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开岭
《诗经》无处不充满对光阴的警觉与热爱,提醒同胞惜时和勤勉,比如这首《唐风·蟋蟀》,即在冲人喊:蟋蟀已跑你屋里了,天凉好个秋,赶紧寻乐吧,别磨磨蹭蹭啊。
蟋蟀躯微,入室难见,但可聆察。所以,虫鸣的意义在于醒耳,耳醒则心苏。
在音乐未诞生前,世上最美妙的动静,竟是从虫肚子里发出的。
小小软腹,竟藏得下一把乐器。
喓喓,嘁嘁,嗞嗞,瞿瞿,唧唧,聒聒,嗤嗤,啨啨……
自然音律里,虫声最难绘,但各种象声词还是纷纷扬扬。
古人不仅崇拜光阴,更擅以自然微象提醒时序,每一季都有各自的风物标志。
秋呢?谁是它的形象大使和新闻发言人?
“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虫鸣秋,以风鸣冬”(韩愈)。该说法基本权威,古人鸣秋,借助最多的即虫,“梧桐飘落叶,秋虫情更痴”,秋风萧飒时,虫是旷野最生动的音符。
虫族中,名声大的属蟋蟀、蝈蝈、油葫芦、金蛉子,我儿时亲近过前两位,喂之辣椒、葱头和苹果。记得课上学“蟋蟀”,怎么也写不对,直恨这字儿咋长那么多 腿,结果像画画,不是多一撇,就是少一捺,腿数总不对。除“蛐蛐”,蟋蟀还有个别称:“促织”或“趋织”。据说从魏晋开始便这么叫,原因是农妇一听到它, 即知天要凉,得赶紧织布缝衣了,故幽州有谚:趋织鸣,懒妇惊。
关于虫效,有民间说法:夜晚,将蝈蝈或蛐蛐笼悬于睡榻前,蚊子即躲得远远的。我试过,“瞿瞿”声带给神经的兴奋比蚊叮更让我睡不着。
论精神线条和心灵耳朵,古人比今人要敏細、精巧得多,后者太糙太钝了。试问,我们能识几种虫语?谁配做一只蟋蟀的知音?
城市豢养的器官是迟钝的,知音秋虫者,寥寥无几。
王世襄先生乃其一。这位大爱大痴的老人,那种蚂蚁般的天真,那种对幼小和细微的孜孜好求,那种茂盛的草木情怀和体量……当世恐难见其二。
他在《锦灰堆》里回忆的那番青春好风光,乃中国养虫人最后的黄金时代,亦是虫鸣文化的绝唱和挽歌。
此后,水土、心性、耳根、居境、世风……皆不适宜了。
空间越来越只为人服务,环境侍奉的对象、卫生标准的主体,都是人。比如水污、地污、光污、音污,比如农药、化肥、除草剂,其量于人不足致命,于虫则不行了,虫清洁成癖,体弱身薄,一点微毒即令之断子绝孙。
古时秋日,不闻虫语是难以想象的。那是耳朵渎职,是心性失察,是人生事故。足以让人惊悸、懊恼,羞愧难当。
可当今,一年到头,除了人间争吵和汽车喇叭,我们什么也听不见。
或许耳朵失聪,或许虫儿被惊跑了,躲得远远的了罢。
总之,不再与人共舞,不再与人同眠。
“七月在野,八月在宇……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何年何夕,那尾童年的蟋蟀,能再赴我枕畔窃窃私语呢?
(选自《现代青年》)