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考与探索

2016-11-19 07:17黄晓菲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6年4期
关键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黄晓菲

摘 要: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加速产业升级优化目标的实现,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本文从高技能人才概念、内涵及我国高技能型人才现状分析,提出适应于我国国情的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原则及路径。

关键词:高技能型 人才培养模式 改革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高技能人才概念及内涵

(一)高技能人才概念

我国民政部发布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对“高技能人才”进行了明确界定: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内涵

我国对高技能型人才的内涵释义包括:必要的理论知识是高技能人才“高技能”形成和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丰富的实践经验是高技能人才“高技能”形成的关键因素;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高技能人才的特色与价值所在;创新能力是高技能人才达到“一专多能”素质要求和实现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高技能人才服务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条件。

二、我国高级能型人才培养现状分析

根据相关统计资料表明:在我国技术工人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劳动者总数的1.5%、高级技工占3.5%、中级工占35%、初级工占60%,从高技能型人才的界定来看,我国高技能型人才比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虽然近年来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认识仍有偏见,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仍为主导;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总体投入不足,培养机构建设滞后;三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与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四是高技能人才仍然面临发展渠道受限、薪酬偏低等问题。

三、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原则及路径

高技能人才培养是一项持续、长效的工程,我们应立足当前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市场需求、遵循人才形成规律,培养适合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一)培养原则

1.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原则

高技能劳动者的素质将直接决定产业升级换代的速度及优化升级成功与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信息技术、生产设备的更新加快及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一线劳动者的综合技能及数量均出现新的需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必须适应我国产业目前的发展状况,根据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技术的更替,培养具备高知识、高技能型复合人才,保证企业产品在技术掌握及成果创新的竞争力。

2.以区域建设为导向的原则

高技能人才培养必须结合所在区域现有的人才状况、特色产业的发展现状,以现有区域人才资源为基础,借助区域的职业教育、培训、鉴定资源,根据本区发展的特色产业,利用产业集群的区域优势,大力培养本区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技能人才。

3.以综合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原则

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不同于普通的大学教育,其培养目标在于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复合型一线从业者队伍。故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应关注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联系,在完成基本素养及基础理论的培养前提下,加大技能人才教育中实践操作所占时间比例,提供更多的实训场地培养技能人才的动手能力,实现其理实一体的综合能力养成。

(二)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路径

近几年来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一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关注焦点,高技能人才是保证企业良性运转及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在我国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发展背景下,如何打破传统、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一支技术高超、综合素养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1.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促进以校企合作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政府应树立人才多元论的思想,对于在一线操作的技术工人给予尊重和支持,通过精神、财力等路径支持,大力表彰和嘉奖对企业、行业技术工艺革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转变社会歧视思想,使人们充分认识到高技能人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价值。政府通过颁布相关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学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共同合作,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利益关系;鼓励联合建立共享实训基地,实现校企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院校兼职教师或实作指导教师及院校教师到企业顶岗,打通“企业兼职教师”及“教师企业级别”的职称、岗位职务双向认定及晋升渠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行业协会参与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加强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指导、督促,奖励在合作过程中成绩显著的学校和企业。

2.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评价机制,促进以社会机构培养及鉴定为主体的高级能人才培养模式。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高级能型人才社会评价机制的建立,统一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鉴定及评价标准。在建立完善、公平、公正的鉴定、考核管理机制前提下,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方式,鼓励私立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及国内外优秀职业培训机构的介入,扩大培训市场,提高培训机构的水平和质量,促进我国高级能人才培养的社会化及国际化进程。

3.制定与岗位标准适宜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以企业需求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企业是高技能人才实践、成长的关键地,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企业应根据发展及实际岗位需要,制定和开发出符合产业动态发展趋势并体现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的企业内部人才培养、评价及绩效薪酬体系,加强劳动者实际技能、工作业绩及职业道德的考核,建立长效的高技能人才选拔、再培训、创新成果经济补贴及奖励机制,激励员工充实自我、提升自我,寻求与企业共同发展的成长道路。

4.利用产业集群优势,促进以职业技能集团化办学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我国不同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各不相同,单体学校培养模式已无法满足产业集群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高技能人才培养应加强院校、社会机构、行业、企业的多维合作,根据所在区域产业发展及市场人才需求预测,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人口、技术等因素,共同确定区域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调整培养结构、优化培养方案、设置培养课程、实施培养鉴定及评价,共同输出符合区域产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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