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走就走”

2016-11-27 15:04刘燕
中国火炬 2016年8期
关键词:监护监护人家庭

刘燕

不能“说走就走”

刘燕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以父母为主体施行的家庭教育对于孩子品德、人格、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来自父母的管理和监护则是保障孩子人生安全的根本所在。

但在绝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里,来自家庭的教育和监管伴随着父母双方或单方的外出而被严重地弱化了,甚至是缺失的。一是外出父母难以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监护。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后,由于多种条件的限制,对于留守在家孩子的教育和监护,他们基本上是爱莫能助的。据一项调查显示:70%的父母年均回家不足2次,有的甚至几年才回家1次;近30%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话、通信频率月均不足1次。这表明,父母外出以后与在家孩子的联系和沟通是少之又少的,留守儿童很难得到父母情感与生活上的爱护和关怀,也得不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的帮助与引导,导致许多留守儿童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有的甚至滑向犯罪边缘。二是临时监护人基本不能履行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护责任。留守儿童父母外出以后,多达80%左右的孩子由其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这些祖辈监护人大多年事已高,精力有限,防护、防范能力弱,无法保护和阻止留守儿童受到伤害。而且他们文化层次偏低,难以胜任教育留守儿童的重任。据调查,有65%的监护人表示“很少与孩子谈心”,有70%的隔代亲人及亲戚表示“只照顾生活,别的很少管”。这表明,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生活上关心得多,精神上关注得少,而对于孩子的思想、品行、心理、安全等方面更是很少顾及,致使留守儿童在安全、健康、教育、娱乐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不能得到保证,不但导致了部分留守儿童人格发展不健全,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习惯较差,还给这些孩子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主要是在家庭和学校的双重监护下成长的,正如德国著名教育家福禄贝尔指出的那样:“学校必须与家庭取得联系,学校和家庭的一致,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的一致,是儿童时期完善教育的首要的和不可缺少的条件。”部分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在平时的教学中,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安排的不多,这样,留守儿童在面对一些突发事件时,往往失去了判断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很容易受到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媒网络的普及,各种娱乐场所的兴建,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显得更加突出。一方面,农村学校周边存在的网吧、游戏厅等,对于自制力差的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致使一些留守儿童课余甚至逃学光顾电子游戏室,痴迷电游,看碟片。那些不加限制的媒体镜头如凶杀、淫秽、暴力等引诱着年幼无知的留守儿童不加分辨地加以效法和模仿,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经常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乘虚而入,有的把拐卖或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当作谋取钱财的手段,有的把留守女童当作发泄淫欲的对象,给留守儿童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去解决,全社会都要关注关心留守儿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作为家长,不能在没有人看管的情况下说走就走,一走了之;走了,必须做好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妥善安排;作为学校、社区、政府、关工委乃至整个社会,应大力帮助与配合。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责任意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好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和权益保护等方面面临的种种问题,为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构筑起面向留守儿童的更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共同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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