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敏 高翔宇 曾冠皓(云南大学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基于震后土地整理的探讨
周文敏 高翔宇 曾冠皓
(云南大学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摘要:为了明确震后土地整理的重要作用,本文着重讨论了对因灾损毁耕地进行调查和整理的必要性、震后农地整理的程序以及损毁耕地的恢复技术,旨在说明震后农地整理和恢复是实现灾区生态重建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地震;土地整理;耕地恢复
地震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地震活动是地震灾区生态环境退化的主要驱动力,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次生地质灾害,导致地震灾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1]。云南省是中国中强度地震活动水平比较高的省份,其境内有多条地震带,地震活动以强度大、频度高、灾害重、分布广而著称,也是我国地震灾害特别严重的省份之一[2],例如2014年8月3日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的里氏6.5级地震[3]。由于地震灾区山高谷深、地形陡峭,自然条件和地质环境恶劣,大量村落分散在陡坡和峡谷地带,灾区房屋和道路等基础设施易损性大、恢复力低,土地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这些都给救援和灾后重建带来了诸多不利。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目的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山区的地震往往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而土地整理对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尤其是农田生态系统的恢复发挥着十分的作用。以云南省为例,地处山区的地震灾区一般自然条件较差,地形地貌多为山地,坡耕地分布较广,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肥力低下,资源与环境退化,农业生产水平较低,经济和交通不发达,城市化进程缓慢。一次中度以上级别的地震往往造成该区域农地、农房大量损毁,次生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因此,地处山区的地震灾区应搞好灾后土地整理规划,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切实搞好震毁植被恢复与重建以及土地资源的整理与恢复。
土地整理主要适用于农村,致力于变劣地为好地,减少闲置地和废弃地,增加农用地和耕地。因此,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整理。
地震破坏农用地指的是由于地震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而损坏或损毁的农用地。对此,国内的一些研究者对震后农地整理提出过一定的参考思路,如地震后抗震标准的修订思路[4]、地质灾害易损区划定思路[5]等,但对地震灾后整理恢复技术并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
地震主要是由于地球内部的不断运动和变化,岩石圈内能量积累与释放的一种形式。地震波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可对地表农用地造成严重破坏。这种破坏是由于地震释放的能量在以纵波、横波和面波方式传播过程中对农用地扰动而产生的。当地震发生后,对因灾损毁的农地进行调查,并进行土地整理是必要的,一方面可以使当地的生态得以恢复;另一方面,积极恢复耕地,保障了粮食安全,为灾后重建奠定基础。总的来讲,震后土地整理必须尊重自然规律,以地震灾区的现实环境为背景,根据土地的受灾情况和灾毁土地类型、土地整理潜力大小,结合区域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条件以及政府对灾后土地整理的要求,选择综合效益最佳的土地整理模式。
地震灾区的土地整理,不同于一般地区,需要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和震后土地整理技术思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3款的规定,土地整理所需的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担。但是,在地震这样的大背景下,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在资金方面要加大对农户的扶持力度,制定明确的补偿标准。
震后土地整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明确需要进行土地整理的区域范围。根据地震级别和地震灾区受损的农用地情况,将因灾损毁的农用地划分出来,以便下一步的修复和重建。第二,进行灾后土地适宜性评价,划分整理区的土地利用分区。具体来讲,依据实地调查和收集资料,对损毁的农用地进行适宜性评价,确定不同用地方式的适宜等级。第三,土地整理资金要落实到位。应指派专一的人员对整理所需施工费用和土地整理整体费用进行估算,县一级的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项资金鼓励灾后对农地进行整理,做到专款专用。第四,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措施,支持和鼓励土地整理,建立多整理多得利的机制,促进土地整理的市场化、产业化,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第五,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导向的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已成为一个研究热点,多目标的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要求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目标的多方位全面发展。因此,在进行土地整理的同时,需要对地震破坏农用地整理项目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价,如果评价结果不符合要求,则重新进行分区规划和项目评价;如符合要求则开始实施农用地整理工程[6-7]。
地震损毁耕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采取一系列的技术措施,使灾毁耕地得以恢复利用,恢复和重建土地生态环境是恢复农业生产的关键。由于地震对耕地的损坏主要表现在表土耕作层的破坏、地裂缝的产生、耕地地表形变等,因此,灾区耕地的恢复要采取有效的人工修复方法,应尽量使其恢复到灾前水平,主要的修复方式有土地平整、客土修复、局部压实地块深翻、生土熟化、平衡施肥等[8],同时在造地、整地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发生的可能性,为农业活动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
灾后重建必须充分重视农地整理的重要性,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按照一定的农地整理程序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使因灾损毁的耕地得以恢复。目的是实现震后农地整理和生态恢复的双重目标,改善农田的生态条件,提高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和生态效益,有效减小因灾损失。
参考文献:
[1]张素兰,张碧,张世熔,等.基于震后生态恢复重建的土地整理模式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4,30(7):837-839.
[2]钱进.云南省地震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1.
[3]范一大.云南鲁甸地震灾害损失评估过程与方法[J].中国减灾,2014(9).
[4]王亚勇.概论汶川地震后我国建筑抗震设计标准的修订[J].土木工程学报,2009,42(5):1-11.
[5]石莉莉,乔建平,黄栋.“5·12”汶川特大地震成都市地质灾害易损性区划[J].四川大学学报:工程科学版,2009,41(S1):57-61.
高翔宇( 1991 - ) ,男,河南南阳人,云南大学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优化研究。
曾冠皓(1990.10-),回族,籍贯:河南南阳,现住云南昆明,云南民族大学,民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048-01
作者简介:周文敏(1992-),女,云南昆明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固体地球物理学、地震学和地震地质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