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但地方准备不足
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为地方的启动工作提供了时间表和实施细则。要按时完成通知的要求,地方仍面临较大挑战,要培养、磨合企业对碳交易的观点意识和参与能力,时间成本较高。
试点地区中,北京反应迅速。1月26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补充通知称,北京碳市场在2016年6月30日后将继续运行。对于未来纳入全国统一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将研究提出已核发配额与全国排放配额的衔接方案,待商国家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对于未纳入全国统一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已核发的配额将继续有效。北京市发改委还表示,正在研究制定配额回购操作细则等政策措施。
大部分非试点地区,在2015年已经开始了准备工作。据不完全统计,非试点地区共有14个省份初步遴选了第三方核查机构共172家,核查员逾千名。即使有了这些基础工作,但压力仍然不小。
有关负责人认为,首要难题就是数据构建。大型企业的数据构建有一定基础,而民营企业盘查、核查碳排放数据难度不小,特别是通知对数据的要求还细化到设施端。这些企业能否按照碳交易的要求完善内部碳排放、碳报告、碳资产的数据,还需要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