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两个“一以贯之”的有机统一

2016-11-25 22:53黄临
中国工人 2016年11期
关键词:有机优势领导

■黄临

试论两个“一以贯之”的有机统一

■黄临

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中央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讲话高屋建瓴、高瞻远瞩,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针对性,是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两个“一以贯之”是深刻把握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政治原则和改革方向的关键所在,对今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

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在党领导改革开放下的三十几年内,国有企业实现了渐进式的制度变革,一批通过改革改组改造,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应运而生,国有企业实力和国际化经营能力明显增强,在国际国内市场涌现出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截止2015年,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有100家,为世界第二,其中国有企业83家。国有企业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实事雄辩地证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治保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关系到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越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越要加强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并取得重大成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重大政治原则。无论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如何调整,企业治理机制如何变化,我们都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不懈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无论国有企业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我们都必须“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保持国有企业本色与优势的重要保障。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就是要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具有党的先进理论指导和价值追求、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优良作风、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是国有企业依靠的重要力量。只有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才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才能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从严治党,才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国有企业不断完善和发展,保持国有企业在国有经济发展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紧迫性、必然性认识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只有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吸收现代企业改革发展成果,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充分激发各类积极因素,推进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使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从目前实际来看,虽然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就结果而言,一些国有企业还不能够真正意义上达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实际运作要求,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只停留在表面层次,无法有效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改善国有企业治理水平,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有效保障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传统体制和历史问题形成的诸多影响,有一部分国有企业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经营机制不活,创新能力不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社会负担沉重,冗员过多、经济效益低下。要搞好国有企业,就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利用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切实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率和经营成果。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制度保证。自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以来,通过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逐步规范,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经营体制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和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要巩固和发展好这些成果就必须弛而不息地抓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持久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和制度保证。

两个“一以贯之”是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

两个“一以贯之”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就是发挥好国有企业独特优势关键所在,也是确保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正确的关键所在。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不是要建立一般的现代企业制度,而是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这充分体现了两个“一以贯之”是联系紧密、缺一不可的有机统一。

两者的目标是有机统一的。国有企业产权的终极所有者是广大人民,在国有企业中主要是通过党组织发挥作用,履行相应的决策监督权利来实现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履行职权的目标也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解决层层委托导致的国有股东权利虚化以及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确保国有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两者的作用是有机统一的。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就是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其体制机制优势;这两种优势结合的产物就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这是确保国有企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并不断取得成就的根本保证,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两者的主体是有机统一的。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是要以党组织代替其他治理主体,也不是要把党组织置于法人治理结构之上或游离于法人治理结构之外,而是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统一起来,科学处理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这既能保持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不动摇,又能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充分发挥党组织对企业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两个“一以贯之”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有机统一,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是发挥国有企业独特优势的关键所在。(作者系中航工业洪都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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