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供给侧改革 20亿专项资金去产能
四川省近日出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在十七个方面,缓解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方面,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薪酬和实行弹性工时。对经营困难企业,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继续执行40%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政策。困难企业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商业性质的保险等费用。
在电力和天然气等要素价格方面,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6分,国网直供区直购电、留存电量等特殊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01分,并加大直购电市场交易力度。同时,严格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0元政策,全面清理整改“四无”天然气经营公司依附上游供气企业加价转供天然气问题。
在分类推进去产能方面,由省级财政整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地方政府、省属企业对主动压减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综合考虑压减退出产能量、时间进度和职工安置人数实行梯级奖补。
同时,四川还将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除成都市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同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七条政策措施
1 分类推进去产能
2 加快技术改造创新
3 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4 推动企业提品质创品牌
5 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6 大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7 促进旅游餐饮业消费提升
8 支持盘活土地资产
9 推进房地产去库存
10 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1 降低税负成本
12 降低电力要素成本
13 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14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5 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16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7 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