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属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录
8月31日,山西省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实行以来山西省省属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华社记者:信息公开有哪些程序?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数据与上市公司相比是怎样的情况?
贺静波(山西省国资委统计评价处处长):按照山西省政府文件要求,山西省省属企业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是,企业制定信息公开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在这些规定中,把信息公开的流程固定下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的形成、沟通、汇总、逐级审核、保密审查到最终签发,有一整套可遵循的程序和可追究责任的记录。企业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按时提供本部门应当提供的信息,分管领导审核之后,交公司综合部门汇总,最终由分管保密的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请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指定的负责人签发公布。
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是一项具有探索性和开拓性的工作。我们在保证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加强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信息得到公开的同时,又要保证不泄露国家秘密、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障国有资产经营安全。目前,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开的指标,有的已达到与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基本相同的程度,有的方面甚至比上市公司范围还要宽。
《山西日报》记者:《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实施一年半以来,山西省属企业信息公开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
贺静波: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有资产的明确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资经营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国企信息公开是法定义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不少领导人员因腐败落马,甚至窝案频曝,都反映出一些国企在长期信息不公开之下的暗箱操作有着极大的隐患,实行信息公开,就是要打破公众之于“全民所有”的国企的雾里看花,强化真正的出资人的全面监督,并通过公开,形成一种制度,加强对国资的监管,加强社会对国有企业的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未来我国“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路线,国企重大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就更需要仿照上市公司全面公开,以便为“管资本”这个核心命题服务。从这个意义上看,信息公开显然是新一轮国企改革出发时要迈出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通过山西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目前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第一,实现了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率先突破。中央企业和全国各地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都是在山西省工作的推动下,逐步开展的。第二,为山西国企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了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强化了社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关注程度,形成了倒逼机制,增强了企业职工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信心和支持力度。第三,打造了“阳光国企”。信息公开形成了国有企业在全社会监督下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企业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经济活动中的腐败基本得到了遏制。第四,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改善了企业投资环境。为了向全社会“晒”出比较好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管理水平,各企业都下大力气抓管理,促使国有企业规范运行、有效决策,全面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同时,通过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的公开,向社会打开了了解企业的窗口,展示了国有企业的“成绩单”,增强了公众对企业投资的信心,为国有企业创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从以上成效来看,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达到了预期目的。
为提高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度,我们就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会同省统计局开展了民意调查。从民意调查的初步结果看,社会对山西省省属企业信息公开的效果是满意的。有91.32%的受访者认为国有企业应当公开财务等重大信息,有70.47%的受访者认为信息公开有利于企业经营活动,有81.94%的受访者认为山西省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推动作用。
另外,接受民意调查的公众也对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公开的途径、频率、内容上。这些都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出了努力的方向,我们一定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我们的工作。
山西新闻网记者:按照山西省政府和山西省国资委总体部署,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分三个步骤,一是在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二是在厅局办企业和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二级子公司,三是指导各市制定办法、推进公开。请问目前11个市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开展到什么程度了?质量如何?山西省国资委是采取什么措施推动各市开展这项工作的?
贺静波:目前,山西省各级、各部门均按照省政府规定,开展了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其中除朔州市因企业改革,已不再拥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10个市都按照规定,开展了此项工作。一是各市都制定了本市的实施意见,二是在市属企业中广泛开展了信息公开。根据掌握的情况,临汾、晋城、阳泉、太原等市,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都有各自特色,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进展不很平衡,有的市文件发出后,工作只是初步开展起来,公开的几次也仅仅局限于集团公司层面,还没有实现成果的有效运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与加强。
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们多次召开会议,请各市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各市同志一起探讨开展工作的方法,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此外,还通过督查、调研等,督促各市工作的开展。目前,这项工作正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努力深入开展。
山西电视台记者:能否请一家企业具体说一说他们是怎么开展这项工作的,有些什么心得体会?
张晓东(太钢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计财部部长):根据山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发【2014】38号)文件,太钢积极组织推进太钢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设立信息公开领导组和工作组。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及山西省国资委要求,将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推进,成立了领导组和工作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程督导。
二是制定集团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细则。下发了《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在太钢的全面实施。对因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造成信息公开延误、泄密、引发不良影响等现象,将按照有关制度办法加强执纪问责,强化责任考核。按照《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保护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三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对各级子公司的填报要求及审核流程。组织开展了太钢集团信息公开制度培训工作,对各职能部门分管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细化,对各级子公司填报的内容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四是突出重点,确保进度。在颁布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中对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时间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突出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五是严格程序,及时公开。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子公司在规定时间前向工作组办公室提交本公司信息公开内容,经汇总审核形成太钢集团信息公开报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在省政府要求的时间上报省国资委,在太钢网站和省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对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在《山西日报》进行公开。
六是信息公开工作成果丰硕。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太钢集团已将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地落实到集团内所有单位,并取得了以下具体成果:
强化了企业内部监督,落实了企业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增强了制度执行力,保证了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实现了外部对企业资金流动及运作、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信息的有效监督,使得企业费用支出等方面得到直接有效的控制;
保证了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保证了职工权利的现实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使权力运行从隐蔽变成透明,切断了权钱交易的链条,促使有权力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进一步减少了腐败行为;
企业依法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
促使企业高管人员树立了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理念,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山西经济日报》记者:山西作为全国重要能源基地,煤炭企业在省属企业中举足轻重,在当前煤炭供给侧结构改革形势下,请阳煤结合自身实际,谈一谈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有什么作用。
张小虎(阳煤集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阳煤集团认真贯彻山西省政府关于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的决策,鼎力打造“互联网+阳光新阳煤”,形成了具有阳煤特色的信息公开体系。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做到了管理闭合、运行有效。在范围上,覆盖了7大产业板块、28个机关部室、58个主要分子公司;在内容上,细化分解为9大项、55小项,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环节;在时间上,实行季度、中期、年度公开,做到了公开常态化;在制度上,从机构、职责、内容、保密、监督、报送、培训等各个方面细化要求,实现了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在责任上,构建了“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的责任体系,做到了责任明晰、板子到人。
信息公开对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来说,有积极推进作用,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推进管理提质。年初,在信息公开的进程中,我们确立了“十三五”“127”战略目标、“136”行动计划和“4321”年度工作目标,建立“166”安全管理新体系,明确了“抽采为主、预抽达标、抽掘采平衡”的瓦斯治理方针,树立“现金为王”的思想,出台“降本增效、补漏止血”行动措施30条,助推管理提质,企业向扁平化、网络化、可视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
二是有利于推动企业改革。重大信息公开是企业经营运行的晴雨表,能及时反映企业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倒逼”我们积极寻找新对策,制定改革新举措。为此,我们提出了“板块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差异化监控、集团化运行”的发展思路,撤销了四个煤炭管理公司和化工产业局,实现了产权和经营权的高度统一;试点取消年薪制,实现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风险工资制度,推行干部管理岗位竞争上岗制度,对煤矿“六大员”分七个专业进行竞赛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实现了干部的薪随岗动、能上能下;把工资总额的30%和瓦斯抽采治理挂钩的结构工资制,调动了瓦斯治理的主动性;成立了瓦斯地质研究应用、矿建安装工程服务、煤机装备4S“三个中心”,提高了瓦斯勘探抽采、井下巷道施工、大型设备安装、井下工作面拆安的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水平。
三是有利于促进对外合作。我们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对企业优势的宣传,让合作方了解阳煤,探寻合作着力点,谋求合作共赢,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科研金融机构成为阳煤集团的合作伙伴。与清华大学合作,用15年时间专门为山西“三高煤”研制“晋华牌”水煤浆水冷壁气化炉,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与美国GTI公司合作开发煤气化技术,成为美国能源部高度关注和推进的重大项目之一;与大连化物所开展战略合作,成立催化剂公司,瞄准进口替代,加快产品创新。特别是本月18日20亿元短期融资债券成功发行,创近期山西省煤炭企业同类产品利率最低。
四是有利于权力的阳光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要想“管控”得好,“公开”至关重要。企业对经营信息官网全覆盖公开,特别是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经营管理、职工权益等栏目的公开,促使各级干部严格按制度办事,在重大问题上做到了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国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