再者受当代社会影响,外出打工人员对民族民俗文化心不在焉,因而在民俗方面上出现人才断层,对隆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保护有不利的影响因素。
3.2缺乏民俗体育宣传力度
隆林苗族跳坡节、彝族火把节节庆的举办,每年都能吸引浩瀚的游客。在民俗节庆中的体育活动展现了民俗体育的氛围,体现了当地民族人民对民俗体育的热爱和忠诚。然而,参与民俗体育活动的却仅有当地人民,游客的参与寥寥无几,他们前往此地只是看看热闹。游客反响,大多数人对这些民俗体育活动不了解,平时也没有接触过这些体育活动。
4.1保护传承人,培养专业人才
保护传承人,是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的基本要素,对推进非遗文化具有积极的作用。隆林地区的民俗体育文化出现缺乏后继人才。为了当地民俗体育文化的发展,不仅要保护传承人,还可以与学校教育相结合,让传承人定期去当地学校开展民俗体育活动,从中选拔优秀的苗子,进行专业培养,延续民俗体育,繁衍当地民俗传统体育文化。
4.2建设民俗体育文化服务体系
加大隆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建设完备民俗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代的通信设备,如:广播、网络等。在民俗节庆期间,大力宣传当地的民俗体育活动,加强游客对民俗体育的了解,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民俗体育活动中。
隆林地区的民俗体育文化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条件下形成的,在非遗的背景下,隆林地区呈现的民俗体育丰富多彩,挖掘和拓展隆林民俗体育文化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民俗体育文化的价值凡响,对其民俗体育文化保护的现状不足提出了保护传承人、培养专业人才,建设民俗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等建议,以期对隆林地区的民俗体育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得到更好传播和推广。
[1]黄若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研究——以《黄四姐》的传承模式为例[D].湖北民族学院,2014.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S].2005-09.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S].2005-09.
G80-05
A
2095-2813(2016)09(a)-0169-02
10.16655/j.cnki.2095-2813.2016.25.169
朱新娃(1992—),女,汉,广东河源人,在读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伍广津(1962—),男,汉,广西宾阳人,本科,教授,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教学与训练、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曾文平(1991—),男,汉,广东惠州人,本科,研究方向:体育场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