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校长教师工作满6年需交流轮岗

2016-11-22 02:40
中国德育 2016年13期
关键词:北京市教委校际轮岗

根据北京市教委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今后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或工作满6年的正、副校长和教师,原则上要进行交流轮岗。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交流轮岗的校长,可以暂缓,但一般不得超过9年,另外,教师每期交流轮岗的期限原则上为1至3年。

根据《意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在校际间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郊区可以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轮岗为主,城区以学区(教育集团、教育联盟等)内校际间交流轮岗为主。各区也可结合本区域实际,在学区化管理、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模式内,以多种形式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京华时报)

猜你喜欢
北京市教委校际轮岗
别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变了味
让轮岗教师感受温暖获得成长
从美育视角谈城宫计划舞蹈教育
2019年首都体育学院推广普及中小学奥林匹克教育和冰雪运动情况总结
长三角地区“戏曲进校园”校际联盟在上海市金山区授牌
乡村教师轮岗交流缘何如此难?
常州高职园区校际体育课程教学资源配置现状及共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