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风 刘爱军
“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其基本理念与“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具有鲜明的历史唯物主义一致性。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依然贯穿的是以人为本这条主线,以人为本成为“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的人学基础。
一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体系中,以人为本是一个基本的人学理念,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
首先,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人的产生和存在是社会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与将社会起源归结为神的神创论,以及以抽象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作为社会起源的近代人本主义均不同,历史唯物主义主张,正是通过生产性的劳动以及语言,才产生了能够自觉地、能动地进行活动的作为类而存在的人,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社会。其次,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正是人的实践活动推动了社会的变化发展。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时常处于运动变化的有机体,其运动变化的动力只能归于作为社会主体而存在的人的能动活动。“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最后,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以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判定一个社会根本价值的标准。社会对于人的价值体现为,它使原本只具有一般自然属性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变成了具有社会属性的真正的人;它使人们产生了作为人所特有的需要,并能够使得这种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它提供了人不断得以发展的客观条件,如与他人的相互依赖与相互作用,以及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满足了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需求。总之,以人为本理念揭示了人与社会历史之间最深层与最本质的统一,强调了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人通过自身的社会历史实践活动创造了历史,以及人成为历史的剧中人和剧作者等一些最基本的历史哲学观点。
当代中国社会所坚持的以人为本理念,无疑拓展了中国模式的理论视域,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维度,彰显了科学社会主义平等共享的理念。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特色、中国气派背后的中国力量,也往往通过以人为本的理念加以实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已经成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种崇高的哲学价值观,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思想理念,它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价值,也标识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与优越性所在。
那么,究竟何为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人民本位主义,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或者说人民利益是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多方面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作为衡量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尺度和最高目标”[2]。针对以物为本或以经济为本而提出的“以人为本”中的“人”,既不是与君相对应的民,“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这种以君民等级划分为基本前提的历史发展理念,终究难以成就和实现普通百姓的利益;也不是指的具有一般意义的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更不是作为抽象的类而存在的人本学意义上的抽象的人,而是指现实社会实践活动中真正从事生产和劳动的最大多数的社会成员,是一个集合名称。
因此,以人为本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提出和倡导的一个基本思想理念,它强调的是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一致性,即社会发展应当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为根本鹄的。围绕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不断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并正在引领着当代中国社会的具体实践。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共识,以人为本体现的是我党和政府长期以来对民生主义的高度关注和历史担当。满怀爱民之心,坚守爱民之责,深谋富民之策,是中国共产党人应有的本色。只有时刻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只有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党和政府的执政合法性才会增强。从提升价值认同、增强民族自信、坚守国家情怀看,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必不可少。
二
在当代中国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具有深刻的理论依据。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彻底地反映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何谓彻底?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3]。人本身的存在是其现实的物质生活,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便是社会生产方式,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可以真实地体现着人自身存在的本质。作为社会历史生产方式的主体,人民群众当仁不让地成为社会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推动社会形态由低级走向高级的决定性力量。“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肯定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3]这两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在理论上具有更根本的意义,理论只有反映社会存在发展的客观要求才能最终掌握群众,成为强大的物质力量。不坚持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最根本力量——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便不会产生群众史观。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则在实践上具有更根本的意义。如果失去了群众史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理论便失去了思想旨归,失去了强大的理论力量转变为现实实践价值的中介。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历史,离开人民群众的历史性参与和创造,所谓的历史创造、历史发展、历史生产,都将成为天方夜谭。
其次,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体现了我党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无疑彰显了我党长期所具有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能否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决定着党的根本性质。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4]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不仅体现了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更彰显的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人学主题。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具有各种需要的现实的人,他们因需要而形成经济交往、政治交往、文化交往,最终构成了最基本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以及文化结构。在这些交往和社会结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的实践、群众的实践起到了核心的作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与群众观点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们的实践活动,无论是生产活动或其他活动,都不可能彼此孤立地、互相隔绝地进行,而只能以团体为单位、以社会为单位共同进行。”[5]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于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完成的社会发展,当然要考虑他们的利益诉求和价值需要。
最后,社会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将会最大限度和最为广泛地激发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力量。“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6]当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只有不断化解这一主要矛盾,始终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和促发展,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充分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诉求,有效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方面的需要,才能最广泛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切力量,实现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崛起,不仅体现在国强民富这一硬实力上,更体现为民心崛起这一文化软实力上。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才会真正使人民群众具有当家做主人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才会具有对自己的民族与国家的历史感、责任感、参与感、自豪感与幸福感,才会以百倍的热情和力量参与到自身美好生活的创造之中。
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社会改革和发展攻坚阶段所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重要的哲学基础便是马克思主义人学,以人为本是我们分析和把握这一战略布局应有的出发点。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宗旨与最终目标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深化改革是要化解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影响人民群众利益实现的种种体制上的障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要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治上的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强调的则是对于党的群众路线的牢固坚守。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内容中,围绕以人为本这条红线,它们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脚点和中心,是我国目前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其他三大战略举措都紧紧围绕这一落脚点和中心展开,都服务于这一落脚点和中心。
首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7]以人为本不仅强调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凸显了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它回答了怎样去发展以及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与传统的英雄史观强调英雄人物是历史的创造者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的是作为真正历史主体而存在的人民群众的力量。社会历史存在的真正主体与力量是人民群众,社会发展也便应当体现出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发展的历史目标。能否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发展目标,能否实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往往是衡量和判定一个社会制度是否具有优越性的重要的历史唯物主义尺度。当代中国社会所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是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理念,并增强了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提出在新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呈现的是一种充满勇气的社会担当和历史使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将有效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终实现。
其次,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紧密相连的两个方面,全面深化改革为新时期当代中国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科学的发展观一定要以符合人民的需要为旨归,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必然与他们生存于其中的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发展,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以人为本所强调的恰恰是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它回答了我们为什么要发展以及发展为了谁的问题。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发展,并应当分享这种发展所带来的果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硬实力和软实力不断增强,改革所释放给人民群众的红利也有目共睹。但是,在经过30多年的发展之后,一些影响我国社会发展,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实现的体制上的不良因素正日益显露出来,经济转型与产业技术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迫切需要开展一次全面深化的改革。如何在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基础上,彻底破除影响人民群众利益实现以及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种种体制上的障碍,已经成为新时期党和政府面临的新的时代挑战。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革也是一种重要力量。通过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的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党的制度建设的全面深化改革,将最终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并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再次,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毫无疑问也需要一个法治的中国。作为一种具有良好群众基础的价值共识,以人为本理念为法治大厦奠定了牢固的人文根基,并彰显着规范、制度和程序等法治安排背后的价值关怀与精神力量。社会中生存的个体,不仅需要更加幸福的生活,同样需要一种更有尊严的生活。更加公平、更加正义、更加和谐的生活秩序,必然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高涨的热情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事务运行的全过程。作为意识形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在维护社会公平、社会正义等诸多方面往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法治理念的引领下,如何按规章制度办事,如何维护司法公正,如何避免人治,是当代中国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面对的难题。法治中国的出现将有利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保障和实现,将有利于伟大中国梦的实现,将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避免脱离人民群众的“四风”,才能培养一批风清气正的党员干部。“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这种将政治寄希望于在上者以身垂范的王道理想,虽有历史的意义与现实的价值,但终究是一种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思维。只有采取法治的思维,才能最终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上的助推器。
最后,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同样需要一个纪律严明、能够为百姓利益谋、为百姓利益想的先进政党。国强民富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根本的价值诉求。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利益,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产阶级政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执政党,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其始终应当坚守的根本观点。这一根本观点要求无产阶级的政党始终相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相信他们能够自己解放自己,一切依靠群众;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始终向人民群众负责,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断探索真理,修正谬误;始终向人民群众学习,悉心听取他们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
在新的历史时期,一些党员干部未能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关系,未能将个人的利益诉求与崇高理想信念追求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出现了脱离群众而谋一己之私利的贪腐行为。在部分党员尤其是干部队伍中,出现了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种种不良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我们党直面和正视问题的政治信心和政治勇气,体现了党对人们负责的以人为本理念,体现了我们党始终将党的自身建设与国家民族命运紧密结合的优良历史传统。无论是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基本内容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还是以“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为内容的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之举,都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对崇高理想价值的永恒追求,对优良政治品格的始终向往,对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历史观念的牢固坚守,对中国特色民主集中制的充分发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严格要求,必将塑造一个伟大的政党、伟大的国家、伟大的民族。面对我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国内外挑战,必然要求有一个能治和善治的执政主体来回应,全面从严治党很显然为我国时代发展所需的这种执政主体提供了切实保障。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18-119.
[2]陈先达.处在夹缝中的哲学:走向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45.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
[4]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334.
[5]陶德麟.哲学的现实与现实的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中国化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22.
[6]袁贵仁.价值观的理论与实践:价值观若干问题的思考[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88.
[7]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31.
(徐晓风:哈尔滨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爱军: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戴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