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马 扬
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科技中介发展
文 马 扬
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央赋予北京的新定位。在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过程中,科技中介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面临着一系列发展的瓶颈,需要创新思路,切实加以推进。
科技中介是指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以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的机构,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各类机构。近年来,北京市围绕科技中介行业的发展,出台了一些相关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规划,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实施了部分专项行动,进行了许多努力和探索。比如,下发了《北京市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了《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实施了“促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能力提升专项”、启动了首都科技创新券制度等。
科技中介行业作为服务业的一种,其发展尚未进入成熟阶段,不可避免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对科技中介的评价存在一定偏差。长期以来,我们更多从投入产出的角度关注科技中介行业的绩效,重视服务收入,忽视了科技中介对创新或科技产业的支持、配套与服务,科技中介所服务的企业数量、为企业增加的利润、为社会增加的就业等未能充分给予考虑。
二是科技中介行业的市场化不够充分。目前,很多科技中介机构具有政府或者事业单位背景,在获取一手性项目和争取政策支持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在培育市场意识、探索市场化机制等方面存在欠缺。
三是科技中介在提供高端服务方面能力不足。科技中介的服务集中于低端,高端服务由外资机构垄断的局面尚未打破,在技术预测、专利分析等方面的服务存在不少空白。
在构建科技中介发展的战略与政策时,要跳出传统思路的框架,尤其是对科技中介的支持导向,要将其置于创新链与产业链的高度,更加注重其为企业和产业服务的功能,充分考虑其带来的“溢出效应”。
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推动科技中介发展。推动官办科技中介机构引入市场化机制,给予民办科技中介机构公平的市场地位,鼓励和支持股份制或者合伙制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政府从市场购买服务的力度要加强,并更加注重公平性和竞争性,支持优秀的科技中介发展。2014年12月,首都科技创新券制度正式启动,这将促进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发展壮大,促进科技中介的进一步发展,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动更多民营机构进入推荐机构目录。
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监管。建设对外公开的科技中介机构诚信档案,避免其重蹈某些行业市场化过程中的覆辙。注重培育品牌性的科技中介机构。明确并公开标准,公平竞争产生有潜力的科技中介机构进入重点培育名单,建立定期调整机制;在人才、资金、项目、政策、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扶持高学历人才进入科技中介机构工作,将科技中介人才列入高端人才计划,从职业生涯发展上建立激励机制,重视对科技中介人才的培训,资助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成熟机构联合培养人才,加大对科技中介人才的奖励力度,建设具有全球视野的稳定的人才队伍。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中科院北京分院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 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