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生长在岷山深处

2016-11-24 08:05陈霁
海燕 2016年6期
关键词:白马

陈霁

九寨沟有一个小弟叫王朗

王朗,和九寨沟、黄龙寺三角鼎立。它们被终年积雪的大山隔开,却近得仿佛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

白马人中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说从前有一对年轻的白马夫妻,不堪忍受恶势力的欺压,离开家园,逃进与世隔绝的深山密林。他们开荒种地,伐木狩猎,不但生存下来,而且把那一方土地打理得世外桃源一般。后来,他们有了三个儿子,老大九寨,老二黄龙,老三王朗。儿子大了,该独立生活了。一天早上,父母叫来三个儿子,分别把他们的名字写到三颗大豌豆上,然后抛向远方。他们告诉孩子们,分别去找写有自己名字的豆子,豆子滚到哪里你们的家园就在哪里。于是,老大老二分别在南坪、松潘找到了豆并安下了家,老三王朗也在夺补河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颗豆子,在那里扎下根来,繁衍子孙。

这里雪峰高耸,溪流叶脉一样布满山野。涓涓细流汇流成夺补河,它是饱满的乳房,乳汁丰沛,喂养着一个民族。

现在,九寨沟和黄龙寺因为旅游开发早而名震中外。而王朗,因为暂时还没有一只“打造”之手伸进来,至今还难得地保持了天生丽质,养在深闺,散发着神秘的气息。

我第一次去王朗,居然与一部电影相关。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文学风光无限。主流刊物闪耀着神圣的光芒,它们发表的哪怕只是一部短篇小说,都有可能让一个国家激动不已:也让作者一夜之间名满天下。《爬满青藤的木屋》就是这样的小说,吉华就是这样的作者。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也轰动一时,因为有更多的受众,风头也许还超过小说。文学是那时最大的时尚,文学青年是那个时代的标志。当作为文学青年的我,偶然知道了王朗就是《爬满青藤的木屋》的拍摄基地时,陌生的王朗,立刻被光环罩住,俨然成为一方圣地。

初春时节,造访王朗,它没有让我失望。沿途河畔风光是迷人的前奏,竹根岔和大窝氹这两条风景画长廊是两部激动人心的乐章,而大草坪就是王朗这一首交响乐的高潮。当然,大草坪上的那座著名木屋,虽然已经朽得不成样子,但它如同圣物是亮点中的亮点,久久地闪耀在我的记忆里。

那一段时间,王朗和小木屋成为我引以为傲的谈资。给远方朋友写信,贴了8分邮票的薄薄信封,似乎因为内容中有王朗和小木屋而具有了额外的分量。

王朗是白马部落的组成部分。常住白马,我不可能不去王朗。

王朗是白马语,意为牧羊的地方。曾经有一个几千人的伐木厂,曾经是大山的剃头匠,快速制造荒山秃岭。还好,十几年前就把伐木厂撤了,刀下留人,留下一个王朗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是隔离起来的深山标本,可以看到白马地区的前世。这里还是真正的原始森林,进去还是地老天荒。楠、栲、榉,红松、冷杉、云杉,郁闭了整个天空。粗藤绞死巨树。朽木身上长出幼枝。雷击火烧的地方被灌木遮掩。杜鹃林边白桦成片死亡。林荫深处,倒毙千年的枯树被青苔层层包裹,横七竖八,如森森骸骨,场景如同《荒野猎人》之类好莱坞科幻大片。植物间的扼杀、竞争、反抗、制衡与更替,惊心动魄,亦如人类社会。不过,在这里没有,也不需要人类的干预。植物们只服从于祖先的遗传密码和上苍的安排。

冬天的王朗,常常是大雪中的孤岛。这次,我正好遇到几年来最大的一场雪。

树叶落尽,鸟儿匿迹。王朗也在休眠。雪原上杳无人迹,出不了门的人们都困在屋里,就像冰层下的流水。

到管理局员工宿舍串门,听不完的反盗猎故事。

盗猎者可能是汉人,也可能是白马人。他们,是保护区永远“消灭”不完的入侵者。

猎人进山一般是农闲以后。在一些人付出了生命代价之后,再也没有人敢打熊猫的主意,于是盘羊(牛羚)、林麝、岩羊、苏门羚成为他们猎杀的主要目标。

对此,保护区的对策是在农村社区建立信息网,了解野生动物销售去向,由此及时掌握情报。更重要的是加强巡逻,这是管理局最日常的工作。巡逻,一是找脚印,因为盗贼的脚印与职工的大不一样;二是找狗的爪印,因为一般猎人都带狗上山。

有一年,保护区工作人员巡逻时在大窝氹海拔三千多米的地方发现脚印,知道有人进来了。当时保护区有派出所,局长陈佑平马上带了两个警察和一个工作人员进山,他们首先发现了马。盗猎者离不开马,因为他们成功猎杀动物之后,要用马驮猎物下山。包抄过去,发现了一个窝棚。进去搜查,发现了猎杀的盘羊摊在地上,这说明盗猎者还在附近,并且,天气这样冷,估计他们很快就会回来。于是,他们干脆将背包放在窝棚,人都撤到外面蹲守。

黄昏之前,传来了狗吠。盗猎者发现狗围着棚子狂吠,知道情况异常,紧张起来,就鸣枪壮胆。几声枪响之后,陈佑平等依然埋伏不动。这时,盗猎者沉不住气了,因为他们并不知道怎么回事,狗也无法开口,告诉他更多信息。于是,两个人端着枪,一前一后朝棚子搜索前进。进去,发现了里面的几个登山包,马上知道麻烦大了,拖着枪扭头就跑。局长陈佑平和几个人立刻冲上去,鸣枪警告,要他们缴枪。但是那两个人只顾逃窜,几步就跳下棚子前面的崖坎,消失在暮色掩映的山林中。

人没有抓住,不过他们把两匹马牵回来了。陈佑平断定盗贼走不远,因为他们舍不得马,也舍不得已到手的猎物。

这时,陈佑平拿出了他的宝贝一个夜视仪。这是美军特种部队的制式装备,本来是一位美国科学家送给中国著名动物学家吕植的。吕植带到王朗,被陈佑平发现,就“死皮赖脸”地“接管”过来。现在将夜视仪戴上,即使漆黑如墨的晚上,他的视力也像夜行的狮子一样好。

话说两个盗贼分头逃命时,子弹就在身边飞,彼此都以为自己的同伴死了。他们都不敢跑得太远,都还对自己的马、自己的猎物心存幻想,也还想知道同伴的死活。其中一个叫张崇林的,又溜了回来,就在离陈佑平他们不远处窥视。他自以为躲在暗处很安全,哪里想到,他已经被戴夜视仪的“猎人”发现,直到枪顶到了背上,他才知道自己在劫难逃。

两个盗贼都是松潘人。张被抓,他的同伙紧接着也在家里被捉拿归案。他们都被判刑,出狱后再也不敢盗猎,现在都在黄龙寺抬滑竿。

盗贼经常有,每年都有若干人被抓。盗猎与反盗猎,在王朗并非简单的鼠与猫的关系。盗贼都是周边的老百姓,历史上都是靠山吃山,打猎、采药曾是他们的基本生活来源,这是一种很难纠正的惯性;盗猎者都是穷人,又是法盲,加上贪婪的欲望,三个因素的叠加,使他们敢于铤而走险。

那些大快人心的反盗猎的故事,差不多都是十年前的旧闻了。那时,保护区有派出所,自己也有佩枪,有手段,底气足。现在,派出所撤了,枪支也没有了,他们几乎是手无寸铁地去面对全副武装的盗猎分子。

除了盗猎者,还有盗采的,盗伐的人。

盗采的主要是虫草等珍贵药材。这种行为对保护区同样威胁巨大。这些人躲在山上,搭窝棚,要砍伐树木,破坏植被;取暖,做饭,把药材烘干等等,都要生火,极易引起火灾。

盗采者们常常也搂草打兔子一一顺便下套,猎杀野生动物。管理员巡山时,就经常发现被套的斑羚、岩羊、牛羚等。它们往往已死亡多时,只剩下皮毛和骨架。

现在采药的人经常是几十人一伙,他们有刀,甚至有枪。手机等无线通讯的普及,方便了保护区里的生活,也方便了周边的那些不速之客。

对付他们,保护区的人唯有虚张声势,敲梆梆吓猴子,将他们赶走了事。

这里是中国第一个大熊猫保护区,当然有大熊猫。经高科技手段普查,王朗三百多平方公里范围,栖息着二百多只大熊猫,密度之大,为中国之最。与保护区的人聊天,一定有大熊猫的故事。

前些年一个夏天,保护区接到报告,木皮乡新驿村有一只大熊猫进了农户的羊圈,咬死了两只羊。他们赶过去时,熊猫还赖在羊圈里不走。那是一只五岁熊猫。熊猫一般长到两岁就离开母亲,但依然在母亲附近活动;五岁左右,进入成年,就要离开母亲的领地,自立门户。这只熊猫应该刚刚走出母亲领地,对自己的未来有些彷徨,误入农家。初步观察,这只熊猫没有什么问题,于是大家就将它赶出羊圈,让它自己上山。

哪知第二天报告又来了,还是那只熊猫,轻车熟路地再进那个羊圈。这次,它闯的祸更大了,咬死了八只羊。赶过去一看,它居然不惊不诧,还往一只公羊背上爬,吓得那羊高声惨叫。大家赶它,它就爬到了羊圈里的一棵梨树上。原来,梨树结满梨子,地上也落了不少。熊猫在地上捡梨子吃,尝到了甜头,就又回来了,顺便继续作案,咬死了更多的羊。

情况如此,他们只好给老乡赔偿损失,将熊猫网住,麻醉,带回保护区。他们给它取名康康。

管理局给康康作了全面体检,证明它的确健康。圈养了两个月后,就给它带上无线电颈圈,打开圈舍,放它归山。但是,它不愿意走。他们只好停止供它食物,逼它离开。它这才不情愿地走了。

就在人们都以为康康一去不返的时候,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大家正在宿舍里打扑克,聊天,突然跟踪器哒哒地响起,并且越来越大。大家马上意识到,康康回来了。果然,康康很快就出现在窗外,边走,边用前掌拍打窗户,拍了好几个窗子之后,它才慢慢消失在夜色之中。大家说,它是来辞行呢。

康康表现得如此有灵性,让大家都很感动,更加关心它生存和安全。令人欣慰的是,后来在几十公里外的黄龙寺西沟发现了它。这说明,它真正成熟了,并且有了自己的领地。

到保护区的第三天,雪后初晴,我跟罗春平几个人巡山,任务是观测大熊猫的发情场所。

大家都说,罗春平悟性高,对熊猫活动摸得熟,加上人精瘦,跑得快,经常在山上,熊猫已经熟悉了他的气息,不怎么躲他,所以他看见熊猫的机会就多,我们跟着他一定可以碰上大熊猫。

我们坐车沿大窝氹沟深入,在距牧羊场八九公里的地方停下,从右边步行上坡。罗春平在前面一边走一边寻觅熊猫留下的标记。标记一般是尿,它喝水多,撒尿频繁,几十米就有一处。再就是它的肛周腺会分泌一种脂肪酸,这时它会把它擦在树干上,气味尤其明显。当然标记还不止这些,比如,它在雪地上的脚印,比如它半小时就会拉一次屎,三四百米就会留下几坨。

突然,小罗在前面给大家打手势,我们知道有情况,疾步上前。可惜,虽然竹林还在乱动,甚至树枝还在摇,但是熊猫却无影无踪。小罗说,熊猫是一大一小,不到两岁的幼崽就在这棵冷杉树上,母的在树下。发现有人,幼崽立刻梭下树跑了,母的扬起头朝我低吼了一声,紧接着也跑了。

迄今为止,这是我与野生大熊猫最近的“接触”。

猎人

门朝友,白马名字叫门格瓦斯,是著名歌手,住自耶里寨。那天,我们出寨子,沿公路散步。来到索曼杜佐神山脚下时,正说到他打猎的往事。朝友突然打住,说我带你去见一个老猎人。说着,把我拉进路边的院子。

一条麻狗狂吠着扑过来,看架势就是一条非等闲之狗,让人心虚。朝友向它打了声口哨,它立刻安静下来。接着,一个老人出现在门口,用白马语朝我们说了几句什么,这时的狗已经摇开了尾巴,伴我们进门。

老人叫央东。门朝友说他八十六岁了,正是你一直想找的老猎人。老人满面红光,还很硬朗,给人的感觉不到七十岁,让我吃惊。他八十四岁的老伴敖里尔正在火塘边做晚饭,腾腾热气将她罩住。看到我们进来,她直起身子,一边搓着手上的湿面,一边微笑地打量我。

央东把我们让到屋里唯一的简易沙发上坐下,立刻给我和朝友一人一杯酒。接酒的时候,我夸央东是老帅哥,要他讲他和敖里尔的情史。他呵呵一笑,露出缺了一半的门牙。他说敖里尔三岁母亲去世,他五岁父亲去世,都在同一年。于是,两个不完整的家庭互相帮扶,自然地就定了娃娃亲。我们那时不兴自由恋爱,不好意思。敖里尔不懂汉语,朝友用白马话翻译,她只是朝我笑,脸上现出密集的皱纹,很慈祥。

央东家今晚吃手擀面。下面之前,用油炒了酸菜,香气弥漫房间。他们请我尝他们的面。但我想的是尽快切入主题,听央东讲狩猎的故事。央东看我婉拒,就捧了几个洋芋,煨在火灰里,然后端起老伴给他捞的面条,坐在小板凳上不慌不忙地吃。我问他可以吃多少面?他答,两碗。我心里估摸,那可是半斤以上啊。

那条狗现在卧在我脚边。于是,话头就从狗开始了。

央东说,这狗有狼狗血统,比普通的猎狗大得多,也威猛得多。它当然也是猎狗,不过它现在的主要任务不是打猎,而是看家,给我们做伴。

央东养过无数猎狗,那些年,一般都有四五条。猎狗无须训练。小狗长大,选腰细腿长,前胸饱满,不肥不瘦的,跟头狗跑就是了。小的岩羊、青羊、麂子和獐子,大的野猪、老熊和盘羊,它们都可以撵。有经验他叫杜伊才里,汉名熊纪礼。

杜伊很热情,将我请到火塘边坐下,泡茶,将火塘烧旺。

稿史瑙,汉人叫水牛家,曾经是白马最大的寨子。后来修水牛家水库,寨子沉入水底,部分人家搬迁到这里。新寨子当然是统一规划设计,一栋一栋的独栋小楼,很新,也很气派,乍一看,像是富人的别墅区。这家人看来颇富裕,上下两层的小楼,约四百平方,外观漂亮,家具陈设也与城里人家无异。一台五十几寸的大平板电视机挂在墙上,一下子与普通白马人家拉开了距离。

杜伊健谈。他说,阿爸很能干,也很勤劳,擀毡帽,放牛,打柴,从来没有闲过。

杜伊还给我提供了一个让我吃惊的信息,他阿爸曾经还是著名歌手,1979年还到过北京,在人民大会堂唱过白马民歌。

说着,杜伊进里屋翻箱倒柜,拿出一个长纸盒,从里面抽出一张大照片。照片已经有些泛黄,无数次拿出,展开,无数目光和手指的触摸,给了照片太多的折痕和裂纹。照片上有文字说明:“1979年10月2日,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暨少数民族民间歌手诗人座谈会”。几百个人头,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只有坐在正中的华国锋、邓小平和叶剑英等人容易辨认。好不容易,我们在第五排左边把约中博“捞”了出来。这还是多亏了他头上毡帽,以及毡帽上的那根羽毛。因为人头太小,我看不出他是什么表情。

正在此时,一个老人推门进来。他身材匀称,慈眉善目,看得出年轻时是个帅哥。看见我,黝黑的脸上立刻绽开微笑。他的笑真诚,纯净,谦恭,还有几分羞涩。他正是约中博。

约中博说,那次他是作为少数民族歌手到的北京,唱歌是在国庆头天的联欢晚会上,人民大会堂的二楼。他唱的是《敬酒歌》,歌词是即兴编的,“我来到北京,非常激动,就像见到了亲爱的母亲……”

这时才知道,他不但是当年的歌手,就连现在,在一些场合他也唱歌,甚至

还作为“白马人组合”的伴唱,参加过央视星光大道和全国酒歌大赛。

说着,约中博进屋,拿出一堆请柬。红色、绿色、橙色,每一张都烫金,都印着国徽和华表。那是他曾经得到的礼遇,是他的珍藏。

临近中午,女儿金美也从县城回来了,他们执意留我吃饭。除了传统的坨坨肉、腊排骨,还有自家养的羊肉。

席间,我没有请求,约中博还是准备唱歌。我说,就唱你在人民大会堂唱的那首《敬酒歌》吧。于是,他就唱开了:盘玛比杜,泽嘎勒……

我明白,我冤枉人家了,他的确忙。还有,白马是一个低调的民族,约中博尤其低调。

在饭桌上我才知道,人们只知道他擀毡帽,但是作为歌手,此前连乡里分管领导都不知道。另外,他年轻时还是优秀的猎人,当过民兵连长和民办教师,是当今广元市委书记马华的启蒙老师呢。

也是在这时,我才听约中博不经意地说起,那个口口声声亲热地说着“我阿爸”的杜伊,其实是他女婿,在乡供电所工作。

我还得知,女儿金美不但是村妇联主任,还是远近闻名的巧手裁缝,演示做白马民族服装,织花腰带,上过央视呢。

于是,我们约好,等天一晴,父女俩就给我展示一次擀毡帽、缝衣服和织花腰带。

第二天就是晴天。知道我要过去,约中博已经在门前摆好擀毡帽的工作台。

擀毡帽首先要选羊毛,捡出杂质和脏污的羊毛。羊毛只能是山羊毛。绵羊毛擀出的毡软塌塌的,做成帽子容易变形。

其次是洗毛。将羊毛均匀地铺在专用的竹帘上,卷起来,用八十度左右的热水反复淋,放开,见有不均匀的地方就填补,再擀。差不多了,在冷却前将毛毡取下,卷起,揉的猎人确定大方向,再由猎狗找到野兽,围住,锁定,等猎人循声而去,一枪毙命。如果主人离猎物远了,还会有一只狗跑回来,扯你裤脚。主人会意,就一起赶过去。不过,遇到大型凶猛动物,猎人尽量要十分钟左右赶到,否则它们会攻击猎狗,轻则让猎物溜掉,重则损失猎狗。

猎人的基本装备除了猎枪,还有腰刀、火药筒。干粮自不必说,有时还要带腊肉、酒,以及干牛尿泡灌的饮水。最少不了的还有火石、火镰以及捻子——用葛麻藤砸绒做成的引线,白马语叫“扎”。

白马人是一个狩猎的民族。成年男人,人人打猎。有一条铁律是,上山打猎,人人有份。就是说,集体行动,猎物平分。人多势众,安全,好围猎。但是也利弊参半。人一多,配合不好,有可能导致失败。行动中有人踩断一根枯枝,嘎嘣一声,野兽惊觉,马上就逃跑了。山上风大,人多气味杂,野兽嗅觉特别灵,也容易暴露。有的人呼吸道有毛病,忍不住咳嗽,也麻烦了。所以,央东打猎,要么单干,要么两人合作。合作的搭档就是朝友的父亲。早年的猎枪还很落后,最好是一人端枪,一人打火石,点燃捻子,然后引爆火药,打出铁沙子。这种落后的武器,很不方便,并且动物还可能闻到火石味,听到响动,从枪口下跑掉。但是,那时人烟稀少,山上野兽很多,它们警惕性差,尤其是他们哥俩扣手,成功率还是很高。合作使父辈成为生死兄弟,所以,朝友从小进出央东家,像回家一样随便。后来,央东女儿田瑛子嫁给朝友弟弟,两家人关系就更加亲密。

央东吃完饭,洋芋也烘熟了。他全部刨出来,吹了灰,放进木盘,递到我手上。洋芋香气诱人,但很烫。我拈起一个最大的,左手倒右手,再吹了吹灰;递给央东,再捡起另一个洋芋吃起来。见猎狗仔细地捡起地上的洋芋皮,吃得津津有味。于是,我故意多掰一些放在地上,它感激地望了我一眼,低头吃了。

阿鲁(炉子)上铜壶呼呼冒着热气。央东拿着洋芋,时时陷入回忆。他的汉语不那么流利,朝友就用白马话启发他,把精彩的故事引出来。

狩猎充满风险。白马谚语说,打野猪先把棺材做好,打老熊先把老婆找到。就是说,野猪和黑熊,是最危险的动物。

成年野猪有锋利的獠牙,凶狠力大,几条狗也不一定是它的对手。当它面临死亡威胁时,肯定会拼命抵抗。过去,经常有人死于野猪的獠牙。

熊也是猛兽,当然比野猪更不好惹。近距离相搏时,它们最常用的招数是抓脸。只需要抓一下,你半边脸就没有了。这样一来,还没有来得及结婚的,哪里还找得到老婆呀。

有一个猎人叫齐瓦,相约几个人上山打猎。那天他晚走了一步,就抄小路追赶。哪知先上山的人们围猎一头猪王,没有打中要害,让它跑了,正好和齐瓦狭路相逢。发现太晚,无法开枪,说时迟那时快,野猪已经到了跟前。虽然旁边有棵老久树,齐瓦拼命往上爬。但是,还是慢了一步,被野猪咬住脚拖了下来。接下来,只听咔嚓咔嚓两下,像钳子夹断钢丝一样,双腿被齐齐咬断。等众人赶到,他已经昏迷了。后来,他被大伙用门板抬回寨子,但还是没有活过当晚。

第二天,齐瓦的儿子塔塔找到央东,二人带了五条猎狗上山。他们顺利找到野猪藏身的岩洞,在洞口守了三天,用烟熏逼出了那头野猪,一人一枪,将它打死。那头猪有三百斤重,央东没有分肉,让塔塔用马全部驮下山去,卖的钱刚够安葬齐瓦。

央东也被老熊吓过一回。那天他没有带狗,一个人在后山砍柴,突然与一只熊遭遇。当时,他的枪靠在远处的树下,手上只有弯刀,显然对付不了成年老熊。还好,熊到跟前的时候他已经上了树。树只有一人高,他就在树上和熊你看我我看你。看来,熊也没有一定要致他于死命的打算,只是呼呼地喷粗气,示威。对峙一阵,还是熊先跑了。

盘羊(扭角羚)不是猛兽,但也极其危险。成年盘羊,公的可达千斤,母的也有五六百斤。它们劲大,如果被它们的角挑到,很可能造成致命的伤害。央东的狩猎生涯中,也被盘羊撵过。那天,他看到那头公盘羊气势汹汹冲过来,估计它是争王失败而落单,见谁报复谁。硬拼不过,他就躺在地上,装死。它过来,鼻子在他身上嗅嗅,似乎觉得没有必要和一个“死人”计较,就离开了。毕竟,它不是食肉动物,一千斤重的盘羊,依然是羊。

打猎危险,要本事,也要运气。所以每次上山都要先拜山神、猎神,有些时候,还要一路唱《猎神歌》,呼唤猎神的名字。还好,央东打猎一辈子,居然毫发未伤。

自古以来,猎人见啥打啥。这一辈子,央东大约打了盘羊和黑熊各有二三十只,野猪五六十只,岩羊、青鹿和麂子不计其数。成人以后到集体化前的几十年,是猎人央东的黄金时代。那时他家里野味满墙,睡的、坐的都是熊皮。除了自己吃用,还将猎物送人。送肉,送皮,送熊掌。远远近近,谁不知道猎人央东?

现在,对央东而言,狩猎已成往事。同辈人大多早已去世,人们几乎忘记了作为猎人的央东。猎枪全部收缴,即使有个别私藏的,也主要用在婚礼和祭山时,对空而鸣。国家禁猎,保护生态平衡,道理他懂。当年,白马人全民狩猎,因为他们是吃肉的民族,而他们的传统又是不养猪的,养了,也会因为品种不行,加上气候寒冷,长不大。食物匮乏,必须以野物补充。如今在这个食物丰富的时代,普遍养猪,良种猪,长得快。加上拥有规模不小的牛群,他认为,狩猎在今天,已经没有太大意义。

著名猎人央东,像一个解甲归田的将军,在砍柴种菜之余,常常和敖里尔坐在太阳下,回忆辉煌的狩猎往事,打发日子。

我再次到央东家时,是为了给他补照一张全副武装的猎人照。我找到一支没有扳机的猎枪让他扛着,再让他别上腰刀。我发现,无论如何摆拍,镜头里八十六岁的央东,只有慈祥,全无威风。

而且,他那把腰刀,早已锈蚀在漂亮的牛皮刀鞘里,再也抽不出来。

约中博父女

年过七十的约中博,家住稿史瑙寨,以擀毡帽著名。

白马人最显著的民族特征在服饰,服饰方面,又以他们插着白鸡毛的“盘盘帽”在五十六个民族中独树一帜。

盘盘帽的说法很形象。那种毡帽的确像白色盘子,倒扣在白马人的头上。这种帽子不保暖,很勉强的实用功能,一是过去在山上打猎或者打柴、干农活时可以用来舀水喝;再就是,太旧,不能再戴了,可以一割两半,裁成鞋垫。帽子更多的是装饰意义,上面插的羽毛更把这种意义推向极致。帽子不分男女,只是,男人只插一根羽毛,女的插三根,而且更长,是白公鸡的尾羽,长度近尺。羽毛摇曳在头顶,动感十足,有飘逸之美。有人说,头插鸡毛的习俗,是因为白马人作为一个尚处人类童年的民族,向往天空,梦想飞翔。但是在我看来,插着羽毛的毡帽,主要还是在强调自己的民族个性。

擀毡帽的约中博,让我产生了浓厚兴趣。但是,见他却很难。

刘备请诸葛亮出山,放下身段三顾茅庐。而我,先后四次到他家,要么他正要出门,没空,要么不在家。我在电话里约他,他干脆婉拒。这个人看来比较傲慢,我几乎决定放弃。

我第五次叩开约中博家门时,一个中年男人在家。他说阿爸出去了,一会儿会回来。面一样揉。毡子做好,打入模子,碾压成直径十五六公分、凸起部分高两三公分的圆盘帽子。成型后就该打磨抛光了。把帽子扣在桌上,用模子顶着,仔细地用细砂石磨,磨去粗粝,帽子慢慢光滑起来。这一道工序之后,还要锁边,在凸起部分的根部缠上五色丝线,讲究的女帽还要缀上几朵绢花及其他饰物。最后,插上羽毛,帽子就可以戴了。

擀毡帽,约中博是向舅舅松加学的。因为喜欢,十二三岁就去给舅舅当助手,慢慢就会了。过去,条件好的白马人冬天带狐皮帽,后来狐狸渐渐少了,一年四季都只能戴盘盘帽了。他两天做一个,一年要做近百个毡帽。让他郁闷的是,因为擀毡帽赚不了钱,又是个苦累的活,没有人愿意学。再过些年,谁来继承这门手艺?

今天主要是展示,所以约中博用的是一个半成品的帽子,我也不需要他从头到尾呈现整个工艺流程。帽子很快做好,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今天专门穿了一身新衣服。深绛色的斜开襟长衫,配上红色腰带,蓝底百花衣领,袖口、下摆镶着绚丽的花边,让他的精神和气质几乎与他昨天放牛归来时判若两人。并且,腿上还打着白色羊毛裹腿,加上圆盘毡帽,这就是标准版本的白马男人服饰了。

这一身,除自己擀的帽子外,都是女儿金美的作品。

现在,金美已经从容地坐在门口,开始缝衣服。

今天的金美实在惊艳。

开襟的连衣百褶裙,领、袖、衣襟和下摆都镶有华丽的边饰。外面套了一件同样华丽的背心。背心敞开,露出一条花腰带和缠绕其上的铜钱串。漂亮的金美,三十好几却有着很年轻的肌肤,繁复华丽的服饰让她更加光彩照人,怀里也是一件接近完成的华丽女子裙装,相当于再一次给美女锦上添花。各种美,叠加在她身上,让金美显得高贵、雍容、优雅,像一个公主或者年轻的王后。

金美说,现在做衣服已经很简化了。袖口、领口、襟口,过去要么是手工编织,要么是手绣。现在有了各种成品,可以直接用缝纫机轧上去,但是,背饰她还是坚持手绣。孔雀、喜鹊,还有大杜鹃、小杜鹃、格桑花,都是她喜欢的绣品。做男式衣服,比如爸爸或者杜伊的单衣要一天工夫,外套要三天。女式外套,缝纫连同绣花需要一个星期才能完成。

接下来,金美给我演示织花腰带。花腰带是白马姑娘的必备,保暖,柬腰,让白马美女们显得袅袅婷婷。花腰带编织过程很是复杂,首先从捻羊毛开始。白马妇女很多时候,走路都在捻毛线。捻好,两根合股成绳,绕成线团,用染料染成彩线。毛线的颜色一般是赤橙黄绿青蓝紫,再加黑白两色。

金美在门前打了四根木桩,将经线固定,就开始编织了。她的工具就四个梭子。她不断地将绷了彩线的织机拉直,放松,再拉直,再放松,四个梭子不断变换,在彩线里飞动。

的确,以文字再现金美编织花腰带的过程,我办不到。我只能说,金美的动作,像舞蹈一样优美。一条花腰带仅就编织而言,需要四天时间。这是世界上最漫长的舞蹈。

金美编织花腰带的时候,我发现她的铜钱串取下来了。她先前告诉我,她的铜钱串是祖传,雍正、康熙、乾隆,各个年代的铜钱都有。这条铜钱腰带,奶奶用过,妈妈用过,现在传到她这里了。

铜钱串做成的金腰带是腰缠万贯的象征。几百个铜钱用麻线串在一起,很沉,怎么就成了白马美女们的装饰?

或许,这与历史上部落的迁徒有关,与妇女当家理财的分工有关。

我和约中博坐在门外的阳光里,捧着茶杯。

一个下午,我们就这样坐着,看着一条花腰带在金美手上渐渐成型。

一场婚礼欢乐了整整一个民族

白马人对婚期的确定,我不知道有什么讲究。但是,四月九日,也就是农历三月初十,在我看来,在白马的寨子里,太适合举行一场婚礼。

新郎田永虎,新娘小勤——取汉名是当今时髦,他们也不例外。他住色如加,她住详述加。两个寨子相距不过一里,站在路边就可以呼喊应答。

这里海拔大约两千三百米,季节比四川盆地要晚一个多月。但在此时,冻土已解冻,高原柳开始露出鹅黄的芽苞。冬天里唯一的绿色植物老久树,由苍老变得润泽。而满山的野樱桃,绽开一树粉红,像在集体朗诵一篇辞藻华丽的新春宣言。姑娘们开始在河边洗衣,男人们开始在地里播种。熬了整整一个冬天的牛啊马啊,聚集在刚刚蒙上一层淡绿的草甸,终于品尝到青草的味道。

有大自然的加盟,婚礼立即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涵义。

可能没有哪一个民族像白马人那样重视婚礼。

即使在今天,一纸结婚证,在白马人看来,意义依然不大。许多人在举行婚礼时可能还没有办证。只有到孩子出生,需要上户口了,才想起去领证。

只有一场隆重的婚礼,在白马人眼里,才是婚姻的神圣确认。

白马人婚前是自由的,也是开放的。他们没有孔孟之道,没有程朱理学,没有三纲五常,没有男女授受不亲。他们似乎是刚刚走出童年期的人类,拒绝压抑人性的清规戒律。他们是自然之子,在这块宁静的土地上,生活得像风一样自由。

但是,婚后的白马人,却拥有最稳定的婚姻。

传统的白马人,婚姻父母做主,很大程度上是由母亲主导,她们在孩子十二三岁时,就为他们就定下了娃娃亲。她们自信地要以自己的经验为孩子做主。但是现在,娃娃亲淡出,婚姻的选择权渐渐转到了未婚男女自己手里,母亲们大多是顺势而为,维持着表面上的一锤定音。

田永虎和田小勤是青梅竹马。不但两家住得近,小勤的外婆家也在永虎家几十米远的地方,自从记事起,他们就在一起玩。后来上学,都在王坝楚的白马小学。寨子距学校有二十多公里,全部住读。那时没有汽车,每周一次往返,一律步行。两个寨子隔得近,永虎上学要路过小勤家,每个星期天返校,都要喊小勤同行。当然,两个寨子去上学的孩子不止是他们,而是有一二十个人,一路浩浩荡荡,疯来疯去,在嬉闹和追逐中,半天过去,学校也就到了。接下来,小学毕业,永虎回家,小勤到县城读初中。平时不见,但是一到假期,他们又回到从前,唱歌,玩牌,玩得昏天黑地。再大一些,他们开始喝酒,主要是喝咂酒或者啤酒。白马人是一个离不开酒的民族。他们自称,能够说话就能够唱歌,能够走路就能够跳舞。我说,他们能够喝水就能够喝酒。当然,这有点夸张。但他们的确从很小的年纪就开始喝酒。在这方面,父母们对孩子们多少有一点纵容。

随着年龄渐大,他们告别了两小无猜的懵懂。十八岁的永虎成为货车司机,成天在尘土飞扬的建设工地上跑。小勤则回到家里,成为母亲的得力帮手。这时,永虎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小勤。那是2009年。

孔雀的示爱是开屏,展示自己漂亮的尾巴。而永虎来得很直接。那些天,他一下班就让铁哥们杨春骑着摩托车接他,然后一起去小勤家。当面没有机会,回家的路上,他就在摩托车后座上用手机给小勤打电话,赤裸裸地要小勤嫁给他。但是,摩托车后座上的电话打了一年多,小勤都没有任何表态,不摇头,也不点头。

不知道小勤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永虎急了。一天,他开着他的大货车,独自到了小勤家,当着她爸爸妈妈的面,邀请她到他的驾驶室聊天。不管她答不答应,他扭头就回到车上。

永虎在车上忐忑不安,小勤的父母却在劝小勤跟永虎去。原来,小勤妈妈和永虎妈妈本来就是闺密,她们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半开玩笑地说,将来我们打亲家。现在,妈妈看着长大的永虎已经成人,将来是一个可以撑持一个家庭的男子汉,早就喜在心头。有父母支持,小勤感到是时候下决心了,便走向了永虎的汽车。

那个晚上繁星满天,玻璃将暗夜关在了窗外,将世界的嘈嘈切切关在了窗外。小小的驾驶室,只容纳得下两个白马年轻人的爱情。永虎一年多的爱情长跑,最后是小勤在另一端向他张开双臂,让他终于抵达幸福的终点。

进入婚姻程序的白马人,第一件事情就是定亲。永虎的定亲一如其他的白马男人。在白该(巫师)选定的一个吉日,由杨春等几个哥们陪同,他带着三箱白酒去了小勤家。这是一道测试题。考官是新娘父母及长辈亲戚。如果拒绝,就不会喝你的酒;带去的酒喝去过半,就算及格,婚事认可;喝得干干净净,那么就皆大欢喜,非常圆满。

对永虎来说,其实答案早就出来了。那天,只是以定亲名义进行的一次畅饮而已。并且,宾客双方都把“消灭”三箱酒作为当晚的终极目标。毫无悬念,所有的人都酩酊大醉。

婚讯迅速传遍所有的亲戚朋友。白马社会,人与人之间,几乎没有不沾亲带故的。一场婚礼,顺理成章成为一个或数个寨子范围内除过年、集体祭山之外的又一次狂欢。它是由一对俊男靓女献给大家的节日,它用欢乐几乎牵动整个民族的神经。平武的白马十八寨自不必说,甘肃文县铁楼乡、九寨沟勿各乡,都会有人前来参加婚礼。

两家人半个月前就开始了婚礼的准备。按照白马传统,男女双方,是要分别喝三天喜酒的。但是现在,人们因为工作散布全国各地,各个寨子冷冷清清。客人少了,规模随之缩小,但是喝两天酒还是必须的。永虎家在白马虽不算富裕,但还是有七八十头牛,十几匹马,大哥田龙还经营着一辆货车。尤其是他家的人丁兴旺,五世同堂,上有九十八岁的曾祖母和七十几岁的奶奶。父亲格波才里,母亲春美,年轻时几乎被人看作是寨子里的金童玉女,能干,孝顺,待人厚道,口碑极好。因此,对这场婚礼,自己重视,远远近近的亲朋好友也满怀期待。他们早早在县城聘请了由五位厨师和二十个杂工组成的婚宴团队,请塔汝白该主持念经,准备了腊肉和鲜肉各两头整猪,杀了一头牦牛,一半做卤菜,一半做烧菜,定了一百多斤鱼,买了足够数百人喝两天的白酒和啤酒。

小勤家的经济情况与永虎家大体相当,她又是独女,重视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永虎这边。

当然,最少不了的是歌舞。作为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人人可以上场。尤其是年轻人,许多人的歌舞都有专业、半专业水准。除了圆圆舞、猫猫舞这些人人参与的项目之外,还有表演节目,早早就落实到了个人。

永虎向我介绍这些时,小勤在低头刺绣一幅叫《家和万事兴》的作品。上面有万道霞光、冉冉升起的朝阳、粼粼碧波、翩飞的燕子和栖息在花枝上的喜鹊。永虎的话她似听非听,沉浸在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之中。

永虎呢,似乎很愿意将快乐与我们分享,老是显得意犹未尽。阳光虽然强烈,但风大,他只在短袖体恤外面套了件夹克,让人感到他毕竟年轻,身体倍儿棒。我想,假如朝他泼一盆凉水,他身上一定会嗤嗤地蒸腾起冲天热气。

八日,婚礼在小勤家拉开序幕。到她家时,我发现早已宾客盈门,火塘、堂屋和院坝里都坐满了人。晚饭前一小时,永虎和他的迎亲队伍来了。他们带着丰厚的礼物,计有十箱白酒、五十箱啤酒和二十条烟,满当当一车。当晚,就算是小勤家正式的婚宴。虽然还是白马山寨婚宴的传统格式,一排排长条桌、长条凳,但由城里专业厨师主厨,用的餐具也是一次性筷子、纸饭盒、纸啤酒杯和白酒杯。除了小勤家的婚宴,寨子里的人家也备有酒菜,因为新郎新娘在婚宴结束后要挨家敬酒,拜谢长辈。

小勤家请的白该也是塔汝。他坐在神龛前,备好一束柏树枝,一小块羊油和一小撮糌粑面,焚香,开始念经。念经要持续一个多小时,主要是向叶西纳玛为首的神灵报告喜讯,表达感恩和祈愿。

九日早晨,婚礼的第一个高潮出现在新娘家的堂屋里。

新郎和新娘手牵手进来敬酒,辞行。新娘的长辈们早已等在那里,一看见他们就唱起了《哭嫁歌》。这是一种小调,是白马人歌唱中最庄重、最动情的部分。曲调固定,但可以即兴填词,因此内容非常贴近,特别容易打动人心。过去的年代,白马的男人们都是大男子主义,女儿嫁过去实际上就是一种前途未卜的交付。加上交通不便,见面很难,哭嫁就是一种真情的宣泄。就是今天。白马人的基因里依然带有命运无常的不安,在新娘即将出门的时候,父母长辈们的心情依然复杂。他们一齐唱到:父母含辛茹苦将你养大,你今天就是别人的人了……

敬酒从辈分最高者开始,在爸爸妈妈处结束。新郎新娘一次次下跪,酒杯一次次举过头顶,歌声一轮又一轮地响起。歌声将气氛推向高潮,伤感在宾主之间迅速弥漫。先是母亲、奶奶,接下来是姐妹、姨妈、姑妈、舅妈,她们终于感情决堤,泪流满面。她们引发了父亲、舅舅、叔叔伯伯,以及所有人的热泪盈眶。

动身出门了。走到灿烂的阳光下,刚才的伤感一扫而光。新郎牵着新娘,被十几个哥们姐们簇拥着,走向他们在色汝加寨的新房。大家一路歌唱着,唱现成的歌曲,也有符合此情此景的现场填词。这些年轻人在充分享受快乐,也在制造快乐。借助歌声,一对新人将自己的婚讯昭告天下。

激动人心的时候到了。当迎亲的队伍到了寨门口,受到了全寨子年轻妇女的夹道欢迎。我第一次看见如此多的华服美女,“花枝招展”这个词第一次形象地呈现在我眼前。这个词用于她们,就像她们身上佩戴的鱼骨排和铜钱串一样成为绝配。她们分两排,自下而上站在梯级两边,成为婚礼上第一道炫目的风景。歌声响起来,三眼铳响起来,鞭炮响起来,无数支猎枪的齐射成为其中的最强音。

亲人们照旧在堂屋等候。新郎和新娘一出现,长辈就唱开了。歌声里有衷心的祝福,有浓浓的亲情,也有殷切的期望。依然是一轮轮敬酒,依然是一次次唱歌。在快乐而庄严的歌声里,小勤就成为永虎家的一个正式成员了。

新房的门外就是不大不小的坝子。现在是几十桌酒席一溜一溜地排开。依然是长条桌,依然是长条凳,典型的白马坝坝宴。几家人的厨房都被“征用”,户外的斜坡上也临时安了几处锅灶。蒸、煮、煎、炸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寨子。一场真正的盛宴,即将开始。

接下来,还有另外一场盛宴,那就是上百人通宵达旦的狂歌狂舞了。

婚礼一一白马最绚丽的一道风景,其最高潮的部分。正在徐徐展开。

在婚礼的盛大和庄严里,我似乎找到了白马人婚姻为什么超稳定的标准答案。

讲故事的人

帕西加,白马语叫玛西瑙,是与色如加相邻的寨子。

因为白马水库蓄水,原来的大路沉到水下,寨子就与外面相对隔绝,孤悬一边,这反倒成全了玛西瑙。人还在远处,就觉得眼前一亮,我看到的还是一个原生态的老寨子。

旭瑟休正在路边劈柴。大冷的天,房顶雪还没有化。但是他只穿了一件白色袍子,扎了根暗红色的腰带。他腿上的裹腿带,羊毛质地,红、绿、蓝宽条纹编织,使他显得很精神。看见我,他从码成一座小山的金黄柴块里抬起头,大眼袋上面的一对眯缝眼睛笑吟吟地看我。

没说两句话,他扔了斧头,说还是回家吧,就带我往家走。

旭瑟休的家在寨子中间,老式建筑,全木结构,但房子全是真材实料,质量上乘,让人感到这家人的殷实和福气。门楣上贴着十二生肖剪纸,挂着一对曹盖(面具)。进门,所有的门枋上也贴了剪纸。他见我注意门枋,就说,剪纸是我剪的,是敬天,曹盖也是我自己刻的,一公一母,獠牙长的为公,短的为母。

和所有白马人的居所一样,窗户不大,室内有些幽暗。但正是这样的环境,让白马人家不能被一览无余。老宅子的温馨、古旧和神秘气息,都在若明若暗中生长。火塘边坐定,旭瑟休往炉膛里添柴。正要说话,一只白狗摇着尾巴过来,蹭到他身上。他顺势将它抱起来,孩子一样抱着。

我又注意到他的裹腿带。就说,你的裹腿好漂亮。

旭瑟休一怔,眼光暗淡下来。他说,这是我老婆织的,唉,她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了。

无意中触碰了他的痛处。我知道他也是白马名人,也到过北京,见过邓小平、华国锋和叶剑英等国家领导人,满肚子都是故事。我听文化馆的人说,过去搞民间文学集成,不少民间故事都出自他之口。但是,我对民间故事兴趣不大,我最感兴趣的还是他本人的故事。所以,我狠了狠心,还是询问他亡妻的事情。为了让气氛稍微轻松,就问他,你是如何跟她好上的?

旭瑟休腼腆地笑了,露出一口耀眼的白牙。

旭瑟休讲,他是第一批读书的白马人。先是在白马读小学,接着又考上平武中学读初中。但是家里穷,路远,二角五一双的草鞋,只能穿两个月,再也买不起了,冬天也只有光着脚板往返。并且,那是在大跃进时期,全国人民集体饿饭的年代,正长身体的初中生,在教室里饿得忍无可忍,他选择了逃离。

辍学回家的初中生,在乡亲们看来已经是大知识分子了。当时正大办集体食堂,白马人有史以来第一次这么多人集体吃饭,从而产生出财务问题。在一个几乎清一色文盲的民族,这个问题就显得太高深了。旭瑟休的回来,等于是天降人才。于是,他很快被任命为伙食团总团长。那年他十六岁。

小小少年,领导了男女老少十几个人,管着全村人的饭碗。这可是一个很要害的“官”。嘎门早是食堂洗碗洗菜的杂工,勤劳,能干,是他的直接部下,小他一岁,她很漂亮,也能歌善舞。年轻人,经常在一起唱啊跳的,时间久了,很自然地就好上了。嘎门早送给他的定情信物,是她亲手做的绣花烟荷包和裹腿带。而他呢,送她的是祖传的银手镯和耳环——这是母亲的主意,因为她早就喜欢上了嘎门早。

嘎门早漂亮,更贤惠。她和旭瑟休婚后共同生活的年月,是旭士休这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光。她一共给他生了七个孩子。

也许,是上帝觉得他们太幸福,不打算让他们太十全十美,总之,在她四十岁时,突然收回了他们的幸福。她得了肝硬化,继而肝腹水。旭瑟休倾其所有,带着妻子跑绵阳,走成都,到处求医。但是,医生最终还是拗不过上帝。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嘎门早的身体在他怀里慢慢变凉。

嘎门早死后,旭瑟休没有再婚。这是白马人的传统,更是他对嘎门早一往情深。

看旭瑟休至今没有完全消化亡妻之痛,我就赶快转移话题,请他讲讲寨子里的故事。

他讲到,他家原来住在章腊加。寨子里有一个人叫玛扎,是他爷爷那一辈的,力大无穷。因为土司给大家的税负太重,就带头拒交。土司派人来抓他,他一把夺过一个土司兵的刀,稍一使劲,刀把像麻秆一样被他拧断。那些兵被镇住,马上灰溜溜地走了。土司不死心,又派一个功高胆大的部下带人来抓他。这些人到了他家门口,他佯装不懂,像贵客一样把他们迎进门去,做出要热情接待的样子。他先是演示劈柴。他不用刀,而是直接用手掌劈,噼噼啪啪,一会儿就劈了一大堆。但是带队的头儿没有吓到,反而乘其不备,突然用铁链勒住玛扎脖子。玛扎不慌不忙,双手使劲,铁链不但被他挣断,而且被捏成了一坨。来人见状,立刻逃之夭夭。

过年了,土司带信来,说看你玛扎是条好汉,我不计前嫌,免了你的所有税负。你牵一只羊,背一背篼燕麦到我衙门来,回去我给你酒和米,你有多大的气力就背多少回去。

玛扎信以为真,就牵了羊背了燕麦进城了。走到半路铁龙堡的地方,悬崖边的独路上被四个汉子堵住。他们一边两个人,前后夹击,要把他推下深谷。他用自马话大吼一声,把羊夹在腿间,一手抓了一个歹徒就往崖下扔,吓得其余两人飞也似的逃窜。到土司衙门,王老爷见了他,说你讲诚信,我也讲诚信,给你一桶酒,一麻袋米。正说着,伏兵齐出,将玛扎抓住,用巴掌厚的木枷枷了。饿他几天后,土司提审他。他大步流星走到石狮子跟前,木枷朝上面一磕,一裂两半。然后,他扔了木枷,在众人目瞪口呆中扬长而去。

从此,土司再也不过问玛扎的事情了。

旭瑟休是个健谈的人。接下来他又讲大番官约若(杨汝)的故事,约若和他老婆扎姆的故事,讲大头人柴子休收拾土匪的故事。

正说到精彩的地方,他突然朝脑袋一拍,哦,差点忘了,我还要去色纳怒,前天就和楚才里约了呢。

我知道刚才旭瑟休讲的故事,这只是他全部故事的冰山一角。不过今后,有的是时间去深挖。他说的楚才里,是白马仅有的面具雕刻师,早就列入了我的采访名单。于是,我就开车,拉上旭瑟休,立刻去了色纳怒。

面具雕刻师的故事

色纳怒是一个小寨子,虽然与玛西瑙是同一个村,但已经靠近王朗自然保护区,有十多分钟车程。

我们去时,楚才里正在给一个曹盖上色,一边等我们。

楚才里比旭瑟休年纪略大,更显老态。尤其是眼睛,似乎有白内障,有些昏蒙。他也是白该世家,尤其是他爷爷,民国时期名气颇大。不但在平武,在甘肃的文县,九寨沟的勿角一带,都有影响。

楚才里雕刻曹盖,正是因为他生长在白该之家。他父亲当然也是白该,跳曹盖的时候很多,因为需要,他就开始雕刻了,算是给父亲做配套工作。他早年学过木匠,也就有了基础。他雕刻曹盖完全是无师自通,照着现成的曹盖刻。

曹盖是神器,本身也是神。所以,雕刻曹盖是一个神圣的事情。过去,从砍树、剥皮、烘干的全过程,女人都不能跨越、接触选定的木材,否则就是亵渎。如果是多人同时雕刻,工匠必须提前集中住宿,目的是保证不与女人同房。现在,老规矩被大大简化,但是楚才里动手之前,依然要烧香,净手,念经。可惜,在“文革”中,寨子里所有的曹盖都被没收,烧了。断了好多年,再刻,楚才里已经没有样板可以参考,就自己按照记忆的样子雕刻。那些年他状态好,三天一个,一年下来可以雕百来个。随着年龄增长,他一年不如一年,老眼昏花,容易看偏,失误,废品多了。前年他刻了二十几个,去年十几个,今年恐怕就更少了。之所以在临近耄耋还在苦苦坚持,在我看来,楚才里刻曹盖已经与生计无关,而是与信仰有关,与灵魂的清静有关。

我认真看了他新刻的曹盖,觉得作品显得不够精细,他毕竟年龄大了,也不能用专业的眼光去挑剔他的作品了。

他说,很遗憾没有机会拜师学艺。更遗憾的是,曾经跟父亲学了一年白该,但是很快就遇上破除迷信,最终没有学成。

楚才里没有学成白该,也没有专门学雕刻曹盖,却正式拜师学了铁匠。想不到,他的铁匠师父正是比他还小两岁的旭瑟休。

旭瑟休是全才。他会白该,会擀毡帽,也会雕刻曹盖,当然最专业的还是铁匠。他与木座的铁匠迪日休师出同门。因为旭瑟休当了村长,太忙,村里又离不开铁匠,就选好朋友楚才里为徒弟,培养他作为自己的替身。

恐怕世界上少有他这样用心的师父。他把全套设备、工具和课堂都搬到了楚才里家,竭尽全力,让楚才里迅速成为一个优秀的铁匠。旭瑟休说,整个白马乡,就数我们两个手艺好。显然,他对自己的徒弟很满意。

楚才里很庆幸自己学了铁匠,虽然活重,但是家家户户需要。一家人的活就要干四五天,一个寨子的活干完,一个多月就过去了。天天有酒有肉,很受人尊敬。不过,人过六十之后,这样的重体力活路,渐渐就力不从心了。可惜啦,人老了,铁匠手艺慢慢也用不上了,旭瑟休给他的全套工具,最后也只能当废铁卖了。

坐在火塘边,楚才里拿出了一瓶“五粮神”。楚才里说,他离不开酒。他天天喝酒的习惯,就是打铁时养成的。过去喝咂酒,现在是包谷酒,每天半斤多,都兑了开水喝,免得伤胃。五粮神是大孙子过年孝敬他的。他拿出了大的玻璃杯,一人倒了一杯。他给自己倒了小半杯,兑了多半的水。

白马人喝酒,很多时候都不要下酒菜,包括楚才里。但是今天来了客,他准备了腊肉、牛肉干、炒花生和瓜子。

我暗自高兴。早就听说旭瑟休话多,喝了酒话更多。今天有酒有菜,又是他们老朋友在一起,给讲故事造足了势,加上生产队长莫莫开车路过,看见了我的车停在这里,也来了。气氛极有利于聊天。

莫莫说,两个老爷子不但铁匠手艺好,还会法术,下油锅、上刀山都难不倒。

我向旭瑟休求证,他点头认同,还具体说了他穿铧铁的事。他当时刚刚出师,父亲为了给他练胆,他就穿了。铧铁就是套在犁头尖上的铁件,烧红了,他念着咒语,脱了鞋,像拖鞋一样将铧铁穿在脚上,咣当咣当地在地上走了九步。后来,他给别人治病,又走过一次。每次,他自己走得英雄豪气,围观的人无不惊心动魄。

喝了酒,旭瑟休脸膛更加黑红、油亮,更显得兴致勃勃。他说,下油锅、穿铧铁之外,他还会“定身法”。也就是打猎时,念咒语将猎物定在原地,再赶过去将它一枪毙命。他还会“短见”。即通过念咒语,让别人做饭将锅烧穿也煮不熟,杀猪,翻来覆去烫也褪不了毛。这是报复别人才用的,不能轻易用,用多了要短寿。

他又说,他会的,楚才里都会。于是,就让楚才里讲了他自己的故事。

一次,楚才里去胡家磨下套,路过伐木分厂,遇到厂里杀猪。炊事员姓唐,和几个人刚刚把猪杀死。厂里的书记姓张,在旁边看。彼此都熟,楚才里就开玩笑,说等会儿回来要吃肉哦。张书记的回应很粗鲁,说可以,你等着吃猪鸡巴吧。

众目睽睽之下,楚才里觉得很没有面子,一转身,他以十指相交,念了咒语,然后冷笑着离开。

这天,张书记的猪在大黄桶里泡了一天,烧了好几锅开水,猪毛就是刮不下来。直到傍晚,楚才里回来,他们还在折腾。这时,张书记的老婆拦住了他,并且提了两瓶酒,说了一箩筐好话,要他帮忙。事情至此,他也顺水推舟,和他们一起很快烫好猪。当晚,书记亲自陪他吃肉喝酒,最后让他还提了酒和肉回家。

一个北大才子的光荣与梦想

在平武,一个白马人考上北大,其轰动,一点不亚于一个叫奥巴马的黑人在美国当上总统。

因为平武的白马人,他们人口太少,他们没有文字,曾经是整体的文盲。即使现在,寨子里有人能考上绵阳师范学院,已足以扬眉吐气了。说到上北大,不要说白马人,就是放眼平武全县,2006年以前,也仅有一人。

2006年夏,高考学子填报志愿的那天上午。蒋鲲径直走进县招办,领过表就填,填完交上,转身就走。现场的招办主任宋云,看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那么快就交了表,很好奇,拿过来一看,大吃一惊,他竟然填报的是北大中文系,并且只填了这一个志愿!

北大,唯一志愿。在这个高考季,在小城平武,显然是太罕见的猛料了。宋云没有保密。这个县城也太小,出门尽是熟人,它捂不住什么秘密。

当晚,蒋鲲家的电话被打爆,预祝的,关切的,羡慕的。

当然也有些其他的声音。北大,中国最高学府,那么高不可攀的地方,有可能吗?这孩子胆子是不是太大了一点?

外面沸沸扬扬,蒋鲲及其家人,虽然心里有数,但仍忐忑。一个星期以后;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如期到达,就像一个如约而来的朋友。

这下,蒋鲲引起了更大的轰动,他被全县聚焦,成为一个传奇的主角。

轰动还在继续,10月18日,在教育界有巨大影响的《语文报》登出了蒋鲲的高考作文。老师推荐,家长寻找,下一届高三的学弟学妹们人人争抢,就像即将走上擂台的武士追寻制胜秘笈一般。

因为这是一篇满分作文。

虽然,这篇短文不能说已经尽善尽美,但足以让人刮目相看。因为结构的严谨,思想的深度、视野的开阔、气势的酣畅,让人难以想象它是由一个高三毕业生一气呵成。并且,这个孩子是少数民族,汉语并不是他的母语。

蒋鲲是尤珠的独子。

尤珠出身于白马望族,父亲玄根是白马名人,建国前当过白马大番官杨汝的秘书。杨汝是文盲,秘书玄根其实也是文盲,他们不过是能流利地说汉语而已。好在杨汝治理白马,不需要发什么文件,不需要署名文章,也不需要玄根起草什么讲话稿上台照着念。

普通白马人,好像更不需要什么文化。他们生存需要的,一是刀耕火种和狩猎的经验,二是力气。整整一个民族,世世代代,都只是对前辈的简单重复。所有人的生活都与文字无关,与阅读无关。就是现在,我也常常在寨子里见到大字不识一个的年轻人。他们说,读书没用,我们这里。只要脑壳灵活,能说会道,照样吃得开!

蒋鲲无疑是幸运的,他生在一个重视文化的家庭。蒋鲲上小学时,父亲已经在当龙安的镇长,作为公务员,尤珠深知文化素质对一个人的意义。

尤珠在下一代的教育上下足了功夫。

首先,尤珠对孩子严格管理,让蒋鲲打牢基础。从一年级开始,尤珠就要求孩子每科不低于99分,所有的课文都要求背诵,电子游戏之类,自然是绝对禁止的。蒋鲲唯一一次挨打,就是进游戏厅。这次挨打,让蒋鲲留下了深深烙印。从此,他自觉视游戏厅为禁区,再不敢踏进一步。

其次,尤珠有意适当隔离孩子与亲戚中的同龄孩子,不让“读书无用”的意识传染到蒋鲲。

更重要的是,尤珠特意在家里创造条件,营造氛围。他和爱人蒋李萍都喜欢买书、读书,让孩子在书香里成长。蒋鲲从小学开始接触人文经典,初中开始,父母已经为他订了《南方周末》、《国际先驱导报》、《读者》等报刊,他们还买了一个德生牌收音机,经常听听新闻。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他关心时事,培养他的独立思考能力,形成全球视野,与现实社会接轨。

蒋鲲小学毕业后,父母送他到绵阳东辰国际学校读初中。这是他第一次离开父母。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学校,让蒋鲲感到的不是温暖,而是冷漠,是竞争的压力。东辰中学又是老百姓眼中的贵族学校,同学一个比一个有钱,一个比一个牛。但是,父母在家从来都是坚持“穷养儿子”的理念,蒋鲲是穿着小城裁缝做的花格衬衣来到东辰的。他后来自我揶揄,我从小穿的衣服都是量身定做的,绝对的原创,最早的“英伦风”。但在当年,面对一些自命不凡的同学,小小少年,多少还是有些自卑。

平武是民族杂居之地,大家对少数民族不以为奇。随着父亲职务的晋升,在小城里越来越受人尊敬,蒋鲲也因此得到了更多的呵护。但是在这里,他举目无亲,几乎没有同族,特殊的民族身份被凸显被放大。出生在城市,却是白马人;回到寨子里,他却不能用自马人的语言和兄弟姊妹们交流。对他不大熟悉的亲戚,甚至还常常把他误认为是汉人。那段时间,他常常想起《伊索寓言》里蝙蝠的故事。蝙蝠非禽非兽,但善于应变,是飞禽还是走兽,它总是根据需要来申明自己的身份。蒋鲲如同蝙蝠,却不会见风使舵,但是他时刻提醒自己,身上流淌着白马人的血液。

这让他更加离群索居。

不过,蒋鲲很快在东辰中学找到了自己的支点,那就是作文。

他以作文引起老师关注。第一次参加全市中学生作文比赛,他就拿了初中组的第一名。

大大超出同龄人的阅读量,加上超强的记忆力,形成丰厚的知识储备。写作的时候,他就像一个将军,调动兵员一样调动他储存的素材。方方面面的知识和素材,召之即来,各就各位,形成阵列。

作文带动了语文的突飞猛进,语文又增强了他全面的自信。老师的青睐,同学的认同,渐渐让他有了“学霸”的地位。

愈加自信的蒋鲲,不再在意别人的眼光,初三以后,进入青春期的他脸上冒出了浓密的胡须,他也任其自然。于是,人们总看见一个胖乎乎的学生,留着络腮胡子,穿着没有任何牌子的衣服,脚蹬两块五毛一双的泡沫凉鞋,背着书包在校园里不紧不慢地走过。

这是当时的东辰一景。

高考过后,尤其是走出校门之后,许多同学都在诅咒黑色六月,诅咒高三,将母校说成是人间地狱。

回忆自己的中学生活,蒋鲲却感到饶有兴味。整整六年,他不逛街,不上网,不用手机,不参加同学之间的聚会。他每天都在忙碌,每天都像在读高三。蒋鲲觉得自己在东辰收获良多。这当然不是指东辰中学对他学杂费全免,高考录取之后还给了三万奖金,而是指这里给了他丰富的生活体验,他在这里走过了人生重要的一站。

在成都东三环旁边的一家茶楼,蒋鲲准时应约而来。仲春时节,天气微凉,人们普遍穿西装、夹克。但他依然穿着招牌式的花格子衬衣,并且袖子高高挽起,让人感到蓬勃的青春气息。

大学毕业,他放弃了保送研究生的机会,放弃了对学术的进一步追求,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也放弃了北京。现在,他在成都市政府的一个部门工作。对成都的钟情,始于六年前那场大地震。当时,他写了篇《成都,让我把你摇醒》,发在北大校内BBS的首页,抒发他的家乡之恋。

现在,他打算一边工作一边读MPA,再读博士。蒋鲲准备按照自己的人生规划,扎扎实实走自己的路。

他最喜欢的电影是《教父》。“家族”,这个意大利人最为推崇的族群观念,贯穿于影片始终。想到这部电影,他就会联想自己血液中流淌的白马人基因,以及由此生发的强烈的民族认同感。

虽然在北京读书,大学读的还是中文系,耳濡目染尽是汉族文化,但自己知道,一身汉装里面,跳动的依然是白马人的赤子之心。可以说,本民族的纤毫变迁,随时的脉动,他都异常关注,甚至超过常人的敏感。

说到自己的民族,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克服民族缺陷:比如眼界狭窄,没有大局观,比如不重视教育、缺乏人才,比如精神生活匮乏,传统丢失。这些,是每一个白马的有识之士都深深忧虑的问题。

他希望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得以恢复。山上大树参天,郁郁葱葱;山下夺补河流水丰沛,河道自然优美,成为雪山草地、田园牧歌、原生态寨子融为一体的百里画廊。

他希望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成为民族共识,白马民俗、歌舞因为抢救、挖掘而得以延续,因为吸纳和创新而焕发青春。

他希望教育能够受到全民族的重视,白马子弟大量进入大学,受到良好教育,带动整个民族素质的提升。

蒋鲲捧着一杯柠檬水坐在我对面。稳重,低调,礼貌,甚至有几分像面对师长那样的谦恭。

夜深,我们走出茶楼,在街边告别。

看着蒋鲲快步走远;消失在南三环的车水马龙之中。我相信,他正在走进更加精彩的人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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