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邓 笛
杂货店的规定
★编译/邓笛
一位老太太去一家杂货店给她的狗买食品。营业员听了她的要求后说:“对不起,太太,我们的经理听说一些老太太由于收入有限,买了狗食后不是给狗吃,而是偷偷地自己吃了,所以我们制定了一个规定:如果你买狗食,你必须让我们看到你的狗。”老太太尽管非常生气,但她还是回家牵来了她的萨摩犬。营业员见到狗,立即将狗食卖给了老太太。
第二天,这位老太太又来买猫食。营业员再一次拒绝了她:“对不起,太太,我们的经理听说一些老太太由于收入有限,买了猫食后不是给猫吃,而是偷偷地自己吃了,所以我们制定了一个规定:如果你买猫食,你必须让我们看到你的猫。”老太太非常生气,但她还是回家抱来了她的波斯猫。营业员见到猫,立即将猫食卖给了老太太。
第三天,老太太再一次来到这家杂货店。她捧着一只盒子,径直走到那个营业员面前。
“把你的手伸进盒子里。”她对营业员说。
“里面是什么?”营业员疑惑地问。
“你把手放进去就知道了。”老太太说。
“里面不会是一个会咬人的东西吧?”
“我向你发誓,决不是会咬人的东西。”
营业员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将手伸进了盒子。他感觉摸到了什么东西,缩回手察看,不禁失声惊叫。老太太笑着对他说:“现在你可以将手纸卖给我了吧?”
(摘自《邓笛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