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顾孟潮
关注建筑审丑
文 顾孟潮
自2010年建筑畅言网首次举办丑陋建筑评选活动开始,2015年已经是第六届了,每年都从许多丑陋建筑中评出最突出的前十名,所谓“十大丑陋建筑”。我认为几年过去了,需要认真总结与思考一下:丑陋建筑为何会屡评、屡禁不止?我们的建筑业、建筑学、建筑管理、房地产开发体制和机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行政管理者、投资人和专业人士各自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何改进我们的工作,才能逐年减少这一丑陋现象的发生和繁衍……
首先,谈谈丑陋建筑的危害。我称“丑陋建筑”是“五丑建筑”,丑在思想、丑在建筑意识、丑在职业道德、丑在专业素养、丑在投机行为。即没有纳税人是衣食父母的思想、没有公民建筑意识、没有岗位责任感、没有必要的素养、没有老老实实做人的底线。
有此“五丑”,其社会危害也就可想而知:这种以丑为美、“指鹿为马”的谎言行为大大败坏了社会风气,毒化了科学的建筑理念,违反了相应的建筑规则,助长了投机取巧的行为,强化了为个人利益的争斗意识,即斗高、斗阔、斗奇、斗怪、斗绝,以至不择手段。
丑陋建筑产生的根源首先是人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批示:“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由来已久,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是典型的缺乏文化自信的表现,也折射出一些领导干部扭曲的政绩观,要下决心整治。”这正是六年来我们持续进行丑陋建筑评选的目的。
显然,整治必须从领导人抓起。但是,不能不看到,丑陋建筑的频频出现投资者、策划者、设计者、施工者,包括使用者、接受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本是整个社会环境促成的现象。
所谓相当数量的人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断造出这么多丑陋建筑的人是有罪或有责任的,起码他们是缺乏“公民建筑”意识的人。
正如公民建筑大师冯纪忠先生所言:“所有的建筑都是公民建筑,在如今人们所处的时代里,公民建筑才是真正的建筑。如果我们不是为公民服务,不能体现公民的利益,就不是真正的建筑。”所以说,所谓“丑陋建筑”首先就丑在这一点上。丑陋建筑是丑陋之人的具体反映。
策划、投资、设计、施工、使用丑陋建筑也属于一种变相的腐败现象和行为。不能只靠民间评选的社会舆论提出问题,还必须像目前反腐败那样,绝不手软地落实到思想上、组织上和法制上。使其不敢腐和不能腐。
国际建筑大师诺曼·福斯特先生,近半个世纪以来作品无数,誉满全球,1999年荣获第21届普列茨克建筑大奖,其他奖项无数,从无丑陋建筑产生。关键在于有正确的建筑哲学思想和贯彻这一指导思想的建筑同仁。最近,我看到诺曼·福斯特事务所自供的建筑哲学很受启发。Foster+Partners一直以来都遵循着一个理念:无论是在工作场所、家居或是公众地方,环境质素都是直接影响生活的质素。按此理念,我们确信建筑应当从人的生理及精神需求出发,同时亦取决于建筑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文化及气候。同样的,卓越的设计及其成功的实施均是我们处事的核心。
作者系中国建筑学会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责任编辑 崔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