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现

2016-11-19 11:18
紫光阁 2016年4期
关键词:行政许可简政放权国务院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作为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的“先手棋”,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持续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活力、清障搭台。

给行政权力做减法 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放松管制,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能有效减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三年来,中央编办按照“5+1”任务清单,即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单、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以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力度,逐条落实精简审批事项工作任务。

—累计分9批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占原有底数的40%。其中取消的491项,约占取消、下放总数的80%。经过各部门认真清理,一大批直接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社会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项目被取消和下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的效果逐渐显现。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的任务在2014年就已提前完成,2015年又从部门“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再次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涉及金融领域简政放权、个人或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企业经营活动的占50%。有关部门加大放权力度,不少“含金量”高的事項被取消,如发展改革委“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平均每年注册4000人,外专局“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涉及单位9000多家。

以前一些事项下放后,有的地方反映“接不住”。针对这一问题,在精简行政审批工作中,尽量以取消为主,下放要严格按程序论证,理由条件不充分的,决不轻易下放,坚决杜绝“自由落体”现象。2015年的精简事项全部为取消,没有下放事项。中央编办今年还要针对以前下放事项的实施情况“回头看”,解决地方接不住、改革不协同等问题。

—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历史概念。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共取消258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57%,其他转为行政许可、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或其他权力并进一步改革,消除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今后,各部门不能再通过部门规章、文件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超额完成取消20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的任务。这些事项都是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地方想改但无权改。很多企业和地方之所以对简政放权的成效感受不深,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中央对地方的束缚还没完全解开。2015年,对这类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分两批共取消了230项,其中很大一部分与投资、生产经营、促进就业等直接相关,取消后既能为地方简政放权开拓空间,又有利于缩短投资审批周期、减少环节,给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大幅度精简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规范和引导中介服务,整治中介服务乱象。2015年4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部署开展全面清理,要求破除业务垄断、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服务收费。通过清理,锁定底数434项。在此基础上,经过努力,分两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03项,占原有底数的70%。

—顺利完成集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工作。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促进投资便利、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一招。2014年,国务院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到2015年,通过3批清理,原有的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了85%,现只保留34项(均为涉及意识形态、国家安全、金融风险、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并实行清单式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进行前置审批。

——推动权责清单工作迈出坚实步伐。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试点方案》,选择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等7个部门作为试点,有关工作正在组织实施。地方层面,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其中24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17个省份公布了市县两级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些省份还对乡镇政府权力清单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中,注重与其他领域改革密切协同、相互促进。各地普遍与审改工作相结合,清理了一批红头文件自行设定的审批事项。有的地方扩展清单管理模式,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有的地方以清理规范行政处罚权为基础,探索处罚权由一个部门集中行使。有的地方加快政务服务网建设,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协同改革收到综合效益,权责清单成效逐步显现。

从解决“审批多”到解决“审批难” 着力破解审批“中梗阻”

政府的施政要义,在于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难”问题,国务院印发《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解决审批时间长、手续繁、不透明等问题作出部署。各部门普遍编制了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等,实行受理单制度和办理事项承诺制等。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启用政务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严格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去年做到了“零超时”。中央编办组织编制了《行政审批标准化指引》,在质检总局等部门开展试点,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2015年第三季度,国务院51个部门526项审批事项的受理数量为96.17万件,按时办结数量为95.19万件,逾期办理的仅占0.28%,提高了审批速度。

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证难”问题,各部门结合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对规范证照、清理其中的“奇葩证明”等研究解决办法。2015年,有关部门就餐饮企业重复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提出了由食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已经印发决定,将两证整合为一证,全国240多万家餐饮企业、1400多万从业人员将从中受益。

地方政府离群众最近,地方审改工作效果对人民生活影响也最直接。各地加大改革力度,着力破解审批“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等问题。“一颗图章管审批”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也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探索出新路;大刀阔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因地制宜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大力推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等创新举措;探索工商登记监管信息“双推送”、将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一大批地方创新做法涌现出来,进一步将改革红利送到社会基层和市场微观主体,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放”得有效 “管”得到位 加强督查巩固改革成果

简政放权不仅是一个“放”,不是简单“放权”了事,还要有“管”。要保证“放”得有效,“管”得到位,两个轮子都转起来。在工作中,根据国务院要求,始终把“放”和“管”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

取消下放要同步提出监管措施。明确要求在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时,必须同步研究提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并同步跟进、同步落实。对下放地方的一些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加强国务院部门与地方政府的衔接,确保监管到位,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取消下放要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完善取消审批事项的研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监管职责无缝隙。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本着高度审慎的态度进行研究。取消下放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5年7月,配合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起草并提请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将监管的重点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对于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如何保证不出现“打折”和“倒退”?2015年,针对国务院63个部门审改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一部门一清单”逐项核实。印发了《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坚决纠正变相审批、指定协会企事业单位审批等行为。对地方审改工作,专门组成5个小组,分赴各地对地方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行评估督查,协调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了简政放权等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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