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晏辉
转型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
文/晏辉
转型中国的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问题业已成为当今中国突出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难题。而就这一主题的内部结构而言,包括具有必然联系的三个方面:基础性问题——社会转型及其复杂性;根本性问题——伦理基础变迁及其复杂性;全局性问题——伦理基础重建的复杂性与艰巨性。依照上面的划分,对这一问题的论证将沿着“原因-过程-结果”的逻辑展开,即“社会转型-伦理基础变迁-伦理基础重建”。
社会转型特指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结构性变迁。它是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意义上的结构性变迁。从时间跨度上看,西方的社会转型肇始于15世纪末、成熟于18世纪下半叶、发展于20-21世纪。粗略计算,西方的社会转型已经历了500多年,其所引发的问题是逐渐出现的。中国的社会转型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只有近40年的时间。社会转型以集中的、压缩的方式呈现给人们,其复杂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是一种观念重叠。传统的价值观(权力观、财富观、幸福观、道德观、审美观),现当代中国的革命观、平等观,近现代西方的自由观、平等观、正义观,三种价值观交织在一起。如何构建一个具有社会主义特质的主流价值观,无疑是复杂而艰巨的。
其次,它是一个结构重叠。从地域空间看,它表现为城乡二元结构;从关系结构看,它呈现出亲缘关系、功利关系与公民之间关系的重叠。
最后,它是一个问题重叠。基础性问题——任何一个建构市场社会的国家都会遇到的三种危机——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之间的危机;特殊性问题——社会主义到底选择何种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个别性问题——转型中国可有的三种文化资源——传统的黄色(黄河、黄土地)文明、现当代中国的红色文化、近现代西方的蓝色(海洋)文明——能否集各种文化、文明之所长构建真正属于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绿色文明。当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问题集中向我们走来,就形成了一个必须正视和重视的问题丛,旧的问题尚未清晰,新的问题接踵而来。毫无疑问,社会转型的复杂性与困难性直接引发了伦理基础的变迁,一如社会问题那样,伦理、道德问题也以全面而集中的方式向我们走来。
首先,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的转型所导致的由伦理到道德的变迁。由家庭、家族和村社构成的熟人社会,既是人们生存和生活的自然空间,也是他们的社会空间。在这个被严格限制起来的空间里,人们只是伦理的践行者,而不是道德的自觉者。作为伦理的践行者,只管照章行事而不问其是否正确和正当;而作为道德的自觉者和实践者,需自知怎样的道德认知才是正确的,怎样的道德行动才是正当的。因此,当人们既处在熟人社会又处在陌生人社会时,就会茫然失措、手足无措。
其次,从私人生活领域到公共生活领域的转型所导致的由家庭伦理到公共伦理的变迁。在儒家那里,在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间,在孝、慈、敬、仁、信之间具有相互通达的道路,而这种一以贯之的逻辑只有在家国同构的社会历史语境中才是可能的。由传统的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政治整合一切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相对独立运行的社会结构的转型,逐渐建构起了一个完全不同于家庭、家族、村社的公共生活领域。在私人生活领域,作为“机械团结”的伦理靠自然情感和日常经验来维系;在公共生活领域,作为“有机团结”的伦理靠公共理性和公民伦理来维系。
第三,由不变社会到变动社会的转型所导致的由道德习惯到道德判断和道德推理的变迁。流动性和变动性是现代性社会的根本特征,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的关系处在变动不居中。依照千百年来不变的道德情感或道德直觉显然不能正确看待和正当对待不断变化的各种关系,这就要求行动者必须形成自己具有鲜明理智因素的道德概念、判断和推理。
第四,由道德习惯到道德选择的转型所导致的由耻感到道德责任的变迁。耻感是外在的,道德责任则是内在的。只是迫于外在的道德谴责和道德惩罚才不为恶,乃是明显的他律方式,它不具有必然性,一当外在约束变弱或消失,失当行为就极有可能发生。在这种意义上,人只是一个伦理人而不是道德人。而道德责任则是自知其如何行动也必须如何行动。责任就是出于对客观规律(道德法则)的尊重而产生的行为必然性。
第五,由非反思、非批判到怀疑、质疑、批判和建构的转型所导致的由接受伦理环境到建设伦理环境的变迁。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人们生活于其中的伦理环境基本上是由长辈、先哲、贤人的话语和行为构成的,普通民众不能质疑和批判它,更不能改变它。而在一个广泛交往且强调每个人自主性的现代社会,伦理环境建设、修复和完善逐渐相关于每一个人,民众的道德评价愈来愈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道德力量。这就要求每一个公民要成为一个拥有理性且无偏见的观察者、言说者和行动者。
第六,由这五种转型和变迁所导致的伦理-道德的措置或错位现象。其一,用熟人思维建构现代社会;其二,用私人伦理处理公共伦理关系;其三,用传统的权力观处理现代政治关系;其四,用耻感伦理代替责任伦理;其五,用他律处理本应自己担负的公共事务。道德危机与道德困境已经成为了阻碍转型中国健康发展的心理-情感、精神-观念因素,重建伦理基础势在必行!
第一,从行动者看,伦理基础重建的源初要素是从传统的德性结构向现代德性结构的转型。这就是:从自发到自觉:他者-自我-自我与他者的融合;从情感到理性:情感-理性-情感与理性的统一。第二,从领域看,伦理基础的重建表现为个体美德到社会伦理的转型,即个体美德-公民伦理-城邦之善。第三,从内容看,伦理基础重建集中表现为道德观、制度伦理和行为正当性的重建。总的说来,伦理基础的重建必须按照韦伯所说的信念伦理(关怀伦理)和操作伦理两条道路进行。信念伦理表现为道德信仰和道德信念的当代建构,它是一种道德承诺,是一种客观上不必然而主观上必然地视其为真,直接决定着个体美德与城邦之善的建设方向和发展程度。操作伦理表现为规范体系和奖惩制度的设置,它既是制度与规范及其运用,又是这种运用的社会后果,即伦理环境。简约地说,伦理基础的重建就是德性的培养和伦理的建设。
在伦理基础重建的道路与方式问题上,有如下一些问题需优先加以研究:
(1)如何认知与判断市场社会与德性结构之间的冲突与张力?市场社会不仅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还是一种新型的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它造成了三种疏离化:自然的过度开发、人与人之间认同感与归属感危机、心灵失序。这些都是典型的伦理问题。它使过往的道德经验失去了现实根据,诚信、责任、让渡等优良品质被淹没在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打算之中。它解构了原有的德性,又可能生成更具进步意义的德性,那这个新型的德性该怎样生成呢?
(2)转型中国的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面临双重困境。我们既需要为市场社会进行伦理奠基,又要对由市场社会引发的道德危机与困境进行伦理批判。当伦理辩护与伦理批判交织在一起的时候,极有可能使我们陷入二难境地:尚未充分释放市场社会的魅力便开始接受市场社会带来的风险与危机了。享受尚未开始,忍受接踵而至。但危机本身就是双重的,既是危险又是机会。在市场社会带给人们的代价尚未完全表露出来之时,便开始修复、矫正和完善市场社会的缺陷。也许转型中国在伦理重建的理念与道路上能够提供世界经验。
(3)伦理基础重建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也许超出了我们知性和实践能力。首先,谁来引领这种重建工作?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科技精英和社会精英承担着比弱势人群和边缘人群更多的道义和责任。其次,在重建的内容上,如果从领域看,可有婚姻家庭伦理、公共生活伦理、经济伦理和政治伦理;从环节或要素看,可有观念重建,如权力观、财富观、幸福观,制度重建和行为方式重建。第三,在重建的道路与程序上,何种要素具有优先性?哪个领域、哪个人群的德性的重构具有优先性?当自律已经失效,他律的方式如何展开?
进一步,理论层面我们应解决如下问题:第一,真实呈现现代社会之原始发生的内在逻辑:欲望的神圣激发了动力,市场的发现与建构提供了环境,科技的飞速发展提供了手段。第二,资本的世界运行逻辑将几乎所有的人置于共同生产和共同消费的逻辑体系之中,它要求更高、更普遍的公共理性和公共价值。第三,市场社会的结构与人们的德性结构和伦理体系到底具有怎样的对应关系?第四,在转型中国之伦理基础重建中,我们具有怎样的伦理文化资源?如何整合出一个更加合理的伦理体系来?这都是本课题优先加以解决的理论任务。在实践层面我们应解决如下问题:第一,提供一个具有理论自洽性、实践范导性的伦理基础重建的模型,包括主体、内容、领域、原则、方法和条件;第二,指明伦理基础重建的道路与方式,并对此进行可行性论证。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伦理学与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摘自《道德与文明》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