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丽
摘要:本文针对我校年末一次性发放当年年终奖的实际,通过分析现行税收政策对月酬劳与年终奖在适用税率确认上的差异,计算各种税率年终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将它与不同税率的月酬劳的应纳税所得额相组合形成组合区间,得出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区间。通过个人收入系统如何实现线下管理和线上操作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个人收入系统;线下管理;线上操作;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如何通过《个人收入系统》来计税并发放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年“年终奖”是如何计税的
比如,某君A,2015年12月应税工资是2000,他发了一个40000的年终奖。税是这样算的:
因为12月份的应税工资不够基数,所以要先用基数填平,3500-2000=1500
填平基数,再除以12个月:(40000-1500)÷12 = 3208
因此税的算法是:(40000-1500)* 10% - 105 = 3745,这就是应扣的年终奖的税
因此A君的实际年终奖所得为 40000-3745 = 36255
这是手工的算法,那么通过《个人收入系统》怎么实现系统自动算税呢?
方法一: 线下处理(不通过“收入申报系统”)
(1)进入《个人收入系统》,进入“年终奖项目设置”功能
加上“年终奖”的发放项目
(2)定义年终奖的税率
在“年终奖税率定义”里面作
(3)作年终奖总账初始化
增加一条记录,点【增加】按钮
所谓“基数月”,就是抵扣3500基数的那个月,一般是12月;“年终奖基数项目”选“工薪收入”,这只为代表工资部分,如果把工资及其他12月份发的钱都算上,那么应该选“工薪收入合计”。
然后点【生成数据】,再点【查看】按钮
里面我们看到“年终奖基数”就是提取的12月份的应税工资,这样才能和那3500的基数形成抵扣。
这样作的意义是什么?我们知道,一个普通的工薪项目(比如加班费)一个月发放N次,系统是把他们叠加一起算税的,也就是说按月累计;但年终奖不是,因为你有可能发“年终奖”性质的钱不是发一次,也可以发多次,只不过是全年进行累计的(所以你刚才设置了起止月)。因此才要作这个“初始化”的工作
(4)导入年终奖发放数据
这和普通的“工薪收入格式导入”的用法一样。当然,也需要事先定义好“导入格式”导入后保存。
然后顺着菜单作:“年终奖计税处理”,这样就得到了年终奖的税以及实发数;再通过“年终收入银行报盘”,导出文件报给银行,打到职工银行卡上。
会计拿到计税后的表,手工录入凭证,完成作账。
方法二:线上作(通过升级“网上收入申报系统”)
(1)升级“网上收入申报系统”
这需要支付升级费,并由我们的技术工程师进行升级处理。
普通的“收入申报系统”是没有“申报年终奖的”,这是一个单独的模块,升级后会有下图所示的功能
各单位在此申报。
(2)在《个人收入系统》中的设置,与第一种方法一样
(3)打印出申报表后,进入财务系统,凭证录入
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