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林霖
社会流动中的“结构性”阶层固化
——政治学的解释与应对
文/宋林霖
从理论上来讲,阶层问题可从静态与动态两个维度进行分析,阶层结构主要是从静态的角度研究社会分化的结果,也即社会成员的构成。而社会流动则主要是从动态角度来研究社会阶层的分化与组合过程;社会流动是促进社会分层变化与组合的重要动因,社会分层是社会流动的必然结果。从实践看,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直接决定了社会阶层的新变化,市场机制逐渐成为影响社会资源与社会地位分配的重要方式,阶层类型多元化趋势明显,并且社会流动加剧。但是,受转型期经济、政治与社会政策不健全、法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诸如“官二代”、“富二代”、“农二代”等阶层固化现象的集中出现,引起了媒体与公众的高度关注,理论界多以“阶层固化成为社会流动主要趋势”为前提,展开解释和分析。本文认为现阶段中国的社会流动整体上是开放的,阶层固化只是在局部存在,基于政治学的分析框架探讨“阶层固化”问题,对于预防阶层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并在体制内寻求解决方案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中的社会流动是个狭义概念,不包括人们在地理空间中位置变化的含义,而仅指社会结构中的位移,即社会成员从某一种社会地位或某一阶层转移到另一种社会地位或另一阶层的现象。如果转移的方向是从较低的社会地位流动到较高的社会地位称为上升流动,反之则称为下降流动。社会流动的机制越健全,渠道越通畅,越容易调动各阶层尤其是中低阶层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社会流动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先赋性因素,即家庭背景,一类是后致性因素,即靠个人的努力。先赋性因素作用过大,社会流动性就会变小,代际传递性强,社会就趋于固化,开放社会的重要特征就是后致性因素占主导地位。当然,固化和流动一直处于博弈的状态中,相应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调整都会使社会流动趋势发生变化。由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特点,每一次大规模的社会流动都根源于政府“自上而下”的改革。
(一)社会阶层结构简单化与社会流动封闭化时期(1949—1977年)
新中国成立后至1956年底,中国确立了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整个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演变为由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构成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简单社会分层。“文化大革命”之后,全社会掀起了“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高考制度被废止,经济出现严重滑坡,社会精英的遴选机制被家庭的阶级身份所替代,个人的就业、婚配、晋升等受到直接影响,社会流动的主要依据是先赋性因素,即“身份”因素。社会流动因此陷入封闭状态。
(二)社会向上流动大开放时期(1978—1991年)
1978年改革开放系列政策开启了一个全新时代,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高考制度的恢复、鼓励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设立经济特区等,这些改革都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阶层向上的流动,特别是前两个政策产生的影响最为显著。农村承包制打破了“大锅饭”的劳动方式和绝对平均的分配方式。青壮年男人干重活,家里的妇女和老人可以完成轻体力活,所以,农村出现了劳动力富余,大批农民开始转为从事非农产业,实现了从传统农民到蓝领工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的阶层转变。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了《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意见中颁布了高等院校新的招生政策,即恢复文化考试,废除推荐制度,完全根据成绩择优录取。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无论家庭背景和政治身份,均可参加考试。彻底打破了以家庭出身、政治热情、阶级背景等方式选拔人才的陋习,为社会各阶层向上流动建立了公正的秩序。
(三)国企改革与社会向下流动时期(1992—2004年)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厘清了人们对于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误解,结束了“姓社姓资”的争论。1993年11月,十四届三种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文件中指明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方向,设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此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开始改革,从1996年到2004年,在转型中,相当一批中小国有企业和多数集体企业转制。据权威机构统计,国有工业企业单位的数量,从1996年的11.38万个,下降至2004年的2.53万个,8年间减少了78%。集体工业企业单位数量,1996年为159.18万个,2004年下降至14.17万个,骤减了91%。 1998年到2003年间,出现了多于2818万名的下岗工人。
(四)阶层结构基本稳定与向上流动局部封闭时期(2005年至今)
经济体制剧烈转型之后,各种新阶层蓬勃发展:农民工、白领员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企业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大学生阶层的数量逐年递增。这一阶段社会流动有两个比较突出且富有争议的特点:阶层的两极化流动愈加明显。一方面,由于贪腐、房地产泡沫、金融市场泡沫等因素影响,富人阶层迅速膨胀;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的再分配功能较弱,社会保障政策不完善,弱势群体话语权缺失并生存艰难。从局部的角度观察,的确存在某些弱势阶层向上流动的阻力变大。例如总量近3亿的农民工阶层。显然,农民进入城市打工,已经实现了从农民到工人的阶层向上流动,但是农民工向上流动态势的巩固,由于受到户籍、社会资本的阻滞,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可能性偏弱,因此,向上流动的通道相对狭窄,选择返乡的农民工逐年增加。
从总体上观察,现阶段中国的社会流动是开放的,阶层固化只是在社会局部存在。主要原因在于:
首先,目前的阶层固化不是制度认可下的“身份”固化,而是政策缝隙产生的“资源”固化。阶层流动的依据从“身份”到“契约”,是人类文明最重要的进步之一,但是,在“契约”标准形成的过程中,由于转型期的矛盾叠加效应,政策与政策之间、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之间存在明显裂痕,出现了“资源传递”的问题,例如税收政策对于高收入阶层的调控不利导致的巨额财富传递,反贪政策执行不力,贪腐分子对子女全方位的包庇产生的财富传递与组织资源传递。资源传递与身份传递是存在本质区别的,后者是将上辈的阶层位置直接继承下来,而前者子女只能继承其中的一部分,因为资源分为经济资源、文化技术资源、组织资源,显然除了经济资源,例如房产、私家车、存款等,其他资源的获得都需要子女自身的努力争取。数据表明,中国47%富人财富来源的主要方式为办实业,依靠继承父辈财产变成富人的比例只有7%。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父代是技术精英或是较高层级的公务员,可以利用社会资本即人脉关系来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但是政治精英和技术精英的家庭背景对青年成为精英的作用是基础性的,而不能无限制扩大。高学历、高级职称与较高行政级别等身份特征在很大程度上都不具有代际再生产的特性。
其次,阶层固化只是在特定的弱势群体中部分存在,而且也只能说是相较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其他阶层的流动活跃度来看,存在着相对固化的趋势,但并没有停滞。其一,从整体的角度衡量,教育的获得权对于处在城市的中产阶级,与优势阶层的子女基本上是平等的,所以,高等教育作为阶层跃迁的关键因素,对于中产阶级来说,只要子女自身条件充分和足够努力,能够考取大学,保持原阶层位置,或是成为优势阶层的通道是畅通的。其二,贫困人口的不断减少对于底层阶层整体向上流动提供了条件和可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社会保障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为7017万人,比上年减少1232万人。其三,不能忽略的是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和手机的普及,使底层民众拓宽了获取信息的渠道,提高了学习新知的效率,降低了创业的门槛,催生多种新行业,增加了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可能性。
(一)倾斜于城市发展战略所产生的城乡二元差异
2014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4.77%。但是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城市和农村的经济水平、福利待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等多种方面的差距呈现扩大趋势。表现在: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相关研究显示,虽然城乡收入比在缩小,但收入差距的绝对额仍在扩大,自2008年突破1万元后,到2013年这一差距扩大到1.8万元。如果把城市居民收入中一些非货币因素如住房、社会保障等考虑在内,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更高。二是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过大。包括教育差距和医疗差距。
(二)倾斜于沿海地区发展战略所产生的区域差异
“先富带动后富,最后达到共富”和“东部先发展,然后再帮助西部共同发展”是两个重要的国家战略思想,实践中的确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由此也形成了比较明显的区域差距。基于区域间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文化影响等因素的不同,相较于落后地区,发达地区能够提供给个人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但同时,高昂的房价,会成为从不发达地区来发达地区谋求发展的阶层障碍,区域间的隐性收入差距就成为横亘在外来人员向上流动的沉重负担,而发达地区的“本地人”则因为父辈的房产或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就可以轻松获得中上阶层的生活水平。
(三)权力干预下垄断行业的排他式发展
垄断行业在两个方面对于阶层流动产生了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第一,行政部门将垄断行业的准入设置为禁止型,即只有通过行政部门的审批才能实现特许经营,形成了比较严重的行业内与行业外的收入差距,使其他行业的人员很难突破行业壁垒向上流动。第二,垄断行业在人员的招聘方面存在明显的近亲繁殖、内部优惠甚至职业世袭化的问题,造成垄断高收入阶层向下流动的阻滞。
(一)构建有效的社会保障机制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维护社会公平。一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待遇动态调节机制。要尊重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内部的不同项目、群体之间,福利标准要尽量衔接。二是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建立政府主导,政府、企业与个人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农村社保资金管理涉及民政、劳动、财政、教育、计生、卫生、残联、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之间的管理机构需要统一的协调机制,各项资金的使用办法需要有效整合,这样才能避免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不会出现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保证有限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
(二)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在完善东北老工业基地与西部大开发两大战略布局之外,建立更为丰富的跨区域、次区域发展战略,将地理位置上较接近的多个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与不发达的城市相结合,例如2015年以来中央力推的“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环渤海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等新的战略部署,不仅有利于破除行政壁垒造成的政策落实困难,而且也切实带动了落后地区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与成果。同时,需加大落后地区基础教育环节的扶植力度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三)构建公共权力规范化机制
政府职能转变应持续推进,为权力设置界限。逐渐在垄断行业引入自由市场竞争,放松准入管制,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审批难度。建立健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机制。清单公布机制是权力透明机制的核心。清单制度将权力分解成单个的小项,通过流程优化,让行政权力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责任和界限也通过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的规定,变得不再模糊,使追责与问责可操作、可衡量。建立健全权力评价惩戒机制。由评价机制和惩戒机制共同组成,两者相互关联,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后者是前者的保障。评价机制是指通过动态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鼓励和保护实名举报,健全便捷高效、反馈及时的信访举报平台,加快分类处置管理水平,定期进行反馈并向社会公布。惩戒机制是指通过腐败案件有效查办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信息的收集,整合信息汇集和管理平台,促进公安、房产、税收、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涉案信息查询平台。
在社会流动的光谱上,最左侧是流动通道完全开放,偏右侧是阶层固化,最右侧是流动停滞。阶层固化按其生成原因可分为“身份型”与“资源型”。中国的社会流动变迁表明,“身份型”阶层固化是社会流动整体性固化,需要通过制度变革的方式改变,而“资源型”固化是社会流动结构性固化,可通过体制内的政策弥合与机制创新逐步消解。“结构性”阶层固化表现为“两通畅两封闭”,即中层向上与向下流动的相对通畅,下层向中上层,上层向中下层流动的相对封闭。其内在属性决定了利益受损群体向上流动的困境,与利益被保护群体维持优越现状向下流动的阻滞。中国社会流动的基本面是良性的,而阶层固化是局部的,从属于良性社会流动状态之中。
2010年,中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重叠加阶段。同时相对滞后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体制改革也将进入快速推进的新常态,市场经济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组织的发展、法治的全面建设,保障制度的健全都将会影响到各个阶层社会流动的状态。社会结构没有定型,社会流动的可塑性与可变性还比较明显。所以,我们断然为社会流动贴上已经固化的标签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如果综合改革不能向纵深推进,无力持续解决“权力行使无边界”与“权利保障无底线”的两个最核心的问题,强势阶层“赢者通吃”、弱势阶层“一无所有”,“结构性”阶层固化的态势会愈加严重,即便是现在的情势,政府和社会各界仍需对阶层固化的高风险持有必要的警惕。事实上,中央政府近年来已在为之前的急速转轨“补课”,相继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的民生政策,改革的合法性仍在,改革的动力仍在。政府的顶层制度设计为减少阶层流动的障碍,建立公正、合理、开放的现代社会流动模式,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保障中间阶层、弱势阶层与优势阶层能够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使其拥有更为公平的向上流动机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作者系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文化与政治文明建设研究院、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摘自《行政论坛》201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