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骁飞
比利时数学家莫里斯·克莱特契克曾提出一个有趣的谜题:
史密斯教授和两个学生一道在食堂吃午饭。教授说:“我们来玩一个有趣的数学游戏。把你们的钱包放在桌子上,我来数里面的钱。钱少的人可以赢得另一个钱包中所有的钱。”两个学生都爽快地答应“赌”一把。
学生甲想:“如果我的钱多,就会输掉这些钱;如果他的多,我就会赢得多于我的钱。所以赢的要比输的多,这个游戏对我有利。”同样,学生乙也像学生甲那样想,认为这个游戏对自己有利。
一个游戏怎么会对双方都有利呢?这显然是一个悖论。该游戏很明显是一个零和博弈:一个人得到的收益恰好是另一人的损失,并不存在二者同时获利的可能性。
克莱特契克在他的《数学消遣》一书中还讲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两个人都声称自己的领带更好一些。他们叫来了第三个人,让他做出裁决,胜者必须拿出他的领带给败者作为安慰。两个争执者都这样想:我知道我的领带值多少钱,我也许会失去它,可是我也可能赢得一条更好的领带,所以这种比赛是对我有利。一场比赛怎么会对双方都有利呢?
缺乏理性的人在博弈时,总会被“如果赢的话,赢的会比输的更多”的表象所魅惑。例如玩吃角子老虎机时,赌徒都认为“就算只中樱桃,也是翻五倍”,但问题在于你未必会中奖,在对方已经设计好的机存程序中,你甚至可能一次都不赢,最终让你输得一文不名。所以,博弈对哪一方有利,我们应该考虑的是“谁可以赢”,而不是以“可以赢得更多”来做判断。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在做决策时,都会有或轻或重的“赌徒心理”。赌徒心理有一个重大缺陷—把尚未发生的“美好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从而招致严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