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评论:自媒体时代的危机与展望

2016-11-25 17:01罗丽
中国文艺评论 2016年8期
关键词:戏剧

罗丽

戏剧评论:自媒体时代的危机与展望

罗丽

最佳的传播就是用最有效的途径,迅速触及需要被影响的人群。在过去的数百年中,媒体一直在扮演着这个“途径”的角色。道格拉斯·恩格尔巴特是首批提出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会连通世界、提高人类智商的工程师之一,1968年他便完成了“线上系统”的设计。到目前为止,全球有25亿人使用互联网,互联网技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进入21世纪,随着自媒体通过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正日渐改变了人类日常的社交生活方式,也改变了戏剧评论发生传播阅读的空间、形式及主体。

自媒体为戏剧评论带来改变

21世纪以前,戏剧评论不外乎通过几个平台传递:一、专业刊物或报刊专栏上发表的专家学者撰写的评议文章;二、主流媒体上记者采写的评介文章;三、内部流传的各类剧本讨论会、观后座谈会纪要材料,等等。[1]然而,过往以小众专业精英群体为主体的封闭的戏剧评论书写阅读传播格局,正随着自媒体时代的诸多平台日益发展被逐渐打破。

自媒体,又称“公民媒体”或“个人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自身的事实、新闻的途径”。[2]简言之,即公民用以发布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事件的载体,如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社区。在传播技术飞速变革中,手持移动终端的受众随着眼界见识的拓展,广大用户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接收者,不再仅仅作为读者、听众、观众存在,他们要求发言、通过互动、积极参与,从而成为重大事件的一部分,直接参与到信息传播行为中。

自媒体时代的来临,为中国的戏剧评论带来了一系列的改变:

1. 戏剧评论空间的改变。互联网的整体发展过程,越来越多地是向用户倾斜,用户在网络中的决定作用越来越大,并将在使用过程中改变产品和服务的使用。线上线下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很多都是交织在一起,网络扩大人类的交际范围,克服传统局限,让彼此交到前所未有的新朋友。随着智能手机终端的普及化,更是把即时通讯互动的可能发挥到淋漓尽致。即使在剧场、会议现场,只要信号通畅,所有在场人员就可以脱离现实空间进行虚拟空间内的沟通交流,这样的平台和手段是过往任何时代都无法企望的。

2. 剧评发布方式的改变。传播技术的更新变革,自媒体时代的来临也意味着全民评论时代的揭幕。于是,在诸多不同层面的自媒体平台上,发布个人戏剧评论变得尤为简单,也成为时下戏剧评论最为活跃的地带之一。新形态的戏剧评论活动也正在借助新型传播媒体的发展而不断出现新的面貌。近几年,经常看戏的朋友已经形成一种习惯,当某部戏演出结束后马上到微博搜索一些自由剧评人的文字。很多剧评人都利用微博这一公共空间,对舞台演出进行迅速即时的评点。这些就戏论戏、不乏“吐槽”“拍砖”的文章,往往比主流媒体上的文章更为视角独到、观点鲜明,而且由于身份的隐匿,往往毫不避讳自己的感受。这样的剧评通过自媒体上大众的关注、评论、转载,进而影响更多观众加入到相关话题的讨论和戏剧评论的写作中。

3. 剧评写作主体的改变。自媒体的发展更是代表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受众主体意识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觉醒。自媒体创造了一种“人人都是评论家”“人人都有话语权”的机会,每个人既是接受者也是传播者,传播和接受的地位变得空前平等。每个人跨地域关注戏剧演出,以及走出剧场后对戏剧作品发表评议和愿望,均通过技术手段的提升得以实现。自媒体网络社区的主体来自五湖四海,信息来自四面八方,个体主导着自媒体的话语权,评论也更加的自由、个性,对于戏剧评论而言,上至戏剧中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下至戏剧中的音乐、舞美、服装、化妆、道具等演出要素,内至戏剧的导演、表演、编剧等艺术风格,外至观众、剧场等戏剧发生条件,都成为自媒体时代剧评人和观众所聚焦的对象。这种开放性和广泛性的互动评论是戏剧评论史上前所未有的,打破了以往戏剧评论中对写作者知识结构的专业程度和信息发布平台的狭窄单一的种种局限。

一方面,传统媒体正利用自媒体的便利,依托已有报刊资源开拓微信公众号。不少从事戏剧专业工作的剧评人或机构,也开辟了资讯丰富、让人眼花缭乱的自媒体平台,随便打开微信公众号订阅名单,就能罗列出一系列专业戏剧类微信公众号。[1]此外,还有各团体、演出机构的宣传服务性公众号的推出使用。[1]

另一方面,自媒体时代来临为戏剧评论带来了一系列的改变,既意味着各种意见的海量生成、专业化程度的稀释,也意味着戏剧评论从精英阶层的话语表达渐渐走向市民大众的众声喧哗。随着行业知识的垄断被打破,受众和言论呈现出鱼龙混杂的局面。无门槛的自媒体戏剧评论,使得有着不同看戏经历、不同戏剧审美经验、不同文化教育和地域文化传统背景的剧评人蜂拥而至。除去专业剧评人的戏剧评论外,自媒体上大量戏剧评论文字,“大多还停留在印象式的评论阶段,存在着偏激、尖刻,缺少系统、理性的态度等弊端”。[2]这使得中国戏剧评论实际面临着两种“失语”的尴尬:一方面是权威话语不再被创作者和观众信奉,一方面是新媒体上众声喧嚣却未能有效抵达。

自媒体时代剧评的主体危机

戏剧评论是从戏剧的艺术特点与表现形式层面来讨论有关内在与外在的特质,其方向同样是探讨戏剧本身,包括创作背景和社会效应等。所谓戏剧评论,是在戏剧欣赏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理论观点和批评标准,对戏剧剧目或现象作出科学分析和评价。戏剧评论离不开戏剧鉴赏,鉴赏更多的是一种感性活动,戏剧评论则更多属于以理性活动为特征的科学分析和论断活动。

戏剧评论有助于提高特定社会大众的艺术素质和鉴赏能力,有助于充分发挥戏剧评论在戏剧创作流通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和正向调节作用。所以,正确的戏剧评论可以帮助创作者总结创作经验,提高创作水准;甚至还能帮助观众提高鉴赏和判断能力;还可以进一步使各种戏剧现象、戏剧思潮和戏剧观念,以及创作主张、戏剧流派和各类风格相互交流和争论。一个称职的剧评人,应该具有生动的感受能力和敏锐的直觉能力,既能推动戏剧创作,也能影响戏剧观念和理论的发展,又能促进戏剧作品的演出,引导观众的鉴赏。

2009年8月,隶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剧评人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heatre Critics,简称IATC)执委会,于捷克Pilsen开年会时,通过了剧评人职业准则(Code of Practice)的草案。内容为以下11条:

1. 剧评人应该尊重在艺术上与知性上的表现自由,要体认到他们自己也还在探索剧场艺术的可能性。

2. 剧评人的行为,应该在把剧场艺术的整体利益摆在第一位的基础上进行。

3. 剧评人应该体认到,他们自己的想象经验与知识经常是有限的,而且对新的想法、形式与实践都应保持欢迎的态度。

4. 剧评人应该真实地表达他们的意见,但同时也要对艺术家的个人尊严给予尊重。

5. 剧评人应该要尽量开放,而且(适当地)显露他们自己的预设立场——不论是艺术上或个人上——也是构成他们评论的一部分。

6. 剧评人应该将刺激公众讨论,作为他们评论发表的目标之一。

7. 剧评人在看演出时,应该让自己保持在最佳的生理与心理状态,整场演出的注意力都要保持集中。

8. 剧评人在形容、分析与评价演出时,应该尽量精确与重视细节,并用具体的观察例子来支撑他们的论断。

9. 剧评人应该尽最大努力去避免任何外在压力或控制,包括个人偏好与任何财物上的诱惑。

10. 剧评人应尽最大努力去避免那些有可能被认为个人有涉入,或是在他处担任该演出的评审,以至于牵涉到利益冲突,无法作出客观评论的演出。

11. 剧评人不应该做任何有破坏他们专业性、个人独立性或剧场艺术整体性的事。[1]

在笔者看来,在自媒体上发表剧评的主体不一定都可以称之为剧评人,自媒体剧评的写作者大多都是以观众身份进行表述的,是一种“去精英化”“去职业化”的行为;而在专业领域从事戏剧工作的剧评人,实际上应该有更为严格的职业操守以及更严谨的专业表达。在自媒体时代来临之时,中国的戏剧评论实际成为有着两个不同层面又互相交错的空间——专业领域、互联网自媒体领域,而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专业媒体进驻微信公众号平台,使得两个领域开始有了更多交流和对话的机会。

专业领域中“剧评人的集体失语”,剧评人客观立场和主观见解上的缺失,正是中国戏剧评论所面临的主体危机之一。

眼下戏剧界有一种观点:认为当下戏剧艺术搞不好的原因,不但与市场操作有关,也与剧评人和戏剧评论不尽其责有一定关系,还有人指责时下的剧评人不能给观众和创作提供新的知识成果、戏剧不成系统、剧评人素质低下、剧评文字不成规范等等。这些都反映出今天的戏剧评论主体对当下戏剧在艺术整体把握上的失控。

造成“剧评人集体失语”的原因,除了剧评人主观上的“消声”外,专业平台的萎缩也是客观原因。但凡带点学理性、专业性的戏剧评论,很难在报刊等大众媒体发表,取而代之的是媒体记者的新闻报道、演出推介文字,由于其有政府或商业组织的背景把持,往往都只能发出一个声音、一副腔调、一种味道。这类“宣传推介”的戏剧评论为了突出权威性,即使引用专家、剧评人的意见,某些尖锐的有态度观点也往往会被修理干净,只见共性、共识、共鸣,缺乏独到的观点、立场、态度。以上所说,基本都是戏剧界所认识到的戏剧评论所遇到的“失语”问题,然而,戏剧界却仍然无法改变戏剧评论严重滞后、不成气候的尴尬窘境。

在当前中国文化和艺术的转型时期,专业领域的戏剧评论实际更应该承担起作为领航者的批评和引导的重任——选择并推荐有价值的戏剧作品,探讨戏剧发展的前路,而不只是成为讨好业界的喉舌和为作品做宣传的工具。这样一来,在专业领域的戏剧评论才能对现实戏剧舞台上发生或呈现了什么,产生出一种有立场有高度有引领的判读,这样辐射到互联网自媒体的戏剧评论上,才会是一个有价值、有意义的话题。所以,专业领域剧评人应该和戏剧创作者在某种程度上在同一空间发生对话和交流,并通过发现新的戏剧现象、推介新的戏剧作品而去重新捕捉戏剧观念的嬗变。由此可见,对当下中国戏剧生存环境的充分体验与洞察能力,都将是对专业剧评人职业素养、艺术良知和社会责任最基本的考量。

互联网自媒体领域“戏剧评论的喧哗”,理据让位情绪,精英让位大众,这也是中国戏剧评论所面临的主体危机之二。

诚然,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打破了过往戏剧评论从空间、形式到主体的诸多制约束缚。然而,随着自媒体剧评发表意见门槛的降低和即时高效的传播方式的出现,情绪化、印象式的吐槽在微博和微信上变得随处可见,甚至在信息爆炸和舆论膨胀之下,不少经过理论沉淀和理性客观的戏剧评论都面临被淹没。在微信、微博平台上,以下几种剧评最为常见:第一种是纯粹以发泄为目的的“吐槽”文章,只为发泄笔者内心不满,大多借题发挥而与演出内容并不密切;第二种是捧场“喷香水”的粉丝文章,围绕创作团体和创作者、演员大肆吹捧;第三种是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他们“抛书包”、卖弄学识,借以展现自身权威的文章;还有一种就是带有文案宣传性质的评介类文章,看着像是评论,却是具有宣传策略安排的文字。这都无法承担过往戏剧评论反馈戏剧创作、推动戏剧理论发展的重任。

“批评要有理论依据”,相信这对于专业领域的剧评人而言并不陌生,批评与写作是一种智力和精神劳动,剧评人的职业态度和职业立场尤为重要。但在互联网自媒体之上,这种信口开河、故意大肆宣泄情绪、制造舆论垃圾的表述依旧常见。评论,涉及的是一种判断和评价,批评需要眼界,眼界是面对一部戏剧作品时能够分析好与坏所做出的甄别能力,而对于作品本身好与坏的甄别又涉及到审美主体的价值标准问题。“在一个价值稳定的系统或时期,判断作品的好与坏需要一种鉴赏眼光,但是在价值体系大变动时期,判断本身和过程就是参与价值体系重建的过程。”[1]

自媒体时代以便捷、即时、互动、多元的社交空间为评论打开了新平台的大门。然而,在利用新媒体直面文艺批评的新挑战,重构文艺评论的话语体系,重塑文化产业中文艺批评与生产消费之间的关系时,建立适应当代文艺评论的理论体系是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此外,如果评论者只是站在从理论到理论的角度,是无法切入实践本身的,这样的评论软弱无力;而放下精英和草根的对立,放下评论者和创作者的对立,才是抵达批评的彼岸的途径。

对自媒体时代剧评的展望

英国艺术理论家约翰·伯格关于“观看之道”曾有阐述:“我们只看见我们注视的东西。注视是一种选择行为,这行为将我们看到的事物带到我们可及之处……我们注视的从来都不只是事物本身;我们注视的永远是事物与我们之间的关系。”[1]他认为,尽管摄影以及照相机具有“有见必录”的性能,但面对大千世界的多样无序,每幅照片并非照单全收,而是镜头背后那双眼睛有态度有选择有形式的截取。因而,摄影具备了客观的大千世界本身所不具备的主观叙事功能。

笔者拟借以上观点表达对自媒体时代戏剧评论的展望。一部戏剧的生命并不单单是在舞台上开始或者结束的,戏剧作品始于创作者脑海里的构思,通过演出落户在观众的记忆里,舞台只是展现传递的外在呈现。同时,通过观看后的交流和思考,戏剧评论最终也会成为戏剧在另一个维度里的主观呈现,这些都将是包括剧评人在内的所有观众对现场演出或戏剧文学所给予的回应。于是,所有的剧评本身,也如约翰·伯格的“观看之道”,并非“有见必录”,更应着力呼唤自媒体时代里,剧评人或观众积极地对戏剧“有态度”的表达。

一方面,戏剧评论作为戏剧舞台表演的另类延续,是独立的。剧评能把现场戏剧演出的即时性、一次性、不可复制、转瞬即逝的方式加以重新解读,用文字把流动的感受固定下来,加之不同的视角使戏剧演出的生命得以延伸,其意义远远大于一个演出的深层意义,使之成为社会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戏剧评论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剧评也担任着记录剧场历史、呈现戏剧作品状态、思考戏剧发展愿景、对戏剧现状加以批评和忠告等责任——戏剧评论将与整个当代戏剧的创作者一同思考戏剧向前发展的道路,与戏剧舞台艺术一同走向前方。因此,剧评人不单单要看到舞台上的作品本身,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戏剧周遭多维度的观察和思考,产生一种“有态度”的表述。

一出戏成功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什么使得戏剧有意义又有影响力,让人难忘?当我们思考戏剧评论的写作时,无法回避以下这些问题:为什么写?如何写?为谁写?有什么价值?这四个问题,实际都指向了“观看之道”的实质——到底谁在背后?谁在评论?以上,正是对于戏剧评论本体的存在状况,以及评论行为关键作用的梳理。

从理论上讲,观众当然有自由来决定对于一部戏剧作品采取任何的反应,毋庸置疑每个人都保有自身趣味倾向的个体性。但戏剧评论本身除了需要有观点有态度有立场外,是否也要警惕不要堕入偏见和狭隘的视角,保持开放的态度看待舞台作品呢?

罗伯特·科恩在《戏剧》中谈到戏剧评论时,建议可以从戏剧与社会、社会与个人、戏剧与艺术、戏剧与戏剧艺术形式、戏剧与娱乐等五个角度切入讨论[2]。笔者对此也甚为认同,现在看来,自媒体上从事戏剧评论写作的个体,实际上也至少有五个层面可供写作时参考:一、戏剧与个体体验的关系。戏剧包含着创作者和观赏者独特的个体体验,所有个体经历都将成为解读戏剧作品的门户,或共鸣或反感,戏剧作品均将与观赏者的个人体验产生化学反应,这将是观点与态度产生的源泉。二、戏剧与社会文化的关系。戏剧从诞生开始就没办法离开文化背景和社会政治环境而孤立存在,因而戏剧作品往往展现着社会文化诸多领域的问题,并或多或少地提供了创作者身在其中的立场,从而也获得观众思考的回应。三、戏剧与艺术审美的关系。纵使观众只是和戏剧有过短暂的接触,人们还是能凭借着艺术审美直觉,获得自身对戏剧作品本身的感受——是否被感动,是否获得思考,是否值得信服,是否符合逻辑,等等。四、戏剧与形式发展的关系。戏剧作为一个艺术门类,其呈现方式以及现场体验并非一成不变,每一次的剧场演出都有可能引发关于戏剧价值和戏剧观念的碰撞,所有的戏剧传统和戏剧历史都是剧场实践的体现。五、戏剧与大众娱乐的关系。不能回避的是,所有戏剧都具有娱乐(entertainment)属性。然而,娱乐也并非一般观感上嬉戏打闹的消遣,娱乐的真正含意更有引人注意、激发情感、满足好奇等诸多因素。戏剧意味着为人们提供情感、精神和审美层面的兴奋感受,具有公共社交场合的特殊属性。

综上而言,当剧评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评价某部戏剧作品或某个戏剧现象时,其思考轨迹既是在多种维度中有迹可循的,当然也无法隐去背后写作主体的观点与立场。然而,在自媒体时代个人强于规范的戏剧评论表达中,呼唤戏剧评论写作规范显然是较为难于实现的。但退而求其次,希盼理性回归、情绪让位理据,这些都将是自媒体时代专业剧评人需要挺身引领和倡导的责任和义务。自媒体时代戏剧评论的环境重建和理性回归,有赖于专业剧评人的发声和持续发声。

罗丽: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戏剧部副主任

(责任编辑:陶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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